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为同桌点赞】
赞她的爱心
我的同桌姓张,的确不辜负她的姓氏,无论在哪里,她都很有张力。她的名为爱心,人如其名,有着一颗炽热的爱心。一次生物课,她发现我将生物书落在家里了,知道后连忙将她的书与我共享,还将大部分都放在我这边,但仍是逃不过老师的“慧眼”,但她看到大部分的书都在我这边,就冲着她喊:“你的书呢?”她低声说:“我的落在家里了”。就这样,她替我足足站了一节课。她是走读生,晚上回家后,居然把这周将学的下一节生物课的内容复印了一份,带到学校送给了我……
赞她的嗓音
中国有中国的好声音,八年一班有八年一班的好声音。她的嗓音时而清脆,时而尖锐。音乐课上,她甜美的嗓音一展风采,令音乐老师为她竖起了大拇指。家长会之前,每个小组都在为朗读比赛做准备。课间、饭后,所有人都在排练,她没有搭档,一次都没有练过。比赛时,轮到她朗读了,有些人是在等看笑话,觉得她不可能得高分。“春风吹过的每一个地方……”
她一开口,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再配上好听的音乐,谁都不会想到,她的声音震撼了全场。间操课上的发言,更是一展尖锐嗓音的好时机,她向全校证明了自己,博得了全体同学热烈的掌声。
赞她的自信
都说“自信的女孩最美丽”,只要跟她打过交道的人,就一定会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她的自信,班级里一旦有什么活动,她一定是最踊跃的参与者。今年的拔河比赛,无论如何她都要参加,一直说“我相信我参加比赛,班级一定能赢”。当然,人们认为她会拖后腿的,但既然她想参加,只能让她尽力了。到了“战场”,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丝毫没有为班级拖后腿,最终班级赢得了比赛,她的手红了一整天。她的自信,并不是她的空想,因为她一旦做出决定,就会倾尽全力做好。
这就是我的同桌,是我有史以来印象最深的同桌,我要为她的爱心、她的嗓音和自信果断点赞!
【篇二:相见恨晚】
这两天来,北京的天总是那样蓝,澄澈之间穿插着一丝丝的云,白的一尘不染。
下午去中国科学技术博物馆!我心爱的地方!那里主要介绍数学,生物,物理,还有居家用品的知识原理。主要的展厅有:儿童科学乐园,特效影厅,“华夏之光”,“挑战与未来”,
“科技与生活”和“探索与发现”。较多的是实验活动,高级的配置加上详细的文字解释,对于我们这样已学过基本概念知识的学生来说,很好理解,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我兴致勃勃地与同伴罗政轩奔走在各层楼,各个展厅。细细的研究了几个我们比较感兴趣的实验模块,诸如数学(为了做游学手册),气候,人体,居家(主要是电器的发展及原理)……印象最深的应是人体与居家部分。我们了解到了许多生物书上没讲到的细节,比如心脏的全部结构,DNA的复制过程,同源器官,细胞的详细结构(线粒体,溶酶体,…)
后来,我们在楼梯处偶然捡到了一张游览指导,找到了我最想去的物!理!厅!,迅速奔去。一走进,展厅的布置便深深吸引了我,天花上吊下一些白色的实验模型,墙体主色调是深邃神秘的蓝,低调沉稳的灰。
里面有电学,力学,天文学的各种实验及现象。真的很开心。兜兜转转玩了几个实验,简单了解几个此前并不知道的原理现象,诸如“科里奥利力”“马格努斯效应”“伯努利原理”。它们都是十分经典且基础的力学原理。
最感兴趣的是关于惯性定律的实验。那个实验以前我看过关于它的视频,当时并没有看懂,也有些无法理解。而今天自己操作,看见一列火车模型在“轨道”运行,途中通过一个圆弧时,车顶上“射”出一个小铁球——车仍在走,而小铁球越过圆弧,安然无误地落入方才“出射”的地方——这,便是小球的惯性作用吧——失去了力的作用(除了重力因素),但仍靠着惯性运动。眼见为实,兴奋之余,还有成就感。还有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实验。我也是久仰其大名的!
我们只在里面待了2个小时。最后,买了一本关于物理研究的书,科技馆出的。最后,其实也余兴未尽——只是相遇太仓促。
【篇三:丢书事件】
要上生物课了,同学们都掏出生物课本准备上课,我的课本怎么不翼而飞了。
我蹲在桌子底下,双眼茫然地寻找着生物课本,双手不停的扒拉着,头上有着豆大的汗珠往下落,终于我泄气了,桌子里的书被我翻了个顶朝天,怎么也找不到它,我心里不得安宁,若是被生物老师批评了,整节课都会受影响的。我越来越心急,恨不得一下子能变出本生物书来。生物老师让我们打开课本,这更是我手无足策,他就站在我旁边讲课,坐着的我心里像有一只兔子一样,不停地跳着。我的双眼慌乱的看着老师,桌子上空空的,除了一支笔,什么也没有,这使我在整个教室里很显眼。
放学了,我的心情很郁闷,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走,心里想着,提心吊胆上课真难受啊,什么也没听进去,还精神受尽折磨,我真倒霉呀!回到家,我心里一直想着这节没有课本的一堂课,甚至连写作业都无精打采,双眼目视前方发呆。妈妈帮我在班级群里发布了寻书启示,第二天上午我怀着期盼的心情来到学校,眼前突然一亮,桌面上放着生物书,我上前一看,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着三个醒目名字,“关天瑜”,这是我的书,原来真是我的同学帮我找到了,放在桌子上啦,我心里欢呼着,眼睛里充满了激动的表情,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至今难忘。
以后我一定吸取教训,把自己的学习用品保管好,再也不让它们遗失了。
【篇四:都是哈欠惹的祸】
夏天一步步地走来,带来了一只宠物,瞌睡虫。它一秒也闲不住,满天乱飞,满屋乱窜。所到之处,困意浓浓,如黄河之水从天上来,势不可挡。我们也在所难免,每天下午的一二节课,正是瞌睡虫巡视的时候。
虽说每天下午一两节课都有浓浓困意,但也要因课制宜。密密麻麻生物书上的字,仿佛有法力一般,控制着我,令我上眼皮和下眼皮打架,那叫一个难舍难分,脸上也少不了一个大大的“困”字。老师不在时,要全靠自觉呀!
其次令人犯困的课就是历史。我却丝毫不为此担心。毕竟我对历史还是感兴趣的,从隋朝建立到宋朝灭亡,我从未因困被老师点名,唯独这次元朝建立,我因一个哈欠被老师死死盯上了。
历史课上,老师正在全神贯注地给我们讲元朝是如何建立的。可同学们仿佛集体吃了兴奋剂一样,你一言我一语,东一片西一群地小声嘀咕。老师忍无可忍,来维持纪律。忽然有一丝困意涌了上来,我便自然地打了一个哈欠。没想到这在混乱局面中打的哈欠被老师发现了,成功地令老师盯上了我。老师马上就给我提了一个问题,让我作答。刚才还混乱的局面立刻安静了,眼睛都像聚光灯一样,齐刷刷地看着我,要看我的回答。我虽能应答如流,但同学们的眼犹如染料一般,将我从头到脖子都染得通红。老师见我答对了,便令我坐下。可老师不死心一般,又一次叫我起来,回答一个更难的问题,我以为老师成心要让我难堪,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老师点了一下思路,我也立刻明白了,我这才被老师放过了。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认真听讲,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下一个被盯上的,也许是你。
【篇五:我的生物老师】
“嘿,你知道生物老师叫什么吗?”马上就要上初一的第一节生物课了,我推了推旁边的同桌,低着头悄悄问道。“我记得好像叫朱海燕吧。”同桌想了一会说,“还是个女老师?”我在心中自言自语。
上课铃打响,一个捧着生物书的身影神不知鬼不觉地已在讲台前站定,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待我用眼神锁定时,差点没让我惊得从椅子上摔下来。油光发亮的脑袋,黑色边框的眼镜,小山似的身块,这种外貌怎么让我和朱海燕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最最关键的是,他还是一位正宗的男性老师。上课前我一直在幻想,这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但他的到来,却一脚把我的美好幻想给踢飞了。
上了一会儿课,我发现不大对劲,这生物老师手里拿的生物书,怎么好像比我的小一些?我睁大了眼睛细细观察好一会儿明白了,原来老师的手过于巨大,这生物书在他手中就跟一本彩面抄一样大小。还有他那随身携带的农夫山泉,一喝起来就跟我们小时候喝的口服溶液一样,一嘴下去半瓶没了。
不过又上了几节生物课,我发现。我居然对生物这门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老师是个挺幽默的人。举个例子吧,那天我我们要学习显微镜的使用,他特地带来食物向大家演示,经过一番精心调试,他请一位同学上前观看标本。这位同学盯着物镜看了老长时间,用一副比哭还难看的表情看着老师:“老师啊,里面黑漆麻糟的。我啥也看不见。”老师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快步走到显微镜旁检查了好一会儿,用手指托了托眼镜,尴尬地咳嗽几声:“同学们,我这个反光镜没调,不过你们记住了,我给你们展示的是……”大家立刻竖起了耳朵,全部盯着老师不动“错误的打开方式啊。记住喽。”班里先是安静了几秒,不知是谁轻笑了一声,就像一滴水掉入了油锅里,笑声传遍了教室里的每一个角落。不过大家笑过之后都肯定不会再犯,和老师一样的错误了,会忘记调反光镜。
这就是我们的生物老师。一个由内而外散发着幽默气息的老师。
【篇六:我心中的那盏灯】
在我们人生前行的道路上,总会有那么一盏明灯,从来就不会熄灭,只是默默地,如同落花生一般,给予我们战胜阴霾的力量。
有人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初稚嫩的我若不是对生物这门“新伙伴”产生了兴趣,或许就不会有这么个奇思妙想而又未必不能的理想了——当一名生物学家。或许大部分人对这个职业不太了解,其实我也不确定。在我的印象中,大概就是带上一个单反相机,去世界各地考察,去认识生物。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无聊和麻烦,可我对自己的选择不会后悔,因为我对生物的热爱像燎原之火,不曾熄灭。
一个星期只有两节生物课,所以大部分投机取巧的同学总会把生物作业“拖”到上课前才做,我不敢打包票说我是乖乖女,当其他作业没写完时,我也会将生物作业放在前头优先完成。不过那个与往常一样的晚自习,我意识到,第二天有生物课,而作业没写。我慌忙打开练习册,一目十行地看向作业,尽管上课时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可对于那些比较开放的题目,或者是更拓展的题目,倒是显得有点束手无策,反而不知如何下手。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概念钻入我的脑袋,本来还清醒的我,变得晕乎起来,看到教室里的钟“嘀嗒”地走,时间也随之流逝,我慌了,急急忙忙打开生物书,可是书里也没有“自能拓展”的相关知识,我企图问一下前排同学,却被值班老师瞪了一眼。看着外面被黑暗笼罩的天空,再看看只有“印刷体”而没有“手写体”的练习册,我紧张起来,又逼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不再去讨巧,一点一点,抱着不想在喜欢的学科上倒下的决心,尝试着“猜想”答案,写了一会儿,便觉得茅塞独开,好像有一盏灯,照亮了黑暗中的我的前行之路,一些拓展的问题也迎刃而解,终于,在晚自习结束前,我完成了我的生物作业。
我不知道,如果我因为觉得作业太难而不做会怎样,但是我知道,如果我没有了对生物的热爱,也许我的理想就像一个泡泡一般,绚丽一会儿之后就破了。人生的旅途中,总会有一盏明灯,我相信,我对于生物的热爱会像那盏明灯一般,永不熄灭。
【篇七: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
不止一次,我努力的尝试着去找回我最初的信仰。那夜空中最亮的星啊,请引领我找回那最初的信仰之光。
——题记
仍还记得那个夏天,聒噪的蝉鸣,午后的闷热,都加重了我心头的沉闷。我和同学们像往常一样站在一起,第一次留下了完整而稚嫩的合影。那“咔嚓”一声,带走了多少人五年的笑容和汗水,带走了多少人的稚嫩与天真。
曾经的我,固执地相信着流星的传说,相信着一个人的离世就是一颗星星的坠落,相信那是天空的眼泪,是神灵的宽恕。可是现在,随着知识的增长,我直到流星是陨石坠落的结果。有的时候,我努力的尝试着对自己讲述流星的故事,但似乎是眼睛蒙蔽了我的双眼,我看到的,只是书本上冰冷冷的“陨石坠落”。我尝试着找回我的稚嫩,找回我的纯真,找回我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
小时候,每到秋天落叶之时,我都喜欢到老家的树林里,踩地上的枯叶,看空中的它们如蝴蝶般飞舞,旋转,破碎,落下。奶奶告诉我,树叶落下,是为了把春天带给大树。我喜欢这个浪漫的解释,却抵不过时间的流逝。“叶子在秋天落地,混杂进泥土,给冬天的树提供充足的养分。”生物书上毫无情感的文字,深深刺痛着我的心。那个从小坚信的浪漫,就这样支离破碎了。我想找回我的秋天,却无能为力。
春天,我会去采蒲公英,然后吹散它们,那个场面,美得无法言说。外婆说那是蒲公英妈妈的眼泪,是她送给儿女们最后的礼物,所以每次采蒲公英,我都格外小心。可书本似乎要禁锢语言和思想,说那是蒲公英的生存手段。早已隐隐不安的我却不得不相信理论。被成长偷走的童话,早已无法找回。
我们真的要让老一辈的美丽童话,丧失在冰冷的纸张里吗?我不止一次的对自己说“不”,也尝试着努力去找回它们,甚至在小孩子的身上。可我每一次的努力,换来的都是一次次的失望。老人曾对我说,尝试,会换来美好的结局。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尝试让这个冰冷的世界,开出童话的温暖花朵。
【篇八:守护这份童真】
当暮霭沉沉时,我们被劝说要相信楚天辽阔;当草长莺飞时,我们要被劝说要防备前方蜀道之难;当我们成长到每一个阶段时,我们都被提醒着完成不合时宜的任务。于是童真就如那风铃声,渐行渐远。
七彩的棒棒糖,甜蜜的棉花糖的香气弥漫童年的味道,守护一片童真,就等于守护了一片晶莹的雪花,洁白而又无杂念。
我在一个情人节迎来了我现在的小祖宗。我的妹妹才三岁半,上幼儿园宝宝班,肉嘟嘟的小脸使人忍不住捏一把,她们老师让家长们没事多陪陪孩子,去外面多接触接触大自然,就在一个天气很好的周末我们出去了,一家人。那时正值金秋季节,空气中少了一分暖意,多了一丝寒冷和无情。黄色的树叶即将随风落下,却仍然努力维持着与大树的最后一丝牵连。风一卷,树叶便无情地被“拽”下,一片片金黄的树叶掉落像极了飞累了停息的蝴蝶。这个季节,最容易让人伤感,联想翩翩。我牵着妹妹软软的小手,她在落叶上来回走动,发出“沙沙”的声响。小孩嘛,一出门就撒了欢,到处跑个不停。但她跑到一个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因为她很喜欢动物,平时也常常缠着我,要我给她讲生物书中的各种小虫子。所以,她停下来在看草丛中的那个麻雀,我凑过去一看,那个麻雀,翅膀被折断了,羽毛凌乱中带着血迹。
我扭过头不敢看,也叫我妹妹不要看,但她还是在那不停的观察,问我:“姐姐,小鸟不动了,是死了吗?”我本身自己就对“生”与“死”有概念,她又是个几岁的孩子,所以我说:“没有没有,它只是累了睡着了。”她说:“原来她是睡着了,它睡觉不盖上被子吗?”我愣了一下,然后我捡了两片树叶盖在小鸟身上,为小鸟盖上了一层“金黄的被子”。我对她说:“行啦,我们走吧。”她走了两步回头看了一眼,又走了两步,她回头大喊:“小鸟我和姐姐走了,你睡觉吧,我们为你盖了被子哦!”她继续笑着向前跑去。
我的感触很深,反观社会,我们清醒的看到一个充满竞争意识,强调优胜劣汰的社会。当与孩子们谈官场斗争时,试想一张白纸怎么不能被沾染?与此同时,将大人的不满意强加于孩子幼小的成长历程之中,让孩子们去上枯燥而不喜欢的奥数补习班,而并非他们的爱好。一个孩子的童真不只随着成长而变淡,也与恶劣的周围环境有着极大的关系。
我想我们应该在孩子们小时候为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的环境,守护这份童真。
【篇九:勇于挑战】
雨果曾言:“真正拥有生命的人,是那些不断挑战、不断攀登命运高峰的人。”真正的勇者,那一不是在逆境中用于面对困难,接受挑战的呢?生命史上帝送给每个人的一个苹果,而上帝是吝惜的,在布施这个苹果前,总是咬了一口。生命犹如一个有缺口的苹果,而生命的意义正在这个缺口中。我们要做一个勇于挑战的勇者,不要做一个扼腕叹息的弱者。
勇于挑战需要坚定的信念,更需要不屑的付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邓亚萍不具备优秀运动员的身体条件,但她喜欢挑战。为了梦想的实现,她愿意付出比别人多百倍,千倍的努力。魔鬼般的训练,使她在乒乓舞台上不断进步,最终脱颖而出。她的成功来自于勇于挑战,更来自于坚定的信念和不屑的付出。
用于挑战才能重塑生命的高度;用于超越,才能提升生活的品味。从歌星跨越提升为总统,马尔特利进入了一个陌生的领域,这是对自己的挑战,也是对自己的超越。安于现状、坐享其成,人生固然安逸,但生活会因为单调的重复而失去美丽的色彩;未知领域虽然充满变数,但其中的复杂和神秘会重燃生命激情的火种。
勇于挑战是成功的法宝。当谈到自己成功的秘诀时,摩尔斯说自己喜欢挑战。这个挑战是来自于对手的,更是来自自己的。摩尔斯首先成功的挑战了自己,才充满信心的与竞争对手进行较量。正因为这样,他才能直接敲开社区居民的房门,表明自己的政治意愿,获的选民的支持,一路走向市长的宝座。
人要有勇于冒险、勇于挑战的精神,这种精神才会使科学不断发展,不断创新。就如故事所说,也许有许多人都认为小鸡很愚蠢,不懂装懂,但现在的世界就是缺少这种勇于冒险勇于挑战的人。
人们常常会说笨鸟先飞,我认为先飞的鸟才有虫子吃,后飞的反而会饿死。人不能只求现在的和平,而要勇于冒险、勇于挑战,即使知道不可能,也要尝试去挑战,只有这种精神才会使社会发展。相反,如果没有这人不就永远只安分于现状,也要找找刺激的事来做,就如生物书中所说“用进废退”,人只有不断的冒险、挑战,才能提高自己、才能勇于创新,要是总安分于现状,就会不断退化。
【篇十:尝试优秀作文】
不止一次,我努力的尝试着去找回我最初的信仰。那夜空中最亮的星啊,请引领我找回那最初的信仰之光。
仍还记得那个夏天,聒噪的蝉鸣,午后的闷热,都加重了我心头的沉闷。我和同学们像往常一样站在一起,第一次留下了完整而稚嫩的合影。那“咔嚓”一声,带走了多少人五年的笑容和汗水,带走了多少人的稚嫩与天真。
曾经的我,固执地相信着流星的传说,相信着一个人的离世就是一颗星星的坠落,相信那是天空的眼泪,是神灵的宽恕。可是现在,随着知识的增长,我直到流星是陨石坠落的结果。有的时候,我努力的尝试着对自己讲述流星的故事,但似乎是眼睛蒙蔽了我的双眼,我看到的,只是书本上冰冷冷的“陨石坠落”。我尝试着找回我的稚嫩,找回我的纯真,找回我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
小时候,每到秋天落叶之时,我都喜欢到老家的树林里,踩地上的枯叶,看空中的它们如蝴蝶般飞舞,旋转,破碎,落下。奶奶告诉我,树叶落下,是为了把春天带给大树。我喜欢这个浪漫的解释,却抵不过时间的流逝。“叶子在秋天落地,混杂进泥土,给冬天的树提供充足的养分。”生物书上毫无情感的文字,深深刺痛着我的心。那个从小坚信的浪漫,就这样支离破碎了。我想找回我的秋天,却无能为力。
春天,我会去采蒲公英,然后吹散它们,那个场面,美得无法言说。外婆说那是蒲公英妈妈的眼泪,是她送给儿女们最后的礼物,所以每次采蒲公英,我都格外小心。可书本似乎要禁锢语言和思想,说那是蒲公英的生存手段。早已隐隐不安的我却不得不相信理论。被成长偷走的童话,早已无法找回。
我们真的要让老一辈的美丽童话,丧失在冰冷的纸张里吗?我不止一次的对自己说“不”,也尝试着努力去找回它们,甚至在小孩子的身上。可我每一次的努力,换来的都是一次次的失望。老人曾对我说,尝试,会换来美好的结局。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尝试让这个冰冷的世界,开出童话的温暖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