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相关作文

【篇一:品红楼梦人物】

一提到红楼梦,就难免会想到两个人名:一个是贾宝玉,一个是林黛玉。而后,则又会想起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既而便想到贾府由繁荣到最后的衰败这一悲惨的过程。而我今天所品的,则是《红楼梦》中的男主角:贾宝玉。

《红楼梦》插入了一些神话在之中,所以一些人物就如贾宝玉有些神话化,他名字中的“宝玉”便是因他出生时嘴里叼着一块宝玉而取的。而这宝玉则是女娲补天时所剩的那一石,幻化为了通灵宝玉,而贾宝玉的前世是被虚幻境的警幻仙子命为赤霹宫神瑛侍者,而这神瑛侍者则是转世成了贾宝玉。

《红楼梦》还有一个特点,便是对人物外貌描写十分地生动,能够特别形象地突出人物的特征,书中有一段对贾宝玉的描写: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白蝶穿花大红剪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官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锻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从对贾宝玉从上到下穿着的描写也是极到位。而从对其面部的描写则是写出贾宝玉的英俊、潇洒的特点,仅仅这一段,就让这一人物在读者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楼梦》开头就给了贾宝玉一个标签:风流。在他的出生时,因嘴衔着一块宝玉,所以人们皆以为奇异,说他来历不小,他的祖母更是爱如珍宝。周岁时,他父亲贾政要试他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让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抓来,所以被其父亲所厌恶,但贾母却还是很疼爱他。

贾宝玉曾说: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他成天与那些姐妹们玩在一起,对于女子则最有仁让,而出门去干正经事,说正经话去,却象傻子,而古时有句话叫做“红尘炼心”,而贾宝玉则是坠入红尘而无法自拔。但是却并非只有坏处,他对林黛玉的爱情却为人所称颂。

贾宝玉是作者笔下极具创造性的人物,可以说是集正邪两赋于一身,对于爱情的痴与不务正业之邪。但好的一面应多于负面,他有对于封建制度的不满和反对,而且他对于少女有爱悦、同情和一往情深,这也是对于封建社会南北女尊观念的冲击。

【篇二:作文我读书的故事】

【篇一:我读书的故事】

我读书的故事,虽然不多,但是十分有趣。

那是发生在暑假的事情。一天,我在堂姐的房间里玩,发现房间里堆着许多的书,琳琅满目的,各种各样的书应有尽有。伯父知道女儿十分喜欢书,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堂姐,让她饱经诗书,有所获益。我跟堂姐也合得来,因为我们的爱好都是读书,聊在一起,满嘴都是书的故事。我的书借给她,她的书借给我。这不,我跟她在房间里,仔细地阅读课外书籍。正巧,我们在房间里,家人都不知道,以为我们出去玩了,他们出去时把门锁上了。而我们被关在房间里,一点也不知情,因为我们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了。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我觉得有点累,想出去走走,我们使劲地拉门,就是拉不开。我们大声呼喊,就是没有人回应。我们急得就要哭了,像被人绑架一样。幸好房间有书给我们看,不然不知道该怎么过。虽说如此,可我们俩的肚子不争气了,咕噜咕噜地唱着空城计。过了几个小时,父母终于回来了,我们使劲地呼喊,他们听见了,赶紧给我们开门。门一开,我们立刻冲了出来,赶紧找吃的。正好父母带回了方便面,我们一把抢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父母见了我们那个急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们也陪着他们笑。我们边吃边笑,差点给呛着了。

这件事之后,我变得更加喜欢看书了。我经常用零用钱买书来看,也叫妈妈买。妈妈也非常支持我,因为妈妈知道读书有好处,对学习有帮助,能增加课外知识的积累,能开阔视野。

真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读书,也许是他们没明白读书的益处。我对读书的热情,是永远也不会熄灭的,到老我也要读书。因为能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篇二:我读书的故事】

我读书的故事?嘿嘿!有很多。

我是个标准的书迷!

我喜爱的书有《培根随笔》、《昆虫记》、《朝花夕拾》等,哎,数不胜数。

书迷是怎样的呢?因为上了初中学习过于紧张,我家的那位母亲不允许我看课外书了,苦煞我也!不过,山人自有妙计!每当晚上我做作业的时候,老妈就时不时跑来搞突击,看看我有没有看课外书,而我呢,老早地把作业写完,然后拿一本子和教科书摊在桌子上,然后呢,将一本书放在抽屉里,这样子,我打开抽屉就可以看书,听到老妈进来的声音就把抽屉关上嘿!它安然无恙!

可是有一次,我正在看《小王子》看得津津有味,老妈上来了也浑然不觉,结果人赃俱获了。

老妈有点生气地对我说:“你看你,初二了还看课外阅读,这么有时间还不如背多几条公式和单词!”

“可是我……我觉得看课外书也不是一件坏事啊,语文就经常考到这些知识啊!再说了,我的作业都已经写完了。”我有点不服气地反驳。

“可现在是看的时候吗?等初三升中考后,你再看也不迟啊!”

我哑口无言。

以后我没有那么频繁地看课外书了,别了,我的《红与黑》!别了,我的《飘》!我的心情就好像周树人先生在三味书屋时的情形。

可是,一段时间后,我还是看了,我把书偷偷地带到浴室里,趁洗澡时偷偷地看,结果不小心把书弄湿了;或者晚上披着被子打着手电筒看……

嘿!这种事是很少发生的,因为人越长大就越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呢?以后应该不会那么疯狂的了。

不过,在书海中我们可以找到慰藉自己的心灵、激励自己前进的东西,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这话冰心奶奶也曾经说呢?

书香缕缕漫我心。

这就是我读书的有趣的故事。最后,谁敢把这事告诉我妈!我跟他没完!

【篇三:我读书的故事作文】

我喜欢读书,喜欢品尝诗词歌赋的乳汁,喜欢冰心、鲁迅的名著,喜欢古人的心血之作……因为我喜欢读书,所以我的生活中,有许多关于读书的故事。

小时候,调皮捣蛋的我玩累了,就捧着一本书,嗲声嗲气地跑到爷爷的身旁说:“爷爷,爷爷,教我认字,教我认字。”爷爷看我捧着《三字经》朝他走来,他马上放下手中的活,把我抱在怀里,慢慢地念道:“人之初……”我也用我娇小的嗓子跟着念:“人——之——初——”每次都把爷爷累得口水都干了,我还不肯罢休。

上学时,是我最开学的时候。妈妈嫌我年纪小,让我念小班,我偏要念大班。妈妈问我为什么,我就说:“小班的课本很少,大班的课本较多。”当时,妈妈笑了,可能是因为我太好学了吧!每天早晨,我就拿起课本,像喇叭一样念了起来:“a——o——e——”家人都被我吵醒了,但他们没有生气。

慢慢长大了,我喜欢阅读更有学识的书,我喜欢《三国演义》、《水浒传》,惟独不爱读《红楼梦》。因为我不喜欢柔性的文章,我喜欢读一些胸怀大志、精忠报国的故事。每次下到河源,我都喜欢拉着表妹去书店,书店离我姑妈家蛮远的,得走上半个多钟头。吃过晚饭,我又拉着表妹出去,她没什么不乐意,因为她不喜欢被关着。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们加快脚步来到书店。表妹跑到小说区看小说了,我拿起作文选蹲在一个角落细细品尝起来……过了很久很久,我才恋恋不舍地告别了书店。

现在,我上初中了,课本明显增多了,我喜欢上了历史,喜欢上了生物,喜欢上了语文。我,总是在老师课前先阅读过那些文章,就算还没有学到那里……时间越久,要学的也越多,我读课外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但我还是喜欢读书。就算因为读书废寝忘食遭受父母责骂,就算因为读书而不分昼夜、不分炎夏寒冬而生病,我也在所不辞,乐在其中。

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娱乐了我的人生,开阔了我的视野,滋润了我的心房……我的生活因读书而精彩,只要我还活着,只要我的生命还有一分种,我都要读书,要让我读书的故事永远写下去……

【篇四:我读书的故事】

古人云“知识是我们的全部,没有知识就不能在社会上立足。”我十分赞同这句话。所以,我一直都在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下面,我为大家说说我读书的经历吧!

我是七岁开始读书的。那时,我还小,根本不知道读书的好处。因此,无心学习,就知道吃喝玩乐。在我八岁时,因为我的家乡比较落后,学校被折了,我只好跟着我的哥哥到三河中心小学读书。到三河中心小学后,我起初的成绩还算好,受到老师的表扬。从那以后,我就决定要刻苦学习,不辜负老师和家人对我的期望。

一诺千金,说到做到。我每天来到学校就拿出课本朗读。我还把学习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是预习新的内容,二是在课堂上认真的听老师讲课,三是复习讲过的内容。当初我想过要放弃的,但一想到长大后不能出人头地,不能让自己的家人享福,我又决定要勤奋。因为我一直记得“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组成的”这句话,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收获,所以我一直坚持下去。

在六年级第二学期时,我的压力就更大了。我每天都在忙着学习,几乎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因为我那时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考上实验中学。本来考试前我是胸有成竹的,但事实偏偏不是这样,由于我在考试时没有发挥好,而导致没有考上。这个消息犹如晴天劈雳。我的心情非常难过,但是我知道后悔是没有用的,我应该更加勤奋学习。

到了初中,情况虽然有改变,但性格却和以前一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由于我的学习成绩优秀,思想良好,上学期我加入了共青团。这件事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我坚信,以后一定会更好的。

同学们,这就是我从小学到中学的读书故事,希望你们也能和我一样为目标而奋斗。请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爱书和认真读书吧!你们要记住一名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篇五:我读书的故事】

我热衷于读书,连走路,吃饭的时间都不肯放过。走路的时候捧一本书,吃饭的时候桌面上也总是摆着一本书,夸张的是,一顿饭我甚至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吃完,走路时有时候也会因为着迷不知不觉被石头绊倒,但我丝毫不在意,站起来继续看。因为我喜欢读书,喜欢领略作者笔下动人的故事,喜欢认识故事中各种各样的人物,喜欢从书中受到启发的感觉。

我曾经阅读过不少名著,《西游记》就是其中的一部,这部神怪陆离的著名神话小说,深深地吸引了我。这部小说让我领略了孙悟空英勇无畏除妖降魔的善恶分明的精神,明白了孙悟空爱憎分明的处世原则,看到了他超凡脱俗的高超本领。从他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克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学会了做事情要学会辨别真假是非,学会了遇到问题就要多动动脑筋。这部小说还让我认识了一位为了理想而执着追求的行者——唐僧,无论取经的路再怎么艰难,他始终没有一丝一毫放弃的念头,怀着一颗虔诚的心,最终取得真经。他告诉了我:在追求终结的目标时,应该满怀虔诚的心,执着追求,不要三心二意;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自己的宗旨;做人应该与人为善,多行善举。

《水浒传》有一百零八条好汉,绰号为“花和尚”的鲁智深是一位智勇双全﹑武艺高强的人;李逵天真烂漫,颇有野性,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这些人物都让我喜欢得不得了,他们让我知道了要多助人为乐。

……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我受益匪浅,读书使我着迷。

【篇六:我读书的故事】

六岁时,女孩双手接过爸爸给她的第一本书,精美的包装,有趣动人的图画,正以着一股无形的神奇的魅力吸引着她。女孩看到它时眼睛一下子放出了闪烁的光芒,似乎那是她的很久不见的朋友一样。

就这样,女孩就把书认定是她的朋友了。

七岁时,女孩开始上学了。“又能看到书了,又能和书重逢了呀!”女孩在心里美滋滋地想着。终于,老师发了书给大家,女孩第一反应就是轻轻地抚摩着书,好象是抚摩着一个婴儿一样,怕它受了伤似的。她以灿烂无比的微笑跟书打招呼:“你好啊!我又见到你了!”从这个时候起,女孩就总是抱着一本书,不管是回家还是去同学家,她总是欢喜地带着她这个亲爱的朋友——书。

三年级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孩看到了作文选,她就迷上了它。作文选里的文章多好看呀。优美动人的语句,内容又是丰富多彩的,重要的是那文章里所表达的感情总是打动了她,她觉得这种感觉轻飘飘的,很神奇的。她越来越爱看书了。

又有一段时间,女孩迷上了《寓言故事》。她如饥似渴地拼命吮吸着那书本的知识,吸取书里面的“养料”。她觉得这本书太好了,太丰富了。里面有一个小故事,结尾还有一个小道理呢!这让她知道了兔子要赢乌龟就不能半途而废;懂得了乌鸦会喝到水而生存下来是因为它能急中生智,结合实际想办法;领悟到了为什么人们第三次不相信那个放羊的孩子说狼来了的原因……为了看这本书,女孩觉得父母给她看书的时间压根就不够,于是她就连上厕所也要带着书看,更离谱的是她睡觉半夜醒来也要拿着书看,做梦时也背着书,梦里面也有书做伴,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因此,她的家人叫她“十足的小书迷”。

就这样,女孩一直都迷恋着书,没停止过看书,并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和书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她最喜欢这个朋友,是一个“十足的书迷”。顺便告诉大家,这个女孩就是我。

【篇七:我读书的故事】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很小的时候,除了奶奶教我数数之外,我是跟着初上小学二年级的姐姐学着咿咿呀呀“唱”。每当姐姐放学回来,就会兴高采烈地向爸爸“炫耀”自己今天的收获。爸爸都会随之大夸奖一翻。而我每次看着这情景,心想着:我也会呀,等我学好后,也给爸爸炫一个,哼!于是,就有了下面这有趣的“读书”。

“爸爸,我也要读书!”

“花仔想读书了,不错嘛,可你还小,身体壮些吧!”

“啊!”被逼无奈的我只好“自力更生”。灵机一动,对啊,有了!姐姐每次学好课文都会躲在房间里背诵,我何不免费去学这“天赐良机”。第二天,我悄悄地找好“窝点”,等待着开始了,姐姐用她那不标准的普通话断断续续地背诵着,而我在那里每一句话都不敢待慢,认认真真地偷学着,有模有样。在跟读几次之后,哈!不难嘛,一首诗,才几句就像顺口溜。没多久我熟记于心,自信满满地走到爸爸跟前,抢先一步对爸爸说:

“爸爸,今天我学了一首诗名叫《春晓》我念给爸爸听。姐姐蒙了一下,奇怪地问我“你怎么也会?”

“我自有妙计。”

“好好听,说不定比姐姐念得好。”

“嗯嗯……”

我清了清嗓声:《春晓》“春天不洗澡,处处蚊子咬。夜来拨水声,蚊子死多少。谢谢。”我不禁为自己表演暗喜。等待着爸爸的夸奖,姐姐的“干拜下风”不料,引来了全家人的哄堂大笑。姐姐止住笑声,大声地说:“名副其实,正版的《春晓》即将揭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我脸不禁唰地一下红了。第一次“读书”竟是这种下场,让我印象深刻,同时,也给我以后的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让我知道读书不能马虎,要脚踏实地去学,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不投机取巧,才能够有足够的实力打败对手,赢来真心的赞美。

【篇八:我读书的故事】

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首陶冶情操的长歌,是一条可以让人远离尘嚣,忘记忧愁的脱俗途径。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我读书,就像每天不可缺少地汲取营养,只因如此,才得以健康的成长。

读书要讲究方法,否则也会“消化不良”。只有合理、适量地吸收这种精神营养,才可以正常消化。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背古诗,背课文。可背得滚瓜烂熟,却不懂其中单方,故上了六年级了,还写不出一篇像样的记叙文。后来,我读懂了《论语》中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贻。”所包含的道理。于是,现在的我已学会在读书时注重理解内容、感悟其中的深刻内涵了。

读书,对我来说是一件有苦又有乐的事情。也许,对于不喜欢读书的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折磨。可是对我来说,能够吸收知识养分,感悟另类人生,是一种快乐,一种莫大的享受!

我,一个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年。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仍还记得,因为读书我没少受罪。虽说读书不比在家种田那么劳苦,那么使人身心疲惫。可读书却也百轻松的脑力活儿,有时我真的觉得,读书比做苦力还要苦,那叫刻苦,刻苦之后是成功和醒悟后的甘甜和喜悦。

记得读小学时,教室前墙上总挂着那么十几个醒目的大字“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当时还小,总猜不透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渐渐地,我长大了,理解能力也逐渐增强,渐渐懂得这十几个大字的含义了。是啊,我们读书如果不勤奋,不多吃点苦,又如何能学到广博的知识呢?于是,从那时起,我总把这读书的警句牢记在心,把它当作座右铭,当作克服读书所遇困难的法宝。

初中快毕业了,阅读量比以前大大的增加了。而我也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读书”两字的真谛所在。懂得读书要谦虚,要严谨。“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才是读书之道。不懂就问,千万别不懂装懂,人非圣贤,不可能万事知全。直到今天,我终于总结出读书的深刻:只有虚心请教他人,才会有进步,才会有突破!

时过境迁,人渐长大,而我要读的书也会因岁月的迁移而增多。我读书的故事也在继续延续着!越来越精彩。

读书之乐在书中,更在我的心中,苦读书不为“颜如玉”,也不为“黄金屋”,只为苦后的无穷乐趣,只为动人的读书故事。

【篇九:我读书的故事】

我自小爱读书。上小学的时候刚认识几个字,就喜欢拿着姐姐的课本作为我的课外读物,读得磕磕绊绊却津津有味,某日我在翻阅姐姐书籍时,看见书的扉页上写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内心甚感不解:“书中怎么会有黄金、美女呢?”于是,我把书籍翻来覆去地找了好几遍,可怎么也没找到。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时的自己还真幼稚。

回忆我的读书故事也还真让人回味无穷。

一天早上,我到书店买书,在那琳琅满目的书架上,我发现了《简爱》这本书,如获至宝。迅速地把它从书架上抽出,一看价格吓得我深呼吸了一口冷气,“天呀,怎么这么贵?可顶我半个月伙食了。”我在心里寻思着。可贵归贵,对这本书,我还是爱不释手的。于是我把手伸入了口袋,摸了摸爸爸刚给我的的半个月伙食费,再看了看这本心爱的书,内心仿佛有两个小人在对我说话。一个说:“买下这本书吧,这本书这么好看,不看是你的损失啊!”而另一个小人则对我说:“算了吧,看书不比填肚子重要,买了书,这半个月可怎么过啊!”我沉思良久,最后咬咬牙,狠了狠心,用早已冒出冷汗的手郑重地把钱交给了书店老板。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把原本一餐的饭钱用来买两餐的馒头或面包,当其他的同学大口嚼着香喷喷的饭菜时,我却在啃着干硬的馒头或面包。当肚子饿的时候我就拿出《简爱》这本精神食粮,钻入到简爱生活的世界中去,让简爱的执着与坚强填饱饥饿的肚子。半个月终于过去了,虽然每天都是啃着馒头、面包度过的,但我的内心却无比的快乐,没有一丝的后悔,因为《简爱》这本书所蕴含的道理已足以让我以生受益,让我学会怎样笑对人生的挫折与灾难,为自己的目标执着与奋斗。一时的饥饿又算得了什么呢!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松而舒适的诗。”的确,书籍就像魔力高超的魔术师,引人入胜,我也因此爱上了读书。每一个读书的日子都是令人难忘的,其中,更多的读书故事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而精彩。

【篇十:我读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对的,只是我未曾将其想得如此深奥我读书是因兴趣而读的。

在我的书柜里,罗列着许多各类的书。在这片书海中,有一本被书包围着的书,它的新使人不敢相信它已经被人拥有四年多了!那就是——《红楼梦》。我时常会去欣赏那个红楼般的梦。大观园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故事都仿佛在见证我的成长,陪伴着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寒暑。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时是在小学。那时的我很幼稚,并没有多大耐心,面对这本厚厚的书,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

然而感触并不少,林黛玉虽美丽却小气。而宝钗既美丽又大方,我十分喜欢她,为她最后成为活寡妇而感到悲哀。而宝玉在我心里成为活生生的任性的败家子。然而我终究只能在大观园外徘徊,旁观他们的故事,所以觉得乏味,于是伟大的名著就只能是书柜的装饰而已!

当我上了初中,再次拿起它——《红楼梦》,用心去翻着一页又一页的书,终于打开了时隔千年的大观园的门,走进了那个繁荣、复杂、富丽的大观园。

我看到了看上去美丽嬴弱的却一直坚持着自己想法的林黛玉,一个虽美丽却被作为社会牺牲品的宝钗,还有十二金钗的坎坷命运和贾宝玉那种前卫的思想,这些让我为之震撼。

当我三顾红楼的时候,我被林黛玉与贾宝玉唯美的爱情故事而打动。当林黛玉误会了贾宝玉和宝钗而与贾宝玉斗气时,我暗自偷笑,当贾宝玉和宝钗拜堂时,我气炸了,我多想走进去告诉他那并不是黛玉啊。当林黛玉焚书时,我的心仿佛也被碎了,眼泪不停的滑落,仿佛希望可以熄灭那火。当林黛玉死后,贾宝玉出家作了和尚时,我的心彻底被这段忠贞的爱情所折服。

“温故而知新”,现在,我准备四顾红楼了。之前,我发现了许多如“贾雨村——假语村”等词语。我想那之后又是全新的感受吧!

感谢书籍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黑暗的夜,我与书的故事会一直延长到我生命的终点,那么你呢?

【篇十一:我读书的故事】

本人从小便是一个书迷!不瞒大家,就因为书,我得了近视眼,落了“四眼仔”的称号。

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书倒也不是为了“黄金屋”,“颜如玉”,而是兴趣所致。

从小时起,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则是《寓言故事》,精美漂亮的图画吸引了我,在听到妈妈给我讲了内容之后,从此对书之爱一发不可收拾。

我收集的书不算多:作文集几十本左右,寓言故事二十七本,格林意话七本,世界名著四本……堆起来有小山高。

我爱读书的毛病怎么也改不了,爸爸妈妈为此责骂了不少次,因为我:

有一次,考试在即,爸爸不准我再看课外读物。天!要知道,我才买了本《鲁滨孙漂流记》!正想慢慢的欣赏、欣赏。可无奈爸爸下了禁书令,真是心痒难耐!于是,我借上厕所之故偷偷地带上书。在里机一待就是半个小时,爸爸妈妈催促时才猛地一惊,急忙把书塞到一旁的架子边,才慢吞吞地步了出去。老爸杀人则所,5分钟后,则拿着书,黑着脸从则所里出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书落入“狼”手。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看好正在煲的汤,而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新借的《作文大全》,根本没听到妈妈叫我做什么就胡乱的点头。在妈妈出门后的一个小时后,我才满意的合上书,闭着眼回味一个个精彩的故事。鼻子蓦的闻到一股焦味。啊——完了!我快速的关上火,看着干黑的压力锅想……

诸如此类的事多不胜数,我却不想一个个地娓娓道来,因为太丢人了,不过……

读书好处也很多。阅读《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宇宙的存在,黑洞的形成,UFO的存在;阅读《动物趣闻》我了解了蛇为什么要冬眠,什么是弹跳鱼;阅读《感恩生活》中,我知道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知道做人要学会感恩……

书的故事说不完,书的好处道不尽。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篇三:成长作文】

我,曾经读过很多书,其中有名著,有杂志,有小说……

《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水浒传》这四本书都是名著。《西游记》是写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这一路孙悟空降妖除怪,功劳最大,也最“辛苦”。《三国演义》与《水浒传》这两本名著,我不太熟悉,但是《水浒传》里面除贾宝玉就是贾宝玉,不怎么好看。

《昆虫记》写昆虫王国里的有趣“乐事”,昆虫们自由自在的在属于自己的王国里徜徉。

《鲁滨逊漂流记》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年的传奇故事,鲁滨逊还在荒岛上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至于为什么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我就不太清楚了。

《童年》是写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作者小时候生活的很“痛苦”,舅舅变的粗野、自私,外祖父更是变的吝啬、贪婪、专横、残暴,只有“我”那慈祥、热爱生活、大度的外祖母养着我,“我”见祖母太辛苦了,也出去“打工”了。

《读者》是一本杂志,每一期都会有反应现代人的一些故事。

《意林》这本书很好看,《意林》讲着一些人的真实故事,也有一些是虚构的,《意林》里面有一些小漫画,有文字的,有图片的,很好看,很有趣,每一页都有,还有好几页连着,印的是一些小动物的图片,很搞笑,有小马,有小猪,有小猫,有小狗,还有蝙蝠侠,个个都很滑稽。这样,使我的读书兴趣更浓,更高了。

每一本书,都有每一本的左右铭,都会有一些作家为这本书写几句话,从而,也会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

让我们在书中的海洋里徜徉吧!

【篇四:托起我的中国梦】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的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虽然他只写了前八十回,但就这八十回,就定以奠定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地位,代表中国古典文学的最高成就。

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小学。因为只读一遍,而且人物太多,所以大体上没读懂,只是幼稚地认为这是一本言情小说,主要讲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三角恋爱的故事。

第三次读它时,对主人公的见解又更深了一步,宝玉性格叛逆,有情有义,黛玉才华横溢,敢爱敢恨,宝钗熟谙世故,城府极深。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红楼梦》,不仅仅是因为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凄美的爱情故事,更因为曹雪芹先生刻画出来的人物都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每当入神时,我都会把自己置身于两百多年前那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荣国府里,去感受红楼梦里的温柔乡。

再到高中时,《红楼梦》已经成了必读名著之一,我是那么的兴奋。只是因为又可以接触到它。对于《红楼梦》,我已不再是以前短浅、粗鄙的认识,原来《红楼梦》虽然表面上写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婚姻悲剧,但实际描写了以四大家族的兴衰,揭示了封建大家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歌颂了贵族的叛逆者和封建礼教的爱情,体现出了追求个性自由的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

我似乎与《红楼梦》结下了结不开的情缘,它是那么的富有魅力,使我无法抗拒,我一边又一遍地读,就像欣赏美丽的“姑娘”,她彩绣辉煌,举止优雅,一品一笑都流露出中华千年的文化底蕴,“她”时而温情,时而冷漠,时而感伤,时而落泪。这这姑娘抓住了我的心,我的梦。我曾在梦里与她有无数次的约会,可是,纵使我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对“她”的“爱情羡慕”。每到这里,我便渴望用绝美的诗句,华丽的词藻将“她”写进我的生命里,也是此时,我希望能够成为像曹雪芹先生那样屹立于文坛之中的一颗璀璨之星,但我又觉得力不从心,所以,我只能一次次地向“她”靠近,去认识“她”,了解“她”,“她”就是我的梦,一个让我渴望用尽毕生精神力去书写的梦。

我常惊羡于曹雪芹先生的文字底蕴与写作功底,佩服他能在当时那样的环境里写出这样的文学巨作,更好奇他是如何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文化融入到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里,不由得生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想法。

《红楼梦》无疑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文化积淀,也是我作家梦的起源,更是托起我的中国梦的一部文学著作。

【篇五:滋味作文】

品尝书的味道

站在书的面前,如同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一样,无法轻松自如的去选择。站在书的面前,我会毫不思索去选择童话书,这是我儿时的想法。在孩子们的心里,只有好,没有坏,这是因为儿童的天真。《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这些书在我儿时,我就读过。每当书中的王子和公主美满地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无比的快乐和向往。因为儿时的心里总是装有好的结局的故事。六年级时,偶尔看过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书的内容和以前看的书有很大的差别。

现已初中的我,也加深了对名著的喜爱。曾读过《巴黎圣母院》、《汤姆索亚历险记》、《傲慢与偏见》以及我国的四大名著。

只要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一般女生喜欢林黛玉,男生喜欢贾宝玉。这本书的内容字字句句扣人心弦,让我们为人物的叹息而伤心流泪。本书着重塑造了三个悲剧人物:林黛玉为爱情流尽了最后一滴眼泪含恨而死;贾宝玉终于离弃温柔富贵之乡而遁入空门;可惜薛宝钗虽成了荣府的“二奶奶”,却没有赢得真正的爱情,陪伴她的是终生的凄凉与寂寞。

男生最喜爱的书大概要数《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描绘了三国时代各封建统治集团之间的尔虞我诈的故事。其中作为智慧的象征的诸葛亮,已成为我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为蜀国立下了不少战功,为刘氏父子招贤纳士、巩固江山,舍生忘死,可谓是尽忠又尽责,可算得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国演义》不仅赢得了中国人民的喜爱,也深受外国友人的喜欢。因为在罗贯中的笔下,你会发现,他在小说中谴责了当时封建统治者的暴虐,反映了人民所受的苦难,表达了人民呼唤安定生活的强烈愿望。

说到这,大家也已明白,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素质,开拓我们的视野,同时也能引起人们对现实生活的思考。所以我们作为中学生更要多读书,读好书,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

【篇六:我的小小天地】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喜欢在这片海洋里遨游。

——题记

纵观千古,多少文人墨客拥有自己的书房,虽然我不是才华横溢的作家,但我也像他们一样拥有一片属于我自己的天空。那是一片小小的天地,但却让我流连忘返。

我从小酷爱读书,于是妈妈就喜欢带着我去书店,如果有我喜欢的,她就会买给我看。

渐渐地,我的书多的数不胜数,妈妈便为我买了个书架,专门来放我的书。于是,我的房间便多了这样的一角:一个书架屹立在那儿一动不动,我常上那前面查阅资料。那儿似乎有一种神秘气息吸引着我。

书架上各种各样的书都有,什么《一千零一夜》啦,什么《海底两万里》啦。什么《木偶奇遇记》啦……其中,令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四大名著啦。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条好汉,《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都是令我魂牵梦绕的人物。孙悟空的爱憎分明,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一百零八条好汉的侠肝义胆,贾宝玉敢于冲破家庭枷锁的勇气,都使我唏嘘不已。

古往今来,从文言文到白话文,从获奖作文到作文大全,我无一不爱。

每当我心情不好,或因为什么而沮丧,我就会来到这片天地。看看《名人传》中的人物。它会使我心平气和,感慨历史伟人的遭遇,才觉得自己的这点遭遇真的不算什么!

每当我开心时,我也会来这儿看看,看《笑话大全》,它使我更加开心,心情旷达,做什么事也就事半功倍了。

这片天地是我的知心好友。我沮丧时,它给我前进的力量;我开心时,它和我共同欢乐。

这就是属于我的一片天空,我喜欢在这片天空里翱翔。

它是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艘轮船,带着我扬帆远航;它是一艘战舰,为我开辟未来!

——后记

【篇七:死亡,有时未尝不是一种美——读《红楼梦》有感】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它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主要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家荣、宁两府由盛而衰的过程。这部名著的后四十回是由高鹗续写的,读来最让读者耿耿于怀的,是高鹗居然让林黛玉在哭骂上天不公之后,最终抑郁地死去。

我们中国人是乐见欢喜大团圆的结局的。为什么不让她因痛失爱人,哭伏在贾宝玉逐渐冷却的躯体上,凄惨却又甜蜜地一起死去呢?那样岂不更遂人心愿?有人这样质疑。

高鹗的续写水平如何,自有专家评说,轮不到我这个小女子置喙。但对于黛玉最终结局的安排,我觉得他还是忠实于曹雪芹的创作意图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也许会有人指责我,说我跟高鹗一样的冷血。但,诸位为什么不先去掉脑中的“圆满”,客观冷静地想一想,再来作出自己的判断呢?

林黛玉,一个为情而生且愿为爱而死的女人,可贾宝玉却未必那么痴情,这两人从一开始便注定是没有好结局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试想如果林黛玉年华逝去,容颜不再,谁又能保证贾宝玉一定毫无二心,从一而终呢?不,不会的!在当时那种封建社会,男人三妻四妾根本就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对于痴情的林黛玉而言,这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炸了。昔日送的红玫瑰,也许转眼就成了墙上被拍死的蚊子血;以往买的白百合,恐怕也最终成了嘴角遗留的饭菜粒。而两个极尽浪漫的人,又怎堪忍受如此生活重负,此等粗鄙流俗!一遇到尘俗琐事,你躲避不迭,我唉声叹气,应是生活常态。温室的花朵,怎经得狂风暴雨?“连理枝”或终被摧折,或终成了“分飞燕”。此等结局,应不难料想。

换个角度而言,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譬如说,在贾家家道中落后,按薛宝钗的心性,应会毅然担起家庭重担,穿着粗衣糙布,插着木头簪子,为贾宝玉辛勤劳作,一个人默默承受一切,毫无怨言。可你能想像出林黛玉换下绫罗绸缎,洗手下厨,洗衣做饭时的模样吗?且不说林黛玉弱不禁风,要靠人参燕窝维生,靠苦口良药活命,单就她那孤傲清高、愤世嫉俗的性子,也是断不肯做这种事的。幸好,林黛玉是在贾府彻底没落之前去世的,所以也就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在人世饱受磨难浩劫,难免落魄沉沦。

平心而论,林黛玉在大观园内所度过的时光,是相对比较幸福快乐的——有过真心相爱的爱人,有过或闲静或欢愉的美好时光,也有过挥洒才情、被人艳羡的辉煌。与其在生时伤怀悲怆,倒不如抱着这份美好的记忆死去。

人,生来总有一死,人不应轻生,但也不必太过惧怕死亡。那些恐惧死亡的人,一定不会想到,有时,死也是一种幸福和解脱。对于林黛玉而言,死,也许才是她最完美的归宿。

这样看来,高鹗如此安排是不是特有人情味、人性美?

【篇八:书如人生有百味】

古语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倒觉得,这书如人生,有说不尽的酸甜苦辣。这百态人生,人生百杰,在书中都可以找到。

《红楼梦》便是典型的例子。书中刻画的人物,小到吃穿住行,大到品质情操,都栩栩如生。

贾宝玉便是在蜜罐里长大的,而作者曹雪芹也将他纨绔子弟的样子描绘的淋漓尽致。在丫头堆里长大,使足了性子。还记得他出场时,因为林黛玉没有玉便将自己的宝玉摔在了地上,那喜怒无常的样子,愣是把这书上的人写活了。这还没完,贾宝玉对姊妹也是极好的,虽然没有处处留情,倒也是风流成性。正可谓:“鸳鸯锁,胭脂扣,锁不住风流。”

如果这些还不能表现宝玉的顽劣,那他的嗜好则将他的形象推向了顶峰。那就是吃胭脂。他不像寻常人似的爱好古玩,偏爱些女人玩意。这也足以证明,贾宝玉是天生的娇子。

与其相反的则是林黛玉。林妹妹可真是在苦水中泡大的。先是丧母,然后拖着弱不禁风的身子投奔外祖母。背井离乡,寄人篱下。好不容易有个贾宝玉可以依赖,为其流干了泪,最后还眼巴巴地看着心爱之人娶了别人,凄惨地死在了房中。这正应了那句“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不过,自古红颜多薄命,何况是这才貌双全的佳人。所以,死亡对一生愁苦的林黛玉而言未尝不是好事。

相对于前面两人的大喜大悲,薛宝钗似乎是比较平静的人。可能会有人痛恨他抢走了宝玉,但我觉得她才是十足的悲剧。像是酸极了的梅子,看上去可口,但味道却让人不敢回味。

黛玉活着的时候,宝钗争不过她,连死了也败给了她。得到贾宝玉的人又怎么样,最后只能独守空房。她也是有钱有势人家的掌上明珠,她本来也可以有美满的家庭,但最后却落得人名两空的下场。是她错了么?或许是,也或许不是。但在那个时代,爱了便是错了。一缕愁绪,披星戴月,痴缠不休。

似乎所有人都只注意到了二人的爱恨情仇,却忘了其他人的存在。老祖宗,王夫人,史湘云,贾家四姐妹,还有让人过目不忘的凤辣子。这些人都有着不同的滋味,而他们共同铸就了《红楼梦》。虽然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亲手所写的。但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倒应了书的题目。

琴棋书画相思难解酒,风花雪月对镜惹烦忧,青梅红豆幻化成星斗,这一场繁华梦,曾携手同游。

如果说曹雪芹终其一生只为完成这一本书,那她想写的便不止这百十个人物,更多的是她自己。她也曾有过那么富贵的家,可一朝一夕就散了。她仕途无路,便着手写书。将自己的酸甜苦辣融进书中。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读的人是看别人的故事落泪,而曹雪芹则是哭自己的人生。“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想,除了曹雪芹没人可以完全读出他所表达的情绪。就像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宝哥哥”“林妹妹”,每个人的“红楼”都有不同的色彩。

读红楼,品红楼,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爱恨情愁,不过终究是一场梦,嗔与痴,新与旧,又何必追究。

【篇九:读书伴我行】

梭罗曾经说过:“书是世界宝贵财富,是国家和历史的优秀遗产”。同样,书也是我的宝贵财富。是书让我懂得做人得到了;是书让我看到了古代人民的智慧和勤劳,追寻它们的精神;是书让我面独一困难永不低头,知难而进。

我一直是一位小书迷,我的一生都需要书来帮助我,教我人世间的美丽。

听妈妈说,我在两岁的时候就迷上书了。《安徒生童话》那一位位人物让我痴迷,每当那些善良又美丽的人物被恶人所陷害,我既同情他有憎恨那些恶人。每当睡觉时,都要听妈妈讲好几个故事,百听不厌,当妈妈闭上了眼睛,我却毫不客气的补上一句:“念”!妈妈只好又为我念一次。

我上小学了!我学习了拼音和少数的汉字,拼音便成了我的得力助手,我开始独立看一些注音本图书。家里的一些注音本图书慢慢的不能满足我读书的需求,于是,每逢周末,我便拉着妈妈去书店看书。钻进书的海洋中我无法自拔,一读就是一两个小时。

到了三四年级,我认识了更多的汉字,便走出注音本的世界,向动物小说和校园小说走去。于是,沈石溪的书和杨红樱的书便成了我的好伙伴。在读《淘气包马小跳》时我找到了快乐,那调皮男孩马小跳的生活,成了我最向往的日子。杨红樱的狗狗仔仔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我立马吵着向妈妈要一只法国贵妇犬。当我捧起沈石溪的书时,我了解到原来动物也有和人一样的情感。《一只猎雕的遭遇》中那只可怜的猎雕,让我学会了站在别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这些书让我变得喜欢上了小动物,也让我变得善良。

哥哥也是一位重量级书迷,看我这么喜欢读书,便为我买了一套有一套的书。《神奇校车》是哥哥为我买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他用一个个离谱的事件,为我们讲述了各种科学的知识。当我一有时间,节会翻翻这些让我着迷的人物们。

如今六年级的我有阅读起了四大名著。《红楼梦》中各个人物的对话精湛有奇妙。王熙凤的语言总是一语双关,既不得罪别人,又帮衬了自己。贾宝玉讲话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林黛玉总是话中有话,无时无刻不在哈贾宝玉嬉戏玩闹。《红楼梦》中有许多卑微者让人心生怜悯。红玉想接近贾宝玉进而长高自己的身份却不能如愿。贾环没钱和丫鬟们赖钱,却被丫鬟们看不起,不把他当个少爷来对待。《水浒传》中哪一位位绿林好汉仗义、果敢、敢作敢当,为民除害的精神,更和我的偶像。

语文老师常夸我写作文最大的优点是:用词准确,这都归功于我的好伙伴——书。

看来书不光是全世界宝贵财富,更是我的宝贵财富呀!读书伴我行,好书伴我成长!

【篇十:我是小书虫作文】

我出生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老爸老妈希望我长成如一面文化的“旗帜”,因此,给我取名叫张文旗。

可我却没像爸妈期望的那般文静,都快期末了,只要下课老师不拖堂,十有八九我会往操场跑,可这个冬天天公不作美,时常阴雨绵绵,很多时候我只能待在教室里。

“张文旗!操场去呀。”同学手舞足蹈的叫唤着。

“去去去!地上满是水,怎么去?”期末临近压力较大,我心也有点焦躁不安。不过,看看书,很快就安静下来了。

我拿起一本《西游记》,似乎天将们在我面前唱和;拿一本《红楼梦》细看贾宝玉的悲欢离合;捧一本《三国演义》见诸葛为刘备出谋划策……没过一会,我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我完全沉醉了,似乎世界早已与我无关。不知过了多久,教室里传来一片喧笑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在我耳朵里略过一阵疼痛。

“哎呦!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猛地抬起头。

“这节看书课吗,张文旗?”数学老师正用他那看谁谁起鸡皮疙瘩的眼神,严肃地看着我。等我急忙反应过来,羞愧地迅速把书放了回去。

我就是这么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虫,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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