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界相关作文

【篇一:我发现了蚂蚁的秘密】

暑假终于到了,早就听老师说蚂蚁是昆虫界鼎鼎大名的超级大力士,能搬比它自身体积差不多大十倍的东西,我听了之后,半信半疑。决定找个机会验证一下他的话是不是完全正确。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在做完作业出来院子玩的时候,我在墙角偶尔发现了几只小蚂蚁,于是我想:我终于有机会验证一下老师的话是否正确了,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一定不能错过啊!这时,在厨房做饭的妈妈忽然尖叫了起来,原来菜叶上有一条大青虫,我用钳子夹着它,心想:正好可以用来做实验。于是我把大青虫放到院子的墙角,为了不惊动蚂蚁,我躲在草丛静静地观察。过了一会儿,一群蚂蚁浩浩荡荡地爬了过来,它们上上下下地抓住大青虫,一个劲地咬,大青虫被咬得伤痕累累,就开始拼命挣扎,在地上不停地打滚。有的蚂蚁被大青虫甩了出去,还有大多数的蚂蚁都被压死;等到大青虫停止挣扎,四十多只蚂蚁已经伤亡大片,只剩十来只,虽然只剩那么少,但它们并不善罢休,团团围住大青虫,咬的咬,拖的拖,推的推,将大青虫咬得一动不动。接着,它们扛起死了的大青虫意图将它搬回洞里。看到此情此景,我心想:大青虫的体重是这些蚂蚁的十倍,蚂蚁们能搬得动吗?我仔细地看着,想不到大青虫居然被挪动了。就这样,蚂蚁成功地把大青虫搬回了洞。

原来老师说的是对的,蚂蚁的确是昆虫界的大力士,只要他们团结就没有办不到的事。这就是我这次观察发现蚂蚁的秘密。

【篇二:昆虫记读后感】

法布尔,这一享誉世界的伟大的昆虫学家,被称为“昆虫界的荷马”。他曾在一个叫“荒石园”的地方一呆就是30年,潜心研究昆虫,并写出了《昆虫记》一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一本有300多页的“压缩版”的《昆虫记》。不愧是“昆虫的史诗”,它详细介绍了蝉、螳螂、蚂蚁等昆虫的生活环境和习性,使我收获颇丰。

就拿螳螂来说吧,它是我最喜欢一种昆虫。它有一套绿色的盔甲,可以使它隐身在绿叶下。它手持双刀,刀上布满锋利的刺,让人望而生畏。这是多么的威风啊!

但它在法布尔的笔下多了那么几分凶残。在《螳螂的爱情》一篇中,我了解到雌螳螂会把雄螳螂吃掉,这是我之前所不知道的。在一些地方,人们把螳螂叫做“祈祷之虫”,是因为它收起它的双刀时,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但当它挥舞着双刀捕猎时,就是另一幅模样了。

另一个引起我的兴趣的是在夏天叫个不停的蝉。它们从早叫到晚,十分烦人。但当我读了《昆虫记》之后,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这只小昆虫要在地下待4年之久,而它们在阳光下飞翔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如果不叫个不停,怎么对得起这短暂的美好时光呢?

蝉不仅是一个“音乐家”,它还是个工程师。它靠自己修筑了一个可以住4年的地下别墅。他先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然后用它的钳子向下挖,它用身体里的一种汁液把尘土和成泥浆,挖出通道,最后涂上自制的“灰泥”就完成了。这对我们来说没什么,但别忘了,它只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蝉。

总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把我带入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它无时无刻不使我感到惊奇。

【篇三:掩映在枝叶间的生命】

金黄的阳光暖暖地泻在书桌上,窗外,满目青翠。枝叶间掩映着一个个小小的生命,时而寻食觅物,时而轻声低唱,伴着花开的声音,静谧而安好。

不必说蝗虫的角色和发声器;也不说绿蝈蝈儿的捕食新招,单是蝉的低唱与长吟,就满是昆虫的韵味。一只放大镜,一件粗布大衣,一颗真挚热爱昆虫的心,法布尔带着最相质无华的事物,书写着昆虫界最美的篇章。

且听虫吟,且听灵动于枝叶间的生命之间,比起同龄人最爱的金钱名利,法布尔更钟爱于他的昆虫,更钟爱于揭发昆虫生命与生活习惯中的许多秘密。他用朴实清新的语言,轻松诙谐的语调,将虫子世界充满盎意的情趣和诗意流露于笔尖。

在法布尔的眼中,无论是贪心的,善良的,自私的虫子,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的世界在无形中指引着读者在单纯的虫子世界里思考,去理解生命的价值。

法布尔将昆虫做放大镜,放大出了整个世界。他在许多观察之后的想法无不与生命有关,建立在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之上。

以人性观察虫性,又由虫性折射回人性。那些在枝叶间灵动着,是生命。它的心脏还在紧张地跳动,它的血液还在来回地循环,它爬过的土地上还有它的体温,还保留着生命的美丽足迹。

在抒发感想时,是否清醒意识到了人类的自大,机械社会的野蛮?在字里行间,是否读出了人类僵硬不化的成见,思索了社会现状?

人生就像一个车站,来往的列车就是生命中流动的事与萍水相逢的人。或许你在迷茫中忘记了你的存在,忽略了你心脏还在跳动,因此,你同时在错过,就像虫子会错过猎物与伴侣一样。然而你却不知,粗茶淡饭也是一种幸福,残荷缺月也是一种美丽。或许虫子的满足感需要你去发现,去感受繁华的街市中亦有的清新风景。

在忙碌的城市里穿梭的人们,请慢下你的脚步,尽管你是个过客,也请慢点儿走——

去发现掩映在枝叶间的生命,听它们的低吟,动听而又神秘。

去感受掩映在枝叶间的生命,感受它们的内心,单纯而又真挚。

去歌颂掩映在枝叶间的生命,歌颂它们的生命,渺小而又伟大。

坐下来歇会儿。窗外的满目青翠下掩映着的生命,是最美的生命之音……

【篇四:“调虎离山”记】

圣诞节是一个让人兴奋快乐的日子。那天,黑蚁们发现了一个大蛋糕,那个蛋糕表面上用糖果点缀得琳琅满目,中间还站立着一个用巧克力做的圣诞老人。黑蚁们看得直咽口水,纷纷议论该怎么把蛋糕运回家。

只见黑蚁囯王信心十足地蹿到一朵“蘑菇”上,吹起号角。蚁兵们便不约而同地涌了过来,一鼓作气,拉起蛋糕,开心地朝家的方向赶去。

突然,不远处跑来了一群昆虫界有名的“大盗”一红蚁。机智的蚁兵们一见情势不秒,个个像脚底抹了油似的,抬着蛋糕,一路狂奔。但是,它们也深知,体力上根本不是“敌人”的对手,必须智取。这时,前面出现了一条黑暗的小道,它们赶紧跑了进去……当“大盗”们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时,黑蚁们早己无影无踪。

“大盗”们哪肯就此罢休,它们东闻闻,西嗅嗅,非要拿下蛋糕不可。突然,其中一个“大盗”发现一群黑蚁兵们正拉着一辆盖着“红布”的“小车”,快速地逃跑着,它立马大声呼喊同伴追赶过去。“大盗”在黑蚁兵身后紧追不舍,渐渐地黑蚁兵们累得满头汗,体力不支,只好丢弃蛋糕,躲藏起来。

“大盗”们欣喜若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红布”拉开。可是,它们却只看见了一块木头。“大盗”们气得咬牙切齿,直跺脚,可黑蚁们早己跑远了。

【篇五:我和书】

书与我有着密不可分的缘分。如果我一天不读书,就好像缺了水的鱼,呼吸困难。

大概从我一岁开始,爸爸妈妈就给我买带着图画和拼音的识字卡。每当我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在读书,就会很好奇,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也总想摸摸。我从那时起,就开始对书有兴趣了。

我真正意义上第一次接触书,是两岁多打吊瓶时。当时,我还很小,打针爱哭,妈妈为了不让我哭,就会给我买好多吃的和书。至今,我还清晰的记得,我生命中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幽默笑话》。只要我打针,妈妈就给我讲书中的笑话。我也很好奇,区区一本书,怎么有那么多有趣的笑话呢?

三岁时,我上了幼儿园,就会认识一些简单的字了。爸爸妈妈会给我买带图画、带拼音的故事。开始,我只看书中的图画,觉得这印着小猫小狗的纸非常有趣。渐渐地,我认识的字多了,就开始读书中的文字。也会经常因为拼音拼错而闹笑话,可这丝毫没有减弱我对读书的兴趣。

小学三年级,刚开始写作文,我总会因为写不好而苦恼。妈妈知道了,给我买了《小学生作文起步》这本书。看了这本书,我的作文提高了不少。有一次,老师命题要写一种动物,我写的熊猫。这时,我发现作文书上有写熊猫的,再结合我的观察和搜集来的资料认真完成了习作,我的那篇作文得了“优+”。从此,我也喜欢上了作文书。

现在,我上小学五年级了,属于小学高年级了。随着认识的字的逐渐增加,我读书也不需要拼音和图画了,我读的书种类也多。我读过《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昆虫记》等等。我在《昆虫记》中领略了昆虫界的千奇百怪;在《三国演义》中感到了诸葛亮的机智和张飞的勇猛;在《岳飞传》中感受到了秦桧的阴毒和岳飞的忠诚;在《水浒传》中理解了一百单八将好汉替天行道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心情……

现在,我已经读了上百本书了,可我觉得还不够。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

【篇六:我的偶像】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伟人,比如: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昆虫界的荷兰马法布尔。而我崇拜的偶像是一位普通的人,她是我的一个朋友——梓涵。

我上三年级的时候,那一节科学课,科学老师说下一节课要带胶水、电线、剪刀……可是我偏偏漏掉了一样科学工具,是胶水。我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我看见了我的朋友“小梓涵”手上的那一瓶胶水,我的心像冬天里送来一把火,帮我取暖。我用手碰了他一下,问道“庄梓涵,你可以把你手上的胶水借给我用一下吗”?我以为他会把他手上的胶水借给我,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不借给我,我说了一句:“你可真小气!”他才对我说道:“好好好,我借你,可是你不能用太多,只能用一点点,以后要长点儿记性!”我说:“好!”我拿起胶水把它打开,用了起来。不一会儿,他就把胶水拿了过去说:“你用的太多了。”我很无助:“我还没用完呢!”他说:“管你用完了没有,反正不能再用了。”真是个十足的小气鬼!

有一次,学校有一个人得了白血病,学校要捐钱,老师说捐钱最多的人是小梓涵。是他?怎么可能?我想:他原是一毛不拔的人,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呢?我问他:“你为什么把你的零花钱全捐出去?”他说:“因为我要把我的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不让你用我的胶水,那是因为你不长记性,我不想帮你。”顿时,我对他肃然起敬。这让我感动不已,让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从此,他成为了我的偶像。

【篇七:长有犄角的盔甲武士】

南美洲,是一个巨大的生态公园。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有蚂蚁、有河马、有皇蛾……。这次我要介绍的是一种昆虫,它长有15CM甚至更长;它有独角仙那样强壮的身体,却比独角仙还要强壮;它有独角仙那样坚硬的铠甲,却比独角仙的盔甲还要坚硬;它跟独角仙、虎甲、步甲、锹甲一样,都是鞘翅目的。想知道它是谁吧?不用急,且听我细细道来。

它就是在昆虫界虫鼎鼎有名的长戟大兜虫。它的鞘翅跟独角仙不一样,是黄色的,上面还有黑点点,好像在一块黄色的布上点缀了几颗黑色的星星;它跟独角仙一样,有头角和胸角,但不同的是独角仙的头角、胸角都有分叉,并且胸角很短,长戟大兜虫不仅没有分叉,而且无论头角、胸角都比独角仙要长,特别是独角仙胸角短,与头角简直不能比,但是长戟大兜虫是胸角比头角长,跟独角仙不一样,这也造成了长戟大兜虫的角占了身长的3/5的原因,当然,跟独角仙一样,雄的有角,雌的没角。正是这些原因,加上长戟大兜虫在南美洲是保育动物的原因,所以价格不菲。在我家就有三只这样的虫子,我是从幼虫把它们养到大的,现在让我们看看它的幼虫时期吧!

长戟大兜虫的幼虫跟独角仙差不多;白白的、肥肥胖胖的,摸起来软软的。这样的身材人们可能会感觉它很萌,错!其实好戏在后头呢!如果你碰了它一下,它就会缩得紧紧的,呈C形;如果你再碰,那么,它就怒了,以迅雷不及掩耳目之势,咬你一口,哈哈,很痛吧!上次我就亲眼看见一只蜈蚣被它咬成两段了。

连幼虫都这么凶,那成虫呢,一定很凶吧!那是当然,长戟大兜虫可是在节目《甲虫皇帝》中唯一一只从没有败绩的一只甲虫,被人们公认为世界最强昆虫,这样威风凛凛的最强昆虫一定很厉害吧,让我们往下看吧!

假若两只雄的长戟大兜虫遇上了会怎样呢?那我可以不假思索地告诉你;一定会开打,因为我亲眼看过,它们都怒气冲冲地看着对方,好像在说:“让我过去!”“不行!这是我的地盘!”一番争论后,见对方不肯退让半步,便运用了武力,一只用角夹住了对方,另一只也一样,他们僵持了大约三分钟,其中一只突然发力,将另一只高举了来,扔下树桩。胜利的一只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输的只好逃走了。在找到配偶的时候,它们则会在草地上嬉戏一番呢!

好厉害的武士啊!

【篇八:七星瓢虫】

小姑娘,穿红袄,庄稼上面来回跑,七个黑点像星星,专吃蚜虫本领高。

没错,这个谜语猜的就是——七星瓢虫。七星瓢虫,我相信大家都认。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去奶奶家的庄稼地里玩儿,就看见上面有一只小小的,像一个小红球,背上还有七个黑色的小点点和一双翅膀。七星瓢虫有大约六条腿。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用手把它给捏了起来,举起来,看了又看,感觉很漂亮,就拿去给奶奶他们炫耀。奶奶告诉我,这种虫子叫做七星瓢虫。这时我就明白了,原来这只虫子叫做七星瓢虫,就是因为它后面的这七个小黑点,很像一颗一颗的黑色的小星星。

在城市里面,七星瓢虫虽然是有,但是并不多见。只是会在一些植物长得茂盛的地方出现。但是,这种七星瓢虫城市里面的孩子是一定都知道的。因为,在我们上幼儿园的时候,园子里面,都会种一些花草树木,而七星瓢虫,就在这些植物上面栖身。

蚜虫栖身在庄稼地里面,所以,在庄稼地里面,是很容易见到七星瓢虫的。七星瓢虫是一种益虫,他可以在庄稼地里面把那些吃叶子的小昆虫全部吃掉,就比如说蚜虫。蚜虫吃叶子,把叶子变的卷曲。七星瓢虫把它吃掉,就等于是在帮助农民伯伯除害虫,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帮手。

七星瓢虫——农民的好帮手,它是昆虫界的骄傲。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保护像七星瓢虫这样的这些益虫!

【篇九:昆虫选美比赛】

在一个宁静安详的草地里,昆虫家族举行了一次热闹非凡的比赛活动。

在这片草地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昆虫。大到甲虫,小到蚂蚁,各种各样的。就在今天,它们要举行选美比赛,可热闹了。基本上所有的昆虫都来参加了。但让所有昆虫意想不到的屎壳郎都来参加了,众所周知屎壳郎身上散发出的臭味,都会把评委吓跑了。可主持人却说:“你们大家快看,这是谁,这不是昆虫界最朴实无华的屎壳朗吗?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它的到来!”结果一个人都没鼓掌。“没关系,那比赛正式开始吧!”主持人又说:“比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选手会有三个月的时间来打理自己;2。选手必需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大家;3。评委会对你们做出最终点评并计分。随着一声鸣响,比赛就开始了。

它们络绎不绝的散开了。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所有的选手都在精心打扮着自己。可屎壳郎却与众不同。

时光飞逝,三个月的期限已到,参加的选手们都带着自己最好的一面来了,它们纷纷来到了比赛现场,评委首先把选手们都扫视了一遍,发现它们都穿着漂亮精致的衣服,为了把自己显得更美丽,他们都在台上窃窃私语,你一言我一语。但看到屎壳郎时,评委们的目光都停下来了,因为屎壳郎没有穿绚丽的衣服,而是捧着一盆花。评委问它:“你怎么不穿鲜艳的衣服呢?”它说:“我觉得,勤勤恳恳才是美,所以我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种了一株花,今天把它带过来了。”评委被屎壳郎的这种精神所打动了,并向所有人公布,屎壳郎才是最美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要攀比。而要实实在在,勤勤恳恳。

【篇十:八年级作文】

我不是什么昆虫学家、动物学家,我对昆虫了解甚少,但对于它们的感觉绝对比任何一项科学研究要复杂。

首先,我要向昆虫界提出一个强烈的抗议:请昆虫联合国(如果有这个组织的话)严厉制裁蚊子、苍蝇、毛毛虫之类的坏家伙!我恨透了,讨厌透了它们!尤其是那可恶的蚊子!若说苍蝇恶贯满盈,那么蚊子就是罪大恶极!虽然他们体型渺小,看上去是那样弱不禁风,但却不逊色于恶魔。自己天天只会吸取别人的营养,并且往往是偷偷地干(当然,要是光明正大的干,就是昏了头了),最后自己吃饱了,让我们痒得难受,甚至染上一些传染病。我对这种家伙的恨,干涸的太平洋都装不下去(呵呵,说的夸大了)!曾几何时,我希望把蚊子之类赶尽杀绝。但后来一想,杀了它们,就会破坏食物链,最终严重影响生态平衡,何况它们也是像人一样进化来的,天生就这样,也不能怨它们。只怨物种选择最终选择出来如此令人无奈的生物。哎…

蚊子苍蝇是一类的,而毛毛虫则与它们不同。

毛毛虫不会直接伤人。但是它们长得太“违规”了。远远一看,就会心生厌恶,并且平常见它都是它在农作物上正破坏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与蚊子苍蝇不同的是,它们懂得回报。因为它们最终会变成蝴蝶,不仅在阳光下献给人们美丽的舞姿,更是给花儿传粉,让农作物得以高产。想到这,竟不那么恨它们了。

但是浩大的昆虫界并非只存在坏家伙,也有很多益虫。就像螳螂。我很佩服螳螂家族,它们那敏锐的眼睛,轻捷矫健的身躯和与生俱来的“拳法”,使它成为我心目中的侠客,昆虫界正义的化身!不过,在电视上看过,雌雄螳螂在配对时,雌螳螂竟然要活生生地吃掉雄螳螂的头,虽然也是为了后代更加出色、强壮,但还是让我觉得不好接受。总之,昆虫界的成员都很奇特。从它们的外形便可以看出与其他动物的差别有多大。

其实大自然就是如此的多样,希望这多样的大自然能够一直发展下去,世世代代繁衍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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