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追梦者】
哪有那么多的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
——题记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森林中坐落着一个破旧的小木屋,就像是童话中骑扫帚的居住的房子。向屋内看去,少年抱着一把木吉他蜷缩在角落里,紧紧地将吉他拥入怀中,仿佛这世界上只剩他和木吉他相依为命。突然,一声巨响,木屋的上方不知何时多了几架直升飞机,一群穿着像特警的黑衣人将木屋包围,顿时黑森林上空密布着层层乌云。为首的黑衣人踹开木屋的门,木屋消失了——少年的父亲怒气冲冲地向少年走去。少年连忙站起,紧握吉他的双手又加重了几分,唯恐一不小心失去了珍宝一般。少年低头唤了声“爸”,父亲并没有理会他,反而将面前的少年推倒在地,转身去撕挂在墙上的著名音乐人的海报,随后便推翻书桌上的音乐磁带。少年的心仿佛在滴血,终于耐不住性子,一把冲上前将其护住。母亲也闻声赶来,用身体挡在少年的前面,柔弱的母亲并不是父亲的对手,一不小心便摔倒在地。看着破口大骂的父亲和一旁无能为力的母亲,少年擦掉自己的眼泪跑出了这个阴暗的像黑森林一样的家。
少年的梦想是做一名音乐人,他想让人们都知道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歌。之所以说是他们,是因为他有着和他同样信仰的三位“合伙人”,并组成了自己的乐队。虽然他们会经常到人多的地方演奏,可并没有多少人来倾听。修车、发传单、送外卖各种各样的兼职,少年都做过,为的就是他那并未完成的自传歌曲。即使过程艰辛,但少年们从未放弃。没有伞的孩子,总会比别人跑得更快些。现实就是如此,如果你没有行走捷径的通行证,就只能比别人更努力,更坚强地去面对另一条路的坎坷。于是少年们又出去演奏,和往常一样,少年们面对的只有匆匆而过的行人和吉他盒里些许硬币。演奏到一半,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不知是上帝不让继续演奏还是被他们的精神,感动,就这样结束了表演。
面对“露天”的木屋少年被淋成了“落汤鸡”。童话里,木屋中的女巫只要将药材熬成汤,喝下去就可以实现“青春永驻”的梦想。可少年不同,他需要将自己的热血、汗与泪炼成汤,再浇灌在种着梦想的土地上,希望有一天能开出梦想的花朵。最终少年们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们接到了某唱片公司的电话,犹如黑夜过后的黎明带给了他们温暖和光亮。少年们满怀喜悦地来到唱片公司,进行了庄重的签约仪式。少年们再也无法掩饰心中的兴奋,互相拥抱起来。随即少年们开始了忙碌的生活,唱片公司将他们进行包装,并且发行了自己创作的歌曲。唱片发行后,他们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梦想更近了一步。一次又一次的采访,一双又一双的眼睛,少年慌了。本以为成名后可以活得“光鲜亮丽”,可迎接他的却是千万人的质疑。终于,与少年向来关系最好的贝斯手爆发了,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中贝斯手动手打了说他们没有能力的记者。冲动是魔鬼,贝斯手和公司解约了。少年并没有时间忧伤,他们迎来了一次绝无仅有的严峻局面——没有贝斯手的演唱会。演唱会上贝斯手又回来了,可他并不是来求和,而只是为了砸场子。面对同伴的不信任,观众的反对,少年受不了这种沉重的打击,内心长时间堆积的愤懑终于爆发了,他砸了陪伴他多年的木吉他。从麦克风中传来的粗重的呼吸声诠释了少年的怒火。迎面而来的五名著名音乐人让少年冷静了下来,五名音乐人也是一个团队,也是少年最崇拜的偶像,他们向少年递来了一盘磁带随之一并送给少年的是一把一模一样的木吉他。在彷徨曲折中,少年又重新找回了起航的方向。
少年回想起那盘磁带的由来,那是少年送外卖时一并送给唱片公司的前台,那时前台员工只是对少年敷衍般地点了点头,本以为这盘磁带早已石沉大海,却不曾想竟然被偶像收藏。再看看偶像送来的那把木吉他,少年顿时明白五位音乐人到来的原因。
少年顿悟,梦在前方,我心仰望;血汗交融,终炼成钢。
【篇二: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小伙伴,名叫汤至信。他有着一个圆圆的脑袋,小小的鼻子,鼻子下是一张大大的嘴巴。要说他最大的特点,就要数他的眼睛了。他的眼睛小小的,可不是一般人那样小,即使他把眼睛睁到最大,也只有常人那么大。平时,他最爱穿黑色的衣服,我觉得他快要变成“黑衣人”了。不管是上衣,还是下衣,或者是鞋子,都是黑色的。
汤至信特别爱看书,他最爱看那种兵器类的书。一下课,他就会找时间读书。我觉得他长大后,可能会成为一名解放军,拿着武器上战场、为国争光,我觉得那是一个很不错的理想呢!
我喜欢和他下课时玩捉迷藏的游戏。他非常“狡猾”,每一次我找他的时候,他就会快速地逃跑,像只老鼠一样。而我则像只猫一样,轻轻地、轻轻地,不管怎样,一定会把他“捉拿归案”。
对了,他还是个“吃货”,每样东西,他吃的时候都得双份。在家的时候,他吃饭时需要两碗,汤也需要两份。只要他还吃得下,就一定会拿起零食,大口大口地吃,就像是品尝着山珍海味。那一次,他和我到外面玩,一到休息时间,他又从包里拿出零食,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他就是我的朋友汤至信,我要和他永远做朋友。
【篇三:什么滋润了我的心】
黑衣人,滋润了我的心
一天,我们全家打算趁着难得的周末出门游玩一番。
我们选择的交通工具是公共汽车,恰逢周末,公交车上都是人,瘦小的我站在人群中,随着公交车走走停停,人群摇摇晃晃,都快挤成肉饼了。
“叮咚!”车内响起了到站的广播,车上塞进来几个人,车内变得更拥挤了。司机按下了“请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的广播,但是有座位的人,要么把耳机严严实实地塞进自己的耳朵里,要么假装看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根本没有人理会。
车到了下一站,几个人从座位上骄傲地离开了,有几个年轻人便开始不顾形象地抢座位,而我不巧也是其中一个。因为刚刚有一个离座的人就在我旁边,我不好意思地坐下了。这时,我的余光瞟到有个穿黑夹克的人看到此番情景,摇了摇头,叹了叹气。
车再到另一站,又挤上来一群看上去营养很好但又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车内的空间就像压缩饼干一样再也没有多余的空间了。我有点想让座位,但是再过两站我就要到目的地了,“就坐到站吧?”而心里此时又出现另一个声音“快让座,快让座”。终于,善良的我决定还是让座吧。
当我艰难地站起来时,那个穿黑夹克的男子便喊道:“都向这位好少年学习呀,尤其是年轻人,你们个个身强力壮,快点给大爷大娘们让座!”几个有座位的年轻人脸色有点尴尬,连忙站起来让座。但此时,我想最尴尬的人应该是我!但我却不由得佩服那位黑衣人,我觉得他就像锄强扶弱的夜行侠一样,一身正气而又机智勇敢。
那次游玩的具体内容我已经忘记了,但我不会忘记那位黑夹克神秘人,他用他的正能量滋润着我的心!
【篇四: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一双饺子似的耳朵,白肚皮,黑眼圈,就和三天三夜没睡觉似的,披着一件黑袍,胖乎乎的,像一个穿着大衣的黑衣人,憨态可掬的样子非常可爱,可是也非常凶猛--这就是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主要生活在四川、甘肃、陕西等地,它们喜欢生长在小溪边、峡谷里,因为那里土地肥沃,水分充足,很适合竹子生长。而竹子是熊猫第一喜爱的'食物。它们喜欢吃新鲜的、嫩嫩的竹子,看到竹子,它们拿起来就吃,而且吃得非常快。它们吃东西的样子非常可笑,熊猫还喜欢喝水,喝完水就和醉酒了一样。
它们玩耍的时候一会儿爬上树去,一会儿下树,它们睡觉也是躺在地上睡,可真不卫生,有时候还抱着竹子睡呢!
我很喜欢大熊猫,我们要一起保护它,因为它是我们的国宝。
【篇五:燕子】
俗话说身穿一身黑大衣,在谁家做窝谁家就有福气。那说的是谁啊?当然是燕子啊!
记得那天我和爸爸去天鹅广场游玩的时候,走到半路有一个很深的池塘,水里长着成片成片的芦苇,其中一株芦苇上立着一只骄傲、自立的燕子,好似在不分昼夜的守卫着自己的家园。
那只玲珑美丽的小燕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它小巧的头上有两只炯亮有神的眼睛,两张乌黑发亮且有力的翅膀,加上那春天使者般的剪刀尾,使我不禁吟起了那句“不如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诗来。
只见它张开有力的翅膀飞向蓝天,停留在纤细的电线上,再缓缓起飞,转眼间又已经从这边的樟树上飞到那边的高柳下了,看得我眼花缭乱,我不禁脱口而出:“可真像猴子的屁股——坐不住。”爸爸立马纠正我道:“瞎说,它们只是想换个角度去找虫子吃,身上可是背负着养活儿女们的重担呢!”原来是这样啊!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只是踏着轻盈的脚步走到更近一些的地方默默观察起来。
经过这件事,那位“黑衣人”就像一颗高大的树,永远生长在我的心中,它的形象一直屹立不倒。
【篇六:有趣的动物】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动物,有的狗能活14岁,它们的1岁相当于人的7岁,可见狗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我们要去爱护它。
我家有一只小狗,叫小豆豆,它非常惹人喜爱,因为腿有一些短,所以“战斗”时难免会有些不便。
有一天,小豆豆欢快地跑到了楼下,看见小狗毛球,它们玩了起来。小豆豆不小心咬了一下毛球的耳朵,这下坏了!我急忙叫它过来,可是没有用,还傻傻地站着,“快跑啊!”毛球飞一般的速度扑过去,“战斗”打响了。过了一会儿没有分出谁胜谁负,毛球和小豆豆都累了,我给小豆豆喝了点水,吃了点香肠,这样好让它“补充能量”。毛球看见了,也跑过来跟豆豆抢着吃。又一次开始了“战斗”,它们先是原地转了好几圈,毛球像喝醉了一样,一下坐到了小豆豆身上,像“骑大马”一样,小豆豆不认输,飞快地奔跑,可它还不下来,小豆豆生气了,摇头摆尾,看不清路,头一下子轧进了泥坑里,毛球一下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认输了。小豆豆挣扎出来,像个黑衣人,满身黑土。小豆豆获胜,我举起它的前爪,小豆豆像跳舞一样转了一圈,然后“鞠了一躬”,仿佛在说:“谢谢大家。”
多么可爱的动物,多么天真善良有趣,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它。
【篇七:我的2035年】
一眨眼已经过了七年了。我再也不是儿童时天真活泼的我。我也早已完成我的梦想了,至今我都还记得当时获奖的情景。
在2015年的6月1日的时候,我和其他江苏代表进行散文比赛,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我简直快紧张到疯掉了。我很怕给大家丢脸,所以我废寝忘食地看著名的作家是怎么写出那么好的散文呢?比赛的时刻到了,此时我的心情是无比的激动啊!
我坐着飞机前往北京进行国内比赛。一下子飞机,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到考试场。到了,长官对我们这100个人说:“你们一个人一个房间,从上午九点考到下午四点。祝你们好运!”说完我们的身边立即出现了黑衣人,他们将我们每一个人带入一个单独的房间。我一打开门,哇!一碧如洗,这能想到什么好的散文。所以我在那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但是我一想到我要为国争光,我要成为最耀眼的花朵。我就拿起笔,开始奋笔疾书的写着。
时间一点点流逝,我依然不停地写着。我终于写完最后一个字。长官笑着对我说:“你很快才三点半。”这时我的心才踏实。
我开开心地走回家,你到家我便趴在软绵绵的床上。在梦中我好像听到“铃铃”的声音。我不耐烦地拿起手机,说:“你谁呀?”“你好,刘诺小姐。恭喜您的散文获得我们的诺贝尔奖。同时
【篇八:我是“武林高手”】
说起我,那要滔滔不绝地说三天三夜才能把我精彩无比的故事一一讲完。如果你不信,那就往下看吧!
事件一:当下课声一响,全班都沸腾了起来,有的在疯狂地追跑,一会儿碰到那,一会儿碰到这,像一只只笨拙的企鹅,有的捣蛋鬼在门铃上按两个水气球,你看,我们亲爱的、敬爱的、喜欢的班长大人中招了。有的在摆弄自己的小玩意,一会儿弄那,一会儿弄这。还有的人在认真做作业,但心里却是十万个不愿意啊!而在座位上,用专注的眼神,消灭了作业。可就在这时,一位“黑衣人”在我的视线里晃荡,不一会儿,就把我可爱书本和大地“接吻”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吴建雄,他还若无其事地走开了,我一上去就抓住他的耳朵,他还一个劲地求饶:“大姐,放过我吧,我上有老,下有小……”好笑,我火还没消,就使出降龙十八掌,这才让我消气。我拍拍手上的土,挥袖而去。
事件二:在上课时,我同桌和另一位聊得很欢,我认真听课时,他们在滔滔不绝地谈天说地,我已经忍不住了了,在回答问题时,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们。他们果然发出一阵狼叫,老师恶狠狠地盯着他们,盯得直冒冷汗。他们最后被罚站了,我心情大好,从下雨转到了晴天。
这就是我的故事,如果你惹了我,那就要小心了哦,我会让你死的很痛快的。不过我对女生可是很好的,广大的男生朋友们,小心哦,我会拿你们磨刀的哟!
【篇九:出租天气】
自从天气出租公司为人们做了几件好事之后,名声大震,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生意。
可是好景不长,1月21日,一位黑衣人径直走入公司,坐在椅子上,跷起了二郎腿:“把你们款款老板给我叫过来,本大爷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我可不想在这浪费时间!”
“你是谁,敢这么猖狂?”款款走向黑衣人。
“小智敢和你爷爷我顶嘴……”他看了看表,“好,不跟你在这浪费时间!”
“我也不想在这跟你浪费时间!”
“记住,2月13日,一定要晴天。”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撒在桌子上。“千万不要忘记了!”说着白了款款一眼,站起来,转身就走了。
“他娘的,不就有几个臭钱吗?将来我一定比他有钱,让他恨到极点,这种生意我一定不接。”款款气急败坏,满脸通红。
2月12日,正在看电视的款款收到一则信息:你的家人在我这里,明天一定要晴天,不然的话……哈哈哈哈!刚开始还款还不信。可随后竟然有人给他发了一张照片,从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上面人的面孔,竟然全是自己的家人。这如同窗外晴天霹雳,下起了倾盆大雨。
忽然,电视上插播了一则新闻:美国将于2月13日发射核弹攻击冰岛。款款这才意识到黑人的目的,可自己的亲人在别人手里,款款十分烦恼。唉,是改成雨天,还是晴天。要是雨天,家人该怎么办呢?要是晴天,冰岛上千千万万的生命该怎么办呢?可是……
想明白的款款立马把三级大雨,调成八级暴风雨。
2月13日,美国的“老男孩”核弹被暴风雨成功地引入太平洋,冰岛上的人得救了,可款款的美好家庭却破碎了。
从此天气出租公司名震天下,公司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人们被款款舍己为人的品质感到敬佩。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