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后感的范文】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书中记述了上自黄帝时期下至汉武帝时期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篇篇故事都很吸引人,让人感觉就像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读完史记有很大收获。
《史记》中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其中《五张羊皮》讲述了秦穆公用小小的五张羊皮就赎回了拥有治国之才的百里奚的故事,让我见识了秦穆公的智慧。这个故事告诉我:凡事要从多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解决不了,换一个角度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功。
《完璧归赵》讲了蔺相如用机智的头脑把和氏璧完好无损的从强大的秦国带回自己的国家赵国的一段历史。这个故事告诉我:有时机智的`头脑或许可以胜过十万雄兵。我太佩服蔺相如在遇见大事时的处变不惊了。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周幽王为了讨自己宠妃的欢心居然点燃烽火,戏耍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可是个惨痛的教训,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小事而不顾大局,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后悔都来不及。
我很敬佩司马迁完成这部巨作的毅力,因为他当时忍受着皮肉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付出的一定比正常人更多。我就缺乏这种毅力,我应该向他学习。
《史记》这本书很精彩,作者也让我们非常敬佩,让我们一块好好读读这本书吧!
【篇二: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如果你问我:“最敬佩的人是谁?”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个子不是很高却每天打扮的干净利落,额头上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十分特别,她整天笑眯眯的,总是给人很亲切的感觉。
妈妈虽然没有上班,我却感觉她整天忙忙碌碌,家里收拾的整整齐齐,每天放学回家都有美味可口的饭菜等着我和爸爸,晚上也是最后一个睡觉,把我们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
妈妈陪伴着我成长,她既是我成长路上的老师也是我的知心朋友,每天我和妈妈都有聊不尽的话题,不管我有什么烦心事,听了妈妈的一番引导,都变得那么简单明了。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又是积极的鼓励我,让我顺利的完成。
有一次,我一眼喜欢上了一幅很美丽的画作,很想把它临摹下来,可它那复杂的内容让我担心自己会半途而废,妈妈知道后却不这么认为,妈妈觉得我学画已经好几年了,应该自我挑战一下,而且平时老师评价也不错,相信这点小事是难不倒我的。
“什么?妈妈,您觉得我没问题吗?可是这幅画太难了,我能画出来简直就是做梦啊!”我说,“没事,相信妈妈,你就大胆的画吧。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学自行车吗?开始你也是觉得很难,没想到一晚上的时间就学会了,万事开头难,再说还有我在你身边做你的助手,你一定可以的。”妈妈坚毅地说。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变得自信起来,准备好材料说画就画。就这样我每天拿出一点点业余时间画了起来大约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的“巨作”终于完成了。如果没有妈妈的鼓励,我早就不想画了,那线条,那比例,那稀实变化,让我一言难尽,可是我却完成了,让我真是兴奋不已。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永远都是在鼓励别人,不嘲笑别人,永远都是我坚强的后盾。看完妈妈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很敬佩她呢!(指导教师:臧丽霞)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篇四:我家的“全能王”】
我有一个温馨的家,爸爸给了我智慧的启迪,妈妈给了我温暖的呵护。我爱妈妈,更喜欢我的“全能王”老爸。
我的老爸,他能文能武、身怀绝技,聪明过人!你们可能会说,这太夸张了吧!但是,我想说,至少他在我的眼里是这样的。
在我的印象里,爸爸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维修能手。他啊,似乎所向无敌,似乎什么都难不倒他。因为啊,他有一颗智慧的大脑,还有一双灵巧的手,这两样组成了他无懈可击的技能——维修!在他眼里,维修之类的活儿都是小菜一碟。无论是什么物品坏了,分分钟就能将其搞定!在我的记忆里,他曾帮助过许许多多的左邻右舍,七大姑八大姨,与他认识的、不认识的人。不过啊,最值得他骄傲的还是用身边一些废品搞各种小发明,自己亲手出制造一些神奇小玩意儿。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三个小发明。首先就是我们农村人从未见过并且感到惊奇的电动打气筒。它的诞生,是爸爸销毁了无数废品为牺牲品而制造出来的。首先从商店买了一个气泵,然后就变成了以废品为敌人的“哥斯拉”开始到处“破坏”,拆完这个,就去拆那个,似乎所有零件都不够他用。他拆掉沐浴用的塑料花洒,来当吸气孔,他拆掉打气筒的气管,用来充气,电路板、导线等,都是他拆下来的,所以说,毁灭一个东西和组装一个东西是成正比的。当他收集好零件的时候,也就是惊讶的时刻,左手拿着护目镜,右手拿着电焊机,一步步小心翼翼的制作,不得有丝毫差错。然后又拿这电路板,一步步耐心的将导线安装上去……这每一步都是严谨的,每一步都是不能出差错的,爸爸凭借着自己灵巧的双手,就像变魔术一样一点点拼装而成。不过,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爸爸最终还是用自己的聪明绝顶的大脑,还是完成了自己的“惊天巨作”。实际效果,也是不错滴!插电就开始工作,大气的速度堪比刘翔!基本上几秒就可以搞定,成功的登上了打气筒界的顶峰!
之后就是爸爸他根据自己的贪吃需求,千方百计的研究,耗费大量时长的一个巨作,电鱼机!整天在思索着什么,捣鼓着莫名其妙的东西,焊东西啊,什么的,简直是扰民。有时候12点不睡觉,坐在电脑旁,一动不动的思索着,记录着,查阅各种书籍,跟着了魔似的,真是不疯魔不成佛啊。不过最终的结果却是令我们异常的欣慰,效果极其显著。我经常和爸爸带着他的电鱼机去捉鱼,每次都是大丰收,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虽然爸爸是个科技达人,但这些对我来说却不大感兴趣,爸爸制作的美食才是最吸引人的!
这,就是我儿时的记忆。小时候爸爸在我心里,就像一个法力无边的神,他能变出一张张钞票,任我使用,没有一点责备的眼神;他能举起一切,不费吹灰之力,更能扛起一片蓝天;他能永不疲惫,时时刻刻开开心心,任我游戏……那是我儿时的爸爸。慢慢的我长大了,一切似乎都变了,爸爸再也不是以前那样,开始对我严厉起来,这不能干,那不能干。似乎时时刻刻都在对我说:“怎样!你敢违抗我!”,就这样一个蛮横不讲理的霸气的巨人浮现在了我的眼前,但他依旧是一个无所畏惧的爸爸。直到现在,爸爸的形象已经高高的立在了我的心里,那是一个顶天立地、一手遮天、熠熠生辉的巨人。因为我明白了……
我的爸爸,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维修工人。但是,他用着自己的一双手与工具,撑起了家里的一片天。一次,夜深了,每个人都进入梦乡。突然一段急促的脚步声从我耳畔中传出,把我吵醒了,我知道,那是爸爸又有急事了,估计又是哪坏了,急着修呢,于是,我干脆就不睡觉了,等着爸爸归来。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你才风尘仆仆地回了家。手上沾满了油渍,双眼似乎要睁不开,一下子就倒在床上,睡着了,爸爸,你辛苦了!
如今,父亲依旧在为生计奔波着、劳累着,小时候那双温暖的大手,慢慢的变成了粗糙的却又依旧温暖的手。他愿意把他有限的生命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潜能,让我和母亲过上好日子。
逐渐长大的我明白了!懂得了!在爸爸每一次微笑背后,究竟有多少泪水;在爸爸每一次教训我的背后,究竟又有多少辛酸。我的全能王老爸,我为你骄傲!我也在努力,让我成为你的骄傲!
【篇五:物种起源读后感】
解放,崛起,拼搏
在东方,一直流传着女娲捏土造人的传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西方,则相信上帝创世说,也同样根深蒂固,深入人心。然而,达尔那部惊世骇俗的巨作:《物种起源》则扭转了一切。为世俗中迷茫的我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物种起源》使那些远古的传说,在它的面前不攻自破。它摆脱了科学的束缚,使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得到了解放;它引领了时代潮流,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它惠及了后世,更使我们明白了拼搏的重要。虽然在这条人们慢慢认知科学,了解科学的道路上,存在着诸多坎坷,但阳光总在风雨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物种起源》经得起岁月的推敲,经得起后人的考核。“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的细胞的开端”,这多么令人难以置信,但世界就是如此奇妙,一粒小小的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一粒小小的受精卵,则诞生了我们……读着《物种起源》如让思想插上智慧的翅膀,在科学的天空翱翔,亲身感受着自然的神奇与美妙。
《物种起源》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引领着这原本保守的时代,使它走在世界前列,李卜克内西对此做过生动比喻:“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烦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个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物种起源》中的进化论引导着人们深入研究,为分子遗传学生物学开拓了道路。由此,进化论不愧被称为19世界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有了它的推动,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如虎添翼,科学领域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社会又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这无不显示着它的辉煌。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先人的智慧,科学的伟大,在它面前我就像沧海中的一粒粟,在这巨作的震撼下,望洋兴叹。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无不在提醒着我们要竞争,要拼搏,这就是生存的法则。同样在这奇妙的自然中也无法改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血腥的一幕幕,弱肉强食,强者称王,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不可改变的规律。历史就是最好的见证者,中国清政府闭关锁国,从而造成中国与世隔绝,远远落后于世界潮流。中国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中国由此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道路,开始了中国百年来的屈辱史。唯有强者才能称王,唯有适者才能生存。现在这条中国巨龙终于复苏了,沉睡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腾飞了,中国吸取了历史的教训,一刻也不敢松懈,奋起直追。因为历史证明,适者生存,这条生存法则是亘古不变的,唯有适应才是上策。对于我们本身,既然自然选择了我们,我们有幸在这个世界上生存,那我们就要好好把握,既来之则安之,努力拼搏,不要让自己成为弱者,成为别人的垫脚石,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竞争的牺牲品。只有拼搏,才能让自己变得强大,才能适应这个社会,立足于这个社会。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竞争的无情,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但与此同时,它也激励着我们勇敢前行。因为未来充满战场,需要我们的拼搏。
《物种起源》的魅力就在于此,这是一场没有硝烟,没有鲜血的革命,却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人们,影响着社会,冲击着世界。《物种起源》让我感受到了科学令人着迷的气息,科学如同一个巨人,他有伟岸的身躯,挺拔的身姿,气吞山河的气势,无不让人震撼,令人仰望。就让科学解放我们的思想,使科技崛起,国家兴盛,激励着我们拼搏向上吧!
【篇六:走过转角】
人生有很多路要走,每到一个转角处,就要开始下一段新的路程。
小时候,我家住在一条小巷里,每天奶奶都在小巷的转角处接我下学。有一天奶奶跟我说;“你已经长大了,奶奶也老了,以后不能再接你了,你要学着自己走你的转角。”当时我不以为然,每天蹦蹦跳跳走过小巷。
在读初三的时候,面临着中考带来的压力,我的学习成绩却无法提高,这让我非常着急。在学校的家长的双重压力下,我的成绩不但没有提高,还直线下降。那时候的我总是觉得自己很无能,很没用。甚至开始放弃。
现在我如愿以偿考入了梦想的高中。那么我是凭借什么走出困境呢?因为我想起了奶奶对我说的那句话,原来奶奶早就告诉了我她用一生悟出的道理:不管前面的路有多么的黑暗,你都要转角冲过去,到了尽头。回头,你会发现“它”也不过如此。这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信念:相信这条小巷会有尽头,在那小巷的尽头转角处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只要走出去了,你就可以看到它们,感受到它们的美丽,所以我绝对不能放弃,要坚持到最后,去看那美丽的风景。
就像贝多芬,一个人尽皆知的音乐家。他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在他五岁的时候患上了中耳炎,可他依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而是一步步走出了困境,创作出了惊世巨作。到了四十六岁听觉完全丧失,可还是完成了《第九交响曲》。在人生的转角处,他没有放弃,而是向黑暗宣战,勇敢的走过转角,留给小巷的是一个不畏的微笑。
贝多芬告诉我们,其实最重要的是你的态度,如果你总是认为这条小巷是没有尽头的黑暗,那么你怎样也看不见希望和光明,只有当你轻视它的时候,你才能轻易地克服它并且走出了。
在困境中,我们也经常迷失方向,无法自拔,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早早的为我们的未来确定一个方向,然后坚定的大步上前,遇到那个转角,勇敢点,迈步,转身,头也不回的向前,只留给它一个成功的背影。
【篇七:艺术】
艺术——人们琐碎生活中的超脱,黑暗烟尘中的一股清流。在那些旷野巨作之后,又藏着怎样的心。
跨入那并不高的门槛,迎面而来的是隐隐约约笑意,仿佛笑也是一种味道,雕像摆在不大的博物馆中,几经岁月的洗礼,尽显出凝重华贵。奇怪的是,雕像并没有被禁锢在玻璃柜中,而是直接裸露在橘色的投影灯光下,泛出道道光景,若黯淡的夕阳般肃静,一个戴面纱的女人,翩似惊鸿,婉如游龙。而在这美艳动人的外表下,却看不到彷徨与流离,相反,她的心却如“照人冰雪自天真”般纯净。我不知道创造她是怎样一个人,但我已经看到了那个艺术家的影子,这就足够了。
我不知道自己生涩的笔,是否能勾勒出她的嫣然轻笑,或是浅盏凝然,亦不知道是否能拂开历史的迷雾,望见她那颗至真至纯的心。
理解,即价值?或许也并非如此吧。我想到了《蒙拉丽莎》,她一笑,就是永恒,而又何尝有人知晓她为何而笑?
抬起头,我看着眼前,这些雕像中雕刻的多是凡人,他们或许没有惊人的美丽,亦或许没有精细的雕琢与修饰,却在不经意间将艺术诠释。这一切是这样美好纯真,却又质朴无华,雕像已在我的心中永生,在每个人心中永生。可能正是因为共鸣,我们才会为艺术所感动。
人生只不过是一场绚烂花事罢了,要理解艺术何谈容易!即使懵懵懂懂,但我知道,我曾被雕像感动。这已经足够足够了。
爸爸妈妈常说:“有些事,长大就会明白。”但有些事,永远也不需要明白,只沉浸在其中,即可。
【篇八:我家有个小画家】
我家有个大名鼎鼎的小画家,她每天不画上一副巨作,就手痒痒。他多才多艺,会画画、会写数字、会唱歌……她,就是我的快满四岁的妹妹——果果。就在前天,我发现了他的一项新技能——为巨作签名。
前天晚上,我写完了作业,见他还没睡,我便陪他玩了一会儿,她刚刚完成了她的车座,只见她画了:一个小房子,上面还有烟囱,冒着炊烟;一只小蜜蜂飞在房子旁边;一个云形状的气球;还有云、天空和草地。他要我拍照,于是我问了一句:“你签名不?”“签!”她马上回答。我拿着她的手写下了“果果”二字,他高高举着话吧,我按下快门记录了这一历史时刻。我跑去给妈妈说,没一会儿工夫,妹妹叫我:“姐姐,你看这是什么?”我一看,大吃一惊:“果果,呀!果儿,你好厉害,都会签名字了。”像是画出来的,但形态十分相似,她竟然……竟然都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太不可思议了!
昨天,我又见识到了她另一个特技,独创写数字,昨天下午,听妈妈说过,果果写数字,我不信,并要见识见识,见了,真是令我哭笑不得。只见在画板上横七竖八地排列着从1到9几个数字,就后面他便只会读不会写了,他一边写嘴里一边念叨着:“1像铅笔来写字,2像小鸭水中游,3像耳朵听声音……5像秤钩来买菜……”我和妈妈不仅鼓掌欢呼起来:“棒!棒!……”大拇指竖起来!
我骄傲,我有一个画家小妹!真是太棒了。
【篇九:文学梦】
在空闲的时间里,看看书,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
我喜欢每天睡前,遨游于书的海洋;我喜欢在周末走进宽敞的书店,去倾听书籍那一声声亲切的呼唤;同时我也喜欢在假日里去到图书馆,寻找书中停靠的港湾……
打开记忆的闸门,依稀记得小时候,有无数个夜晚,我抱着自己所喜爱的童话书甜蜜入睡正是这一篇篇美丽的故事,开启了我阅读的大门,让我不断地探寻这世间的真;善;美。渐渐长大的我们不再踯躅于这此的童话,当我翻开了手中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为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意志所慑服;翻开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我又被那神秘的大海所震慑;细读《西游记》,我深深的被师徒四人的执着所感动。因为文学,我少了一份粗俗,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份浮躁,多了一份清纯,
文学就像一缕春风吹过,邻人倍感清爽。我喜欢文学,去品味书中的甘甜故事,每一次读书,我都心存一份感动,因为是它,使我的文学梦更为切入肌肤,有人曾经说过:“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我在这浩瀚的文学中,寻觅着那些如金子般闪耀的文学巨作,那些文坛上不朽的巨作,滋润着我的文学,正因如此世界也不再暗淡无光,生活也因有了文学而更加精彩。
我有我的文学梦,它或许没有大海那般壮阔,但它一定有江河的那份生机,它或许没有巨石般的坚韧,但它一定有滴水石穿的执着。我从未放弃过我的文学梦,有时我总会感觉到文学梦如那海天相吻的弧线,可望而不可及。不过,我想这也验证了一句话——“学无止境”,而当这时我便又埋头向书海奋进,驶着我的梦想的航船继续前行。
夜深了,四周如此寂静,此时我也要读书,在宁静的夜晚,品出这神秘而诱人的“书香”。就这样,我带着那份对文学的渴望,满足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当梦醒时,文学的大门也将会为我而打开,因为我始终忘不了!书中还有文学梦,始终忘不了我对文学的热爱。
【篇十:夸夸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头不高,一个星期就穿那几件衣服,看上去非常平常,但衣服总是被妈妈收拾的非常整洁干净。我十分佩服他。
我爸爸最大的爱好是练书法,从我记事起,那张书桌就像是爸爸的游乐场。我还不会认字的时候,爸爸总是抱着我,手把手教我写字。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再忙,他都会挤出时间重复一个又一个动作,就这样重复十几年,墙壁上挂满了他最自豪的书法,房间里弥漫着油墨的清香,阳台上堆满一刀又一刀的宣纸,微信朋友圈里他的“作品”总是得到亲朋好友的赞美。
虽然他把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书练到几乎完美(在我看来),为了表现出更好的水平。就算工作忙,他也会牺牲宝贵的节假日,带我去有书法展览的博物馆,欣赏那一幅又一幅的旷世巨作,爸爸也会带我去公园看书法协会的作家练字,他每次参观回来后都埋头苦干,吸收精华,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提升自己,每一次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