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法制伴我成长】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里,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才能让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严于律己,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我们周围有一个村里,很多村民都贩卖“二手自行车”,这个“二手自行车”不同于一般的“二手自行车”,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些看起来崭新的自行车,其实都是小偷偷来的。很多人贪图便宜都去买,所以那里的生意很红火。虽然有关部门也经常会去查他们,但人们受利益的驱使,屡禁不绝。
有一次,我妈妈的一个同事,去超市买东西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丢了。生气之余,这位阿姨就想到了去“黑市”上买一辆自行车。果然,阿姨在“黑市”上找到了自己心仪的车子,而且她只用了市场上价格一半的钱,就买了一辆崭新的捷安特牌自行车。我和妈妈也为她感到高兴,认为她买的自行车可真是“物超所值”。
时间不长,公安部门查处了卖自行车的地方,老板供出了阿姨曾买过他的车。公安部门找到阿姨家询问情况。阿姨很吃惊的说:“这可是我自己掏钱买的啊!”警察叔叔问:“你知道他的自行车,来路不明吗?”阿姨回答:“可是这比商场卖的便宜很多啊!”警察叔叔耐心地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警察叔叔的耐心教育下,阿姨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触犯了法律。阿姨承认了错误,并保证以后多学点法律知识,再也不贪图小便宜而做违法的事情了。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制观念常驻心间,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好少年。
【篇二:一个人走夜路】
下午放学,我在学校练篮球,忘了时间。太阳下班了,天色也渐渐黑了。我看了看表,妈呀,7点半!我冲出学校,三步并作两步,踏上了回家的漆黑小路。
路上,我提心吊胆,声怯气短,生怕眼前冒出个什么妖魔鬼怪或者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狂魔来。路旁的大树摇晃不止,活像电影中骷髅的手,张牙舞爪,令人不寒而栗。从正前方吹来的风,疯狂的刮着,像一大堆刀子挂划过我的脸,让人不禁瑟瑟发抖……
这时,“嗒、嗒嗒、嗒、嗒嗒”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的鸡皮疙瘩一粒粒爆开,不会是大坏蛋吧?真的是大坏蛋吗?如果是,他一定会把我绑起来,捂住我的嘴,把我带走,轻一点的,一定会把我卖到穷乡僻壤的,重一点的,肯定是取走器官到黑市去卖,听说在黑市,一个肾可以卖到3000万,这可是一夜暴富的玩意儿!我手无寸铁,怎么办?我心一横,飞奔起来!
快,快,快,尹凯琳,再快点呀!哎呀,什么东西绊着了我,不会是大坏蛋的陷阱吧?妈呀,是一块可恶的石头!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真的是来抓小孩的坏蛋吗?我得赶紧逃跑!我手一撑,跳了起来,向家的方向飞奔而去。加速,冲,呼,上楼,一鼓作气!终于到家门口了,我可以安心了。菩萨保佑,我终于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