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朱者相关作文

【篇一:身边的人际关系】

《半熟少女》里有一句话,“我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是我不能没有朋友。”

在茫茫人海中,或许小的时候还不觉得,但是越长大越发现,良好的人际关系尤其重要,他不仅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在一个社会中,还是需要满足心灵上的慰藉。有了这些诸多良好因素,会让人的心变得开阔许多,也同样会使得人的心情一直保持良好乐观。

有一个良好乐观的心态比什么都重要。

父亲曾经对我说过:现在这个社会,有关系并不是非常不好的。或许曾经或多或少都因为关系吃过亏,但是要通过什么人去考虑什么事,或许在一些人眼里这可能不太好,但是人心就是如此,没有人能一直永远顺利的‘运气’,如果能通过自己的融洽的关系,又何尝不称为一种能力呢?

当今社会,就连‘高学历’‘海归硕士’也无法满足当下的要求,并不是说只有学习唯一一条出路,因为条条大路通罗马,但也并不是说不靠学习,因为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没文化同样是可怕的。

文化等于你的品格的估值,等同于你融洽的圈子,也等同于你认识的人是什么样子的,也就是说你身边的人是什么样子的,你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出淤泥而不染’的例子不多,大多都是喜爱淡泊名利的,但是我们更多接触的还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所以父母从小就会给孩子说,和好孩子玩,别和坏孩子玩。

若是没有超凡脱俗的心态,若是仅仅一个没有社会成熟的良知,是无法真正有一个新的环境的。

而人际关系,会让你有这种方法去接触一个新的小社会。

【篇二:近朱者未必赤近墨者未必黑】

古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这两句话说明了环境对人和事物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不禁要问:果真如此吗?我持强烈的反对意见!非也!真正对人或事物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的素质或事物的质地。

周敦颐毕生“独爱莲“,何也?因其“濯清涟而不妖,出淤泥而不染”。莲之“出淤泥而不染”,与莲品质之高洁密不可分。假如用吸水强的其它花放之淤泥中,早已染得面目全非了吧?何也?材料的质地完全不同!

人也一样,有人老是抱怨我们周围的环境差。成不了才。就像有些同学说,我成绩差是因为学习的环境不好,是老师没有教好,等等。理由一大堆,唯独没有从自身找原因。那么有的人因此就换了更好的学校,换了更好的环境,但仍然没有起色,仍然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这能怪谁?这正应了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看看先哲屈原吧!屈原生活的环境恶劣吗?他的周围全是“墨者”,但他仍然对楚怀王忠心耿耿。他身陷楚怀王和周围的小人的迫害和排挤,仍矢志不渝、忠贞操守。他清醒地知道,自己难以改变楚国衰亡的命运,最终无奈地选择了以身殉国。屈原之所以能成为众多“墨者”中,唯一的一名“赤者”,与他有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极高的个人素质密不可分。

所以,近朱者未必赤,近墨者未必黑。是“赤”是黑,关键要看其本身的素质与修养。

【篇三:中华魂——永恒的品质】

“中华魂”,想必大家对这三个字并不感到陌生,都会异口同声,不约而同地说:“中华魂就是善待他人、爱护环境……”可作为中国的新一代,我对此产生了怀疑:真的是这样吗?

鸟儿的歌声回荡在整座城市的上空,我背着书包,迈着步子,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可在上学的路上,总能看到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上班的叔叔吐着白色的“二手烟”,吸完之后,把烟头随意丢在马路上;送孩子们上学的爷爷奶奶清了清喉咙,把痰吐在路旁;香甜地吃着包的阿姨们,不经意地松开双手,让“透明的气球”远远飘走。我怀疑着: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中华魂”吗?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我从家楼下的大门出去时,远远地望见一位30多岁的阿姨,提着装满垃圾的袋子,满脸嫌弃地向清洁工的垃圾车丢去。然后捏着鼻子、加快了脚步,匆匆走开了。可清洁工却一丝不苟地清理着垃圾,随后推着垃圾车慢慢离去。我沉思着:难道就因为他们脏,他们臭,所以不能给他们一个微笑、一个平等相处的地位吗?

踏上公交车的门,迎面而来的就是那股令我恶心的汽油味。我找了个空位,坐下来。接着上来了一位白发苍苍,年过古稀的老人。他巡视了一周,然后靠在扶手上,掏出零钱。“给老人让个位啊!”售票员接过老人的零钱,对着车上的乘客说。公交车内也响起了“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给……”。可人们依旧专注地看手机,听音乐,谈话,不理不睬的,没有一丝动静。望着满脸皱纹的老人,我站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我扶稳了扶手,思考着:为老人让个位,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中华魂”是什么?难道就是随意吐痰、丢垃圾?难道就是看不起他人?难道就是人们现在的一系列不文明的举动?古人曾说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时不刻都在影响着身边的人,也影响着“中华魂”真正的含义。道德实践,不是光说不做,而是说到就做,让我们用实践,去改变身边的人,去改变自己的人生。让我们记住,“中华魂”,是道德文明,是永久的品质!

【篇四:遵纪守法从身边小事做起】

青春期的叛逆、青春期的张狂以及青春期的自以为是……这些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源。所以,学校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在国庆前夕,隆重召开了一次法制教育大会。

这次大会邀请了繁峙县司法局的张梅女士为我们做了精彩的报告,向我们讲述了几个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确,在张警官讲的其中一个案例中,一位原本很优秀的中学生因结交了一些沾染不良习气的社会人员,在他们的怂恿下,他终于做了一件违法的事情——盗窃。案例中的这名中学生正读初中,但却在他的大好年华中,迈出了错误的一步,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他的人生也因此发生了转折,结果令人惋惜,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很明确的判断是非能力,要了解一些法律基本常识,更要听从父母、老师的教诲,一定不要结交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闲杂人员,因为他们或许将改变你的命运,会利用我们现在较差的辨别能力,引诱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许你会看到电视上的对簿公堂,原告和被告吵得不可开交,但法官却坦然自若,因为法官只相信证据,不会因为谁是最后吵赢的那一方而偏袒他,所以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也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提醒:青少年犯罪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我们的学习和工作中都会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它时刻存在于我们所处的环境之中。一个真正有法律意识的人是不会随波逐流,是不会允许自己与一群无业游民混在一起,也不会允许自己的朋友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更不会迁就他们。法律伴随在我们的身边,它小到日常的吵闹与纠纷,大到因为杀人而引起的刑事案件。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一件大事都是由一点一滴的小事汇聚而成的,而犯罪也是一样,就是因为不注意日常犯的小错误,慢慢由小到大,最后酿成了大错。

其实每一位同学的天性都是向善的,只有认识到自己的小错误和不好的习惯,并加以改正就一定不会触犯法律,我们时刻要铭记:遵纪守法,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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