【篇一:新学期新起点】
一个漫长的暑假已过去,迎来的是一个金色的秋天。在这美好的时刻,新学期开始了。
在过去的时光中,我们获得的种种荣誉,或是不错的成绩,都已成为永恒的记忆。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我要开启新的`奋斗!
如今,我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六年级是小学中最重要的阶段,在四五年级时,我经常马马虎虎,现在,我可不能怠慢了!
俗话说得好:不错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专心致志的听讲,养成积极发言的好习惯。
另外,在老师讲课之前,我要提前预习,熟读课文,最好做到“读书百遍,其义自现”的效果。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温故而知新。老师上完一课,我就多温习一遍,有时间再写写关于课文的练习。
其实啊,有时候,最平常的,却是最重要的。每天我们必做的作业,至关重要,它包含了我们一天的学习内容。想考上二中的我,可一定得仔细完成作业哦!
以上都是新学期与学习关于的内容,现下,我要谈论关于我在生活娱乐方面的事情了。六年级以前,我学习一周后,周末回家就大玩疯玩电脑,一转眼,几个小时就过去了。如今六年级了,进入了紧张时期,我慎重决定,周末期间,能不玩就不玩!想玩的话,最多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
知错能改,才是好学生,不但要在生活中知错能改,在学习上,也应该如此。从此以后,我遇到做错的题目,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改正过来。
当我遇到不会或不确认的问题时,应及时询问老师或父母,并且牢牢记住,预防下次遇到后,不记得的状况。
新学期,新起点,新目标,新希望!让我们一起奋斗吧!以上便是我的新学期计划,我铭记在心,希望在我的计划下,在老师的悉心栽培和管理下,能考出高分,考上我梦想的学校!
【篇二: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很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很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篇三:快乐成语通读后感】
我们生活中最缺少的是什么?是金钱?是权势?这些对于我们来说似乎都还很远。有一样东西与我们每一个人都离得如此的近,又如此的遥远,而我们又如此的需要它——这就是笑!
有一本书,不仅告诉我们很多成熟的思想,也让我们得到艺术的享受。还能够让我们感到愉悦。这本书就是《快乐成语通》。
起初,我并没有怎么用心去看,只是囫囵吞枣地浏览一遍而已,也就没有看出什么特别。可是,又似乎隐隐的觉得书中有点什么魅力吸引我重新再看。我仔细了些,慢慢往后翻看。渐渐品出它的韵味,吸取它的精华。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足足看了三遍《快乐成语通》。我才领会到书里这些成语的出处,注释和造句,让我理解了这些成语。每一个成语后面都有一幅幽默风趣的漫画(关于此成语)。这激发我学成语的浓厚兴趣。我经常忍俊不禁,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不知不觉中,现在的我都已经会好多成语了。如:老马识途,磨杵成针,墨守成规,班门弄斧……而这些成语也不仅让我的作文活色生香,还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在学校里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也许不快乐,因此我们应该多看一些轻松欢快的书,让它来减轻学习对我们产生的压力,调节我们的精神。这本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不仅这样,还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这真是一本难得的书。
笑脸,是人生当中不可缺少的养料。任何时候,只要脸上挂上甜美的笑脸,哪怕是一点点笑意,我们的生活便添了一丝色彩,学习中便多了一份乐趣。所以,读书需要快乐,要把读书当成一种乐趣。
这本书利用笑话来让我们对成语有更深刻的理解,时不时让我们脸上呈现不由自主的笑容。也许你会说:读书嘻嘻哈哈地怎么会读得好呢?我说:“你最爱上什么课?为什么?”比如我,最爱上美术课,因为我觉得美术课很快乐。你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我上美术课时,脸上的笑容总是那么纯真。这时的我,灵感喷涌,犹如神助。刷刷刷几下,就可以画成一幅线条流畅,气韵生动的画。看书的道理不是一样的吗?
快乐,是学习的基础。无论学什么我们都要快乐。《快乐成语通》就是能给人快乐。此时,再去学习成语,这样效果就会事半功倍。
很庆幸自己能够买到《快乐成语通》。它不只是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还让我酿造甘甜的美酒——“快乐”。我爱这本书!
【篇四:因你而快乐】
书,自古以来就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宝库的钥匙”等。说明书对人类的帮助特别大。而我打从识字以来,就一直因书而快乐。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缺少“精神粮食”我便与妈妈到书店去补充。一进书店,我就便被琳琅满目的书籍吸引住了眼球,左瞧瞧,右看看,最后选定了一本国外名著《柳林风声》。
回到家后,我立即捧起那本《柳林风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介绍了四只小动物:鼹鼠、水鼠、獾先生以及癞蛤蟆在森林中发生奇妙的故事。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片茂密的大森林中,和它们一起冒险,帮助癞蛤蟆改过自新,夺回皇宫,觉得特别的自豪、愉悦。这四只小动物让人感觉特别亲切、友善。这时候,妈妈叫我去吃饭,我这才被拉回了现实生活。
我有时候也喜欢换一换“口味”,看一看《百科全书》或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让我扩展知识面。有时候,我觉得它特别有趣,一些问题总能击中我的笑点。它还特别地有用,在学校的“寻找最爱读书的孩子”活动中,我利用平日所了解的知识,再加上我的见识,成功晋级了第二轮,这让我格外的兴奋,感觉到知识的力量是强大的!
最后,书还能在作文方面带来提升。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正是告诉我们书的神奇之处。当我怀揣钥匙在知识殿堂挖掘宝藏时,感觉自己无知的脑袋注入了许多“灵泉”。“惟有源头活水来”这“活水”就是在书中流淌着,在无形中作文水平更上一层楼!
带来快乐源泉的书啊,你给了我无数的欢乐,希望这欢乐能一直陪伴着我,让我幸福一辈子!
【篇五:品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说起读书,我的话就如泉水般涌出,不过在此之前先听一段小故事。
我自懂事起就讨厌青菜,那味道使我无法接受。妈妈为了让我懂得不可浪费粮食的道理,又端上一盘青菜。起初我只是漫不经心地啃青菜,我刚尝到菜根的滋味就知道不好受。可看了一眼妈妈,那坚定的目光告诫我:要懂得珍惜。我紧张地咽了口水。咬咬牙心想:没办法,拼了!我夹起一根青菜,从菜根起,用牙床里边最坚固的大牙咬,一咬下去,菜汁涌了出来流入口中,哇,有一种微甜感,沁人心脾。那口感令我难以置信,我一口气吃了许多青菜,真爽。
此时,我脑海里回想起了什么。我直奔书架,抓起以前看过几十遍的一本书细细地品起来。现在我终于知道了,看书如同吃青菜,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去发现。即使是一本书,也要读它个上千遍。一遍比一遍读得感受深刻。
读书,该如何读书呢?这还不简单,让我来教你几招吧!
第一招:读后写写感受,也称写读后感。一遍读完后,写一篇读后感,我认为是很好的读书方法。你一遍一遍读下去,所产生的感想一定不同,当读到“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这种程度时,你这本书算是读透了。此时,你也会发现你所写的一篇篇读后感汇总起来,稍作修改,一篇很好的读后感也就呼之欲出。这便是读书方案之一。
第二招:做批注。这实际上也是读后感的一类,只不过是把感想用概括的几个词或短句写在书本上罢了。常写批注,还能提高阅读水平。有了这么多的读书技巧,我再也不怕不会读书了。对了,此外还可以用笔划一些深有体会的句子;遇上好词,根据意思用这个词语再造一个句话;遇到好句,判断句子特征仿写一句。这都是读书的好方法。
品书,要品好书;品书,要细细品;品书,品出不一样的滋味。通过吃青菜,让我懂得了为什么有些人喜欢书,爱读书。真正爱读书的人,哪怕读懂一个字,也乐趣无穷。
吃青菜让我悟到了品书的方法。
【篇六:读书的乐趣】
读书是个很漫长的事,贵在坚持。
一天,妈妈在手机上看见了写读书的好处,也让我来读书,让我坚持21天。因为21天,可以养成一个好的习惯。
开始的头两天,因为我觉得新鲜,还很喜欢读,但是没过几天,我就厌烦了。在妈妈耐心地劝导和严厉的批评下,我接着读,心想:总不能前功尽弃呀!心里这样想着,那就坚持一下吧——就21天!在自己的坚持下终于读了21天。
我心想:以后就再也不用读书了。可是,到了第22天的时候,我竟然自己提出要把没读完的那本书读完。现在,我遇到书中有不会的字、词,我都会很认真地查找,而且找到了后,就像玩游戏过关一样开心。就这样我读书便一发不可收拾。被书迷住了!
通常,一本书我都会读很多遍,并且明白了:“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道理。现在,我读过的书有几百本了。这让我的语文成绩进步了不少,还增长了不少知识,还知道了一些励志的故事:很多作家的家里很穷,通过“凿壁偷光”还艰苦地坚持着学习,真的令我很佩服。
我还知道了,一位残疾人怎样努力成为了世界冠军。我知道了,人不努力,就没有收获。现在的我已经坚持读书576天了,我终于体会到了人们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由颜如玉。”
读书让我觉得不再是一种负担,却能让人着迷,坚持就一定会有收获!
【篇七:读《八十天环游地球有感》有感】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读书越多,越感到腹中空虚”,“读书而不能运用,则所读书等于废纸”。读书让我们成为了一个有文化的人,我们要多多读书,才能感觉到自己有多么的无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只有多读书才能战胜更多的人!
这个暑假我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名作《八十天环游地球》,在这本书中我非常喜欢菲利亚-福格先生,他是一位典型的绅士,除了不喜欢交流外没有缺点了,非常冷静沉稳,遇到什么事都不会慌慌张张,任何事都做得一点不差。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有很多可能的。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讲的是:福格先生与改良俱乐部的牌友们打了一个两万英镑做赌注的赌,他要用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现在想想还有点可能,因为有了各种交通工具,可那是在1873年啊,谁不会觉得有点困难呢?他与他新来的仆人——万事达开始了这环球旅行,可是不巧,在他们走后,正好发生了一起银行失窃案,相貌特征都与福格先生比较符合,于是警探菲克斯跟了他们一路,不断阻挠他们的旅行,可最后他们以沉着冷静的性格,和坚定地意志克服了困难,还救了一位即跟她死去的丈夫同葬的美丽女子爱乌达,最后终于化解了误会,菲克斯警探与福格先生成了朋友。还赢得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赌注,娶了爱乌达做妻子的福格先生生活的非常幸福。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们凡是遇到困难一定要镇定,不能慌乱,反而把事情会弄得更糟,要是我们能多学习福格先生,任何事情都一定能办好。
从福格先生的故事中,我也想到了生活中的自己。我每次遇到只要稍微难一点的事情,就心情烦躁,就不再去做,有时遇到困难,还会慌慌乱乱的,把任何事情都搞杂了,爸爸经常教育我,我都这么大了,怎么就不能沉稳一点去做事呢,把事情都做好,每次都没有把握的做事,这怎么能行呢。这下,我可以让福格先生做我的榜样,我会慢慢学习福格先生,改掉自己身上的坏习惯!
读书使我心情变得快乐,读书使我提高修养,读书使我变得有智慧战胜对手,同学们,我们为什么不好好读书呢?
【篇八: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很高,身材十分魁梧。爸爸的头发已有些花白,因为近视形成了眯眼看东西的习惯。鼻子稍有点塌,嘴唇薄薄的,整张脸看起来十分和谐。
爸爸不善言辞,但历史典故可是能说上三天三夜,一聊起来就刹不住车。从人类起源到清代灭亡,滔滔不绝。我经常能看到爸爸捧着古书看得入迷,爸爸也经常教育我:“书中自有黄金屋”或“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之类的话。
爸爸不仅对历史典故十分精通,还有一手好厨艺,使我总还以他之前做过某饭店的顶级大厨。做出来的饭是真正的色,香,味样样俱全,每一道菜看一眼便饥肠辘辘,闻二闻便垂涎三尺。每次都令我食欲大振。一次,爸爸做了牛肉炖西红柿,我扑向餐桌,一鼓作气把一大盆都吃完了。到了晚上,我肚子开始阵阵发痛,开始没当回事,也没告诉父母,一是怕要去医院,更担心爸爸以后再也不做美味的西红柿炖牛肉了。但是越来越痛,无奈之下,还是如实告诉了爸爸妈妈,医生诊断是吃多了,开了健胃消食片,我极不情愿地吃了……
这就是我爸爸,一位精通历史,还很会做饭的人。
【篇九: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家有一个大书柜,里面有很多书。读书让我学到许多知识,使我感到十分快乐。
我最喜欢看侦探书和童话书。有的书我读了很多遍仍不厌倦。我每天晚上都要读一会儿书,要不我就睡不着觉。有时候,我读起书来很入迷,妈妈叫我都没有听见,简直是废寝忘食。
我看过的侦探书有《世界侦探故事全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神探狄仁杰》、《紫丁香庄园》等等,我之所以喜欢看侦探书,是因为侦探书能让我增加逻辑思考和推理能力。有一次,妈妈开车时看见前面有一辆车蒙满了灰尘,上面写着“老沙”两个字,妈妈问我:“你知道这是大人还是小孩写的吗?”我说:“知道。你看,那“老沙”的字迹又歪又扭,明显是小孩写的。”妈妈说:“大人也有可能写歪歪扭扭啊?”我又说:“可是你看那“老沙”下面还有一个脚印,大人闲来无事为什么要在上面印一个脚印呢?大人为什么会写“老沙”二字呢?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吗?”妈妈终于被我问得哑口无言了。我得意地笑着说:“看点侦探书还是有用的,你别想考住我。”
我看过的很多童话书都教给了我做人的道理,比如《不一样的卡梅拉》里面的卡梅拉很执着,最后终于看到了她想看到的大海;我从白雪公主与王后的故事中领悟到:做人要做善良的好人,不要做邪恶的坏人,坏人往往不会有好的下场,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
现代童话中我最喜欢看杨红樱老师写的书,我看过她写的《杨红樱童话全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等等。上次我得知她在新华书店签名售书,我异常兴奋,风一般地赶了过去。我买了她的八九本书,还送给她两瓶香水,跟她合了影,她在我买的书上亲笔签名,其中有两本写着“你真棒—杨红樱”,一本写着“我爱你—杨红樱”,我高兴极了。我自己尝试写了一篇短篇童话故事,叫做“幸福的朋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聪明可爱的狐狸宝儿和它的朋友一起成长的故事,宝儿遇到了一个处处和它做对的狐狸玉儿,后来玉儿被宝儿的真诚善良感动了,最后它们成为了好朋友,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这篇故事获得了第十四届“中国少年作家杯”全国征文大赛一等奖,我很高兴。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我为快乐而活,我是快乐的使者。“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多读书使我变得更聪明,它是我的良师益友,伴随我健康成长,享受生活!
【篇十:我的自画像作文女生】
我呀,脸圆圆的,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不高不低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今年8岁,三年级,是同学们的“开心果”,是老师的“小助手”。
我喜欢穿裙子,所以妈妈如果看到我不好好学习,就说:“程乐萱,认真一点,不然我明天不让你穿裙子的啊!”“哼!”我不以为然地嘀咕着。“你说什么?”“没……没,没说什么!”
我的优点是很会唱歌。什么“学猫叫”,“妈妈宝贝”呀,我都会。我每天上学,一边上学一边哼歌,我还参加了学校的唱歌社团呢!每次家里来客人时,我就拿水瓶当话筒来唱歌,客人们总是说我以后可以当歌星了!我听了唱的可更带劲了。
说完优点,再来说缺点。我的缺点是看书不认真,现在妈妈总跟我买很多书,虽然我很喜欢看书,可是我每次都是走马观花。比如说,我上次看《绿山墙的安妮》时,我“嗖嗖嗖”地翻完了,还有好多篇都没看。妈妈问我都看了啥,我半天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所以,我的作文还不怎么好。妈妈总说:“看书要看三次,第一次只是走马观花,第二次就差不多就读懂了,第三次就可以完全读熟了!”所以,现在我已经开始听妈妈的话,一本书至少看三次。我想,总有一天我也能体会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感觉吧!
嗯,这就是我的自画像,是不是特别有意思呢?记住我哟,我是北湖小学,三年级班的程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