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假如我是孙悟空想象作文】
一天,孙悟空觉得在天庭很无聊,想到人间去看一看,于是,他找到了猪八戒和沙憎一起去人间走一趟,到了人间,悟空说:“先去找土地公公聚聚旧吧。”可是,悟空怎么找也找不到,只看见一堆堆垃圾,于是,悟空用了一招法术——透视。终于在一堆垃圾底下找到了土地公公。悟空问土地公公:“老朋友,你干嘛跟我捉谜藏?”土地公公回答:“大圣,不是我在跟你捉谜藏,是那些可恶的凡人把垃圾倒在我的家上,我就搬到别的地方去住了,可还是有一堆堆垃圾在上面!”悟空一听,生气了,说:“你们这些凡人,等着瞧,竟敢破坏我朋友的家!”说着,就飞上天空,把全世界乱扔垃圾的人都撒上了“跟屁虫”,因此,所有的.垃圾都紧紧粘在那些乱扔垃圾的人的屁股上,要三个月才会满满化成清新空气。所以,现在再也没有乱扔垃圾了。·悟空又来到居民家,看见他们在浪费水,洗完水以后常常不关水龙头,自来水成了“常流水”,悟空又用了一招法术——转移。把居民们转移到沙漠里,使居民们感到了没有水的滋味,再也不敢浪费水了。接着,他又来到山坡上,看见有许多人在砍树木,悟空再一次使用了法术——跟着我动。于是,树木就会踉悟空一样会动了,它们用树枝指着砍树木的人说:“你们不要再我的伙伴了,不然我就不客气了!”人们听了树也会说话,吓得扔下工具逃跑了。孙悟空回到天庭以后,神仙们都不叫孙悟空了,而叫“环保孙悟空”
【篇二: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在我们小区里,我经常看到许多小动物,有小猫、小鸭、小狗……在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邻居家的那只小狗——乐乐。乐乐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漂亮绒毛,肉乎乎的,像个白色的球团,非常可爱!
它每次见到我就“汪、汪、汪”的叫个不停,仿佛在向我打招呼,我总是友好地用手摸摸它的脑袋,表示回应。就这样,一来二去,我和它成了好朋友。只要我一放学,它看见了我,就会摇头晃脑地跟着我到我家里来,妈妈说它是我的“跟屁虫”。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在看书,乐乐慢慢腾腾地走到我的身边,这嗅嗅,那闻闻,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傻乎乎地看着我,看它孤独的样子,我好像明白了它的意思:我好无聊,你来陪我玩玩吧。
想到这,我放下了手中的书,把一块玩具骨头拿了出来,乐乐一看到玩具骨头,高兴地“汪、汪、汪”叫了起来,我故意把玩具骨头伸到离它的头有点高度的位置,它一见,忙纵身跳起来,一口咬下了那块玩具骨头,先用舌头舔舔,再用嘴咬咬,可咬了几下,它发现不对劲了,它先是抬头用疑惑的眼睛看着我,然后跳到我的身上,用爪子挠我,好像在说“这哪有肉啊,你骗人!”
我拍着它的头,对它说“我是逗你玩的啊!”它好像理解了我的话,使劲用脑袋在我的身上蹭,真是个聪明的乐乐!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可爱、聪明的乐乐!小朋友们,如果你见到了乐乐,我想你一定也会喜欢上它的!
【篇三:挖螺蛳历险记】
又是一个清朗的早晨,我像只小鸟欢快地来到拔茅,听说姐姐家附近有个小池塘,里面有许多螺蛳呢!
我迫不及待地推开姐姐家大门,嗯?人呢?我把每个角落都找遍,不会不在吧。忽然,从小池塘传来嬉笑声,我顺着声音追过去,姐姐撸起裤脚,弓着背,正入迷地用筷子夹着螺蛳,刚夹起来,又掉下去,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试着,样子可滑稽啦!俗话说“小的跟着大的,是一个跟屁虫。”看着姐姐那样子,我也忍不住学着她依样画葫芦。
不一会儿,我拿着盆子也开启了夹螺蛳之旅。我脱下鞋子你,捋起裤脚和袖子,找了块平坦的,接着,两腿趴开,简直是在劈叉,艰难地弯下身子,用筷子在水中夹螺蛳。这些螺蛳可调皮啦,刚一夹起来,似乎又恋恋不舍,一溜烟似跳入水中。
“哎哟,闪到腰了。”姐姐尖叫道。我正在夹一颗大螺丝,夹右边,它躲到左边,夹左边,它又闪到右边,简直是在跟我唱反调玩捉迷藏啊!现在呢,好不容易把它夹起来,姐姐这么一叫,它又去水中游泳、泡澡啦!我叹了口气,原先还兴致勃勃,现在似乎没了信心,刚准备把跨出的腿收回来,烦躁地想着:我要不是学了跳舞,恐怕还撑不了这么久呢!
估计太着急,脚下一滑,扑通一声,一不小心落入水中,还好及时反应过来,只是屁股开了花,差点摔成两半,我心疼地摸了摸屁股,可真痛啊!“这还叫池塘?明明是石头坑!”我抱怨道。我腿陷在淤泥,也拔不出来,像是被胶带紧绷住,动也动不了,像一个木头人似傻傻的站在泥塘里。我挣扎,一点一点陷进去。我越来越矮。一旁的姐姐可着急了,大惊失色,急忙去呼叫大人。
妈妈闻声赶来,看见我那傻乎乎的样,哭笑不得,尝试着把我从池塘里拽出来,像是在拔河比赛。结果手一滑,我屁股着地,以平沙落雁式又狠狠地坠入小池塘里,懊恼地大哭起来,在水里扑打着水花。妈妈连忙叫来爸爸,两个人一人抓我的一只手,唱着“拔萝卜”的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移动了一点点。终于,我从泥塘上拽了出来,“抢救”成功!
瞧着他俩的模样,我破涕为笑。塘中清清的池水,像一块磁铁。谁有李静千辛万苦的坚持,谁就能到达彼岸。我挣脱爸妈的手,探着脚又下水……
【篇四:淘气鬼弟弟】
“大姐姐来了,来了……”
这活泼、清脆的声音从哪儿发出的?嘿,我的“淘气鬼”弟弟发出的。
“淘气鬼”今年3岁了,白白的,圆乎乎的小脸就像一个甜甜的白馒头。眼睛又大又圆,就像里面装了颗星星。他非常爱笑,一笑起来左边的脸上就会出现一个浅浅的酒窝。
这个“淘气鬼”最喜欢吓人,特别是吓我。
每天,我放学回家敲开家门时,弟弟都会围着外婆做饭穿的围裙,手里拿着光头强的猎枪埋伏在门后,等我一开门,他就拿着猎枪对着我打,每次看到我被吓后总会哈哈大笑。瞧!他的眼睛眯成一道弯。不过,我也不能骂他啊,要是我骂了他,他肯定会去找外婆告状,最后,挨说的肯定是我。
“淘气鬼”不仅淘气、顽皮,还非常贪吃。
那次,我从书包里拿出一包饼干,弟弟就像一个“跟屁虫”似的围着我转来转去,还不停地说:“大姐姐,给我吃一点儿!”我握着饼干,心里非常不舍得,但看着他可爱的笑脸,我脑袋一热,就把饼干给了他。小“淘气鬼”高兴地一蹦三尺高,狼吞虎咽起来,不到五分钟,一包饼干就被他消灭了。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又问我要。我双手一摊,表示没有吃的了。他一看,便把头一甩,像大人一样对我说:“那你快去写作业吧!”唉,真是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啊!
“淘气鬼”这个外号名不虚传,他还干过许多淘气的事:比如把外公刚买的花生扔进垃圾桶;拿着妈妈的红围巾假扮超人……这样的事儿数不胜数,因为,他太调皮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爱我的“淘气鬼”弟弟。
【篇五:我家的小黑狗】
春节前,爸爸从姑姑家带回来一只小黑狗,胖嘟嘟的,全身上下的毛乌黑发亮,两只水汪汪的小眼睛格外有神。
小黑狗特别贪吃,明明肚皮已经吃得鼓鼓的了,可一看到我吃零食,还是要上蹦下蹿地跟我抢零食吃,真是个小吃货!不过,它好像特别喜欢我,我走到哪儿,它就摇晃着小尾巴连蹦带跳地追到哪儿,像个小跟屁虫。它还喜欢上下楼梯,经常吐着小舌头一趟一趟地跑上跑下,越制止它,它就跑得越欢,真调皮!
小黑狗的到来,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于是我想给它取个有意义的名字。取什么名字好呢?我思来想去,想到它如此贪吃、调皮,和《熊出没》里的熊二好像啊!我眼前一亮。“叫它狗二好吗?”我开心地问爸爸。爸爸哈哈大笑,同意了我的想法,我真高兴!
我喜欢贪吃调皮的狗二!
【篇六:感悟最美的瞬间】
翻看妈妈的相册,一张张照片都是满满的回忆。其中,这样一张照片在我眼中,它是最美的。
照片中,爸爸看着我,乐呵呵地笑着,我呢,开心地依靠在爸爸怀里,一脸的幸福!看着这张照片,我的思绪飘到去年的年底……
爸爸长年在外地工作,只有在过年的时候,他才回来。记得去年,大人们开始为春节忙碌着,年味越来越浓了。我思念爸爸的情感也加深了许多。那天,门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我跑过去打开门,眼前出现的正是爸爸,我高兴地抱住了爸爸,生怕他又要溜走似的。这一天,我们全家团聚了,我的心情无比的激动。
除夕那天,家家户户都在忙着贴春联。爸爸笑嘻嘻地说:“女儿,和我一起来贴春联吧!”“好呀,好呀!我还是第一次贴春联呢!”我边说边帮爸爸拿来了剪刀和胶水。爸爸首先拿了一张长长的对联,我像跟屁虫似的跟在爸爸的身后。“丫头,帮我用手按一下对联。”爸爸亲切地说道。我连忙用双手将对联抚平,爸爸将胶带按在了对联上,我赶紧用剪刀剪下了多余的胶带。就这样,我们互相配合,大门上的对联一会儿就贴好了。
我看着春联,情不自禁地读起来:“福门进财,宝地生金。”爸爸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女儿呀!读春联要从右边读,记住了吗?”“嗯。”我点点头,看看对联,顿时感受到小小的春联中竟有着博大精深的文化。
该贴“福”了,爸爸将一个“福”到过来了,我大声喊道:“爸爸,你将“福”贴倒了。”“是呀!福到了,福到了!和女儿在一起就是幸福呀!”爸爸搂着我开心地笑了。
“咔擦!”抬头一看,妈妈将这美好瞬间给拍了下来,它将成为我们美好的回忆。
【篇七:领跑者看不到阴影】
多年来,三星公司把紧随领先者作为一大战略。它追随过苹果公司的创意和设计,包括它的制造,在这一过程中,三星以很小的投资获得了巨大利润,尝到了甜头。
三星公司的行为,看似无比聪明,只消在苹果公司的创意和设计上,稍加改进,就轻松形成自己的品牌。不仅走了捷径,而且还不落人话柄。因为它没有完全抄袭,而是融入了自己的思想。但从长远来讲,三星公司其实是在自掘坟墓。
一味追随他人,必然会对其产生依赖心理,一定程度上象极了受人哺育的婴儿。三星可曾想过,一旦苹果也不想做这辛苦的领路人,停下了脚步,那它将何去何从?或者有朝一日苹果也江郎才尽,他又该去何处取巧获胜呢?要知道,断奶的滋味可不好受啊!
这些,三星想过吗?也许它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自己只是站在大个子的肩膀上,用自己的能力去采摘果实罢了。这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只是借口,只是掩饰,是不想静坐思索,不肯苦学苦练,只想投机取巧走捷径的心理。说白了,是懒惰,是缺乏应有的社会担当。如果人人都想成为追随者,不愿成为领跑者,人类的前途又将在哪里呢?
诚然成为一个巨人,成为一名领跑者,需要有足够的能力,但更需要的是一种勇气,一种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品质,一种开天辟地顶天立地的精气神。很多人放弃了这种努力,最终沦为追随者,是原因他们有着太多的顾虑和怯懦,“领跑有太多的未知数,风险大。跟在后面随时可以掉头撤退呀!”他们选择了当跟屁虫,乐于拾残捡漏。殊不知,这个世界,不逼自己一把,你就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么能干。
中华千年历史,有多少人物本可以改天换地,却因心中的那份不自信和怯懦而错失良机。依他们的才气,雄居天下、傲视八方,成为时代的领先者压根不成问题,可他们却习惯于跟随,唯他人马首是瞻。结果呢?一代英雄岳飞含冤而死,两朝忠臣孔明抱憾而亡。追随者的悲哀,便在于此。
要成为领先者,没有勇气比没有才华更可怕,只有全心全意的去打拼了,才有资历评判自己;只有无所畏惧的闯荡了,才有资格决定是否归隐。
时代在呼唤那些敢做领先者的人们,正是他们的无畏开拓,人类才能从茹毛饮血,步步走向辉煌。时代在期待更多领先者的出现,期待他们闯荡出更为广阔的美好未来。
自诩聪明的追随者,只能在影子后面作配角;敢想敢为的领先者,终会冲破黑暗,迎来万道霞光。
【篇八:痴迷】
入秋了,风儿“甩”了“夏”这个“跟屁虫,”变得轻快了起来,轻柔地抚过每个人儿的脸庞,给他们带去舒适之感;小雨滴滴,改掉了往日怒吼的暴脾气,仿佛细声地对大地倾诉着情感。而我,就痴迷于这样的风,这样的雨,这样的秋。
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看书,当我正为书中宝黛凄美的爱情感到悲伤时,风儿似乎读懂了我的内心,应景地不急不缓地拍打着窗户,仿佛在奏一曲悲歌,闭着眼睛聆听,脑袋中浮现出宝玉和黛玉,浮现出他们的点滴之情,我渐渐地沉醉在其中,我也是被深深迷住了。雨滴们受到了风儿的感染,从天空中跑下来为风儿凄凉的音乐伴舞;一滴、两滴、三滴、和着这乐曲,每滴雨都舞动着身姿,做出不同的优美舞姿,却又不乏整齐地从天上落下来。我睁开眼睛,看见了小雨一滴滴地落下,风儿一丝丝地拂过万物,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要去感受那会令我痴迷的风和雨!
冲下了楼,跑进了雨里,迎面吹来清凉的风,那风里掺杂着些雨丝,温柔地吹拂过我的面庞。风,是柔和的,吹在脸上,是那种令人心里感到惬意的感觉,不像春天的风那般温暖,也不像夏天的风那般带着躁动的气息,更不像冬天的风那样凛冽刺骨,就是那种很舒适的感觉,用语言几乎无法表达;雨,是清凉的,夹杂在风里,仿佛圆圆的雨滴被挤成银般细了,落在脸上却是软绵绵的,不像银针那般尖锐,却像是一团团柔软的棉花,被风吹到了脸上很是舒服,也难怪我痴迷于其中了。
走在路上,从我身边走过的形形色色的行人,他们大多也都没有打伞,也许他们也都像我一样痴迷于这风这雨吧。雨一直下,气氛却很融洽,小雨淅淅,落在大地上,外面一切声音都消失才能听到他们对大地的喃喃细语。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眼镜上蒙了薄薄的一层水珠,回家吧,再不回家,就无法辨清前方了。
回到家,擦了眼镜,又伫立在窗台前许久,看着那雨一滴一滴,连结成一丝一丝,形成“水帘”,仿佛滴在了我的心头。在宝玉和黛玉那个年代,在大观园里,应该能欣赏到比这更优美的雨景吧……
秋风,秋雨,这整个秋,着实令我着迷,你们可永远停留在我心里。
【篇九:你温润了时光】
日子长长短短,一晃竟过了十数年,而与你共度的那些温润时光,却在记忆里如初花盛开,不谢朝暮,让我懂得往事并不如烟,旧日的风筝不曾断线。
岁月如梭,是你温润了我童年的时光。
尚记得静好的时光里,连走路都一摇三晃的我却乐此不疲地做你的跟屁虫。蝴蝶、花草和吵闹的街市在眼前晃过,我却只顾寻觅你日渐苍老的背影。三岁时父母把我寄养在你家一个暑假,待他们来接我时,我却骄傲地躲进你的怀抱,扯着你的衣角向啼笑皆非的父母介绍:“这是我爷爷。”
五岁时,我住在你家,印象里你总是起得很早。等我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时,撒着葱末的豆腐脑和酥脆的油条正悠然地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故意攀到你的膝盖上把你读报的兴致打断,你便将我托起,再乐呵呵地把我放下,看我像小猫一样溜走;你总是充满暖意,乐此不疲地我陪我玩些幼稚的游戏;你也总是那么稳妥,长时间不发一语,我便缠着你抚摸挂在床边的地图,懵懂而认真地听你讲福建和台湾,当我记读下来时,你便高兴地向家人宣布这个“令人十足振奋”的消息,手舞足蹈,像个孩子。
如若温润的时光如石砾般俯拾皆是,怀念或许不会那么意味深长。年华白驹过隙,我还在愿与你共度时光的甜梦里,你却终于在我的年华中缺席。
八岁那年,你病倒,近麦的肤色愈发黝黑,我在充斥着消毒水气味的病房里依旧不知实情地嬉闹,以为那苍白肃穆的地方只是你暂留的场所,以为你依旧会挽着我的手,走过长长的巷子与街市……
年华岁岁更迭,转眼你已离开七载。你为我留下的是一段温和而静好的时光,带走的却是我再喊一声“爷”的机会。我终于知道那个手掌宽阔、温和安详的你再也不会推开家门唤我的乳名,我终于了解到我们的血液中包含着怎样的一种亲近。而你虽未等到我的青春年月,却化作天边时时照亮我的一颗远星,在你生命的尾音、我人生的序曲敲响最动人的音符……
你,温润了时光。
【篇十:假如我有个跟屁虫】
“那个小孩,给我过来!”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孩呼叫着。这时,接到命令的三岁小孩闻声而来,屁颠屁颠地奔向自己的姐姐,然后张开双臂被姐姐抱起,在姐姐的帮助下,小女孩飞得很高……看着这温馨的一幕,我不禁有些羡慕,什么时候,我也有一个自己的小跟班啊?
如果,我家降临了这样的一个小天使,这应该属于我们家最大的欢乐吧?添加一个小宝贝,会让我们家多一份快乐与欢笑。然后我会帮助爸妈一起照顾他,给他喂奶粉,换尿片……这算不算我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给陪大?
等他两三岁的时候,会走路了,嗯!就足以做我的小跟班了。每天吃完晚饭,等我写完了作业。就带上他去外面转转,看着在月光笼罩着的大地,吹着凉爽的风,甭提有多惬意了!这时候的他可能会转过他呆萌的小脸,手指着天空,用水汪汪地眼睛看着我,奶声奶气地问:“哥哥,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呀?”我就会理直气壮地答道:“你哥不知道!”
当然了,做我的跟屁虫,待遇也是非常高的。我会把平时舍不得用的零花钱用来给弟弟买小零食。当我拿着他喜欢的零食给弟弟时,他可能会摇着我的手说:“哥,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然后迫不及待的狼吞虎咽起来,默默的见他把一袋又一袋零食消灭掉,我也只是溺爱地把手放在他的头上。说不定在某一个时刻,我也会为我的零花钱暗暗在心里滴血……
他会慢慢长大,懂事一些。有时,我从学校带了烦恼回家,当用钥匙转动锁时,就听到有脚步声在屋里回响,我知道那一定是我的小跟班过来欢迎我回家了。刚打开门,他就出现在我眼前,用手抹一下鼻涕,脏兮兮的小手往衣服上一擦,然后伸出双手,用哀求的稚声说:“哥,抱——”我看着他,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一把抱起他转上几圈,弟弟清脆的笑声回荡在整个房间里。在那一刻,什么负面情绪都在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没错!他可能会成你的开心果呢!
看吧,家里有个小孩子时,父母会减少对你的关注,而你和弟弟一起多相处时,他可能会依赖上自己,你可能会知道自己也有能力去呵护家人!这不是一举多得的事吗,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