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语言相关作文

【篇一:那段温暖的日子】

太阳尽情释放出它的光芒,绿树成荫,蝉儿在大声的歌唱着,我却有一丝失落,无心欣赏美景。

我放了暑假,妈妈却要上班,于是那“狠心”的女人,便以种种借口把我“寄存”在了老家。我已经很久没有在老家呆过,小时候的玩伴,也早都不认识我了吧,我整天只能闷在家里看电视,吃饭,睡觉,枯燥又乏味。我要鼓励我出去走走,于是,我在逼迫下,出了大门。

我的老家在农村,地里有绿油油的玉米苗、让人胃口大开的各种蔬菜、令人心旷神怡的无名小花……我漫步在田野里,大道上,郁闷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突然,一阵爽朗的笑声冲破了天际,我循声追去,看见了一群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们,我吃惊的眨了眨眼睛,其中一个小女孩跑到我跟前说:“呀,你怎么回来了?回来也不来找我们玩,够不够义气?”说着她便把我拉进了孩子堆,走进后,我才发现,那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他们的名字,惊涛一样,全在我的脑海里翻滚上来。

我以为几年没见,我们会完全失掉共同语言,谁知他们十句话有九句话都在问我:“你在哪上学?你过得怎么样?喜欢什么……?”我兴致勃勃地回答着这些问题,好似有什么神奇的力量,一下子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个下午我们一起做游戏,一起玩泥巴,我很快又跟他们混熟了。我突然开朗起来,我才知道天下的孩子都一样,女孩都喜欢布娃娃,男孩都喜欢变形金刚;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一样都爱笑,他们笑起来声音能直上云霄。

第二天,我准备去找他们时,他们却先来到了我家。我们一起去田野拔野草;一起去山头眺望那远方的水库;我们一起爬过小山崖;一起进过黑山洞探险……第三天,第四天,往后的每一天,我们都是三餐过后聚集在一起。她们教我玩农村的游戏,我给她们讲城市的故事。我们一起种过牵牛花,玩过捉迷藏,一起回忆小时候的事,晴天时,我们捉过蚂蚁,观察荷花,捏小泥人;雨天时,我们看蚯蚓,抓蜗牛,一起跑到公路边看车的雨刷有节奏的摆着。我发现,在孩子的世界里,没有城市和农村之分。

一个半月以后的分离,我有不舍,有难过,但我们有约定,暑假一定再相聚。直到现在,我们依然遵守着。现在的城市人想着回农村,现在的农村人想着进城市,而我却无比幸福,因为我在城市学习,在农村生活。

那一段温暖的生活,是我童年中一颗闪耀的明星,照耀在我的头顶,幸福和温暖永远挥之不去。

【篇二:百家文读后感】

人贵勤奋

寒假里,妈妈推荐我读了《百家文》这本书,“勤奋”二字回荡在我的脑子里。

我自以为自己很勤奋,每天在学校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也能坐下来静静地看看书,和同学们交流学习心得也很有共同语言。可是,我比起《远行千里为借书刘恕》,《映雪而读的孙康》后,我不禁有点汗颜,和他们比我就差得太远了。

在《百家文》中还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在会稽山大战,结果吴军大败越军。一位高高在上的大王一下子就变成了囚徒,可是越王勾践坚定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忍辱负重,带着妻子为夫差当奴仆。终于,得到夫差的特赦。回到国中,他每天卧薪尝胆,告诫自己不忘国耻。正是凭着这种“发愤图强”的精神,励精图治数年,三千越甲吞了吴。

是呀,人若有“图强”的精神,许许多多的难题都会给你“让道”!以前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怎么啦?你的字又“喝酒”了,怎么东倒西歪的!爸爸也时常叹息:“你啊!别的都好,就是字写得龙飞凤舞!叫你横平竖直,你就是左耳进右耳出!”一直以来,我很苦恼,也想写端正些,可写着写着又“重蹈覆辙”——不知不觉中又潦草起来了。一天,表姐来我家做客,她一见我的作业又唠叨开了:“你啊,与其长久的煎熬,不如痛下决心把字练端正。”于是,我买来了钢笔字贴,开始练习起来。可是心血来潮没几天,我又似乎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现在我知道了自己身上缺乏一种持之以恒的“刻苦”精神。“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一生勤奋,才能有所作为。

【篇三:最熟悉的人】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小明,他瘦瘦高高的,学习成绩不错,而且还是副班长。他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脸上透着健康的红晕,整个人衣冠整洁,从来没有弄脏过。不过没想到,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竟然是以那样的方式。

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我是班上一名十分优秀的学生,许多同学都很崇拜我,按正常情况,我应该有许多朋友。然而我的朋友却少得可怜,因为他们都喜欢在外面玩,而我喜欢看书,所以我和他们很少有共同语言。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班上几个调皮的同学跑过来,一把夺过我的书,接着用手传给了另一个同学。我看了一下那个拿着书的同学,他竟然是全班跑得最快的那一个同学!只见他读过书之后像一支拉满了弓的箭,飞快地跑了出去,不一会就没影了。

要知道,那时我体育不算好,连五百米都不合格。我很快就放弃了,我无力地趴在桌子上,两只手臂平平地放在桌子上,头斜歪着,不想让同学看到我的泪水。这时,有一位同学拍了拍我的背,并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回头一看,哦,原来是小明。我抹干泪水向他诉苦,要知道,他可是副班长,他一定能帮助我的。他歪着头,想了想。突然,他一拍脑光:“对了,我们可以告老师啊!”他说完马上跑进了老师办公室。不一会儿,那几个同学耷拉着脑袋向我道歉。从此,我和小明交上了朋友。

过了一段时间,我犯了一个不能犯的错误——我和小明吵起来了。那天,他来我家玩,我们因为在讨论到底要不要下去玩而吵了起来,我们刚开始只是互相争论,但不知道为什么会越吵越凶。我火了,我就拿起我们做的小房子,用力地往地上一摔,小房子瞬间四分五裂。他看到地上的碎片,哭着跑回了家。

之后,我们冷战了很长时间。刚开始我觉得是他自找的,可是后来我发现,我的生活少了许多乐趣,我开始感到懊悔,但还是不想道歉。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写了张纸条——-下课我们一起走好吗?放到了他抽屉里。终于,他回来了。他看到纸条上的字时,转过来笑了笑。就这样,我们的友谊恢复了。

如果不是因为学业关系,我们估计不会分开。虽然离得远了,但我们会经常保持联系,从不会有陌生感,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篇四:最好的礼物】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小天使,我家里的小天使就是我的妹妹——铃铛。

妹妹还没出生时,我不太赞同自己再有一个弟弟或妹妹,因为我担心被父母独宠的好日子没有了,况且我快要上初中了,多了一个小的,年龄也相差太大,没有共同语言。

但妹妹还是来了。

铃铛刚出生就很可爱,别的婴儿都黄黄的,皱巴巴的,像个脱水的洋葱,而铃铛却白白嫩嫩像块豆腐,水灵灵的,似乎能掐出水来。她的脸肥嘟嘟的,让人看着就喜欢。

刚满月的小铃铛很贪睡,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至少有十五个小时在睡觉。铃铛睡着的时候特别可爱,好像没有知觉,捏捏她的手,抬抬她的脚,一点反应也没有,连呼吸的节奏也没有变化。铃铛睡觉时嘴巴张开,下嘴唇向里凹,上嘴唇微微翘起,眼睫毛像我小时候一样又长又密,像一把小扇子粘在眼皮上,鼻子在灯光下呈半透明状,活像一个洋娃娃。

铃铛近两个月大时便会认人了。看到陌生人,虽然也是一副开心的模样,但她大大的眼睛会一直盯着人看,手和脚都规规矩矩地放着,不敢动弹。但她看见熟人就不一样了,她会非常兴奋,手舞足蹈的,一副要抱抱的表情,时不时冲你笑,露出两个小酒窝,还发出“啊啊”的声音。

不知怎么地,铃铛见我时特别兴奋,对我比对爸妈还兴奋。只要我的身影出现在她小小的视野范围,她就兴奋地扑过来,脸上笑开了花,眼睛跟我一样眯成了一条线。我与她逗乐,她就更加高兴,手脚舞动的次数更加频繁,发出一连串“啊啊啊”的声音。有一回,明明她快哭了,一看见我,表情就呆住了,而后很快就笑了。也许在她那懵懂的小脑瓜里早就已经有了我这个姐姐了。

原本以为自己虽不会讨厌她,但也不会喜欢她,可没想到才短短几个月,她就改变了我。

不管怎样,我觉得,妹妹就是上天赐给我最好的礼物。

【篇五:她是一个性格“古怪”的人】

莎莎是我的一个同学,她只和我们呆了一个学期,却犹如一股“怪怪的风”留下了一串“怪怪的故事”。

她喜欢和树叶说话。

刚开学的那几天,同学们大都讨论着假期的旅程和耀眼的新衣,而她却系一头红绳,穿一件皱巴巴的但十分干净的小棉袄,端坐在课桌前摆弄着一片新鲜的树叶,嘴里还念念有词,一会儿发号施令似地叫着“去睡觉!”,一会儿温柔甜美地提醒:“朝这儿走,慢着点儿。”我对她真是摸不着头脑,树叶儿就好像她的一个知心朋友,她们聊得很投机,很忘我。

她喜欢“逃避”欢乐。

记得有一次开联欢会,大家都在要结束时恋恋不舍,故意地拖延时间,而她却在结束语刚开始便撩起书包,立即起身,急促地跑向门口,仿佛多待一秒便会出事似的,只在关门的一刹匆忙地说了句:“我先走了……”让我们大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正在兴头上,却被她当头一棒,这个怪怪的女孩,好像心时一直揣着个小秘密。

学校召开家长会了,我被叫到学校做“小迎宾”,看着那么多家长“盛装出席”,却终究未见小莎莎的家长。有一次,我们问老师莎莎为什么怪怪的,老师说:“这是一个苦命的孩子,父母是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民,莎莎没人照看,只得独自与爷爷生活,就成了一副孤僻怪异的模样……”

我们怔住了,可所有问题几乎吻合:独自玩叶子是因为和我们没有共同语言;联欢会早早就回家因为要料理家务;躲在墙角里静静地哭是因为想念父母……

不久,这件事传进了班里“调皮蛋”的耳朵里,这些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嘲笑莎莎的老土,而她听了却露一脸笑容,温和地说:“是呀,我爸妈是农民,但这又何妨呢?像学校这样的大楼可都是他们这些人盖的哩!”不愧是莎莎,怪也怪得风光!

这就是莎莎,一个满是读不完故事的人,虽然她转学走了,但真的希望她不再“古怪”下去……

【篇六:心的距离】

淅淅沥沥,下着缥缈的雨,我回忆着以前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我们曾手拉手漫步校园间,待到傍晚时分,便在走廊上分享一天的乐趣。我们之间有过多的共同语言、共同爱好。如今却不一样了,怡去了外校上初中。

长长的马尾辫走路时一甩一甩,她性格直接,典型的“女汉子”。白净的脸上,并没有多么出众的五官,但不失个性。就在她普通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炽热的心。怡学习成绩中等,算不上优秀,可我在她身上学到了颇多值得的东西。

我很喜欢这个朋友,也发自内心地信任她。晚上,回到寝室,怡来看我了。我喜欢喝“奶特”,她就给我送了瓶牛奶来。她让我陪她去打个电话,我拒绝。她走了,没过半分钟又回来,轻声而有力地说:“我还认为你是我最好的闺蜜!什么事都可以答应我……”说完便要离开,我二话不说,立刻跟在她身后。怡回头瞄了眼,似乎知道我会跟着她。她退后几步,拉起我的手,挤出两个字:“嘿嘿。”

她教我不会的题目,直到弄懂为止;借我课外书看,给我学习上良好的建议。上初中后,我们很少联系,几乎不再打电话。

我本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美好的记忆。暑假,她无意间打来电话。她哭了。一向外表蛮横的怡竟然哭了!是期末考没考好。甚至连她一向拿手的英语也没发挥好。我试着去安慰,隐隐约约感觉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她来找我了啊。怡向我诉说小学与初中的大大不同,因为她比我高一年级,还特地留着初中试卷好让我以后预习。她的期末作文写我,这使我感动。本以为,她已经把我忘了,没想到并非如此。怡一直记得我,一直把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窗外的雨似乎喝成了一曲欢乐颂,每一个音符都跳跃着。

我还怀念着和怡在一起的时光,我们很少见面,时间把我们越拉越远,但心的距离却很近,很近……

【篇七:新时代的脚步】

现在已是20XX,新的时代,新的世纪,新的气息。逝去的都已逝去了,看现在,人们都尽力跟上潮流,都不想自己out下来。新时代,人们变潮的时代;新时代,网络流行的时代;新时代,科技盛行的时代。在我的周围,就存在着新现象。

以前,妈妈总是让我帮她用网络做一些事情,而她自己却从来不学着去操作,我总是苦苦地劝她说:“妈妈,您不能总是依赖我啊!以后等我上了高中,上了大学,工作了,经常不能够在家,爸爸整天忙,别人也不一定有空,您再去求助谁啊?是不是啊?您要听话嘛!”可是,妈妈却说了:“没事,你现在不是还在吗?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嘛!”总是让我很无奈。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我不求着妈妈去学那些网络的东西了,反倒是她整天求着我,让我去教她,我就摆出了一副很好奇的样子,问妈妈:“妈妈,怎么您突然就要学那些东西了?”妈妈便笑着说:“哎呀,这不是新时代了吗?我看着我的好多朋友们都赶潮流,怕自己跟她们没有共同语言了,再out喽。”当时,她也是十分着急的样子,并且还愁眉苦脸的,可能真的很害怕自己out吧!我在暗地里偷偷地笑,想:原来妈妈也要赶潮喽!

从那开始,我便细细教妈妈用网络做一些事情,例如:用word编辑文件啦,建立自己的电子档案袋啦,利用QQ邮箱写信啦,把文字变大变小啦,把文件格式调整一下啦,在文件中插音乐啦……

记得一次,妈妈编辑文件时不知道该怎样分段,当时我又碰巧没在家,急得妈妈给这个打电话,给那个打电话,到处去找我。我知道后,便急忙地回到家来,妈妈便拽着我的衣服,一脸忧愁的样子,我便问妈妈哪里不会,问清楚后,便在一旁耐心地指导她,让她自己亲手操作几遍,直到会了为止。

妈妈虽然学得不快,却是很用心地在学,我也能感受到妈妈的那份用心,所以我一点都不嫌累,努力地教着妈妈。 当她学会了那么多的东西之后,她高兴得都快要跳起来了,脸上也是挂着久违的笑容,她还激动地抱住了我,因为她以后终于能自己亲手操作了。当然,我也是高兴得合不拢嘴,抱着妈妈跳了起来。

新时代的开始,让人们进入了一个潮的时代,妈妈的努力,也让我看到了新时代的脚步之快,也让我感受到了人们时代步伐的跟紧,同时也让我对未来充满了自信。人们为新时代所付出的努力,会让这个时代充满希望的。新时代,我眺望远方,憧憬着更加美好的未来。

【篇八:相遇亦美】

我不知道,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她在多远的未来。我只知道,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望向窗外,冬天的萧瑟已经逝去,而代替它的,是生机勃勃的春景。窗外的绿色,吸引着我。我像一只笼中的小鸟,因为寒冷的冬天,困在家里,受着束缚,我等待着春天的到来,总觉得外面世界有多美好,我努力挣脱冲向蓝天怀抱。于是,换好衣服,出门,去寻找那好久不见的美丽。

独自一人,一直,向前走。路旁的树,已经换上了新衣,那种绿色,绿的有深意。沿途的风景,美得无与伦比。

踱步到公园,公园里的花儿争相开放。那一棵美丽的樱花树下,我遇见了你。

“啊,好美啊,这么美的风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真幸运。”你站在那树下,抬头望着一簇簇花儿,又踮起脚尖,尽情地嗅着花香的味道。你就这样毫无征兆的闯进了我的视线,我走到树旁,拿出手机,“咔嚓”,将这美丽的画面永远地留在了手机中,留在了我心里。本想安静的离开,却不料被你发现“喂,你偷拍我?怎么?不给我解释一下就走啊?”这甜美的声音让我停留了下来,我转过身,走到你身旁,看着你的笑容,伸出手,“你好,我是xx,很高兴见到你,刚才的画面真的触动了我,所以忍不住拍了下来……”你握住我的手,“好嘛,我叫xxx,很高兴啊见到你。”你微微一笑,倾国倾城,眼睛里的眸子就像那夜空中的星辰,亮晶晶的。你牵着我的手,说:“不如你来陪我赏花吧?樱花很美,我第一次看到呢,在最美的风景里遇到你,是我的幸运。”我点了点头,带着青涩。

我们手牵手站在树下,一阵微风袭来,花儿摇曳,从树上飘落了下来,我们就这样接受着花瓣雨的洗礼。

我们很有缘,很有共同语言,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聊了很久,直到傍晚,夕阳西下。后来,我们一直一直在一起,从相识到相知,不知不觉,你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牵着你的手一起走到最后。

你我的相遇,很平淡,在不经意中,遇见你的时候所有星星都落到我头上,很美丽,很意外。

【篇九:我还要你这个朋友】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在楼下玩沙子。在沙堆的另一边刚好看到了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子。由于当时我们都上一年级,比较有共同语言,我便和他结识了,他就是我现在最好的朋友,董三维。

我们真是一见如故,第一次见面就觉得象是已经认识了一辈子。我们虽然在一起玩、一起学习,但真正的相知还是在经过了一年的时间以后,直到那一年的暑假。二年级的期末考试我考了“发发”(88分),比以前的成绩都要差得多,我很难过,在家里大哭。这时董三维来找我了,他看见我在哭,就安慰我说:“这次我还没有你考得好呢,好了,别哭了,胜败乃兵家常事吗!以后,我们比着学,看谁的进步快,好吗?”他又对我说了许多安慰的话,我被他感动了,不再伤心,但眼里涌出了感激的泪水。

自从那件事之后,我们俩开始形影不离,学习上互帮互助,成绩逐步上升。到第二学期期末时,我们俩都被评为三好学生。

但是忽然有一天,董三维告诉我他要随爸爸一起去青岛了。当时的情景我至今还清晰记得:我心情特别难过,真想和他抱头大哭一场。我们没有多说什么,他转向离开时对我说了一句:“后会有期”!我呆在那里,不知如何回答。

又一个暑假到了,我刚放学回到家里,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我知道那一定是董三维!我冲着他直奔过去然后和他紧紧抱在了一起。他一点儿也没变,依然是黑黑的脸庞,幽默的性格。那一次,我终于体会到了老友重逢的滋味。

虽然开学后他又回到了青岛,但我知道他还会回来的,我们很快还会再见面的。每次想到他,我总会想起那首歌DD《朋友》:“朋友一生一起走,一声朋友你会懂……”

【篇十:我的吉他情结】

吉他,青春的六弦琴,精致的琴身上缀着几根细长的琴弦,悦耳清脆的声音如风一般围绕在耳边,如泉水一般流泻在心中,在我脑海中久久飘摇……

小学开始学吉他,本来是因为放假之后很空,我妈便把我扔到“星海琴行”去学吉他。我一开始怎么都不愿去,老妈一句话“你不是喜欢王俊凯吗?人家吉他弹那么好,你学好了,不就有共同语言了吗?”

我立马就答应了,去挑选了一把精致的木吉他,开始认真学。

老师是个和蔼的老师,耐心地教我们,原来吉他有这么多讲究,什么一品二品三品,一弦二弦三弦,我懵了!

几节课后,老师教我们弹曲儿,因为前几节课只是有拨片跟着音乐弹,我兴奋不已。“把拨片放掉”老师严肃地说。我只好放下了。“弹曲儿必须左手按弦,右手拨弦,会有些疼,但要坚持!”我左手按弦,右手拨弦,却怎么也发不出清脆的声音,突然左手一疼,原来老师用力按了按我的左手,果然声音就出来了。

一节课下来,我学会了一首曲儿《差三岁》,当这首曲儿断断续续弹完时,我心中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渐渐我就喜欢上吉他了。每当放学归来,晚饭之后,我便坐在门口,吹着风弹着吉他,好不惬意。

我更加勤奋地练习,那段时间吉他似乎成了我的影,去哪都带着。

但上了初中,学习紧张了,没什么时间碰琴,本来没觉得怎样,但总觉得少了什么,直到看见角落积了灰的吉他,心底又被填满了。拨了拨弦,弹了起来,手生了不少,心却满满的。

从此,即使再忙,也要挤出时间弹弹我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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