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者相关作文

【篇一:喜欢动物作文】

我家有两只双胞胎乌龟,圆圆的脑袋,米粒似的眼睛,还有那海绵般的四肢与坚硬的龟壳,看起来像穿着碧绿的军服的卫士守卫着自己的阵地。

乌龟们虽然肚子小,可是胃量大。记得有一次,我向妈妈讨来一小快二层肉,放进水中,它们看了看肉,在四周盘旋,好像以为它是入侵者,又用鼻子嗅了一下,怕我和它们抢似的瞪我一眼,我看他们这样对我,便走开了一阵子,又回来看看,结果发现肉小了,乌龟兄弟嘴角有肉丝,我想:“你们终于肯给我吃了。”于是再走开了一阵子,再回来,肉又变成丝了,可它们还不肯放过,你一口,他一口,就不见肉的.踪影了。实在是食量惊人!

乌龟们实在是太调皮了,在我帮他们洗澡,总是笑个不停。我拿起刷子时,它们就躲到一边,然后就在水中玩起转圈圈,越转越快,让我把两只乌龟看成了三四只乌龟,我就想把一只压住,可是它们太快了。有一只小乌龟看见我快压到它了,立刻转身,就被翻身了。另一只小乌龟看见自己的兄弟有难,就想救它的兄弟,被我抓了起来,刷得干干净净。我刷完后,那只被翻身的乌龟吃力的翻了一下,和它的兄弟来一次互换,可是它逃不过我,因为我眼力好,就得乖乖的从命。

乌龟们好胃量,好淘气,可是兄弟情谊不忘记。我有一次就让小乌龟俩头碰头,乌龟兄弟一同把头缩入壳中,让我弄不到。过了一会儿,它们肯把头伸出来,溅我一脸,我就把一只乌龟翻,差点被另一只乌龟咬到手。真是兄弟有难,拔刀相助。

小乌龟兄弟始终像个小孩,我爱它们。

【篇二: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今年是建军90周年,望着那一片片灯火通明的安详景象,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在这片土地上为保家卫国而奋斗的革命英雄们。

他们为了革命胜利与百姓平安不知付出了多少,他们有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不得不令人敬佩。是他们赶跑了外国入侵者,是他们用鲜血与生命守护住了这一片不容侵犯的净土。

例如杨靖宇将军,杨将军即使身为军长,却仍然与普通军士们一起战斗在前线,杨将军把自己的一生都投入在解放人民的战争中去,直到他战死的那一刻。虽然他死了,他的精神依然流芳千古,为我们一代代的解放军们引领着未来的道路。

像杨靖宇将军这样的民族英雄还有很多,当然还有许多年轻的战士:有英勇炸碉堡的董存瑞、身体堵住枪口的黄继光、引鬼子入包围圈的王二小……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不惧侵略者的前辈们,我们才能有今天这样幸福而美好的生活,才能感受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的民族风气。

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不要忘记当年那些牺牲的革命先烈,要知道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必须要好好珍惜。

【篇三:长城游记】

暑假,我来到北京游玩。北京城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提起北京,最让我难忘的就是长城了。

长城是中国古代不同时期修筑的军事工程,东西绵延数千米,又名“万里长城”。所谓“不到长城非好汉”,我一定要当好汉,于是我来到了八达岭长城。

我来到长城脚下往上一看,啊!连绵不断的长城就像一条盘绕在青山绿水上的神龙,真不愧有“万里长城”这个称号。我迫不及待的来到索道处,“哇!长城好汉真多呀!”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惊叹,等待坐索道上长城的队伍一直排到山脚,真像一条“小长城”。经过漫长的等待,我们终于坐上了索道,从缆车上往下看,是茂密的树林和陡峭的石壁,我感觉自己在飞,中国古代入侵者要翻上长城是多不容易呀!我忍不住要为古代祖先的智慧叫好。

不一会儿,我们便来到了长城上。长城上有几个大洞,因为长城倾斜的厉害,感觉自己会像皮球一样滚下去,我赶紧抓住了那几个大洞,又仔细一瞧,哦,原来是古时候打仗时士兵射箭的箭垛。这时很多人向山顶的烽火台登去,我们也试着爬了一下,可前面是“人浪滚滚”,我们拍了照留下纪念便返回了。

虽然我没能爬上好汉坡,不过我很高兴,我也登上了长城的百分之一。哦!现在我连做梦都想再去长城一趟呢。不过,我不希望还是这么多人,我真担心,有一天长城会被踩平,我们应该更好的保护人类的遗产。

【篇四:共享】

共享是一种美德,共享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人品的一种体现,也是对我们精神的一种升华。

我家附近有一家共享书店。每当我走进这家书店,映入眼帘的是形形色色的人们:衣冠简朴的学生,西装笔挺的白领,甚至是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在这古朴优雅的环境中,不管是谁,站在,坐在,或倚靠在墙壁上,都睁大了求知的双眼,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面孔严肃,仿佛在进行深深的思考,对我这个“外来入侵者”似乎是浑然不觉。

我小心翼翼地找了一处位置坐下,生怕打破了这静谧美妙的阅读氛围,随手拿了本书就开始读了起来。我身旁坐着一位流浪汉,他端端正正地双腿盘坐在那里,格外显眼的那双干净的手却又与他的衣着毫不相符,我暗暗地想:他一定在读书前认真仔细地洗过他那双成天忙碌的大手吧!他一定读过书的吧!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他放弃了学业,出来拾荒……

突然,一只宽大结实的手握住了我的肩膀,我转过头去,只见那位流浪汉笑盈盈地用手指着我那本书:“小朋友,你也喜欢鲁迅的作品啊,我可看了好多呢!《狂人日记》,《故乡》我都非常喜欢,我特别欣赏鲁迅善用讽刺这点……”他陶醉于他的文学世界,而我只能支支吾吾地附和几声,我对鲁迅的了解可没有他多!

“哎!多亏了这家书店,能让我这种流浪汉也看看书,以前我到过很多书店,都把我赶了出来!”他说这话时,显得非常兴奋,又有些溢于言表的愤怒。

“啪”一声巨大的拍桌声从收银台那里传来,我循声望去,一位财大气粗,油光满面的大户正在和营业员争吵“下午我要见客户,借此地一用,没有问题吧?”“对不起,这里只供那些爱读书的人在这里阅读,不供商业使用。”话音刚落,他从口袋里抓出了一把钞票,丢在了桌上,“我有钱,我花钱包场,行?要不看在这里环境还行,我早就……这里的破书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

我被这一场面吓到了,他竟借着“共享”的旗号,来这里闹事,“共享”意味着人们可以忘记身份,以心共享,而不是凭借此来任性取闹……

“共享书店”让我看到了底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望,但也让我看到了如此一幕。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

【篇五:我的弟弟】

他,好玩,常常沉浸在游戏世界之中;他,好吃,任何食物都逃不过他的那双“法眼”;他,好学,在我看来学习、作业、考试对于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

他,是我眼中的绅士,不仅常给我带来快乐,有时还温暖我的心。

他,虽然个子高高,但还是掩不住那微微发胖的体型,肉嘟嘟的小嘴写作业时总是边写边背,所以他的记忆力超强,他就是我的弟弟——孙沐言。

“游戏达人”的他,无论是真人游戏还是手机游戏,他几乎是无人能敌。他玩游戏可不是瞎玩,不仅自娱,更训练逻辑思维。比如有一次我看到他玩塔防游戏,他都按照武器的攻击范围、威力来布置自己城镇的格局,入侵者怎么都抵不过他。他的玩是带着智慧在玩,我佩服他!

“忠诚于食物”的他,对肉类尤其偏爱,只要遇到肉食他就毫无抵抗力,爱他的父母怕他因贪嘴而发胖以至影响健康,就严格控制他的饮食。听话懂事的小弟,虽对饭桌上的美食垂涎三尺,可他仍能忍住美食的诱惑,尽量减少对肉类的摄入。他喜欢吃饺子,但是每次吃饺子都有规定的数量,有一次他没吃饱,就以上厕所为由到厨房“偷”饺子吃,结果嘴角的残渣出卖了他,最终难逃批评。他的吃带着自制,我很服他!

“天才学子”的他,好玩,但决不会耽误学习,这一点让我由衷佩服。记得他上四年级时,因为生病住院一个周,当时正值期末复习的关键时期,虽然他无法在课堂聆听老师授课,但他在医院带着病体依然认真背书做题,功课丝毫没落下,回来考试成绩喜人。每个假期他都做假期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所以说,成绩都是用勤奋和汗水换来的。对于这个“学霸”弟弟,我这个做姐姐的真是甘拜下风啊!

“暖心小绅士”的他,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称谓,是因为我亲历的一件事——那年我脚里扎进了两块玻璃碴,医生说要动一个小手术把它取出来,我一听要动手术就吓得几乎哭成了泪人。可是哭也不能解决问题,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接受手术。因为做手术了,要有家属陪护,当我躺在手术台上心里充满恐惧时,弟弟用稚嫩的小手一直捂着我的眼不让我看,另一只手还牵着我的手,嘴里还不停安慰我说:“姐姐,别怕,没事的。”在他的陪伴下,我安心的做完了手术。他的暖让我心安,对于这样的弟弟我是一辈子爱不完呀!

现在弟弟也升初中了,希望他能适应好初中生活,继续奋勇远航,加油!

【篇六:学会成为“变色龙”】

老子说:“识时务者为俊杰。”

在今天这幻变的社会中,一个人如果需要求得生存必须要学会变化。

这使我想起了动物世界中的一种动物——变色龙。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它表皮的颜色会随着周围的环境改变而改变,依靠这个法宝,它可以轻易地躲避天敌的捕杀和捕捉猎物。

社会是一片巨大的“雨林”,每一天都在发生着激烈的竞争;要么你“吃”掉对手,要么你被对手当“猎物吃掉”。大家都在为名、利、权四处奔波,在这个时候只有一种人在这种环境中稳若泰山,处变不惊,这就是“变色龙”。这群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断变化着以适应社会。

世界首富奥纳希斯正是这样一种人,在他创业初期,他依靠自己随机应变的处事态度,在政府官员之间往来穿梭,就如变色龙始终依靠着大树一样,深得官员们的喜爱。他这一才能更是在营救其父亲时得到充分发挥,为此,这对长年不和的父子在这次事件后重归于好。他“捕猎”时更是精明,他曾以每艘2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原价40多万美元的两艘9吨货船,还曾以每艘55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10艘原价150万美元的货船。所以,他的同事称他为“变色龙”。

在这里,我还想起了另一种动物,它们的名字叫:“杜杜鸟”,不过,它们早在几个世纪前灭绝了。这种鸟一是不会飞行,二是好吃懒做,三是好斗,所以,在当它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时,它们侥幸活了下来,可一旦有入侵者的到来,它们肯定会被入侵者灭绝掉,因为它们来不及变化。

社会的:“大雨林”中也不乏一些马上就要灭绝的“杜杜鸟”,一些在国营企业中的“杜杜鸟”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营企业这个“天堂”之中,在暗自庆幸,并忘记“飞行”并且“好斗”自以为了不起时,一场大浪“天堂”被淹没,国营企业改组,这样一群“杜杜鸟”就会随着来“天堂”的动物越多而被竞争法则淘汰,下岗。

变化是自下而上的基础,只有不断变化才能趋利避害,使自己生存下来,“变色龙”能够活下来,而“杜杜鸟”却不能活下来的原因正是如此。竞争的法则就这样,谁进化地快,变化地多谁就能处于不败的地位,在“雨林”之中傲视群雄。

所以,把自己武装成一只变色龙吧!让自己更加成功。

【篇七:一只小狗】

我家有一只呆萌可爱的小狗它一身黄中带白的皮毛,再加上一副可怜巴巴的嘴脸,和两个会发光的小灯泡。

狗是一位忠诚的朋友,但我家的小狗却截然相反。有人来时他总是胆小地躲到窝里惊恐万分地看着那位“入侵者”,虽然充满敌意,却敢怒不敢吼。

它吃饭时总是小心翼翼地看着周围,生怕大狗来抢走它的食物。那只大狗一旦入侵他的地盘它一定会暴跳如雷、厉声呵斥地地凌骂着大狗。千万别小看它,它骂人的本是可不输给人哦。

它吃饭时更是滑稽搞笑了。小狗非常挑食,它先吃一口饭如果味道又鲜又美味它会毫不犹豫地把饭一口气地吃完。如果是粗茶淡饭它会头也不回地走开,就闷闷不乐的躺在地上。

它看到陌生人来时“汪汪”叫如果是自家的人时它也会亲昵地蹭蹭你的腿,仿佛让你抱抱它。

它的嗅觉非常灵敏不亚于猫的视力。如果把它食物放在不远处它一定会匆匆忙忙地走上前去还会把饭吃得精光。 它有一个癖好:喜欢随地大小便,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它的。

指导老师:袁美娜

【篇八:梦游数学王国】

“哈——”我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正准备睡觉,突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让我昏迷了过去。

过了不知多久,我苏醒过来了,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环视四周,只见不远处门框上方挂着一块牌子,定睛一看,牌子上大大的写着四个字——数学王国,旁边有许许多多小的数字衬托着。我刚准备走进去,就被两个军官模样的人拦住了,他们对我说:“请出示进入许可证!”“什么进入许可证呀?”“进入许可证在进入时需用到。”“我可以办一张吗?”“可以,请跟我来。”

我就跟着他们走,来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机器前。这时,机器突然开口说话了:“办理进入许可证需要认证。”“如何认证?”“在5秒内回答一个数学问题即可。”“开始吧”“1+2+3+4+5……+98+99+100=几。5,4,3……”“5050”我脱口而出,“回答正确。”这时机器吐出来一张卡,我拿起来一看,原来这就是进入许可证。

我凭着进入许可证,顺利走进数学王国。在王国里东张张西望望,流连于各种奇妙的数学图案、公式、符号之中。冷不丁跳出来两个警官,他们齐声对我说:“你穿着古怪,怀疑是入侵者,除非你3秒钟内说出3个大12345/9999小于123456/99999的数,才准你通行,3 、2、1、时间到!”我最讨厌分数了,怎么都算不出来,结果被赶了出来。那两个警官二话不说就把正在奋力挣扎的我扔下了悬崖。啊!——。

“你个臭小子,看看都几点了?还不起床!”一声狮吼让我一下子惊醒过来,刚才原来是一场梦,我急忙背上书包向学校飞奔而去。

【篇九:弃与不弃】

坚持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意味着失败。

还记得我最尊敬的陈老师说过:“坚持就是胜利,在最后的一秒还未到来之前,结果永远是未知的。”就像古苏格兰国家罗伯特,布鲁斯,六次被入侵之敌打败,失去了信心。在一个大雨天,他躺在茅屋里,看见一只蜘蛛网在织网。蜘蛛想把一根丝缠在对面的墙上。六次都没有成功,但经过第七次努力,终于达到目的。这时,罗伯特兴奋地跳了起来,叫道:“我也要来第七次!”他组织部队,反击入侵者,终于把敌人赶出了苏格兰。

似乎冥冥之中受着上帝的牵引,但最终胜利的原因还将归功于他没有放弃,蜘蛛本能的行为给了他启示,坚忍不拔的努力使他最终成功。

女子八百米跑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每次跑步到第二圈时我就感到浑身虚脱,总有种想放弃的感觉,在这时,我总是对自己讲,再跑一步,再跑一步,再跑一步……直到跑完全程。

其实在跑完全程后,你会觉得之前跑步过程中的乏力几乎都没有了,取之而来的是一种欣喜,我们做到了我们可以向更高一级——冲刺!

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

轻易放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失望;

坚持是成功的化身;放弃是失败的前身,在最后一秒没有抵达之前结果永远是未知的。

坚持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意味着失败。

【篇十:我喜欢夏季】

夏季是美好的,他会给人以美好的思念;夏季是美丽的,它会让许许多多的美丽花朵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气息。

夏季是一个炎热的季节,几乎每天都是烈日当空。但这也是一个惹人喜爱的季节,因为在这个季节里,人们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游泳、吃冰激凌、吃西瓜……

清晨,天空中一碧如洗,也没有刺眼的阳光,一切都沉浸在安静和煦的气氛中,直到美丽的小鸟开始卖弄她那清脆的嗓音,便打破了这份宁静。中午,太阳公公则在把他的光辉洒向世间,太阳公公虽然年纪大了,但内心却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就是个老顽童,有时就会贪玩,把光洒地特别多,所以我们才会感觉特别热。那汗就像热水一样从头上往下流。到了傍晚,太阳快落山了,也就不那么热了,这时的夏虫也沉默着,世界又恢复了宁静。天空也变了一个颜色,金黄金黄的,每件物品也都被染成了黄色的,看起来与秋天庄稼成熟了差不多,也没有了耀眼的光芒,一切是那样的和谐。

夜晚,也是整个夏季中最热闹的时候。草地里,蟋蟀们在弹琴;农田中,青蛙在保卫着庄稼,他们一边消灭着入侵者,一边为他们自己呐喊助威;公园里,大人们带着自己的小孩出来散步,小耗子们则三五成群地追逐打闹。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一群小动物们正在为今年的“歌王”竞争,参赛的有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昆虫,有:蝈蝈、知了、蟾……

真是因为夏季是美好的,是美丽的,是奇妙的。所以无论是谁都会被沉浸,都会被感染。

我爱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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