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第一次种凤仙花】
上周二,我在土里种了几颗凤仙花种子,这是我第一次种凤仙花。今天,它已经好奇地探出了两个嫩绿色的小脑袋啦。
上周的科学课上,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包种子,我兴奋极了!因为我种过小蕃茄、豌豆、茄子、玉米……可我从没种过凤仙花,这次是第一次。那些种子又圆又黑,我称它们为“黑妞”。
我把“黑妞”带回家,给它们找了一些湿润的泥土,一个可爱的小杯子。按照老师说的,我用小铁锹小心冀冀地把土掘开两厘米,满怀希望地把凤仙花种子放进去,洒上水,放在阳台的植物角处。我暗暗祈祷:“凤仙花呀凤仙花,你快快长大吧!这样你就能和你边上的玉露先生和兰花小姐一起玩啦!”
过了三天,我怀着期待的心情去看我第一次种的凤仙花。它才只探出一个小小的头,两片刚长出的第一对叶子正亲密地抱在一起,好像还没睡够呢!嫩绿嫩绿的颜色在阳光下格外美丽、耀眼,我给它取名叫“绿珠”。再过了三天,“绿珠”长大了些,它张开了双臂好像要拥抱太阳。我还看见了又有一个小脑袋探出来了,这个脑袋上还戴了一顶可爱的小帽子,那就是种子的皮。我给它取名叫“帽子小姐”,它总是低着头,我想它应该是害羞了吧,也或许是它正在思考人生呢!
种凤仙花可真有意思,看着它们成长,让我很有成就感,我会好好照顾它们,希望它们早点儿开出美丽的花朵!
【篇二:我的自画像"400字四年级"】
两颗如泉水般的大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嘴角上扬,不论什么时候都带着微笑,两颗门牙相对突出,可爱又童真,是不是又阳光又自信呢?
可是,你千万不要把我惹毛了,我是班上的“四大天王”之一,我一发火,可是连班上的黑妞老大都怕呢!
有一次,我们班的黑妞老大趁我去上厕所,把我的课桌弄翻了,将书包仍到讲台上。我回到座位上发现一片狼藉,她还在带头起哄,我忍无可忍,眉头皱成一团,眼神也越来越犀利,牙齿咯咯作响,拳头握紧,双手颤动起来。
“我今儿不赏你五百大板,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只见我一个眼神杀过去,目光火药味十足,好似能抵岳飞的十万雄军。吓得她身子一抖,牙齿直打哆嗦。在我目光的逼视下,她哆嗦着帮我复原了。
但是,我还有温柔的一面。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的班花不小心把水壶给弄倒了,霎时间,水向四面涌出,盖子也掉了出来。可此时我眉头舒展,嘴角还挂着动人的微笑,心平气和地说:“没关系,扶起来就没事了。”这不免让班上的女生有些嫉妒了。
如何?我这个双面人,面具店老板不赖吧。
【篇三:介绍我自己】
人物介绍:"我",一个长得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我,一个比较黑,但五官却还行的我。乌黑的头发,小小的眼睛,比较宽却较扁的鼻梁,和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旁边的耳朵很尖却也很小。
所发生的事:在学校,不例外,他们叫我”非洲人”,尽管我并不喜欢这个称号,可我却不能怎么样,所从我并不会因为这个而生气。我呢,想当一个孔子所说的:“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君子乎?”而我呢?却并不是因为这个而不生气,因为我有时候自言自语叫自己“黑妞”,真是跟他们配起来了。你说我这是叫作傻呢,还是叫作天真呢?
在我家里的事情也许对于别人来说只能算是鸡毛蒜皮,对于我来说那叫一个可气,因为有时我妈心情不好,而我又刚好撞在“枪口上”了,她便要拿我“出气”了。“汤琴啊!你长得丑就算了,偏偏你又成绩不好,你说你长大了以后怎么办啊!等到以后啊,以后你才晓得信啊。”哎!这还不算事,可气的是,我弟有时也会说我又黑又丑。拜托,我可是他姐哎!到底是谁比较大啊!这还算个事吗?一说到这里我就气得牙痒痒。
学习:对于“学习”一词我觉得大人们根本就不懂,因为他们不是叫我们读书,就是叫我们去哪个补习班了!哎,学习也是需要空间的,我们应该劳逸结合,当然玩为要有个度,但是也不能不玩啊,否则就成书呆子了!
现在大家认识我了吗?哦,对了。吾:汤琴,女,芳龄12,“较”黑。如果您不嫌弃我,可到广西桂林有全州县新汤家来找我呦,随时恭迎您的到来!
【篇四:可爱的黑妞】
我家有一只小狗,因为它全身上下都是黑毛,而且是一只小母狗,所以姥爷和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黑妞。
黑妞长得非常可爱,它那双大大的眼睛可有神了!虽然它不会说话,但只要我一看到它的眼神儿,就能猜出黑妞是想喝水还是想吃东西,或是想让我带它出去玩儿。记得有一次,我和姥爷出门很久才回家,刚一进门,黑妞就迫不及待地冲过来抱住姥爷的腿,不停地摇着尾巴,还用委屈的眼睛看着我,我马上明白了它的心思,于是赶紧让姥爷去给黑妞做好吃的。
黑妞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耳朵特别大。姥姥说,就是因为这对大耳朵,黑妞才显得更有福气。
黑妞平时最喜欢吃饱后懒洋洋的躺在自己的小窝里睡觉,要是这个时候我去叫它,黑妞只会看看我就继续睡了。可是只要一听到有陌生人的声音,黑妞就会马上窜出来汪汪地叫个不停,就像我们家的小警卫员。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也觉得黑妞特别的可爱。现在它不仅是我们家的小宠物,更是我忠实的朋友。
【篇五:我的哥们】
我的哥们,说的好听点就是我的蓝颜知己,说的不好听点就是本公主的”小奴“。
我和他在初一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们都是刚从小学升到初中。一进学校就要军训,那是好我们还不太了解对方,最开始的记忆就在于军训教官说他不用训练,因为身体的某种原因,那时候就特别的羡慕他。然后开学了,初一初二的时候我是数学课代表,初三的时候就被炒鱿鱼了。初一的时候他老是晚交作业,还每次晚交了都给我,不去交给老师。我一气之下,就让他自己去交给数学老师。
他一个男孩子特比白,那种白色是女孩子都羡慕的白。让我这个黑妞站在他身边简直就是斑马。后来才知道他白,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几乎都没怎么出过们。他还有个超级搞笑的绰号叫母鸡,其实怎么来的我也不知道。听大家都这么叫他,他一开始还不情愿,但后来慢慢都接受了。那时候的时光真好,既没有太大的学习压力,心也是纯净的。
现在就特别想回到以前,但时间老人不允许。那我只好把这些藏在心底里的回忆箱之中。
我想每个人在自己生命的历程中总会有几个对自己意义非凡的人,使自己难以忘怀。我很感谢在我花开的季节有他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