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青岛游记作文】
虽然是盛夏,青岛却依然气候宜人。各处有钱又有闲的人都聚集到了这里,夜晚是他们活动的好时候。
彩灯卖弄地眨着眼,扬声器里小歌星捏腔捏调地唱着当红的小曲,两旁的.酒馆、咖啡馆、店铺、旅社都灯火通明,各色各样的人进出其间:有衣冠楚楚的先生太太,有趾高气扬的洋人,也有毕恭毕敬的小伙计,偶尔也有几个衣衫槛褛的小子丫头混杂其间。但那都是卖茶点或开车门的,为了抢生意挤进挤出的,常常要被穿得漂亮干净的太太们皱着眉嫌弃,被绅士风度很足的先生们虎着脸呵斥,被善于察言观色的伙计们厉着声驱赶。
这不,咖啡馆里走出了一对先生太太,早已守候在一旁的几个小子便一拥而上,争着为他们开车门,力气小的被挤在了后面,有一个还被推倒在地,膝盖的皮都被擦破了,他只得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地咽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突见那边走来一个大兵,被挤出局的小子欣喜地迎了上去,殷勤地为他打开了车门。
大兵醉醺醺地钻进车,就要发动马达。小子急了,趴在车门上要钱。车子启动,一个急拐弯,把他甩了下来……
街道上车来车往,非常忙碌,汽车们睁圆了眼,傲然奔驰,吞吐着烟和尘,把行人的眼照得发花。
【篇二:漫画同学】
他是我的同学,一个口不离球、球不离手的同学,人送外号“足球小子”。
他的头发像一口锅倒扣在脑门儿上,把眉毛都盖住了。一双小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显示出他的机灵。一张嘴像连珠炮一样说个不停。他的皮肤有点黑,因为他经常踢足球。
他是我们班足球队的队长,对足球非常痴迷,只要一谈起足球就会滔滔不绝,什么球王贝利呀、马拉多纳啦……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真是口不离球。
他爱谈足球,更爱踢足球。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足球联赛,我们班与四(2)班比赛。一开始大家就奋力拼搏,作为队长的他更是神勇无比。一会儿盘球过人,像小猴子一样敏捷;一会儿带球疾进,像小鹿一样轻快……忽然他接到一个队友的高空球,他顺势一个头球把球顶向对手的球门,却被守门员一个空中捞月“摘”了下来。他们毫不气馁,又卷土重来。不一会儿,他一脚怒射,攻破了对手的球门,全班都为他喝彩。最后我们班球队凭借着过硬的球技以4:0大获全胜!这件事,他得意了好久了呢!
他就是陈其磊,名副其实的“足球小子”。
【篇三:我和书的故事】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对话,令人受益匪浅。
我家客厅有一个巨大的书柜,有一部分书是给客人看的,如《老人与海》、《童年》、《巴黎圣母院》……有漫画书和古文,还有许许多多我至今没有看过的书籍。
我自小就很讨厌看书,我觉得书像佛经一样,很没意思,很多时候都是爸爸强迫着我读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什么要学好语文就是要多阅读名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读书就是用心对照、感悟、学习古圣先贤,中外名士的智慧,建立自己的思维,开启智慧的钥匙。
直到有一天,夜不能寐,凌晨4点钟就醒了。我顺手把书架中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给拿了出来。不知怎么的,以前那些看似模糊的字,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生动了。H4四人是全校闻名的坏小子,在新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成长,成功的由捣蛋鬼变成好学生了……
阅读《农夫与金蛋》,为渔夫夫妻因为贪婪取金蛋杀鸡感到悲哀。要警示自己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能贪小便宜,要靠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因一次大风浪流落荒岛,而他去坚持开辟荒岛求生。让我知道天无绝人之路,遇到困难要用智慧解决,坚持就是胜利。阅读《西游记》,“齐天大圣”孙悟空刚开始桀骜不顺,无法无天,变得没有一点怨言,忠心耿耿非常有担当,有爱心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事事迎难而上,保护师父,一路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令我感动。让我遇到考试难题不轻言放弃,生活中不向困难低头屈服。阅读《桥》《七律长征》诗中红军不畏强敌夹击,不向困难低头,不怕险阻,不怕流血牺牲。这些英雄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感动不已。我暗暗勉励自己要发愤图强,好好学习,长大也要人民服务,为祖国社会做巨大贡献。
可是,太认真读书,投入角色,也会引起好笑或忧伤的事——
一天,我在家里认认真真看书,不知不觉走入了角色。人物欢喜:我也欢笑,人物悲哀,我也忧伤。有时放声大笑,有时泪眼朦胧。书啊书,让我欢笑让我哭,让我甘心付出宝贵的时间读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喊吃饭,我应了一声,可没有行动。妈妈又大声叫才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我右手悠然夹菜往嘴巴送,但心神还在回味书中故事的情节,好像今天的饭好难吃。“呸呸呸,我吃到个那么难吃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生姜啊!爸妈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愕然……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成长高尚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我和书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成功的喜悦,如何去面对失败的痛楚。如何看清自己的思绪起伏,回味亲情、友情,体验欢乐、忧愁、激动……
最让我受益的是:这一年多来,让我最害怕的语文,在刘大大“无以易之”的特殊新式教学帮助下,对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慢慢喜欢上了阅读,也不那么畏惧作文了,还敢和古文打交道了……
书,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让我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篇四:《神勇小子》观后感】
又要去看电影了,我好高兴啊,满怀期待的看了电影《新地雷战——神勇小子》,我被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
故事内容是讲:抗日战争时期,有个叫麦包的小男孩,他很聪明又机智勇敢,他爸爸是八路军,从小他爸爸就教了他一种特殊的本领,会用摩斯密码传递信息。他悄悄的混进了日本人的军队里面,于是,日本人每次商讨作战计划的时候,麦包都假装在干别的事而实际在偷听他们讲话,然后制造机会把信息传递给爸爸,因为他是小孩子别人都没注意他。有一次,麦包知道了敌人要进攻他们的村庄,可是情况非常突然而且很紧急,灵机一动,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在房间里烧火烤,烟很大,熏得人眼睛睁不开,日本人就要他把窗户打开,他就爬到房顶把窗户一开一关一开一关,形成了特殊的语音传递给了他爸爸,村庄里的人就在他爸爸的带领下顺利的转移。就这样在麦包的保护下,村里的人躲过了很多次打仗,避免了日本人的侵害。
后来,麦包很想他爸爸和妹妹,所以他使了个计策跑回了村庄,结果发现八路军队伍里有一个奸细叫蔡丁,但是大家都不知道。有一天,蔡丁通知了日本人村子的具体位置,他们调来了许多坦克冲到了村口,他们对村子里狂轰滥炸,于是,麦包他们决定要来个“关门打狗”。麦包冒着生命危险,去到峡谷的出口处埋了很多地雷,这些地雷必须要等日本人的坦克都进到峡谷的里面时才能去点燃引线,为阻止麦包引爆地雷,蔡丁就抓了麦包的妹妹麦米做人质,但是麦包为了全村人的安危只能不管妹妹的生死,他在紧要关头点燃了引线,把第一辆坦克炸翻在了峡谷口,其他的人就从山上面放了好多石头下去把来去的口子都堵住了,然后用许多火把和石头丢到日本人的坦克上,把敌人烧的烧砸的砸,死伤了许多。蔡丁和日本人的首领押着麦米要挟麦包的爸爸他们投降,麦包心生一计,用长绳子吊在高塔上,荡秋千样的荡过去,趁着敌人不注意一下就把麦米救了回来。麦包假装要跳楼,引蔡丁上来,蔡丁看他一个人在,果然上钩了。他上来了,和麦包两人厮打起来。他正想推麦包一把的时候,麦包闪开了,于是,蔡丁掉下去了。敌人都灭亡了。
麦包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敌人做斗争,不怕别人误会他是“汉奸”,他忍辱负重,为消灭日本鬼子不怕牺牲。我喜欢麦包,你们喜欢谁呢?
【篇五: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
夏天,地面的晚风在脚边轻轻打着转儿,吹起我的裙摆,卷起你的衣角,沉默无言的对视,你和我拉长的影子指向两条不同的道路……
——题记
走廊上飘着匆忙的踏步声和两个女孩的嬉笑。明亮纤细的是我,温润圆滑的是你。风钻过我的发丝,吹响门前的风铃。你我都不约而同地笑了。
坐在窗边的我,和靠近讲台的你都摇头晃脑地听着老师语重心长的说教。黑板上密密麻麻地爬满了数学题,空气中散落着柔软的粉笔灰。英文字母和“之、乎、者、也”相互应和,演奏成欢快的协奏曲……这一切即将成为过往,我俩细细聆听、用心记录,相依相偎,守住这美好的时刻。
我记得那时你是一头假小子般的短发,却也喜欢安安静静地在午后散步。于是每次你来找我,我都会放下手里珍爱的书,陪你投身到那绿色的大自然里。你脚步悠悠,哼着小调,嘴边洋溢的是笑容;我缓缓移步,安静倾听,眼里酝酿的是暖意。你喜欢坐在树下的乒乓球台上,享受浓郁的清幽;我喜欢在你身边,抓住从间隙中钻进来的阳光。你喜欢在MP3里播放澎湃激昂的乐曲;我喜欢坐在你身旁静待这流转的时光。我明媚的心依赖于你灿烂的笑靥、善解人意的双眸,而你也说过,你的勇敢依赖于我的倾听与鼓舞,你还说我们是最好的伙伴。
时光远逝,但我们的记忆长存。记忆里,你爱唱歌。于是你每次来找我,我的耳朵总要借你用去。“这歌好听吗?我觉得很不错呢!”你每次都用那明澈的双眼盯着我看。耳机里飘来的旋律却也恰好是我的钟爱。我也会点头,告诉你,我同样钟情于这首歌,于是我们便一起沉醉。偏偏那时候,你喜欢上了可米小子《青春纪念册》。也不知哪里寻来的老歌,但是旋律却依然美。当听到“给你我的心作纪念,这份爱,任何时刻你打开都新鲜,有我陪伴,多苦都变成甜,睁开眼就看见永远”,我不禁落了泪,我开始舍不得你,那一次我竟忍不住哭了。从此它就开始在我的手机里单曲循环。我们最喜欢你轻唱着上一句,我应和着下一句。
你喜欢牵着我的手一起回家,喜欢在我的身后来个熊抱,喜欢一路叽叽喳喳讲个不停,你喜欢我的爽朗快乐,我喜欢你的清新典雅……我们便是这么一对欣赏彼此的好姐妹。
但在毕业那天,我们异常安静,一路的寂静无声,直到要分开的那一刻,你郑重地对我说“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此时的离别是为了以后更美丽的相遇!”我望着你的背影飘向远方,反复地咀嚼着这你说的话,瞬间豁然开朗,为了你我下一次更美丽的相遇,我不觉阔步向前……
如今,我已经来到江声学习快一个学期了,那些与你一起的日子已离我远去,但在这个多姿多彩的学园里,我大胆展示自己,不断地挑战自我,竭力绽放我的光彩,因为,我渴望下次再见时,呈现在你面前的将是一个更加阳光、自信、美丽的女孩。
【篇六:信念的】
在这一年中我得到了很多,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信念。以前我是一个木然的人、麻木的人,懒得学。甚至伤心了懒得哭,开心了懒得笑,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只会少干不会多干。不过信念的出现,改变了我。
奥数,是我最讨厌的课,但我不得不学。华杯赛前,模拟考,只得了20分,同学们问我,我碍于面子说得了70分。我说完脸颊通红,暗想:不行,我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必须真正考到70分。下定决心后,我开始认真努力地学习,上课集中注意力听老师讲解,课后不断地做练习题,不懂的就问。有时当我正在做枯燥的奥数题时,楼下传来了小伙伴的嬉笑声,我心里直痒痒,我都有十几天没和他们玩了。可是信念出来教导我:你小子,你当信念是你表一表决心就可以,要拿出实际行动来,实现你的决心。我一听打起精神,“正襟危坐”又开始做奥数题,前两道挺简单,第三道就难了。我一看,东挠挠西摸摸,就是下不了笔,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突破口,一个劲地算却算错了。我气馁了,丢下笔,不管了,出去玩。当我刚走到门口,信念的小伙伴又来了,指着我,很不屑地对我说:你,没有信念坚持不下去,有了信念也不坚持,就更没救了。我一想也对:玩耍的小伙伴每天都来,可华杯赛却不会天天都考,我立下了决心就一定要坚持到底。于是我走到书桌前,静下心来重新开始做那道难题。顺着题干列了数据和条件,找到突破口,所谓的难道很快就解出来了。可正当我准备乘胜追击的时候,老爸大吼一声:“好球!”我又不由自主地走出了门,看见老爸在回放西班牙国家德比,刚想坐下来和老爸一起观看了精彩的足球比赛,信念又跳出来了:你小子又管不住自己了,电视回放什么时候都可以看,你的任务完成了吗?你的目标实现了吗?于是,我又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攻坚克难。就这样,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因为心中有了信念,我都能坚持管住自己,坚持认真努力地学习,在华杯赛初赛中考了60分,成功进入决赛。
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它使人不管在什么环境条件下都能坚持下来,朝着自己心中的目标前进和努力。如果没有信念,人们做事将很难取得成功。
【篇七:这就是我的路】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题记
“这长征的路何时是尽头啊!吃不饱,穿不暖,还总要担惊受怕的,真是活受罪。”我倒着布鞋里的沙粒,对二狗絮叨着。
二狗他头也不抬:“是啊,既然活受罪,你去国民党啊,那多好啊,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睡暖的。”
我知道他和我开玩笑,便没有理睬他。二狗见我不搭腔,竟乱了主张:“喂,我只是开玩笑的,你小子可千万别当真啊。你若真去了国民党,别怪我翻脸不认人,毙了你,带着你的骨灰到祖宗坟前谢罪;你小子要记住,我们就算不能成为英雄,也绝不能当狗熊。”
“嗯,当然。我们可是要当大英雄的。”我拍着他的肩膀,让他放心。看着二狗黝黑的脸庞,我又陷入了沉思。
二狗是我的兄弟。他的父母被国民党杀害了,听说是因为做地下工作而被人出卖的。二狗上我家乞讨时,我母亲宅心仁厚,看他可怜,便收留他做了干儿子,我们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兄弟。可好景不长,一群国民党士兵,从战场上溃败下来,洗劫了我的家。我的父母被打死,家也被烧个精光。我和二狗在后山放羊而逃过一劫。我和二狗成了相依为命的孤儿,靠乞讨为生。
后来,我们遇到了红军。参加红军的最初动机,完全是处境所迫再加上复仇的决心。后来战友们的一腔热血感动了我们,让我们知道了革命的意义。
但我恐怕真的要当“狗熊”了。三天前,领导秘密找我谈话,说我头脑灵活,遇事冷静,又有文化,准备派我去国民党内部潜伏。我并没有立刻同意,我怕我因灭门之仇而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影响计划的执行;我更担心二狗,我怕他知道这事后,兄弟情会恩断义绝。而我却只能缄默,不能告诉他真相。
我还是决定了,走这条路!我不辞而别,悄悄地离开了军营,当了一名“逃兵”。我加入了国民党军队,并凭借自己的能力,很快取得了他们的信任。现如今,我是国民党军队的高级军官,但也成了共产党里最大的“叛徒”。
我的情报源源不断地送出去,国民党也在战场上节节败退。我也曾引起某些国民党军官的怀疑,凭借我的智慧,都能化险为夷;我也曾遭到一些爱国人士的暗杀,几次死里逃生。我很纠结,也很苦恼,但我不怪他们,是他们不明真相。
终于,大决战就要开始了。我暗自高兴: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总算要结束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也许敌人也预感到灭亡的来临而变得更加疯狂,我的单线联络站暴露了。当我发出最后一份秘密情报时,迎接我的是一双双凶狠的眼睛,一只只冰冷的枪口。敌人对我威逼利诱,严刑拷打,想从我嘴里获得有用的情报,真可谓费尽心机。面对他们软硬兼施的审问,我的回答始终如一:“这是我选择的路!”
他们绝望了,他们把我押往刑场。在这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想到了我的兄弟——二狗。这几年,也听到他一些消息:我的“投敌”,让他愤慨不已,扬言一定狠狠地教训我;他作战勇猛,屡立战功,已经当上了营长。而如今,我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我再也没有机会亲口告诉他:你的哥哥我并没有叛变,而是执行更伟大的任务。我虽然没有能够成为英雄,但绝不是狗熊!这条路是我选择的,我绝不后悔!
我抬起头看看满天的彩霞,微笑着走向刑场……
【篇八:那小子不坏】
在我们学校,我们班的“淘气包”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交作业是家常饭,上课下座位是习惯。他圆圆的脑袋,小小的身材,又大又厚的眉毛。一下课,就和扬一红跑马拉松,没错,他就是我们班的“淘气包”潘东宁。
每天,他都要惹一些祸,弄得班上鸡犬不宁的。
那一天,下课了,潘东宁和扬一红飞一般地跑出教室,在外面你追我赶,等潘东宁追到汪扬一红时,就开始进行武斗大赛。汪扬一红一个飞踢,潘东宁用手一挡,引起了那些小朋友的注意,纷纷走来捧场,还决定投票,热闹非凡。许多领导都走过来,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在打架。此时此刻,他们俩见领导都被招来了,赶紧护着脸,撒开腿就跑,真是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领导一路追踪,找到了我们的教室,扣了许多分。这事传到老师的耳里,简直把老师气疯了,潘东宁和汪扬一红走出办公室,已经被骂得狗血淋头,苦不堪言。
这个淘气包也是个善良的淘气包。那天,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走着走着,我忽然看见两个中年人和一个老人走在一起,中年人故意把脚放在老人的前面,老人摔在地上,两位中年人说:“眼睛长着做什么的呀?”一位小孩走过来,扶起了那位老人。我使劲瞪眼睛,居然是潘东宁。
我觉得潘东宁不是个坏孩子,只是他把精力都放在了玩上了,如果把精力花在学习上,成绩也许会名列前茅的。
【篇九:打羽毛球】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每天晚上放学,做完作业后,我都要和我爸爸打会儿羽毛球。打羽毛球的时候,我感到特别开心。
夕阳西落,天边还有一片耀眼的红霞。微风轻拂,赶走了白天的燥热。这么好的天气怎么能错过呢!吃过晚饭稍稍休息了一会儿,属于我和老爸的的羽毛球时间就开始啦!
运动开始了,我一手拿着羽毛球一手拿着羽毛球拍,准备发球。我想:我一定要发一个好球,让爸爸对我刮目相看。我把球往上轻轻一抛,再用球拍一挥,羽毛球就飞出去了。爸爸眼明手快,随即又打了回来。我瞄准球,跨步向前,用力一击,羽毛球就又飞回到了爸爸那里。
飞来飞去的羽毛球像一只白色的小鸟在空中自由地飞翔,我就这样和爸爸打来打去,开心极了。这场打羽毛球的比赛,最终我赢了爸爸,我兴奋得跳了起来,得意地说:“怎么样,厉害吧?”爸爸笑眯眯地说:“小子,很有长进嘛!不错哦!”听了爸爸的夸赞,我更开心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呢!
打羽毛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有机会你和我比一比吧!
【篇十:怪老头】
我们小区有一位怪怪的老爷爷。
他经常穿件半新不旧的绿色军大衣,每天在小区瞎逛游,总是用审视的目光去看每一个人,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有一次,我和朋友在没了井盖的下水道边玩闹,被老爷爷看见了,厉声喝止:“以后不要在这玩,快走开,臭小子!”就这样,我们和他结下了梁子,背地里都给他起外号——怪老头。
一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突然听见楼下有慌乱的跑步声,我趴在窗户上看,可是外面太黑了,怎么也看不清。
第二天,我听海晨说:“唉,子桐,还记得咱们小区那个没事瞎逛的怪老头吗?”“怎么了?”“昨天晚上有两个坏人来小区偷井盖,被那个怪老头逮了个正着!老爷子先偷偷给门口保安打了电话,然后就拿个大扫把,把倆小偷截住了,边堵人还边喊,‘老子当过十几年兵的,小兔崽子们往哪跑!’硬是一直跟他们耗到保安过来,你说牛不牛!”我听了简直目瞪口呆,下巴都快掉地上了。海晨接着又说:“不过老爷爷胳膊受伤了,好像是脱臼,现在在医院呢。”听到这里,我们感到一阵愧疚。难怪他会用审视的眼神看每一个人,难怪他一直在小区转来转去,难怪他今天不在……
第二天,我们看到老爷爷又精神抖擞地在小区转悠了,他在刚弄好的井盖上踩了踩,确认没有危险才告诉我们:“臭小子们,这下可以放心玩啦。”我们心里热乎乎的,齐声说:“谢谢爷爷!”
从此以后,怪老头这个称呼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