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狼相关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动物】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有人喜欢老虎,有人喜欢老鹰,有人喜欢熊猫……可是,我有却是喜欢的动物是聪明狡猾不屈不挠的狼!

狼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方方的.鼻子,有力的四肢,最重要的是有不屈不挠的精神!许多人以为狼没心没肺,但狼有却是知恩图报的。

美国有一对父女,他们去国家公园露营。女孩出去玩儿,迷路了。在找爸爸的途中她救了一只小狼,并帮小狼找到了母狼。母狼向女孩走去,咬了咬女孩的裤腿,示意她跟着母狼走。女孩跟着母狼走。最后,找到了女孩的爸爸。

还有一次,几个中国解放军收到一个命令:去摘一颗野生雪莲。解放军收到命令后连夜起程。途中救了一只小狼,母狼顺着气味儿找到了小狼。之后,母狼一直跟着解放军。解放军找到了一颗野生雪莲,但没人敢摘———都怕母狼突然发起攻击。母狼明白了解放军要摘野生雪莲,便用力一跃,帮解放军把野生雪莲摘了下来。然后扬长而去。你现在觉得狼是不是知恩图报的呀?

【篇二:一路书香一路笑】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真是一点儿也没有说错。

我从小就爱读书。书,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一路伴随着我成长。

从我记事起,我就总爱一个人捧着小人书,嘴里咿咿呀呀个不停。每天晚上,妈妈还会讲故事伴我入睡。后来,我渐渐识字了,就开始读书,踏进了美妙的文学殿堂。《格林童话》带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灰姑娘,聪明可爱的小红帽,可恶歹毒的老巫婆,馋嘴狡猾的狐狸……童话故事让我认识了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带我领略大千世界的多姿多彩;《昆虫记》带我漫游昆虫王国,探索大自然的神奇奥妙……

读四年级时,我看过的一本好书让我记忆犹新。那时,我对动物小说的接触还不多。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从同学那获借了一本《狼王梦》,便在家里兴致勃勃地看起来。故事中的母狼为了让子女成为狼王而不懈努力,可惜不仅“狼王梦”破灭了,孩子也只剩下了一个。狼母为了保护幼崽,不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合上了书,发现自己的眼眶已经湿润。是的,一只母狼为了自己的梦想都敢放手一搏,何况是一个人呢?在我们挥霍青春的时候,可知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梦想,正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努力?

《狼王梦》成为了一条导火索,引爆了我对动物小说的极大热情。接着,《牧羊神豹》、天生残疾的《残狼灰满》、有着双重血统的《混血豺王》还有《象母怨》等或逗趣诙谐或感人肺腑的动物故事让我徜徉书海,乐在其中。

五六年级,我开始接触著名作家的书籍。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在学习之余享受放松的时光。可爱顽皮的马小跳有着独特的思想,在他身边发生的故事让我捧腹大笑,让我潸然泪下,又让我思绪万千……

但这与古典名著《三国演义》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罗贯中笔下的人物都有极其鲜明的性格: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奸绝曹操还有以德服人的刘备……其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桃园三结义”,“斩黄巾立首功”,“温酒斩华雄”,“草船借箭”等都让我深深着迷。但我最欣赏的人物还是:蜀国丞相诸葛亮。他是一代军事家,足智多谋;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知人心,晓得司马懿生性多疑,施用“空城计”让魏军不战而退;他晓地理,在曹操逃亡的路上布下奇兵,让曹操差点命丧华容道。

同时,我还看了《史记》,其中失败的英雄项羽也改变了我对他原有的看法。他虽武艺高强,却有勇无谋,这就成了他带兵打仗、治理国家的绊脚石。甚至他不能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连一个谋士范增都不能尽用,最后落得个兵败自刎,可悲啊!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不仅让我写作文时能得心应手,更让我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从读书中,我了解到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领悟到人生的真谛,这些都是课堂上课本中得不到的。

不知不觉,书香已经伴我走过了12个春秋,我在书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曾经,书籍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行的路;如今,书籍是一块路标,指引我正确的方向;今后,书籍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通往成功的大门。我将一生与书为伴!

【篇三:为梦想而努力——读《狼王梦》有感】

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又一次失败,四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可紫岚并没有放弃,它将最后的希望放在狼孙的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

最吸引我的是与金雕同归于尽。对于一头狼而且是一头苟延残喘的母狼来说,能和空中的动物同归于尽,那是多么的了不起啊。在整个狼群里又有几只能做到呢?沈石溪说过:“动物小说写的是动物,反映的却是人的感情。”紫岚对梦想的追求深深地打动了我。梦想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人如若没有梦想,便失去了人生的方向。假如失去梦想,人将会怎样,谁也无法想象。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梦终究是梦,终究是会醒的,既然醒了,就应该努力的去实现。可试问自己:如果你有一个梦想,你会向紫岚一样去追求吗?你遭到失败后还能坚持吗?是的,我是温室里的一朵娇嫩的花骨朵,禁不起外面的风吹雨打。可读了《狼王梦》以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地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的梦想是想当一名歌手,找一个简单粗暴的理由吧。因为我喜欢唱歌。为了我的梦想,我必须行动起来了。我要保护好我的嗓子;要多听听别人是怎样唱歌的,比我唱的好,我就要不耻下问地向他们请教;在家里可以试着学用一种乐器演奏出一首歌曲;要独立起来,要学会面对生活的风吹雨打。

此外,紫岚勇敢地面对现实,克服困难的举动令我敬佩。现在,我们是父母手中的一块宝,拿在手里怕磕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一直依赖着他们,却忘了自己应该怎样做。一遇到困难不自己想办法解决。面对困难,我们一退再退,终究有一天将无路可退。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呢!父母终究是要老的,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依靠他们来生活,也许现在我们靠父母,而将来就是他们靠我们了,如果我们不独立起来,反而始终依赖他们。我们长大以后,就不会成家立业了。所以,现在还生活在温室里的花骨朵们,慢慢独立起来吧!自己去面对外面的风雨吧!

紫岚的好品质深深打动了我,我会牢牢地记住它的好品质的,从此,也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篇四:猎狼人与狼】

这里是远近闻名的狼村,村子正处蒙古北部大雪原,一到冬天,因为缺少食物,这里成群的蒙古狼便会伺机而动,咬死村民的牲畜,偷走村民准备度冬的食物。

这些土生土长的蒙古狼,生性野蛮凶残、聪明好战。他们有时会趁大雪压顶之际跑来,趁母亲忙着收拾家畜时叼走孩子,因此村里人对蒙古狼深恶痛绝,渐渐的这个村的男人站在了一起对抗蒙古狼,他们叫“猎狼人”,辗转各处抓狼、杀狼,拿它们的毛皮卖钱。谁家的孩子丢了也往往会去找“猎狼人”,求找回他们的孩子或是给孩子报仇。

昆是狼村的一名猎狼人,虽说是猎狼人,但还没有和真狼搏斗过,顶多也只是远远见过它们的残影。当年他也只不过是听他猎狼人的父亲话,也去做了猎狼人,仅凭一把父亲留下的一只短刀,实在是没什么名声,渐渐的,昆就打起了退堂鼓。

大雪封山的第三天,一大早,昆刚把自家牛羊赶回圈里,邻居的王大嫂就慌慌张张地跑来找他,一见面就给昆扑通一声跪下了,把昆吓出了一身冷汗,赶忙去扶,王大嫂断断续续地说他儿子不见了,一定是被狼弄去了,求昆救救他的儿子。昆一听翻起了难,可实在不忍拒绝,便咬咬牙接受了,带上食粮和短刀出发了。

一上山昆就有点后悔了,满世界的雪和枯树,到哪里找?昆只得硬着头皮继续沿着王嫂给他指的方向往前走,果然不出半天,昆就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草原狼!”昆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这三个字,昆吓得双腿直哆嗦,刚入山时的哪点胆子也被吓丢了,可昆畏畏缩缩走了好远,才意识到跟着的只是一条母狼,昆的心放了下来,早从父亲那里听说:草原狼只会群体出击,单只母狼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于是昆便放开了心往前走,忽然从一片枯树间传来了婴儿的哭声,昆心里大喜,可下一秒,母狼就朝昆扑了过来,没反应过来的昆一头栽倒在雪里,塞了满嘴冰喳,昆喘了口气回头盯着哪只母狼,“想不到一只母狼也敢来打我?!”想到这里,一股莫名的怒火冲上了昆的心头,此时的昆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径直向母狼扑了过去,不过不愧是草原狼,一个扭身躲过,昆这一下反倒摔了个狗啃泥,昆慌忙站了起来,看到母狼并没有进攻的意思,只是在原地警惕的看着自己,昆心里便有了底气,趁母狼不注意抓住母狼的头就是一拳,母狼慌忙挣脱,可已经瞎了一只眼睛,颤巍巍的站起来,张开嘴咬向了昆,可一把短刀已经插入了母狼的心脏,母狼呜咽了几声就断气了,临死也不愿闭眼。困拍了拍身上了雪离开了这里,临走时不忘给母狼身上补几刀。

随着昆越来越走进树林深处,婴儿的哭声愈发清晰,不出百步,终于找到了枯树洞,婴儿在里面安稳的躺着,可身旁还有一团灰白色的肉球——是一只狼崽!原来母狼是为了保护狼崽才不顾一切的冲过来么?即使明知不是我的对手?想到这里昆觉得雪又冷了几分,不禁打了个冷战,没心思去想母狼为什么会把婴儿叼回洞里。一把把婴儿抱在环里,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狼崽有些发抖的身体,把它也搂了起来,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树林,带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了雪白的天际线中……

【篇五:推荐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叫沈石溪,他的小说都是以动物为主的,是著名的“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所有作品加起来已经有五百多万字了。

这套书是妈妈的同事楠楠阿姨送给我的,刚开始我就被这些书名吸引住了,比如:《狼王梦》《狼世界》《老象恩仇记》《板子猴》等等,《狼王梦》是我看的这套书中的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历尽千辛万苦的故事。

我推荐给大家的理由之一是:这本书没有图画,全是文字,但作者的描写就像画一样精彩。通过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就在现场一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推荐给大家的理由之二是: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例如:马鹿群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会轮流安排一只鹿不睡觉,专门进行放哨;母狼生小狼之前,要自己寻找安全的生产地,要提前准备好很多食物等等。

我推荐给大家的理由之三是:这个故事太感人了。读这本书时,我看到母狼为了照顾小狼,即使洪水来了也不退缩;面对洪水,母狼要照顾五只刚刚出生的小狼,最后只能救活四只,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只死掉。看到这儿时,我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母狼的勇敢和坚强。在平时生活学习中,我也要学习狼的精神,面对困难时不退缩、不害怕,要勇敢和坚强!

【篇六:《老狼柯克》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老狼柯克》这本小说深有体会!

书中的柯克是一只可恶的狼,自从当上了老大后就天天装病,要狼群中的小狼们都给他食物。还在每一只给它食物的狼背上印上“手印”为证据,可是不久就有一只母狼来找它,据说它是柯克的母亲呢!

狡猾的柯克才不管这么多呢,它看见母狼背上没有一个“手印”后就想办法杀了母狼!狡猾的柯克就用“借刀杀人”的方法把猎人引入母狼的洞穴,可是母狼偏偏没在洞里,很快猎人就找到了柯克的洞穴,它被猎人打伤了!

从此失去了往日的风光!最终被一群叫虎狗的小型动物杀死了!柯克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罗丹使用白描的手法塑造了一只聪明、奸诈又勇敢的老狼,我第一次读罗丹的小说,我知道了他和我一样喜爱动物小说,对神秘的动物世界充满好奇,尤其是狼!在现实生活中狼却受到人类的厌恶和排斥,比如童话《三只小猪》里,狼就是一个可恶的角色,还有《狼来了》这个故事中的狼也是个反面角色。

虽然狼很可恶,但在文学世界狼却是宠儿。写狼的书层出不穷,有些还成了经久不衰的畅销品种,比如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白牙》,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狼王洛波》,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等等。还有更离奇的写狼的作品,也总会比那些写另类动物的小说更博人眼球,这是个多么有趣的文化现象!

我唯独喜欢狼。其实在我刚刚懂事时,每每不听话时,妈妈总会告诉我:“不听话大灰狼就会来的!”在我心里一直很怕狼的!当我上了学,开始明白了那些《狼来了》的故事只是“童话”。让我完全喜欢上狼还有个小小的插曲。有一次在看课外书时,我读到一个关于狼帮助人走出雪山的事实故事,才明白它们也有可爱的一面。

我唯独喜欢狼。狼在自然界的生物链中也有它重要的作用!例如:澳大利亚曾经野兔泛滥,草原和植被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土地沙化严重,人类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就在当务之急,人类引进了野兔的天敌——狼群,逐渐生态恶化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我唯独喜欢狼。我喜欢它们具有团结精神,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它们之间有严格的等级分工!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狼还有超强的耐心,它们耗费相当长的时间都能不厌其烦地高标准地完成共同的目标。狼的这些特性也值得我们人类去认可和学习。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类过度的砍伐森林以及草原的不断沙化,狼群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有种叫做袋狼的物种已经灭绝了!

有关数据表明大约有一百多种物种已经灭绝!写到这里我陷入了沉思:我们应该做点什么了,首先从我们自己做起,爱护我们的生态环境,爱护我们的动物,给狼一个家,给动物一个家,多年以后会还给人类一个不一样的家!

【篇七:观《狼图腾》有感】

从小以来,在我的心目中,狼就是坏蛋的象征,贪婪,自私。可是,自从我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以后,才发现狼并非我所想象的那么坏,它也是有灵性、有智慧的。

说说《狼图腾》吧!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额仑草原,跟随队长毕利格老人和一群蒙古人见识狼群狩猎、掏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这些令陈阵终生难忘的事慢慢滴改变了对狼的不良印象。陈阵渐渐领悟到:狼图腾时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当中改变一个人的信仰,并把狼的灵魂深深地铸进人心。

狼是一种极具智慧的动物。这种无与伦比的智慧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这一点在它捕杀猎物的时候表现的淋漓尽致。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组织严密,不急不躁,等待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利用团体的力量进行战斗,像是在实践孙子兵法似的。这种智慧还表现在狼与人类的斗争中: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发现的狼通常会向狼群相反的方向逃亡,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种事情放在人类身上,又有几个人会做的呢?年轻的母狼为了保护幼崽,会把敌人引向旧狼窝。

狼还是一种极具尊严的动物。电影当中,为了不被人类抓住,一匹狼跳崖自尽;一匹狼返回洞穴,用爪子封死洞口,活活闷死。更让人感动的是狼王,它为了不束手就擒,连续跑了38公里,最终因体力耗尽而死亡,连打狼头子包顺贵也被感动了,让它留在了倒下的地方。

我们人类在批判狼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学学狼身上存在的优点呢?

【篇八:读《五只小狼》有感】

在看到《五只小狼》这本书时,我被暑假高温所沸腾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不是在想着游戏,而是对这本书有了无限的遐想:五只小狼?哪五只小狼呢?名字又叫什么呢?这五只小狼又发生了什么故事呢?这五只小狼后来活下来了吗?作者是怎么遇到这五只小狼的呢?作者……打开书的扉页,阅读那优美的文字,答案一一揭晓……

在早已绝迹多年野狼的野狼谷中,作者和强巴向导居然遇到了一家子狼。一段冤缘过后,母狼居然死于非命!而作者却要领养这五只小狼。在一系列事情过后,这五只小狼都成为了叱咤风云的野狼,而作者的任务却告一段落……

茫茫大森林,等待这五只失去母亲的可怜小狼的,是一种种致命的伤害。凶猛的野猪,可恶的公猴,疯狂的母狗使计谋!可是这五只小狼却利用自己的智慧,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野狼。看着昔日那弱不禁风,无知的小狼,又看看现在叱咤风云的狼群,心中的敬佩就油然而生。

看看那五只小狼的狼群,能如此强大。于是,心中就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妈妈就叫我把自己的东西保管好,可我总是丢三落四的。在学校里,张老师也一直嘱咐我,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桌面上要整洁、干净。有一个暑假,我的暑假作业突然找不到了,这可是一个大麻烦啊。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原地团团转。而妈妈却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着我,一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表情。这时,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瞪着眼睛朝妈妈大喊:“在干嘛,你快来帮我找一找啊!”“谁让你自己不保管好的,还朝我吼。”妈妈在一旁风轻云淡的说。“……”我怒火冲天地撒手走了。几天以后,我在我的床底下找到了我的作业本,顿时就面红耳赤,后悔极了。

想着自己的蠢事,又有一件事,奶奶给我讲过的事就从我脑海中浮现。以前,爷爷奶奶要养两个姑姑、爸爸,还想盖一栋房子。可房子要好多钱,还要供爸爸他们上学,所以爷爷奶奶省吃俭用,最终才盖了一栋房子。

吃自己饭,淌自己的汗,靠人靠天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篇九:书,是生命之源】

大家常常会说:“水才是生命之源!”可是像我这种“常年”不爱喝水的人来说,书才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源泉!

沈石溪写的书可是我尤其珍爱的书。如果说你见了我的那几本书,看到的是像刚买回来的一样,没有一点折痕。

《第七条猎狗》又是我在珍爱的书中最珍爱的一本。正所谓我的自创:

要想读本好书!就选《第七条猎狗》—李筱暖

这本书是真的太吸引我了,里面的故事很惊险,有时又很感人。

一天晚上,早早地完成作业。快速把饭“洗劫”一空后。兴奋的我从书架上一下找出那本书,跑到我的房间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这本书时。此时已经十点三十多了。“快点!快上床睡觉!”“哦!知道了!马上!”我一边拿出被子,一边看书,可妈妈就在我看到“作者披上狼皮后母狼会发现吗?”时,夺走了我的书,这是拥有强烈好奇心和读书之人无法接受的现实。

你以为我会就此善罢甘休?NoNoNo!我用出我的终极的秘密武器---手电筒。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那本书。之后母狼并没有发现他,还投入他的怀抱,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之后,他每天下午时分出去买一只活的鸡,或者是一只兔子,傍晚时分再把这些东西给母狼和小狼吃,可就在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母狼不……

一阵开门声,完了。终极武器已消失!只能“开启”夜视功能了。不,不够,还要开启骗取功能!

我一拉开柜子,双手掏出一个过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超大号熊娃娃(一号工具);拿出我的小黄人台灯(二号工具)。准备完毕。

娃娃放在被子里,而我则拿出作案工具——台灯与书钻到床下去看。还不由自主从小抽屉里拿出一包“掌心脆”一边看一边吃。真香!不不不,跑题了,应该是:真好看。接着上回继续看。

狼不知怎么回事?好像已经把他揭穿了一样,一口咬下,沈石溪身上披着的狼皮,可能是因为沈石溪身上流血了,有人类的血液味。之后大概是因为有了很长时间的深厚感情吧,之后母狼带着小狼便走了,作者成功逃离了险境,这样回忆起来真是惊险刺激呢。

之后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作者能力有限,嘿嘿)

如果你们想读的话,就赶快去专卖书店购买一本吧。听我的!这绝对是本好书!

【篇十:爱与勇气的力量】

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有一位牧羊人,他养了一群像白云一样的养,洁白而透明,纯洁而无暇。

在一次进城卖羊毛时,他无意间发现了一只很小很弱的牧羊犬。那牧羊犬虽然浑身上下都被污渍所覆盖,但还是可以从杂乱不堪中看到原本白色的绒毛。

牧羊人望着小狗思考了一会儿,要了一个小箱子,把牧羊犬买了回去。

它欣喜,它激动。

回了家后,他把牧羊犬带到河边,用肥皂给它洗澡。随着清澈的河水冲洗掉它身上的泡沫,一团团白色露出,果真是一只小白狗!牧羊犬从此每天除了喂羊,还多了个任务——喂狗。

转眼,一年过去了。牧羊犬早已长有一只小羊大了,走在羊群中,根本分不清它们。狗狗在羊群中欢脱的跑着,小羊们也不排斥这个虽然跟它们颜色一样的但是物种不同的生物。

然而有一天,意外发生了。有两只狼,一雌一雄,迈着寻觅食物的步子朝羊群走来。牧羊犬在空气中嗅到危机,急忙去叫牧羊人。牧羊人因为生病,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无法与两只已经饿红了眼的狼搏斗,只好无奈的在一旁听天由命,只希望自己不要损失太多就好。牧羊犬急的在一旁不停地踱步,低吠,就在这时只见一抹红晕伴着羊的惨叫喷落在自己身上。

它激动,它愤怒。

它忍受不了这股热流,这抹猩红的颜色和腥甜的味道,深深刺痛了它的感官,它毫不犹豫地朝狼奔了过去。

它努力挥动着前爪,与狼搏斗,几次不间断地进攻中,终于抓伤了公狼。它趁着狼被抓伤受痛的间隙中,猛地扑上前去,大口撕咬着它的皮毛和肉。

狼也不示弱,奋起反抗,为了即将到来的盛宴顽强拼杀。牧羊犬身上很快便留下了几道伤口,红色的鲜血渐渐侵染了它雪白的毛皮。

“砰,砰!”两声枪响传来,猎人来了!枪声震住正在守护自己这一方权益的三位勇士,公狼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叼着能抢到的食物,拖着负伤的身躯,带着左腿中枪的母狼,艰难地,一步一步地逃走了。牧羊人他们在母狼逃走后的瞬间才看到母狼微微凸起的腹部……

牧羊犬守护羊和牧羊人,是因为它有着爱与勇气;而狼为了让它们的孩子活下来,不被饿死,顽强搏斗,也是因为爱与勇气。

爱与勇气的力量,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是一旦展现出来,就会——非常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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