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宝记相关作文

【篇一:我的爱好】

大家好,我是来自瑞景小学的余元杰,我今年9岁了。

我是一个不胖不瘦的男孩,有一头短短的头发,我的眼睛小小的,短短的睫毛,胖乎乎的脸蛋,可以看得出我是一个喜欢美食的人。

我喜欢吃许多东西,比如:味道鲜美的清蒸黄翅鱼、酸酸甜甜的糖醋排骨、滑嫩的海参……但我最喜欢的是西红柿炒蛋,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咚咚咚的跑上楼,在楼梯口就闻到味道了,心想准是妈妈炒的西红柿炒蛋,我一进家门,就往厨房里冲,啊!真香啊!只见红色的西红柿和黄色的鸡蛋相融在一起发出阵阵香味,我像一只小馋猫一样,迫不及待的想吃起来。

除了享受美食之外,我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的书有《查理九世》、《中国寻宝记》、《越南寻宝记》等等,一些冒险的书都是我的最爱,直是看过千遍也不厌倦。

我认为我是一个活泼、开朗、自信的人,你觉得呢?

【篇二:志愿者活动】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我非常热爱书籍,当接到学校通知报名参加市图书馆的志愿者时我踊跃报名并成功入选,所以在每个周末我都会去市图书馆做志愿者,即能帮助他人,还能在闲暇之余看自己喜欢的书,这让我心里有些小激动啊!

记得我第一次参加志愿者活动时,早上8点就迫不急待地赶到图书馆二楼报到,当穿上专门订制的志愿者服装时,心里的荣誉感油然而生。管理员老师先给我们分配任务,我的职责是在大厅负责协助借阅者借书或还书,同时把还回的书按A--Z编号排好,传送给每排书架的管理员,由他们按顺序摆放在书架上,方便借阅者找书,听着好像挺轻松的,但到9:30以后借阅书的人会络绎不绝,尤其会有很多小朋友把借还书当成乐趣,不停地找书还书,这可苦了管理员们了,但我们也乐在其中啊!

有一次,正好借阅人很多,我看到一位叔叔带着一个小弟弟焦急万分地找着什么,我赶忙跑过去询问,原来小弟弟今天特意来图书馆想借阅盼望已久的《天津寻宝记》,但却找不到,我急忙查阅了借阅记录显示没有借阅出去,那一定是有人正在图书馆内看着呢,于是我耐心的寻找,好不容易发现了,是一个小妹妹看完了还没来得及还回书架,我走到小妹妹身边说:“你好,这本书你若是看完了,能否借给另外一个小朋友。”她点点头,我迅速拿起书送到小弟弟手中,叔叔和小弟弟连说:“谢谢,谢谢,哥哥太热情了,你是哪个学校的志愿者啊?”我自豪地说:“叔叔,不客气,我们是柳泉中学的。”看着弟弟拿着书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离开时,我心里美滋滋的。

还记得有一次,印象深刻,一位阿姨很仔细地选了3本书,正想借时却发现忘记带借阅卡了,正在焦急时我主动跑过去告诉她不带卡没关系,并帮助她用手机关注图书馆公众号后扫描二维码办理好了借阅手续,办好后阿姨连声感谢。类似这样的事在图书馆经常发生,志愿者工作让我找到一种快乐的感觉。

参加图书管理员志愿者活动,不仅能丰富自己的知识,还能帮助他人,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感谢学校给我的这次机会。

【篇三:我爱读书】

大家好,我叫姚易林,来自一年级三班。我爱唱歌,踢足球,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自一岁半起,我就特别喜欢让妈妈给我读故事,并且要求看着绘本听。渐渐的,我认识了很多字,期间,我到超市里看到“好丽友”会读成“好美朋”,好玩吧!不过,因为我的“大胆”,幼儿园以前我就可以自主阅读了!那时我特别喜欢《小兔子汤姆系列》,我会因为汤姆走丢了而着急难过,因为汤姆上幼儿园了而兴奋,汤姆受到惩罚而揪心,汤姆让我变得勇敢,我也可以像他一样去掉辅助轮骑上了自行车!上了幼儿园,我读书便不再局限于绘本,我更喜欢科学书,历史书,漫画书。我喜欢和丁丁一起去冒险;喜欢《父与子》里幽默会玩的爸爸;酷酷的山姆叔叔让我长大后要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消防员!我崇拜法布尔,喜欢风趣幽默的卷毛老师!

上了一年级,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我的书,《大中华寻宝记》让我了解了祖国各地的风土人情;《世界寻宝记》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我喜欢在《小牛顿科学馆》里遨游;更喜欢在《植物大战僵尸系列》里面了解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学习成语故事,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我爱读书,阅读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有一次,我犯了严重的错误,妈妈罚我睡前不能读书,我伤心的哭了一晚上。“书是我的生命”我哭着脱口而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里有我的喜怒哀乐。书能让我捧腹大笑,也能让我伤心流泪。我的生活中不能缺少书籍。

【篇四:我喜欢的故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阅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可以让我了解世界各国的历史《寻宝记》、有幽默生动的《皮皮鲁传》、有让人惶恐害怕的《查理九世》,有……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苹果树上的外婆》。

故事大概讲述了:有一个孩子叫安迪,他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令他很伤心,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带着安迪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又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和她的来历一样的奇怪,裙边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一些大胆新奇的想法,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安迪在新奶奶的帮助下懂得了什么是爱。在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渐渐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从而懂得了如何去关爱和帮助他人。

故事的主人公虽然是个可伶的孩子,但是他却显得非常坚强。假如我是安迪,我会帮助老奶奶重获她的幸福,让她去和她的孙女住在一起让她感到温暖,不再有一丝丝的孤独和伤心。让她的生活变得明亮,我更会时不时去苹果树上陪陪“外婆“,让她不那么寂寞。假如我是老奶奶,我会给安迪多创造一些快乐的机会,让她的生活多些色彩,让他明白什么是爱,让他不孤单不寂寞。

读完这本书,心里是暖暖的。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关爱身边人,关爱使亲情更加温暖,关爱使友谊更加纯真。关爱他人使自己更加快乐。

【篇五:学生作文】

小学作文在考试方面占了有很大的分数。因此,老师为了让学生能在作文方面得到好的分数,就叫学生背作文。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只会教出机械式学生,弊多于利。

要有效提高写作文的水平有很多方法。我认为最有效提高学生写作能力的方法是给学生多看书。现在在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书本,老师可以根据班上学生的喜好来购买书。老师可以选购一些漫画如寻宝记和历险记,这些都是属于比较好的漫画因为他带有很多知识性的东西,更加主要的是学生也喜欢看。

我有一个现在就读六年级的弟弟。学校假期时,我有幸读到他写的考试作文。那个作文题目是"我的未来学校"。他在里面写到了他自己理想和心目中的学校,也在作文里用了一些优美的句子。我读了过后,觉得十分惊讶,便问他:"你是从哪儿学到这些词?"我弟弟也马上回答:"我是从我买的历险记的漫画书学会来的。"从这个事情上,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结论就是与其让学生们不停地背,不如让学生阅读,让他们自己地学会应用,然后从错误中学习。

【篇六:夸夸我的哥哥】

我的哥哥姓林,名凯熙,今年13岁,身高一米五出头,长得很结实。今天我要夸夸我哥哥!

首先要夸的他踢足球的球技。他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学校广场踢足球。他们先分成两队,每队六人,称为雷霆和旋风。他是雷霆队的守门员,每当旋风队员要射门的时候,他就像猛虎一样跃起来,伸开双手扑向即将要射进门的球,然后把球压在手里,飞速地扔到队友那里!除了当守门员外,哥哥当球员。每次当他看到球飞过来,他就迅速用右脚将球接住,快速带到对方球门前,将球踢进去,速度飞快,对方守门员还不知道怎么会事,球就进了。哥哥真棒,我也想和哥哥一样踢球。

第二件要夸的是哥哥喜欢看书的爱好。每次周六傍晚放学回家,刚把书包放在椅子上,就马上拿着书去房间里看。他爱看《老人与海》、《金银岛》、《小王子》等小说,也爱看《寻宝记》和与英语有关的漫画书,同时,他还爱看《我们爱科学》之类的杂志。哥哥看了这些书后,他的知识量非常地丰富,跟我讲起“为什么光在水里会折射”之类的问题,说得非常清楚,所以我很想像他学习!

我非常喜欢哥哥,也非常佩服他!

【篇七:书是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可不是一个人,它是一本书,书名叫《陕西寻宝记》。它是一本有趣的书,让我慢慢说来。

看书的封面你就会被吸引。彩色的硬壳纸上画着——主角米克驾着祖龙机甲带着“果果、月半和卡卡”三个少年去陕西寻宝喽!

书中大部分内容是以漫画的形式展现的。里面画着:兵马俑、神兽、秦始皇死后留下的五大青铜机甲……它们都被卡通化了,可爱又好笑。短粗矮小的兵马俑突然活了起来,主动向敌人发起进攻。不料,神兽吐出了“三味真火”,把士气正盛的兵马俑瞬间熔化成了一块块大雪糕……哈哈哈,太有趣了。

别以为全是漫画呦,它里面可是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历史故事和文化知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陕西的简称是“秦”;大书法家颜真卿,《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陕西人;还了解到陕西美食有“肉夹馍”、“岐山臊子面”等。

像这样的“朋友”我还有很多:《云南寻宝记》、《香港寻宝记》……我为它们代言。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它们真的很有趣!

【篇八:讨人喜欢的她】

她,胖墩墩的,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圆圆的,常常把笑脸挂在脸上,一幅招财相,十分讨人喜欢。

她每次一上体育课,就愁眉苦脸:“走吧走吧!认命吧!”“啊!真是的,为什么要上体育课呀!还要跑步,难道是针对我这身肉?”她跑步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她手握拳头,身体向后倾,一边跑一边大口大口出气,身上的肉有节奏地跳起来。

快午休了,我想找个伴去买点东西吃,可是我找了很多人,都不愿意。当我问她时,她爽快地答应了,并提醒我要快点,不然会被值日生罚抄的。

虽然我和她的性格不同,但却成了好朋友。有一次,我有一个字不会写,我就去找她,她告诉我那个字的笔顺,见我还是一脑袋的浆糊,于是,她把自已的手伸出来,用笔写在上面,写完后,还摇了摇头,无奈地说:“唉,我们班的‘学霸’连这么‘简单’的字都不会!太丢人了!”我听了,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她马上顺着我说:“好好好,我什么都没有说,对不起!”

第二节课的下课时间有30分钟,这便是她看书的美好时光。瞧,她兴冲冲地跑向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把我手里的书一把抢过去,“嘿!在看什么书呀?——啊!是《北京寻宝记》,我喜欢看,是谁的?”……不用说,这30分钟,我的书就成了她的美餐。

“叮铃铃……”,午休时间到了,只见教室里传来一阵催作业的“冲机炮”:“周江滔,你作业写完了吗?”“唐司城,没写完作业还在玩!”“张子凡!”……看,原来是她,她一会儿催这个同学,一会儿催那个同学,一会儿又教同学写作业,忙得不亦乐乎,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小老师”、“老师的小助手”啊!

她,就是我们班的“女汉子”——魏倩倩。

【篇九:阅读伴我成长】

我喜欢读书,爱读各种各样的书:文学书、漫画书、科学书、历史书、小说等等都是我喜欢读的书。

不过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要算《故宫里的大怪兽》这套书了,之所以我最爱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的情节非常生动,而且每个故事都会留有悬念,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气读完,真是百看不厌。读完这套书后,我产生了对故宫强烈的好奇心,非常想去故宫看一看,去找一找书中出现的那些地方,看一看书里讲的故宫里是不是都有,我这样幻想着。

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幼儿园时,我开始接触绘本,那时我还不识字,于是我让妈妈讲给我听,讲的多了,我甚至可以看着图画将整本书一字不落的背下来,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书是《神奇校车》,我从书本里获得了很多科学和自然知识。爸爸也会在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有《西游记》,从此,我喜欢上了历史故事。到了小学阶段,我开始独立阅读,从一些注音读物开始,《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笨狼的故事》是我每天必读的书;《寻宝记》和《丁丁历险记》也是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的书,这些书让我了解了更多地方的风土人情。渐渐地,我认识的字更多了,我开始读以文字为主的书了,在小说《荒野求生》中,我跟随主人公贝克一起走进大自然,保护那些濒危动物,学习到很多野外生存技巧。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情感。

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不仅认识了更多的字,积累了很多词汇,而且丰富了知识,变得更加自信了。妈妈经常给我买书,也会定期到浙江少儿图书馆给我借书,我也经常和同学交换书来看,这样我可以读到更多的好书。

这个周末,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还在在浙江展览馆开出了我们的“梦想书屋”,希望把更多的好书分享给爱读书的你们。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先生曾说过这句话,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的知识变得更丰富,生活变得更美好!

【篇十:走一段弯路也无妨】

人间,一条条道路四通八达,平平直直的柏油大路,车水马龙,好不热闹。但又有几人的一生能像道路一般平平坦坦,没有曲折呢!

最近,班上十分流行看《大中华寻宝记》,我也不在例外,在这样的潮流之下,我也迫使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我心喜不已。平时,写完作业大概也八九点钟,再写写课外班作业,很少有看闲书的时间,但为了追赶同学的进度,心中便蹦出了一种想法:我可不可以晚上悄悄得拿到床上看,这个想法在我心中不断膨胀。就在那天晚上,等爸爸妈妈都睡熟之后,我悄无声息地爬下床,慢慢地走到书柜前,拿出图书。忽然,父母的卧室边,传出了一个翻身的声音。我瞬间愣在了原地,心就似兔子在其中跳一般。安静的卧室中,甚至可以清晰地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有惊无险,他们没醒,我又顺着原路跑了回去,直到半夜一点半左右,我才把书合上,我心中暗暗窃喜。就在这一个多月中,还让父母又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沈石溪动物小说》一系列书。妈妈甚至还表扬我,说我看书速度快了,我心中便更加得意。每天这样通宵看书,每天上课十分没精打采,听不进去课,回家完成作业的正确率也逐渐下降。

期中考试了,我拿到试卷,我心中一惊,甚至是看天书一般,甚至一道也不会。发卷子了,我竟只考了73分。唉!这全是不睡觉看书干得好事。

于是我认真地反省自己,从此之后,我便上课认真听讲,放学后努力补回曾经的课程。渐渐地,成绩提高了。

走一段弯路也无妨,每一条弯弯曲曲的弯路最终通向的也是阳光大道,每一条弯路都是一个反省自身的过程,让我们向自己的目标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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