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队相关作文

【篇一:暑假经历作文】

听说骆驼是沙漠之舟,我一直想骑一回骆驼到沙漠中遨游一番。嘿嘿!今年的暑假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因为我来到了库布其大沙漠。置身于滚滚黄沙的沙漠中,看着长长的骆驼队,听着幽幽的驼铃,还有那连绵起伏的沙丘,我真想立刻骑上骆驼在沙漠里漫步。

我迫不及待地套上齐膝的鞋套,来到骆驼的面前。骆驼似乎很喜欢我,对我非常热情。一会儿舔舔我的裤子,一会儿又舔舔我的衣服,还不时地抬起头看看我。我壮起胆子走到骆驼身侧,一抬腿,便跨上了驼鞍。我们这一队骆驼坐满了人,牵骆驼的队长准备发口令让骆驼站起身。我真怕从驼背上摔下来,忍不住叫出声来:“我好怕,我好怕……”牵骆驼的人见了,笑着对我说:“小朋友,别害怕!当骆驼要站起来时,你把身子向前倾,手握住驼鞍,不用怕!”我按照队长说的那样做,当骆驼站起来时,我稳稳地升到了半空。我居高临下观察着骆驼行走,他们慢慢迈着长腿,走的'是那样悠然,又是那样的傲慢。无边无际的沙漠,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就像一块巨大的金色地毯,铺在蓝天白云下。它又像是一个金色的海洋。我骑在骆驼上,就像坐在一叶小舟上,在大海里航行。此时此刻,我才真正体会到大家为什么要把骆驼称为“沙漠之舟”了。我悠然地骑在骆驼上,我还没欣赏够这美妙的风光,还没听够这美妙的驼铃声,不知不觉中,目的地就到了。可我还想坐在可爱温顺的骆驼上,由于时间关系,我只好和骆驼说再见了。

这次沙漠之行真是让我眼界大开,我想我还会再来大沙漠的,和这些可爱的骆驼再一次亲密接触的。

【篇二:暑假作文】

听说骆驼是沙漠之舟,我一直想骑一回骆驼到沙漠中遨游一番。嘿嘿!今年的暑假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因为我来到了库布其大沙漠。置身于滚滚黄沙的沙漠中,看着长长的骆驼队,听着幽幽的驼铃,还有那连绵起伏的沙丘,我真想立刻骑上骆驼在沙漠里漫步。

我迫不及待地套上齐膝的鞋套,来到骆驼的面前。骆驼似乎很喜欢我,对我非常热情。一会儿舔舔我的裤子,一会儿又舔舔我的衣服,还不时地抬起头看看我。我壮起胆子走到骆驼身侧,一抬腿,便跨上了驼鞍。我们这一队骆驼坐满了人,牵骆驼的队长准备发口令让骆驼站起身。我真怕从驼背上摔下来,忍不住叫出声来:“我好怕,我好怕……”牵骆驼的人见了,笑着对我说:“小朋友,别害怕!当骆驼要站起来时,你把身子向前倾,手握住驼鞍,不用怕!”我按照队长说的那样做,当骆驼站起来时,我稳稳地升到了半空。我居高临下观察着骆驼行走,他们慢慢迈着长腿,走的是那样悠然,又是那样的傲慢。无边无际的沙漠,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就像一块巨大的金色地毯,铺在蓝天白云下。它又像是一个金色的海洋。我骑在骆驼上,就像坐在一叶小舟上,在大海里航行。此时此刻,我才真正体会到大家为什么要把骆驼称为“沙漠之舟”了。我悠然地骑在骆驼上,我还没欣赏够这美妙的风光,还没听够这美妙的驼铃声,不知不觉中,目的地就到了。可我还想坐在可爱温顺的骆驼上,由于时间关系,我只好和骆驼说再见了。

这次沙漠之行真是让我眼界大开,我想我还会再来大沙漠的,和这些可爱的骆驼再一次亲密接触的。

【篇三:写骆驼的作文】

有湖水,还有沙漠,我们今天就是在这么一个独特的景区中度过的。

我们先坐了30分钟船,这一路上到处是芦苇,他们一簇簇,一丛丛,不高不低。下面是绿色的枝叶,上面是黄色的絮儿,在一阵风吹过之后,这些芦苇都摇摆了起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到了对岸,我们渐渐听到了一些悠悠的驼铃声,我不禁想起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的驼队远去时的铃声。铃声越来越清晰,我先看到的是一排骆驼正趴在沙漠上,乖乖的。它们体型比较健壮,背上驮着两座“高山”,身上的毛皮都深黄色的,但是这“高山”上的毛是褐色的,有小山像舌头弯了下去。这可能是因为小山太高了,顶上又很重,立不住就倒了。它的眼皮也十分特别一一有两层。如果来了沙尘暴,它只要一闭眼,两层眼皮就像坚强的卫士,抵挡着风暴,有像一张大隔离网一般挡着风暴不让眼睛进沙。最好玩的是它的脚,我们的脚是不是五根脚趾头,但是骆驼只有两个脚趾,我十分惊奇,后来听了拉骆驼的人的讲解,才明白它原来可以使骆驼在遇到深坑时,不会因为脚滑了而爬不上来。怪不得它被称为沙漠之舟呢,真神奇啊!

看到这里,我就跃跃欲试地爬上了它的驼鞍。在拉驼人一说起时,驼队就一只一只接着站了起来,我被它弄得前一摇后一晃的。在半路上,这些驼队里的骆驼们不知为什么,虽然牵着绳,可还是一只一个道,驼队变成了一斜排。在爬山时,它们却又排成了一竖排,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走。到了终点的时候,他们又很乖巧地趴下去,让我们下来,我真喜欢骆驼。

我骑上那匹骆驼,仿佛听到驼铃声声一一自远古而来。大漠夕阳下,他们第一次踏进沙漠,也未曾想过,丝绸之路将如何尽其繁华。坐于沙漠之舟上,我伸出手指,如同触碰到跨越千年依然炙热的赤子。

【篇四:读《城南旧事》有感】

我看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好像让我回到了老北京,在眼前看到了老北京风格独特的小吃、看见了在前门边的大杂耍、看见了用铜锅熬冰糖的做糖葫芦的人,看着看着感觉自己站在他们面前和他们一起吃老北京小吃,一起吃晶莹剔透的糖葫芦,自己回到了以前的北京,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回忆自己的童年时光写的自传体小说,通过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表达自己怀念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人和事。可是,过去的事不会再返,她也回不到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玩耍了。所以,她在这本书的序章《东阳•;童年•;骆驼队》中的结尾中写到:“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当她写《城南旧事》的时候好像时光重流,重返童年。她好想抓住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但是过去的就不会回来了,她只能通过这本书才能让自己回到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曾为了捡皮球,意外发现了小偷,便和“小偷”互相讲着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可却帮助便衣警察抓获了小偷,回家天真的问宋妈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宋妈回答:“好人脸上没写好人两个字,相反坏人脸上也没写坏人两个字,所以谁也分辨不出来”;和在惠安馆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友情;她爱着关爱自己的宋妈,望着她远去,英子不由得伤心难过。

宋妈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一个男孩。男孩叫小栓子,女孩连名字都没取就被送走了。这种社会反映出“重男轻女”的现象。难到女孩不配读书?不,是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太迷信了!我觉得每个孩子都要有一个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童年。大人有梦想,小孩子也有梦想,孩子只想快乐地读书、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快乐地玩耍,女孩也不例外。为什么女孩没有留下来呢?缺钱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缺钱是关键问题,当时为什么要送走女孩呢?按照她后来,应该养活两个孩子是不成问题的,最多生活紧凑点,怎么会来不及取名字就送走了呢?这我也不知道。

最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一篇《爸爸的花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让我感触很深。在病逝的父亲面前,如果哪个人是我我又会有什么的态度和表情?按照是我我会痛哭一场,彻底放下自己的底线。爸爸最喜欢的花落下了,她回来时,看到满地洒落的花,去质问她的弟弟,问他是不是他摘的花,他却回答他没有动,这时他们家的厨子告诉了她这个噩耗:“她的爸爸病逝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落下了滚烫的眼泪,这个故事悲惨的结尾再坚强的人都要放下尊严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场。爸爸的花落了,我也长大了,童年一去不返了。

【篇五:读书伴我成长】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可是,在我眼中,书像是一叶小舟,带我去漫游知识的海洋;书像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丰富多彩的世界;书像一章乐谱,带我去倾听非凡的世界。

还记得当年读的第一本书吗?可能岁月已经冲淡了我们的记忆。但我还记的躺在床上依偎在妈妈怀里听妈妈讲过的一个个丰富有趣的童话故事。让我认识了善良勇敢的小红帽,让我结识了机智的小兔子……时间一去不复返,我已不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了,我已经被书所“迷惑”。

刚刚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让我们画自创画,我常常画的不是很好。老师给我说是我看的书太少,得多看些书才能增强自己的想象力,画出的画内容才能更丰富。当时我就很不服气,心想:画画和我读书有什么关系?书真的能增强想象力嘛?带着种种疑惑,便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

第一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把我带进了书的世界里,我在书的世界里玩耍,感受书中的乐趣。因此,我开始读各式各样的书。读书让我认识了《三国演义》中大仁大义的刘备;让我看到《城南旧事》中整齐的骆驼队;让我为《青铜葵花》中善良的青铜一家而感动。

我现在一有时间就会毫不犹豫的拿起书感受书中的奥秘。我已忘记了我是谁,仿佛来到了三国时期那壮观的战场,仿佛又来到了《草房子》里看见桑桑大热天的穿着棉衣冒着汗,我和这一群有趣的朋友一起玩耍。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不知解开了我心中多少个谜团。它也是我必不可少的伙伴,书伴我成长,我在书中成长。

【篇六:《城南旧事》读后感】

书,这个字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它。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户。”我就喜欢看书,《城南旧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最多。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写的,主要写了在日本大阪出生的英子五岁时就来到了北京,在北京过完了她的童年。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回到了20世纪初的北京,我仿佛看到了老北京的小吃,仿佛看见了在前门表演大杂耍的人们。书中英子的童年淳朴,却非常真实。其中还写了一个小偷的故事令我难忘,英子和小偷第一镒见面在墙后的草丛里,小偷给英子讲了他弟的故事,英子就觉得小偷很老实,只是生活的迫切需求,使他不得不以偷窃为生。最后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捉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都有用的人,才不会被淘汰,我们生活中也应该这样做,只有用知识武装自己,长大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还有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冬阳•童年•骆驼队》虽然它只是后记,但仍让我受益匪浅,其中英子站在骆驼的面前,学着骆驼咀嚼的样子,这虽然很傻但却是一种天真。这个故事也勾起了我的童年。确实,人一生中只有童年是幸福的、快乐的、美好的!在童年,只有游戏,没有争夺,在童年,只有欢乐,没有悲伤,在童年,只有欢聚,没有离别!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童年!童年短暂,若等到长大才醒悟,那就迟了。所以要把握时间,好好学习。千万不能变成“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叫《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的故事,可怜的英子才十三岁,父亲就告别人世,她必须承受一个孩子无法承受的责任,这也是英子成长的转折点,也意味着她从那时开始便要自理了,还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和妈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要早早学会自理,因为爸爸、妈妈也会老去,那时候就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她是一个爱读书的人,《窃读记》这个故事就已经向我们说明了。莎士比亚说过:“生活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不管怎样说,这些名人名言都充分表明了书的重要性,我希望大家努力读书,它是知识的源泉。

【篇七:真挚】

读到《社戏》的时候,我总觉得鲁迅并非完全在描绘儿时看戏的情景,而在其中倾注了一种难以捉摸的感情。我读了好久,却一直没能将这种感情读透。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情?由近而远,不可捉摸——但即便是远了,也余温尚存,只能用心去感受。

那是一种真挚的感情。在一个让人心醉又心碎的黄昏,我恍然大悟。这份真挚的感情,是鲁迅留给他的同伴、他的童年的。

当我朦胧地看懂了这份最真挚的感情,我的心中微微地震撼了:记忆中,似乎我从未有过对别人这样真挚的感情倾注。就算有这份感情,也被我深藏在心底,藏在一个我自己也不知道的角落。这是因为我的心太过冷漠,还是因为我没有经历过离别?我不得而知。

这也许是一种怀恋。不经历真正的离别,也许找不到这份真挚的感情。怀恋难道是和痛苦的离别成对出现?难怪,我没有经历过离别,没有这样的忧伤。人生漫漫长路,我才走了几步,怎么可能历经离别?在我看来,短暂的离别意味着重逢,而不是痛苦和怀恋。

我又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冷漠了。我竟毫不忧伤离别、怀念曾经,而是乐观地坚持着执念:总会有重逢的一天……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随着逐渐长大,离别的忧伤开始浮出水面,怀恋之情也渐渐在我心中沉浮。

似乎我早就预感到,我的童年终将离我而去。只是逐渐长大,忧伤的感觉逐渐膨胀起来。曾经我也怀恋过我的童年,但今天,似乎倾注的感情比以往要强烈许多。

当童年离我而去,我身边的人们是否也会消失?

曾经的同学,有一些离开了,有一些似乎和我很陌生。

也许,人还在,但不同于往前了,因为他们都变了。我仍怀恋着,怀恋的是记忆中曾经的他们,还有我的童年。

突然,我想到了林海音的一篇文章《冬阳·童年·骆驼队》,当年学这篇课文时已有许多感慨,但大多现在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一个词——物是人非。

人们还在,但都不是以前的他们了。当我怀恋曾经、怀恋童年的时候,我在想:这或许也是一种物是人非的忧伤吧。

把最真挚的感情献给曾经的人们,还有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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