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丢了】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正如这首歌所唱的那样,人们总会有迷途的时候,我也不能例外。
考试没有考好,我自己生自己的气,一个人跑到了外面,连父母都不理。一到了室外,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觉得心情也好了不少。可是,天公不作美,不一会儿竟下起了小雨。我本以为只是一阵小雨,可没想到雨越下越大,无奈之下,我只好跑到别人家去躲雨。
呼啸的风夹杂着冰冷的雨点扑面而来,带着一阵阵凉意。泥土变得十分潮湿,鞋底像被黏住了,时而迈不动脚步。风雨交织着,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分不清地面与天空。我只能靠着感觉与意念一步一步前进。终于,我到了别人家的屋檐下,眼前所有风雨都消失不见了,才慢下脚步站定,观察四周的环境。
这是哪儿?我有些惊讶。我之前从未在小区里看到过这一个地方。但是,这里却又是那么得似曾相识,可一下子又实在难以记起这是哪儿,它不是脑海中任何一个邻居家的模样。
我的心有些迷茫,我似乎丢了?这时,我看到了一株很不起眼的草,它在风中摇曳着,尽管雨点无情地打在了它的身上,然而它一次次由跌倒变为挺直,接受着风雨的考验。风越来越大,雨越来越猛,小草也随之变得越来越顽强了,它身边的杂草都已经弯得直不起来,然而它却向上直指天空,露着比刀剑更锐利的锋芒。
我突然开朗了,考试考不好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吸取教训,努力奋斗,就能取得下一次成功。上天不会特意眷顾任何人,但我们自己能够眷顾自己!
这时,雨停了,我惊愕地发现:这正是我家的背面。
我心中一清二楚——我并没有丢,但“丢”了自己的心。我经历了些许挫折,便失去了原本的志气。但是,丢了又何妨呢,人生路上总有可能迷茫彷徨,但当你被一次次击倒后,每一次的重新站起都是一次大飞跃!
“……如今我已不再感到迷茫……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篇二:悲惨世界读后感】
“生活、不幸、孤独、遗弃、穷困,无一不是战场,无一不产生英雄;无名英雄,有时比著名的英雄更伟大……穷困,几乎总是后母,有时还是亲娘;困难往往孕育心灵和精神的力量;艰苦是志气的奶母;不幸是哺育高尚人的好乳汁。”这是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感叹。
书中的冉阿让原是一名普通的人,他因父母早死,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当时的他连食物都买不起,过得十分困苦。终于有一天他横下一条心,去面包店偷了一块面包,结果却被抓进了监狱。在他出狱的时候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完整的地方。他被人嫌弃,遭人排斥。他曾说过自己连狗都不如。生活将他打败,使他一蹶不振。
大自然是平等的,有苦也有乐,有酸也有甜,有黑暗也有光明。
卞福汝主教来到了他的身边,告诉了他这悲惨残酷的世界中还有高尚的人,只要你乐善好施,就一定能受到人们的尊重。写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社会。它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像德纳第夫妇一样的黑心商人,有像母亲芳汀一样的小白鼠,它们中的第一者不断地想方设法吞并第二者;有像冉阿让一样的慈善家,有像沙威一样铮铮铁骨、实事求是的警探。
世界是悲惨的,但少不了高尚的人,只有经历了磨难还为他人着想,才是真正值得敬佩的人。
【篇三:爸爸的背】
爸爸的背,宽宽的,是我儿时的乐园。
依稀记得,小时候,最熟悉的就是爸爸的背。每天,我总是吵着闹着要坐在爸爸的背上骑马,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喊着:“爸爸,我要骑马。”爸爸总是咧嘴一笑,然后便把身子俯下来,双手撑在床上,说道:“好了,快坐上来吧。”我慢悠悠、呼哧呼哧地爬上爸爸的背,然后,嘴里咯咯地笑着:“小马,快跑,快跑……”爸爸就像温顺的小马在床上爬来爬去,时不时用手扶扶我,问道:”你没事吧?”时刻都在关心我的安全,那时的我,总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转眼间,我步入了小学,小学生的我觉得爸爸的背,暖暖的,是一种依靠。
小学时,有一次和爸爸妈妈去逛街,回来时在车上睡着了,爸爸为了不吵醒我,便背起我。在爸爸的背上,我就像一只小鸟依偎着大树,给我浓浓的安全感,我睡得更香了。那时,爸爸的背,就像一堵墙,密不透风,为我遮风挡雨。
后来,我进入了初中,中学生的我,宛然发现爸爸的背,是那么直,不曾弯过。
那天,爸爸把我拦了下来,他一脸严肃,说道:“快把背直起来,不要驼着背。”我有些不以为然:“没事的,反正以后也这样。”爸爸的眉毛竖起来,说道:“习惯成自然,养成了就很难改正,你连背都直不起来,以后怎么在别人面前抬得起头,做人要有志气,你说呢?”爸爸说得头头是道,让我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从那时起,一看见爸爸的背,我就会自觉地挺起胸膛。
高尔基说过:“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走完人生。”爸爸的背,便是我心中巍峨的山。
【篇四:新年的期待】
亲爱的XX:
见信如晤。
春花、夏月、秋实,又到了你不喜欢的冬季,你既然对当下不满意,何不朝前看呢?
我想告诉你,在已过去的2018年里,你不太努力哦!也许这时,你肯定会不耐烦,很想堵住耳朵,封闭心灵,但是,请你听我说完。
刚刚进入中学的你,似乎还顶着“主角光环”,总是高昂着头,一脸不屑一顾的表情。可一次考试的失利掠走了你的自信,你开始放弃自己的努力。看着胜利者灿烂的笑容,我明白,争强好胜的你,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吗?你没有很努力!也许你不服气,会立刻反驳:我很认真啊?可那些比起身边这些努力者只是九牛一毛!
日月既往,不可复追。过去的已成为历史,是的,多少人想要挽留时间,只是时间不愿意。
不过没关系,冬季后仍然是阳春仲夏。在这“总把新桃换旧符”的日子里改变自己吧!
首先,埋下头,不放过一个知识点,哪怕它无人问津,不要再靠小聪明,上课不认真听讲了。要知道,那些比你优秀的人比你更加孜孜不倦。
其次,附下身,抬起头,学会向别人学习。身为学习委员的你,自己也要更会学习哦!
你定会觉得这些都是“老生常谈”,其实还有很多,我没有列举,但你心里明白得很,只是没有勇气,没有毅力去执行。
那就对自己狠一点吧,不要总待在舒适圈里。你所会的,只不过是林海里的一片树叶,汪洋大海里的一滴水。
我仍是那句话——以志气为笔,奋斗为墨,书写青春,谱写年华。
愿你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愿你不负我对你新年的期待;
我,静候佳音。
祝心想事成!
一个熟悉而陌生的你
2019年1月5日
【篇五:那又如何】
北风飒飒地吹,白雪跳着优美的舞蹈,从空中缓缓降落,落在树上,飘在花上,酒在地上……于是世界变成了自茫茫的一片。那又如何,周围仍是生机勃轨。
坐在窗前,看着不断飘落的雪,身心变得放松。四处张望,一棵小树映入我的眼帘,由于白雪的覆盖,一时竟想不到是什么植物。紧盯着它,忽然,一小块雪从枝干上滑落,露出了黄色的小花。原来是蜡梅!心中不禁一阵欢喜。
不久,雪停了,我穿好鞋,下楼,奔向蜡梅树。站在它的面前,一阵清香钻入我的鼻腔,深深地吸几口气便觉得心情舒畅。轻轻拍动树枝,抖落上面的雪,再一次,我被惊住了,数不清的蜡梅花像害至的娃娃躲在白雪中,十分亮丽。
把脸凑近,端详起它们,半透明的花瓣黄里带着绿,冰清玉洁,像大自然雕成的工艺品,如琥珀,似玉石。在刺骨的风中,在冰冷的雪中,那又如何?蜡梅花仍挺立在枝头上,朴素又不失高雅,平凡而不少艳丽
在蜡梅的身上,展现得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也许恶劣的环境正造就了它更好地发展。
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也应该这样,不顾周围的环境,努力向前。遇到了挫折与困难那又如何?只要坚持,对自己充满信心便能战胜。
努力吧,像蜡梅一样勇往直前;奋斗吧,像蜡梅一样充满志气与信心。
【篇六:《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在这书香飘逸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课外书,但是最令我回味无穷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出自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写的。主要介绍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大风,同伴们都被这茫茫大海给吞噬掉了,唯独他是幸存者,被冲到了一座岛上,他凭着自己灵巧的双手和聪明的头脑,在绝望中用自己顽强的毅力,战胜了种种困难,最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是一个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进取的冒险家,他不贪图安逸的生活,不愿死守父亲的家产,雄心勃勃的把遨游四海作为自己一生的理想。他用自己的双手和热情,不仅创造了生存环境,还改造了大自然!
我每每看到路边那些年轻的乞丐们,心里真是发自内心的为他们感到惭愧,他们还年轻,都有劳动能力,为什么?他们不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向鲁滨逊一样开阔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哎~看看自己再看看鲁滨逊,咱俩真像孙悟空去取经,差了十万八千里呢!我连炒菜时倒油都不敢靠近,更别说一个人在荒岛生存了!我以后一定要像鲁滨逊学习。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会创造,就会做出不凡的事业!这是《鲁滨逊漂流记》至今没失去而且永远不会失去光彩的原因!
【篇七:第一次做买卖】
人生之中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非常有意义,也给我们带来了充实而难忘的回忆。第一次做饭,第一次滑冰,第一次游泳等,但是令我最难忘的还是第一次做买卖的经历。寒假刚开始,我就产生了一个勇敢的想法,做买卖!我向妈妈提出了这个要求,妈妈欣然同意了,她告诉我:"你有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古今中外,那一个成功的人不都是在年少时期就怀有这样的想法呢?"是的。"我点点头。
第一次做买卖,我决定卖一些较为便宜的东西,通过妈妈的帮助,我得到了一些耳环和首饰以及一些小孩儿玩儿的小玩具。我找来一块较大的布当做摆地摊的用具,然点将这些小玩意通通装进一个大塑料袋里。借用爸爸的电瓶车,将他们运往玉湖公园的那一片空地上。我把东西公公整整的排列好,便开始了买卖。刚开始我正准备喊"卖东西了!”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第一次做买卖,心里非常紧张,生怕熟人或者同学看到。但是为了自己的信念。我鼓足了勇气,"做买卖了!”我歇斯底里的吼的一声,忽然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对了,我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人家卖东西都是要喊卖什么东西,我喊做买卖了有什么用?
克服了重重困难,我终于有了一位第一位顾客,她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牵着他们卖的手,来到了我的摊位前。他指着一个布玩偶看看,问他妈妈说,妈妈给我买一个,行吗?阿姨抬头看了看我:你是初中生吧?这么早就开始创业了,真有志气,小弟弟得像哥哥学习哦!说着他爽快的掏出了钱。我的脸红扑扑的,被人表扬的感觉真好。
但是接下来可就没那么顺利了,我接连遇到了几位顾客,口干舌燥的推销了半天,之后才终于答应买。
我终于懂得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同时,我也懂得了父母的辛劳。
【篇八:怀念未遇见您的日子】
曾经,我的生活中没有你;现在,我的生活中也没有你。可为什么感觉不一样了?
——题记
一年之前,我还是个没心没肺,不懂人情世故,做任何都不顾他人感受的傻姑娘。那时候,别人怎么看我我都无所谓,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中,就算别人捧着一颗真诚的心来,我都一一婉拒,所以我可以一直没心没肺的笑,可是,为什么我对你不能如此从容?
你是中途转校来的,性格开朗,成绩优异,个性随和的你是班上的中心人物。我不曾把谁放在心里,在班上也不是独行侠,我和你也会互相调侃,就像其他同学一样,不咸不淡地相处着。
之后,我感到很意外,老师把我们编成了前后桌,从此我们便熟悉了起来。
一次上晚自习时,因我感冒了,又正好纸用完了,偏偏鼻涕还流个不停,老师在讲课,我一直吸一直吸,还发出很大的声音,当时我真的觉得很糗。突然你转过身来,丢给我一包卫生纸(还记得牌子是喜羊羊的)当时我特愣地看着你,还问:“干嘛!”你说:“擦鼻子。”那时,我鼻头一酸,眼睛涩涩的,奇怪,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我越想越觉得蠢,一包卫生纸而已,一向没心没肺的我居然感动了?真是没志气啊!
也许我就是这么没志气,就因为这么一包纸,我把你当成我这十几年来第三个兄弟,不是朋友,是兄弟!我习惯性的与你分享,分享好吃的、好玩的,分享所有好的东西。
时间过得很快,真的很快。转眼,中专已经临近,体育中考就是前奏。
我记得体育中考那天下大雨,因为天气的原因,长跑没法测,后来延迟了好些天。在那天中午,你一如既往的去给我买面,给我买了有肉的,自己吃素的,你说:“吃饱点,下午跑步才有力气,免得又像体育课时一样,总是垫底,说出去多丢我的脸!还有啊,我告诉你,你这次要是再垫底,别说我认识你!”听了你的话,其实我特感动,可我还是白了你一眼,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因为我要把你的那份也吃掉,让你没力气跑,把你从第一变成垫底,我就可以嘲笑你了。可最后,我还是垫底,你却依旧拿着水在终点等我,并柔声说:“真棒!”
说真的,我不知道遇到你,对我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因为曾经没心没肺,所以不在乎分别什么的,总觉得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中考的那段时间我特别郁闷,我怕我跟不上你的步伐,以致我们不得不分别,我会习惯不了以后没有你陪伴我的日子太孤单,我怕我以后会一想到你就会难过,我怕我们再也见不到了,我
怕你会忘了这世界上还有一个我,我怕……
如我所担心的,我终究没赶上你的步伐,我们终究还是分开了,在现在这个班里,没有人在我流鼻涕时给我喜羊羊的卫生纸了,没有人给我买肉面,自己却吃素面,没有人跟我说“真棒!”了,也没有人能让我把他当作兄弟。
你说,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要是我没遇到过你该有多好啊!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儿女情长,不会在一个人的时候用文字去纪念你,不会那么痴痴地想着以往的种种时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了。
我现在是怀念没遇到你时的我,可以那么洒脱,可以那么没心没肺,可以那么无忧无虑,可我却仍旧不后悔遇到你,即使现在很落寞也是如此。
因为,我现在有那么多那么多快乐的回忆,关于你。
【篇九:也说勤奋】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晚上,打开书包,微颤的手拿出三张考卷,揣着忐忑的心,把考卷递给了爸爸,爸爸翻了翻,脸上跟今天的天一样,没有一丝灿烂。
静!出其的静!难道这就是暴风骤雨前的景象?果然,爸爸用手指了指几道英语和数学上的题目。大声斥责道:“这种题型不是复习过了吗?怎么还会错呢!”我有点儿发闷,战战兢兢地说:“考试前是会写的呀,可考试时不知怎么就出错了。”爸爸还想说些什么的,可抬头看了看钟,问我:“还有什么作业没完成?”“有16课‘说勤奋’没复述。”爸爸话锋一转说:“好,你先打个小草稿,顺便在想一想,什么是勤奋。”
我长吁一口气,暴风是过去了,骤雨没来。我一溜烟进了房,拿起书写了一段“说勤奋”的复述,觉得自己的情况跟司马光恰好相反,我特别贪玩,基础不好,又没有奋发图强的志气,所以成绩一直不好。读到华罗庚的话时,联系自己的情况,不禁内心有点儿小惭愧,今后要把“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铭记在心里。
于是,我走出房间,跟爸爸说了这句话。爸爸脸上似乎有了点阳光,意味深长地说:“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希望你把这句话付诸于行动,并坚持到底⋯⋯”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我会铭记。
【篇十:我的弟弟们】
都说学校生活枯燥而乏味,可我的学校生活却丰富多彩,这得归功于我的十个干弟弟。
老大是一个幽默且绅士的男孩子。他的玩笑开得恰到好处,既不会惹火你,又能让你乐不可支,嘴法极其巧妙。
老二这个人谈吐举止都是老大的翻版,这是老大和老二整天形影不离的缘故,耳濡目染嘛。
老三生的白白净净,笑起来至少会露8颗牙齿,瞳仁极亮,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视他为天使,其实,此人阴险狡诈,得多加防范。
大家都说老四是学花木兰,女扮男装“潜”入我们班学习。其实不然,此人只是长得比较女性化而已,加上喜欢卖萌、装狗,人称:旺财。
在我的众多弟弟中,最有志气的要数老五。老五立誓成为周杰伦2,他的歌声和富有节奏感的舞蹈常常给教室一方带来生气,加油吧,未来巨星!
老六长着一张娃娃脸,喜欢穿着一双耐克鞋,满教室乱跑。虽然他痞痞的,但只有我知道,他其实是个可爱的男生。
老七做事十分认真,虽然成绩只属于中上,但各科老师都十分喜欢他,因为他这股子倔劲,永不言弃的精神。
老八一般不被称作老八,因为老八的谐音是老爸,所以我称他为小八。小八长得弥勒佛像,张口闭口就是之乎者也。最令人佩服的还是因为他有个性,小八敢于和老师争辩,所以他不受一般的老师喜欢。
老九有一双月牙般的细眼睛,他的双眼皮更是令人艳羡。老九一生气,便抿起嘴巴,朝欺侮他的人打起少女萌萌拳。
老十的谐音是老师,所以,我就叫他老师。老师的嗓音掺点沙,打起游戏顶呱呱。骂起人来更是泼辣的很。
这十个干弟弟带给我的欢乐是不能用言语形容的。但是,这一切从7月1日早晨起便成了过往云烟。如果你见到了他们,请替我告诉他们,一日是姐姐,一世是姐姐。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小学时光,送给我的弟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