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鸭丫丫酒杯历险记小学】
“大家好啊!我是一只超可爱,超萌的小鸭子哦!我的闺名也是像我一样超可爱,超萌的哦——丫丫!你记住了么!”我身上披着一身黑褐色的毛衣,圆骨碌的小脑袋,你可不要小瞧了我这颗脑袋,里面装的东西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哦;长扁的嘴,吃起东西来可不得了呢;亮晶晶的一双大眼睛,似乎能把所有事物都能看个透顶;胖乎乎的身子,一双细短的腿和一双大大的脚丫子。怎样?是不是被我的美若天仙的'样貌怔住了呢?不用猜,肯定是。因为我也是!偷偷告诉你哦!我今天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哦—酒杯。它和我〝差不多〞—胖乎乎的身体,一天细短的腿,一只大脚丫。
我缓缓的走近它,时刻准备着,越靠近一点它,越觉得它似乎没有任何危险。伸出小爪子去触摸它光溜溜的身体,感觉凉丝丝的,冰冷冷的。可越是这样,我越有想要征服它的感觉,好像只有这样,我才是‘王’。
纳,真想进酒杯里玩玩呢!可是,天不如人愿啊。我顶着一张哀怨脸在酒杯边缘徘徊着,冥思苦想着怎样才能到酒杯的肚子里呢?突然,邻居家的小孩闯了入来,见我皱着眉头,似乎知晓了我达不到的目的。一把把我抓起放入我梦寐以求的酒杯的肚子里,喊道:“哦!丑小鸭进酒杯了,天下第一奇哦!妈妈,快来看呢!丑小鸭进酒杯了。”哼!没见过鸭子进酒杯么,肤浅,等等,他说什么?丑…丑小鸭?我哪里丑了?你才丑,天下第一丑,居然诬陷我美若天仙的美貌。不过,看你帮我进酒杯,我就大发慈悲原谅你啦。“容华,快回来吃饭。”是这个说我丑的小子的妈妈。“哦,好的。马上回来。”小孩应声跑了回去,华丽丽的丢下了我。
不过也好,扭扭屁股庆祝一下,咦?好像地方窄了一点,这个酒杯有了我的存在,根本没有一丝空余的空间嘛,怎么玩?不行,我要出去,里面那么窄,还不如在外面玩。我想爬出去,可是,酒杯光滑过度了。我说你个酒杯怎么那么光滑呢?哼!爬的不行,我用跳的,三﹑二、一,我…跳……
啊!太可恶了!我胖乎乎的身子根本跳不起来嘛,跳的不行,我只能出杀手锏了—推倒酒杯了,酒杯破了,我小鸭丫丫不就可以出来了么!哈哈!我真是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小鸭丫丫啊!
我推,我推,我推推推,我就不信推不倒你这个可恶的酒杯,哼!
呜……呜,你这个可恶的酒杯还真推不倒,啊……!我要发疯了,可恶的酒杯啊………
一个钟头就这样过去了,我已经使出浑身解数的招数了,依旧出不去……
看着时钟的秒针慢慢的转动,心里的烦又增添了一分。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应该这样贪玩。想我小鸭丫丫的一世英名,今天居然败在这个酒杯里。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篇二:暑假的作文】
阅读书籍一直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我一直觉得,在书中我能感受许多,收获许多,快乐许多……每当我捧起那一本本充满油墨香的书时,心里感到了无比的舒适与快乐。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传授给我许多知识,伴随我成长。书指引着我前进的道路,教我做人的准则,树立起我人生的目标。
在暑假中,我的生活很丰富,不仅认真地写了作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旅游,而且还阅读了许多的书籍。每一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对我有所启发:从《夏洛的网》里,我明白了:朋友之间是不计较得失的,真正的友谊是经得起考验的!在朋友需要帮助时,我们要及时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我们要用真诚和善良浇灌友谊之花,让它永远长青!从《亲爱的汉修先生》让我领悟到: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心急,而是要静下心来慢慢去克服困难;从《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好象他们都好似没有什么伤心事……
暑假有了好书相伴,我学会了平静自己的心态,学习的疲劳也被一扫而空,我享受这书带给我的快乐。每当阅读书籍时,我都会沉浸在书中,和书里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
读书可以提高人的自身价值,可以陶治情操,可以增添人战胜困难的决心。它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还让我的作文有了进步,这让我倍加感觉到了书的重要性。我每晚都坚持睡觉前读书30分钟,我已经把书当做了与我密不可分的好朋友。
【篇三:我】
我叫高艳清,姓高,长的也高,今年13岁。以前是西街实验小学的学生。
我爱好是看书,什么书都喜欢看,比如:《西游记》,《红楼梦》,《伊索寓言》《假话国历险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
我的成绩一直不算好,但也不算坏。小学的时候作业不多,所以我养成了拖拉的习惯。以至于晚上九点钟也做不完。如今我上了初中,我一定会改掉拖拉的这个坏毛病,努力向“今日事,今日毕”发展。
我的性格有些内向,妈妈说我胆儿小。其实有时候我也很活泼,特别是在熟人面前我会和他们打成一片,经常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我家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姐姐和我。爸爸,在外面打工很长时间见不着面,妈妈在家主要负责家务活,和给我们做饭。我和姐姐的任务自然是好好学习。我的家庭虽然并不富裕,但我很幸福。
我的愿望很多,基本是看什么好,就想做什么。不过我现在的愿望是考上一所重点高中。我也会为此努力的!
上了初中,很多事情不能再像小学那样无所谓,觉得坚持不下来就放弃。初中课程多,学习也更困难了,我必须课上认真听讲,课下勤奋学习,才能顺利完成课后作业。
上了初中,我一定会比以前更加努力的!
【篇四:挖螺蛳历险记】
又是一个清朗的早晨,我像只小鸟欢快地来到拔茅,听说姐姐家附近有个小池塘,里面有许多螺蛳呢!
我迫不及待地推开姐姐家大门,嗯?人呢?我把每个角落都找遍,不会不在吧。忽然,从小池塘传来嬉笑声,我顺着声音追过去,姐姐撸起裤脚,弓着背,正入迷地用筷子夹着螺蛳,刚夹起来,又掉下去,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试着,样子可滑稽啦!俗话说“小的跟着大的,是一个跟屁虫。”看着姐姐那样子,我也忍不住学着她依样画葫芦。
不一会儿,我拿着盆子也开启了夹螺蛳之旅。我脱下鞋子你,捋起裤脚和袖子,找了块平坦的,接着,两腿趴开,简直是在劈叉,艰难地弯下身子,用筷子在水中夹螺蛳。这些螺蛳可调皮啦,刚一夹起来,似乎又恋恋不舍,一溜烟似跳入水中。
“哎哟,闪到腰了。”姐姐尖叫道。我正在夹一颗大螺丝,夹右边,它躲到左边,夹左边,它又闪到右边,简直是在跟我唱反调玩捉迷藏啊!现在呢,好不容易把它夹起来,姐姐这么一叫,它又去水中游泳、泡澡啦!我叹了口气,原先还兴致勃勃,现在似乎没了信心,刚准备把跨出的腿收回来,烦躁地想着:我要不是学了跳舞,恐怕还撑不了这么久呢!
估计太着急,脚下一滑,扑通一声,一不小心落入水中,还好及时反应过来,只是屁股开了花,差点摔成两半,我心疼地摸了摸屁股,可真痛啊!“这还叫池塘?明明是石头坑!”我抱怨道。我腿陷在淤泥,也拔不出来,像是被胶带紧绷住,动也动不了,像一个木头人似傻傻的站在泥塘里。我挣扎,一点一点陷进去。我越来越矮。一旁的姐姐可着急了,大惊失色,急忙去呼叫大人。
妈妈闻声赶来,看见我那傻乎乎的样,哭笑不得,尝试着把我从池塘里拽出来,像是在拔河比赛。结果手一滑,我屁股着地,以平沙落雁式又狠狠地坠入小池塘里,懊恼地大哭起来,在水里扑打着水花。妈妈连忙叫来爸爸,两个人一人抓我的一只手,唱着“拔萝卜”的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移动了一点点。终于,我从泥塘上拽了出来,“抢救”成功!
瞧着他俩的模样,我破涕为笑。塘中清清的池水,像一块磁铁。谁有李静千辛万苦的坚持,谁就能到达彼岸。我挣脱爸妈的手,探着脚又下水……
【篇五:《公牛历险记》观后感】
费迪南从一只娇小的牛,转眼间变成一头大牛,他的爸爸在它小时候就已被送去斗牛。它无依无靠一心想要逃出这儿。
在一天晚上它逃离了这儿,来到一个小女孩的家里,它非常的喜欢花,于是每天都去小山坡上玩。它也在这儿渐渐长大,由于渴望城市的鲜花节,想尽一切办法去了,却不料被再次带回了牛厂,即使到了那儿它也不肯罢休。一想要出去,当它遇见了三只小刺猬,通过了小刺猬的条件,带上了即将被宰杀的牛以及同伴,一起逃出了牛厂,在城市的大马路上经过一番周折,在即将要逃离之时,同伴们走了,它却要站在斗牛场上。
它与斗牛师在场上的一切都成了全场的焦点,而它那只不离不弃的山羊卢皮在一旁为它加油。到最后时它赢得了比赛,恰好到这儿,其它牛都满脸不可思议。
影片中的费迪南它爱护花草,堪称“爱花如命”,它懂得帮助人类小孩,即使自己要被抓了,也要帮忙救下。当自己想逃出农场时,也时刻不忘它的朋友们,带领它们一起逃出,在它们即将被抓时让它的朋友们先走,它的行为真是值得敬佩。
山羊卢皮它虽然爱讲话,可它看见朋友遇到困难时,也在旁边为它喊着加油,还为费迪南想了不少点子帮它逃离。
但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一头如此娇小,温柔的牛,竟然能赢了世界斗牛师,这结局让我意想不到!这就是爱的力量。
【篇六:假如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
早上,我还在睡觉,突然有一个东西敲打着我的头,猛然睁开眼睛,这是一只鹅。
我慢慢的想着这只鹅是谁?是他!是《尼尔斯历险记》里的家鹅马丁,于是我说你可以带我去遥远的地方看看吗?马丁拍着翅膀准备起飞。我准备了一些需要的物品和马丁一起准备飞行。
你和我来到美丽的大海,只见大海已经没有以前的那种美了。几艘轮船轮船排出的废气和汽油混合了大海,大海的水被污染了,海底的鱼儿们都仓皇而逃,就连守护大海的海鸥都不见了,看到这一切。我的心里觉得非常不开心,但是我什么都不能做。于是,我和马丁继续了飞行。
马丁和我一起来到大森林,我两眼望下,只看到一些人正拿着斧头,电锯等破坏森林的工具。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看着自己的家园被毁灭,看着这一切,我很无奈,但是我还是不能做什么,于是我和马丁离开了大森林继续了我们的飞行。
马丁和我一起来到了我最思念的地方,是我的家乡。家乡依然是那么寂静于是我和马丁来到我的家。我的家旁边有一条小河。小河边上已经布满了垃圾。但是我依然无能为力。
我真希望世界的每个地方都能够美丽。能够不要有垃圾,希望每个人都能做环保小卫士,为世界每个地方的环境负责。让我们为独一无二的地球做出自己仅有的能力,让地球永远都美丽!
【篇七:阅读令我着迷】
高尔基的一句话说得不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令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了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依然喜欢读书。虽然时光不停摆,世界变太快,但我对书籍和对知识的渴求从未停止过。小时候,我喜欢看连环画,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我告别了连环画,步入了文学的殿堂。我读的书更加深奥了,而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到了这偌大人世间的真、善、美,也同样见识到了假、恶、丑。我陶冶了情操,感受到了读书的无限乐趣。
在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的汤姆是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充满正义感的男孩,他讨厌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能够干出一番英雄事业。后来,他与哈克贝利一起,凭借着机智和勇敢,终于找到了印第安乔留下的宝藏,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开启了他们的新生活。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人的天性都是善良的,就像文中的哈克贝利一样,不是他不爱学习才去做小偷的,而是因为他的爸爸是个酒鬼,不管他,他才整天惹是生非的,后来寡妇道格拉斯收留了他,他开始好好学习了。如果这些人都能跟哈克贝利一样,不再干这些坏事,都努力工作,刻苦学习,那么我们生活的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读书,确实好。读书不仅可以开阔视野,提高自己的修养,还可以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于爱书的人来说,用手轻轻抚书,甚至可以感到书的温度。读书让我感受到智慧的光芒,犹如登山一样,好像眼前瞬间呈现出仿佛九叠画屏般的开阔,让我平静坦然地度过每一个晨曦和黄昏。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到了坚韧。读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久久地回荡在我们的心海……
【篇八:美好的一天】
今天一大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这大概是太阳公公听说我们要去杭州烂苹果乐园玩吧。那是怎么一个地方呢?没错,它就是专门为小朋友们设计的一个既好玩又有趣的乐园。
穿过检票口,我眼前一亮,立刻被那些五彩缤纷的游乐设施给吸引住了。我奔向那些关在大型水族箱里透明水母,蓝色的水把它们衬托地得十分美丽。我拿起手机,拍下眼前这美丽的一幕。我们还去玩了挖宝游戏,我挖了一个土豆,蹦蹦跳跳地到阿姨那儿换奖品。
我们去看了3D电影,名字叫作《小鲤鱼历险记》。我们戴上眼镜,就仿佛小鲤鱼就在我们前面,我一伸手就可以抓住它。我们还去坐了4D模拟过山车,我坐在椅子上,感觉就像真的过山车一样,从天空冲下悬崖,又从山洞冲出。当过山车撞上障碍物的时候,我不由得用手挡住了我的眼睛,刺激极了!
另外我们还去玩了青蛙跳、小火车、魔法屋等各种好玩的游戏,今天我们玩得十分开心。啊,多么令人难忘的一天!
【篇九:比尔“历险记”】
比尔是一个动物园管理员。他长着红色的头发,戴着帽子,有个圆圆的鼻子长在胖胖的脸上。比尔虽然个子不高,但他很有力气,工作十分努力。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比尔一大早就起来了。他抱着大象的早饭,嫩嫩的绿草,去喂大象。大象长着长长的鼻子,两只大耳朵像扇子一样。它两个象牙又长又尖。大象一早晨起来,就淘气地在水池边玩儿水。它把水吸进鼻子,再喷出来。它玩得正高兴,恰好比尔来给它送早饭。它就喷了比尔一身水。比尔没有预料到,就被水喷倒在地上了。
猴子今天也起得很早。他一起来,就去旁边果树上摘了一个苹果。这个猴子个子很小。它长着短短的棕色毛,脸上有两只大大的眼睛,滴溜溜乱转。它特别好玩。猴子可以用它的长长的尾巴挂在树上。它正准备吃苹果,突然看到满身是水的比尔。它哈哈大笑,都忘了吃苹果。
比尔从地上爬起来,抱上大象的早饭,继续走过去喂大象。他一边喂大象,一边假装生气的样子用草打大象。比尔喜欢动物园的工作,喜欢动物们和他开玩笑。
【篇十:异想天开的我】
把擀面杖插在土里,希望长出红花。
把石子丢在水里,希望长出尾巴。
把纸压在枕下,希望梦印成图画。
把邮票贴在心上,希望寄给远方的她。
我喜欢这首小诗,读到它就不禁眉开眼笑,就喜欢它的异想天开。
我的童年,也充满着异想天开的。那时,我和伙伴三五成群,在烈日下的村中小路上,寻找着远离大人视线的世外桃源,遇到大片的桑树林,就觉得自己就是孙悟空,得到了自己的花果山。遇到破烂的老房子,我就想象那是老妖的洞穴,并蹑手蹑脚地前去窥探……
上小学后,我喜欢读的课外书,像《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弗恩历险记》《鲁滨逊漂流记》。我热切地希望自己也能发现一处新大陆,最好盖出迷宫一样的房子,让老虎乖乖地成为我的坐骑。要是还能发现宝藏,让所有人都羡慕、吃惊,那就更好了。可实际上,大人们是不允许我离开他半步的,所以,我的探险梦也只能出现在梦里了。
上初中后,偶然间我读到了惊险悬疑小说《盗墓笔记》。那里的世界真奇异!富有智慧的祖先墓穴里,并不冷清:有凶恶的叫粽子的僵尸,有学会人说话的毒蛇,有机关重重,当然,还有身手灵活、聪明机智、富有历史知识、又幽默爱财的胖子、吴邪、闷油瓶等人。看他们和各种灵异的生命搏斗,心中充满了赞叹。原来,还有那么多的生命充满奥秘;原来,人的聪明、勇敢那么有用。我为此产生了长大后要盗墓的理想,可妈妈说,那只是想象力丰富的小说,盗墓也违法。我仍旧热情不减,又梦想有一天,成为导演,将像《盗墓笔记》一类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拍成电影,管保比《博物馆惊魂夜》《阿凡达》还好看。即使不能成为导演,我也要像南派三叔一样写出好看的作品,让我们的生活芬芳四溢,让心灵去进行奇妙的探险。或许还能超过《哈利波特》的名声呢。
可妈妈却笑说,我那是异想天开。我翻着白眼,心想,不去异想,哪能天开?凭我的嗓门,或许还可以成为下一个评书散仙周建龙呢?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异想天开、喜欢探险的我,相信,这样的我,一定会让自己梦想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