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期中考试的作文】
“铛——”死亡的丧钟已然敲响,心中所剩,只有不安与彷徨。偶尔流露出的,是对生的希冀与向往。手中紧攥着冷汗,双手不住的震颤。“没时间了!”心中暗叹。那圣洁的天使已然握着圣光,推开沉重的大门,轻盈地飘然而来。那模糊的圣光中依稀可见四十七份纸件,其上红字所标,便是对生的宣判,亦或是——对死亡的弥撒。
一切仍是未知。
“准备好了吗,”我对自己的内心叩问“神罚即将降临。”手中似有温热的泉水流淌,后背也因而湿烫。凸出的眼珠明了的告诉我,我已极度紧张。缓缓的张开紧握的双拳,任空气吹拂,水分蒸发使手心变凉,轻触滚烫的前额,平抚喷火的双眸,躁动的灵魂终缓缓平息。“好可怕,那就是掌管作业之首——语文的卢仙女么?!”那丝丝气质的释放,竟是如此犀利纯粹,似要使我罪恶的胸膛承受九幽烈焰的灼烫。本已忐忑的心又盈满慌张。
“那么,我要开始了!”那位大人站定以后,将青丝撩拨到耳后,朱唇微启轻喝一声。我虔诚的双手合十,放至胸前,闭上双目,满怀着希冀“愿主保佑我”。且听那一声大喝:“刘夏彤,116分!”霎时,气流急遽加速有如九天阴极神雷聚成利剑从天空中划过至我面前将空间似都撕裂,阴冷的寒风在耳边呼啸,鼻腔下的氧气被撕裂,窒息之感周匝数遍,“一、一一、116?”只见那刘某低吟浅笑飘飘然至卢仙女的身边,她伸出手慈目而向,刘某接过卷子,竟也染上了高贵的气质。
既如此,死刑的宣告终究是来了,只见那高贵的仙女转化为降罪的使者,横眉冷对道:“车炫男,100分。”其语势犬牙锋利,夹带着无限的嘲讽,我接过卷子,置其一旁。在她的头顶上聚成等离子体向我轰来,我应声倒地,感觉身体向坠入阴冷的海底,不住的下沉……
从今往后,一号的位子就要易主了。此日起,试卷上我将不会写下“1”了。哈,可能未有人记得吧,我也曾是1号,也曾极尽辉煌!我曾站在高山之巅向远方眺望,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但是!尔等就等待我吧,我便暂且隐匿身形,遁入众生,砥砺心性。期中之殇,是终结,亦是开始。等我于期末,东山再起!
【篇二:一则新闻给我的启示】
你喜欢看新闻吗?新闻可是有很多作用哦!1。增长见识,学到很多知识。2。了解很多世界的动态。3。学习国内外大小事、政治、知识、娱乐、体育……4。让我们开阔眼界。今天,我将跟你们说一件关于热爱生命的一个小新闻,一定要认真听哦!
2017年3月22日河南省唐河县第四中学发生这样一件事:一位高中生刘某因上课拿手机玩游戏,被老师发现并没收,刘某一时想不开下课后从栏杆上跳楼自杀。经人们拨打120后,及时抢救,已没生命危险。
大家看了这篇新闻,是不是都在为那个高中生的行为而生气呢?手机被没收了可以问老师拿回来,也可以通过家长来拿回手机,或者上课好好表现,老师会自动还给他……但是生命只有一次,何必为了一部手机而放弃生命,要是他这次抢救失败,他的家人该多伤心呢!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生命,不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努力活得更加光彩。
今天分享的小新闻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观看,同时建议大家多看新闻,做一个有用的人。
【篇三:拒绝冷漠,从拒绝做“旁观者”开始】
2018年10月28日上午,重庆万州区公交车上,乘客刘某因自己要求未得到满足,便对司机辱骂并殴打,车上乘客大多选择旁观不语,视而不见,正是因为乘客的冷漠,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了,就在司机松开方向盘回击刘某时,公交车失控,与迎面汽车碰撞后坠江,车上15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
纵观这次事故,刘某不顾规则,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行为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其行为自私至极,令人发指,但反观来看,车上乘客十余人在事发之前皆旁观不语,更无人出手制止,这也是造成事故的可悲因素。若乘客出手制止刘某偏激行为,或许这个悲剧就不会酿成。
可悲的是,这种“旁观者”却并不仅存于这辆公交车上。他们可能是我们身边的某个人,甚至可能是我们自己。很多人的普遍心理都是若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无太大关系,不会危及到自身利益,故此我们往往会自动忽略,视而不见,或许内心有些过不去,但通常一句“又不关我的事,我管它干吗?”就能应付过去。
压死骆驼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旁观者”以它的冷漠去无视这一切,别人的呼求,呼救以及其它行为均视而不见,他们将这本来悲凄之事又蒙加一层阴暗,将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彻底扑灭,更为可悲的是,大错铸成,他们却还不知道是自己的“无视”带来的如此严重的后果。
在校园暴力事件中,被欺凌者不仅要忍受着施暴者对其心理及生理上的打击,更要忍受着“旁观者”们的冷漠,每个人都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殊不知,正是他们这种纵容与无视助长了恶,使得备受摧残的生命烟飞云散。但若大家共同抵制这种暴力行为,或许结局就会改变。
少一点无视,多一点行动,在面对事情时不要一味扮演“旁观者”的角色,拒绝对生命的无视和冷漠,从自我做起,共同努力,打造属于我们的没有痛苦,没有悲剧,温情,和谐而又美好的世界。
【篇四:做个守法的好少年】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我们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但是有些青少年却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产生了矛盾,为此造成了惨不忍睹的结果。
一个高一学生刘某在学校拖地,无意间把污水见到了刚好路过的同学王某裤子上,平时就霸气十足、德行很差的王某顿时火冒三丈,气势汹汹地强迫刘某舔净他裤子上的污水。生性怯懦的刘某顺从地照做了。可王某仍然不依不饶,还用过激的语言刺激刘某说:“你敢捅我两刀吗?我量你也不敢。”外表显得怯弱的刘某内心却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莫大的侮辱,觉得很丢面子。他强忍着拖完地,从书包里摸出一把削笔用的弹簧刀,躲到校门边,等王某一出校门,便握着弹簧刀冲上去对着王某猛刺几刀,逃离现场。王某因受重伤而死亡。学生刘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两人都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与其如此,不如互相谦让,忍一忍就过去了。为什么还要针锋相对,寸步不让呢?即使别人伤害、侮辱了你,也不能置他于死地。更何况谦让是中国的美德,所以让小人不算无能,敬君子乃显有德。
现代社会,未成年人比成年人违法事件多一些。但大多数都是因为不懂法而造成的。因此,怎样才能做个守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不仅守法,还要知法、懂法、用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学习法律的方法有很多:上网、读书、听讲座、看报……数不胜数。在做每一件事之前,都应当考虑这件事该不该做。
懂法、用法,也是我们务必要做到的。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用用法律去劝阻他人的不良行为。法律就是我们身边的武器与保护伞,当在别人的强迫行为下,我们应当选择法律允许做的行为,而不是伤害他人。用法律去劝阻和制止他人。例如: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违法行为。但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则。
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变得更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