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相关作文

【篇一:论读书的重要性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本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意思是说,书本是直接经验的积累,是一种传递知识的方式,书本把一部分人获得的知识更广泛地传播,促进了不同地域不同种族的文化和知识的交流的融合,所以说,书本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类的进步,读书对我们人类的进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一些人,面对一篇作文,就算是绞尽脑汁,用尽脑细胞也想不出来。相反,那些爱好看书,喜欢看书的人,写文章时,得心应手,信手拈来,分分钟就可以把一篇作文搞定。读多了书,可以让人有自信,走起路来都是雄赳赳气昂昂。别人一问你什么问题,你就可以侃侃而谈,让别人觉得你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多读书,可以让你成为一个有家教,有教养的文化人。因为多读了书就会从书中学到很多的东西,就会很有气质。有一句话说:第一印象最重要。如果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老粗,很粗俗,很鲁莽,动不动就大喊大叫,坐没坐相站没站相,那或许就会让别人对你有看法。如果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是个斯文,该做什么做什么,对待人有礼貌,该说什么说什么的.人,人家就愿意和你在一起聊天,说话。

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可以让你面对什么难题就不会慌张,只会冷静的思考。书可以让你变得智慧,你就可以勇敢的面对一切,不必要害怕。

书,就是我们成长必须依靠的工具。只要多读书,就会有所成就。将书中主人公做的对的事记在心里,可以让人变得更加睿智。做错的事也记在心里,当做一个教训,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会知道如何去处理。这样就能让你不断的进步,不断的蜕变。

【篇二: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个文化人,人称“唐老师”,虽然他不是老师。

他老人家有着方正的脸庞、笔挺的鼻子,黝黑的脸庞和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平日里的那双眼睛总是闪着睿智的光芒。

爷爷是一家之主,懂得的知识也最多。看看他的藏书柜吧,凡是有地方的,一本一本的塞满了书,有世界名著,有名人传记,也有科学、历史、管理等读物。随便拿一本都是比语文书厚两三倍的“砖头书”。打开看看,呀!满是画画圈圈的记号,有的地方还用笔写了批注。爷爷和我讲起过,读书千万不能走马观花,要有所记录。原来,爷爷年轻时也是这么做的呢!

爷爷最爱读成语故事了,特意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成语故事,足足有十几本。爷爷常常读这些书,读后便和我展开成语接龙的游戏。“唐一方,我们再来比一比成语接龙吧!”每到此时,我都会开心地欢呼:“好啊!我先!”爷爷总会补充道:“记得说成语的意思!”

“好咧!千变万化!形容东西的变化之多!”我想也不想,张口就来。

“化,哗众取宠!指一个人故意做出可笑的动作等来引人注意。”爷爷眉毛一挑,脱口而出。

“宠……充耳不闻!指一个人对他人的意见给予漠视态度!”我想了想,一脸得意地说出。

“闻鸡起舞!”爷爷说。

“五光十色!”我接上。

……

爷爷见我满头冷汗,停在“图”字上过不去,便嘻嘻一笑,接上:“图穷匕见!你输啦,罚你背五个“图”字开头的成语吧!”

爷爷总是这样用成语接龙让我在乐趣中学习到新知识,真是费了一片心思!

除此之外,爷爷也很热爱娱乐,他每周六都会去公园健身,平日在家也会写写日记、玩玩电脑,和奶奶跳跳舞。爷爷的手机里有不少两个人跳舞的视频呢,随着悠扬的音乐声,爷爷奶奶在家里跳着并不华丽的舞蹈,但他们乐在其中。他们热爱生活的样子在我眼里美极了……

我的“文化人”爷爷真是有趣!

【篇三:《文化苦旅》读后感】

阅读《文化苦旅》你会发现我们祖国的每一片山水都是“文化山水”,那里留下了无数文人墨客的印迹,这就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魅力和影响。大地默默无言,只要有文化人往那一站,它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也就奔泻而出。然而,一点点、一点点地品味这山、这水、这人,那深沉的沧桑也演化成长长幽幽的叹息!文化是一种内涵、一种深度,有时也是悲剧的见证。

《酒公墓》记述了张先生一生的无奈叹息:身为状元的后代,留学归来的学者,本有一个不错的教员职位。因故被青帮抓取做了师爷,后因多次出逃而被打断腿;后来又到一所学校教书,然而乡野学生却不能理解他所说的“爱”,只能无奈离开;从此一生沉醉酒的世界,后因品酒水平高二被称为“酒公”,无儿无女、孤独地走完了一生!

读完文章不禁感叹,可悲啊!在那个时代,一个留学归来的学者,本应是那个时代的精英,应在社会上大有作为。却被一群对文化人没有丝毫敬重的“青帮”头目抓取做装点门面的工具:他们大概觉得占有了文化人就是有文化……但是这种整日打架斗殴、吃喝玩乐的土匪有怎能真正理解文化?理解文化人的内心?最后张先生用自己身体的残疾挣脱了野蛮。这时我想起了那句俗语“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这时张先生的悲哀,也是文化人的悲哀。

后来他又遇上了一群自以为读过书的人,他们生活在落后的农村,他们没有见过世面,他们不能理解“爱情”怎么可以在带大家面前谈论;他们嘲笑他的出格……张先生大概有了深入蛮荒的寂寞和悲苦,他只能选择离开!

张先生寂寞一生,只有酒解其心中之美,只有酒解其心中之苦。他只能以酒公留名于世,想想他有多少的不甘和无奈!

联想到本书的第一篇《道士塔》,敦煌的千年飞天在愚昧的王道士手下一片一片的消失!王道士的眼里那只是一堆模糊不清色彩,牛羊的眼里只有饲料,没有鲜花!随着他一下一下的粉刷,你的心是不是在抽动:愤怒、悲哀、无奈、苦涩……有没有苦涩的泪滴悄悄滑落?

文明不被理解、不被接纳,那是一种怎样的悲苦!

【篇四:我的好爸爸】

我的爸爸是个堂堂正正的文化人。瞧!他身披长袍,脸上那副超大型眼镜为他增添了不少生气。他的眼睛可神气呢,炯炯有神,工作上,他的眼睛可起到了大作用呢!

他爱笑,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哈哈哈,哈哈哈……”家里经常回荡着他的笑声。他的笑声可大呢,在客厅里笑,我在房间里能听得一清二楚。更好笑的是,他打喷嚏的声音更大,他只要打上一个喷嚏,咱们家就会发生“8。1级大地震”了,要是你不信,请来我们家做,保证他打一个喷嚏,你马上吓得趴在桌子底下!看,爸爸在家,家里就会充满了朝气!

我爸爸是一名很尽职的警察。他经常不在家,很少有时间来陪我,所以,我总认为爸爸不爱我,可有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今天要考试了,我很早就起了床,看见桌子上有一张纸,上面写到:“彤彤,加油,考个好成绩回来吧,爸爸支持你!

看完了,我哭了,爸爸并不是不爱我,只是因为工作忙,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不辜负爸爸对我的期望!

他真是我的好爸爸啊!

【篇五:发现写字中的乐趣】

说实话,在看到这篇文章的标题的那一瞬,你是否脑海中会闪过“写字有什么乐趣?”的念头?是啊,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广泛运用英文,许多人已经不重视或者不太重视中国汉字的书写了。现在的中小学生也越发觉得练好字是一种没有必要的事情,又费时,又费力,又枯燥无味。可是,在今天这篇文章中,我要和你谈谈写字中那些不易被发现的乐趣。

在古代时几乎懂得文化的人,都写得一手好字。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几千年前,中国的教育观念一直都是见字如见人的观念下发展的,可以说如果当时你练得一手好字,你就是再落魄,也不会特别穷。你可以帮大户人家抄写一些材料,这样也能够满足温饱。由此可见,写得一手好字是多么重要!可能有人说,我们又不是在古代,字写得丑不也是没有出路的。实则不然,在当代社会,中考高考都是以使用网上阅卷,如果你字写得丑或者写得不工整的话,电脑就会识别的很模糊。阅卷老师就很难分辨你的答案,你的分数就不会高。现代人都知道,如果中高考考得不好的话,那你的一生几乎就很难有很好的生活了。由此看来,不论是在当代还是古代,写好字都是一个文化人必备的特点。

请你想象一下,在一个安静的教室里,同学们都在认真练字。整个教室里只有写字的沙沙声,所有的人都曾经在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中,体味着练字的乐趣。一撇一捺都认真的写着,每一个字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写好。这样的场景,难道不是很美好?当今,我们所书写的汉字都是前人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我们又有何理由不去把字写好,回报我们的祖先呢?我们不需要每一个人都写出漂亮的字,有些人也是是做不到的。我只想让你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字写方,写正,写出自己的最好水平。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你的认真,你的专注。这就够了,

所以同学们作为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至少从现在开始将每一个字,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认真做好吧!

【篇六: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篇一: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颜真卿曾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可是有些人说,读书简直是浪费生命,浪费时间。

我却不那么认为,书给我带来了光明,把我从迷宫中引出,下面我给你讲一讲我和书的“恩、怨、情、仇”吧。

首先说“恩”吧。我记得小时候,看《唐诗三百首》不过几天就看完了,之后,妈妈就提问我:“说出一首描写冬天的古诗。”我马上脱口而出:“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衰笠翁,独钓寒江雪。”妈妈立刻狠狠地夸了我一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然后是“怨”。我长大以后,就越来越喜欢看书了,因此,我每天只要一有时间就看书,久而久之,我的视力变差了。

接着是“情”,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一从外面回来就看书,完全融入“书海”,书里面的知识让我忘记了寒冷。

最后是“忧”。那时,我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鸡妈妈在高温下孵出小鸡,于是,我拿了三个煮熟的鸡蛋放在高温下,过了几天,鸡蛋非但没有孵出小鸡,反而坏了,到处都是臭味,妈妈吵了我。

生命中,许多味道都会冲淡,但一缕温柔的书香久久在袖中萦绕,不用嗅,就沁人心脾。

【篇二: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听妈妈说过,我周岁生日那天,姥姥在我面前摆了三样东西,一个苹果,一本图书,一根稻草,让我去抓。如果我抓了苹果,将来一定会不愁吃穿;如果我抓了图书,将来肯定会是个文化人;如果我抓了稻草,将来可能会是一个平民百姓。也许是受到图书艳丽色彩的吸引,我挣脱妈妈的手,一把将图书抢到手里,坐在那里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围观的大人纷纷说我将来肯定有出息,是个爱学习的文化人。如此看来,我还真是和书有缘分。

记得我从小就喜爱看书,不管是什么书,大到爸爸看的大部头,小到地上扔的彩色广告纸,我都要拿来翻一翻、看一看。后来,爸爸给我买了许多绘本,那是一种画多字少的书,我同样看得如痴如醉,《我长大了》《我的生日会》《愉快的一天》都让我念念不忘。

渐渐地,绘本也已不能满足我阅读的好奇心了。于是,爸爸给我在安阳市儿童图书馆办了个借书证。一进图书馆,我就像鱼儿游进了大海、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一样,贪婪地看起来。

我看了很多书,像《城南旧事》《十万个为什么》《林海雪原》《名侦探柯南》《西游记》《格林童话》……我看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它们吸引我的首先是故事,其次是各种人物在文中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夜不能寐。

书不但让我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也让我积累了许多写好作文的素材。我喜爱读书,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篇七:吾师吾友】

我有一个朋友,他有着高高的个子、一头乌黑而又浓密的秀发、一口白得可以的当反光镜的牙齿、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以及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有那常常挂在脸上的笑容……

我的这位朋友,知识渊博,曾斩获了无数奖项,举手投足都给人一种"文化人”的感觉,无疑是我们班上的“智多星”,也同时是我的偶像,但令我真正崇拜他的原因,并不是那些奖状,更不是所谓的“文化气息”而是那些充满着傲气的“文化人”都没有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他所带给我的亲切感。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作业,那可谓是:过关斩将、无”题”能挡……但是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活活挡住”了我的去路,让我邹紧眉头开始冥思苦想,这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需要帮忙吗?”原来是我的“智多星”朋友,有“学霸”帮忙何乐而不为呢?我答应了“智多星”朋友之后,他就细细为我解答了这道题以及方法,之后还呼吁,大家有学习上不明白的都可以去请教他。

我的朋友还是个“书虫”,并且常对我说什么:“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世上无难事,只有肯攀登”“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可能是因为常常看书的缘故吧!记得有一次我看见我的“书虫”朋友在看书,让我想起来他原来常常一有时间就看书,于是我就上前问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呀!”“因为看书可以增长你的见识,静下心来、投入的看还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并且更能修身养性,多读书对你自己只会是百利无一害的。”“书虫”朋友淡淡说道。之后我按“书虫”朋友说的静下心的看、投入的看,结果发现了之前没发现的情节细节,慢慢我发现我不像之前那样,一提看书就头疼,还好像爱上看书了,渐渐的看书甚至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兴趣爱好。

我的“智多星”、“书虫”朋友其实不是别人,就是我和蔼可亲的班主任“付老师”。付老师在我的学习生活中还扮演着其他不同的角色,无疑这些角色都教会了我很多,所以说付老师不仅是我人生旅途中为我指明方向的引路人,更是路途上不断鼓励我勇往直前的知心朋友,此时此刻我只想对付老师说:“我的老师,我的朋友。”

【篇八:军训的一天日记】

我终于初一了。

一直以来,都很期待。可是当今天站在四中校园时,心里,不禁有些落寞。环视四周的同学,我隐隐约约清楚了一个事实,我不会再有像小学知心的朋友了。我只要用眼睛看一看,心里就会明白哪些人我无法和她深交,因为我们不是一类人。我穿着有些臃肿的运动服,穿梭在拥挤而和我一样充满期待的人群中。我往前挤了一挤,眯着眼睛,看到我的名字赫然写在初一一班的名单上。班主任,张伟,是男老师。我点点头,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大概是英语点班。坐在班级里,听着张老师有些含糊的声音讲着初一新生要做的事,不能做的事。风,凉凉的吹,鼓起了衣服,吹起了头发。我们来到江滨公园,站军姿。一天,就这样过去。下午大家都顶着雨点回到班级,只是,可惜了,没有几个人看见身后的彩虹。我的刘海湿漉漉的',想必一定不怎么美观,我就戴上帽子,以此遮掩。老师又开始讲一些事情,突然对我说,“你装什么文化人哪,还在屋里戴帽子。”我一笑,不好意思地摘下帽子。

临走的时候,我从座位上站起来,戴上帽子。我走到门口,问张老师,“老师,我的刘海用别上去吗?”张老师却非常严肃的说,“把你的帽子摘下去,别戴帽子和我说话。”我既然都要走了,要出教室了,戴上帽子有什么不对的吗?谁还会这么敏感,计较这些呢。心里一酸,险些落下泪来。

【篇九:史记读后感】

听过《史记》的人应该都知道,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写出了一部巨作——《史记》。

司马迁是个饱学之士,他在接受宫刑之前,一直生活得平平淡淡,说不上幸福也说不上悲惨,小日子过得舒坦,如果没出意外,他将一直是一个小小的史官,一直到老,到死。

可命运注定不会让他平凡下去,于是,命运派来了他的使者——磨难。在他四十七岁那年,他一生的转折——“李陵事件”——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他被判了死刑,有三种选择:(1)死(2)拿钱赎(3)接受宫刑。在没有钱的境地里,为了完成《史记》,司马迁选择了屈辱地活下去。

很多人都说,四十七岁是司马迁一生最痛苦的一年,我不否认;但同时,这也是一种选择:是继续屈辱的活下去,还是,在黑暗之后转身,迎接光明。

但是,无可非议的,他的身份改变了,变成了一位不是太监的太监,男人的另类,以及文化人的另类。

然后,他的人生观改变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接着,他的金钱观改变了,他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改变了,他用手中的笔,将对自己的内心之中最真实的声音抒发出来,那个作为男人,作为士大夫的司马迁死了,但作为文化人的司马迁却获得到了新生。

不知道为什么,读司光迁的传记时想到了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上天几尽折磨他,打压他,但他并没有放弃,所以,《史记》问世了。

不公的人生,却打造出了璀璨的精神,这是多么了不起啊……司马迁成功了,他的名字家喻户晓,被我们永颂。可是,又有谁看到他身负黑暗,在数十年里,历经煎熬与磨难,只是因为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呢?

凤凰只有经历过涅槃,才能获得新生。人不是也一样吗?只有在经历过苦难之后,才能感慨:原来我这么强大。

我突然想起了鲁滨逊,在什么都没有的境地里,创造了生活27年的记录,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只因为他挑战了自己。

我会学着和鲁滨逊、司马迁一样,挑战自己,将自己的生命打造得更加璀璨。

【篇十:逆境的时光最好】

人生的旅途并非一帆风顺,逆境时有发生。正所谓“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顺境固然令人向往,却会使人纸醉金迷,只有逆境才是驱使人前进锐意进取,在我们渴求顺境之时更应感谢逆境,逆境的时光最好。

逆境是顺境之母,曾去游泳馆中学过游泳,那时,我还尚未掌握游泳技巧,对手脚也控制不当。教练便把我与众多不会游泳的学员扔入了水中。当我的身体接触到水时,其实是害怕的,落入水中后,我开始渐渐地被水淹没,不知所措。可是,一种求生的欲望警醒了我,我的手脚开始不断扑腾,在一次次的尝试时,我终于又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在漫长的练习中,我才学会了游泳。至今想来,若是缺少了当年那“被水淹没”的逆境,怎能使我学会了游泳?由此可见,逆境时顺境之母。

逆境是动力之源,细数我们祖国这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探索历程,可谓是“摸着石头过河”不知跌到了多少次,先是被洋枪洋炮打开了国门,继而又陷入了军阀的割据与乱战之中,好容易一支代表人民利益的党横空出世,却遭到了沉重的打击。踏过漫漫长征路,历经八年恶战,国家才站稳了脚跟。可逆境仍未散去,急于求成的“跃进”却是得饿殍遍野,“十年浩劫革去了多少文化人的命……可就是在这接踵而至的逆境之中,我们的党和国家一次次纠错,锐意进取,成为了真正民主、独立、富强之国。而驱使国家前进的,正是这一次次的逆境,由此可见,逆境时动力之源。

逆境如咖啡一般,苦中带着甘甜。一个人若是只在鸟语花香中沉醉的话,良辰美景终会变得麻木。而身处与疾风骤雨之中,涉足于泥泞之中,则可以磨砺人的精神与意志,渐渐地也会从苦中尝出乐来。当我们在顺境中待烦了,不妨来到逆境之中,体会别样的逆境时光。

在我眼中,逆境的时光最好。“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只有在逆境中,才能细细体会奋发向上的精神,才能使自己更为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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