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相关作文

【篇一:你在我心中是最美】

葵花晴朗,水仙妩媚,百合芬菲,它们虽有千万般好,但在我心中也不值一提。因为你的美,有一种自由,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撼。纵使人们从来都看不到你的美,在我心中,你这朵白菜花,也是最美。

这朵精致的白菜花,不如看作是一棵白菜用尽自身最大力量,在将死之际为人间留下的一个美好怀念,多么令人刻骨铭心。淡黄色的花瓣,几枝嫩绿的分叉,使人无法想象是一颗憨厚老实的白菜所开之花,淡雅却又不引人注目。它不同于春天的新绿,不同于故乡的圆月,它像一只泣血杜鹃,用自己最后的辉煌去谱写美丽,书写奇迹。它不仅是淡黄的,还是金黄的,闪亮得让人不可置信、难以忘怀。

我们无法想象白菜花的美丽与它的存在意义,白菜也许生来就是供人类所食用,这难道就是它的意义吗?不是的,犹如这颗白菜花,它不甘于自己的生命就此终结,像其他白菜一样中规中矩的死去。它要盛开,它要绽放!难道仅有花朵可以盛开吗?只要有盛开的愿望,只要有不禁锢自己的决心就一定能盛放。

我又一次看到了这颗白菜花,静静呆在角落,不喧扬,不浮夸,嫩黄、浅绿、安静又详和。它生命意义已尽,它将死去,转头望向盆栽的玫瑰,虽然依然娇媚,但与白菜花比起来多少有些不堪,不堪的是,缺少些自由的野性和实现梦想的决心与不固守现状的勇气。

你在我心中是最美,最美的,是你的自由与决心,最美的是你作为一颗白菜花当捍卫的尊严与本当不属于你的美妙和别人的称赞;最美的,是你拼尽所能所争取的非同凡响的生命意义!

【篇二:关于火的作文】

一个男人点完烟,随手把火柴放在窗台的一个角上。一阵阵风吹过,把火柴吹到了地上,男人没有注意,匆匆地走了。我在火柴上探出了脑袋。呵呵,没错,我就是火。

我小心翼翼地向四周看了看,空无一人,我的野性爆发了。此前在人类的管理下,想让我大就大,想让我小就小,不得不使我收敛了我的野心。人们都走了,我又可以像以前一样疯狂的燃烧了,哈哈哈哈……天助我也。我探头探脑,在地面上寻找可以燃烧的事物。啊,火柴越来越短了。我也越来越着急,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边上找到了一卷餐巾纸,我一下子扑了过去,在那一卷的餐巾纸上疯狂地燃烧着,我兴奋极了。

我又把目标转向下一个庞然大物——巨大的沙发。我一点点爬过去,但在这段不远的距离,也在慢慢消耗我的身体。眼看自己即将失败了,我抬头突然,发现刚刚身上迸发的不起眼的小火星,已经在沙发上烧开了一个洞,洞口里面满满的全是棉花。我一下子跳了进去,在里面如饥似渴地烧着。不一会儿,我的力量就变得十分的巨大。我邪恶地张望着周围的一切,这一家人的房子居然是用木头做成的,我贪婪地烧着屋顶,烧着床,烧着……看着我的身体越来越大,冒着腾腾的黑烟,我得意地笑了。

这时,有一个人看到了我,立即拿出来手机拨打了火警电话。不一会儿,消防车飞奔了过来。消防员手里拿着水枪,向我射了过来,我害怕极了,连忙向屋里逃。我躲避着水,去吞噬着其它的事物,让我不要变小。可是,我还是打不败水枪,被水枪疯狂地喷着,让我十分痛苦。手枪毫不留情,我尖叫着,一点点变小,变小,最后在风中化为一缕青烟。

我用最后一缕青烟,在空中对人们说:“要小心用火,不然我——小恶魔还会回来的。”

【篇三:由动物园引发的思考】

我此生最讨厌进入动物园。为什么?因为我认为动物园里养的并不是动物,而是一群会吃会睡的机器。它们丧失了动物的本性。每天就在关自己的小地方转转,吃易得到的食物。别的什么也不干,就等着别人来观赏。我们不得不问自己:这样真的好吗?

动物园,顾名思义是动物的乐园。我想活在这里面一定是舒服的,但动物们不太确定。我曾有过细致的观察。动物园的食草动物个个肥胖,没有了本该有的觅食经历。而食肉动物也丧失了本该有的野性。动物没有了天敌,就会变得散慢。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因为我不学习就会变得放纵。我甚至看到了一些木板上刻着园内生养的字,我不禁有些同情:它们连家乡都不知道在哪里吧?这样的它们还是动物吗?不,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吧。

看着东北虎呆呆地走来走去,我不禁心疼。动物园是为了保护物种,让更多人认识生物而存在的。为什么要保护这些动物?它们比我们更强壮,本应比我们活得更好。可它们没有,因为我们破坏了生态环境,减少甚至使它们生存的地方消失。我们贩卖它们,并不因为皮毛比棉花暖和,也不是它们的味道比牛肉美味,而是因为它们少,它们能显出自己的身份高贵!可我们比它们出现得晚,和它们一样是地球的孩子,我们凭什么认为我们比它们珍贵?凭什么猎杀、交易它们?所谓动物园不过是一个“牢房”,囚禁着它们的身体。大自然才是它们真正的家,才是它们该呆的地方。我们的存在使它们快速灭绝着。我们要反思自己的行为。我们已经做错了太多太多。我们与它们并没有区别。它们是这个茫茫宇宙中,我们所知的唯一生物了。它们是我们的“亲人”,甚至是我们“兄弟”。我们不该如此对它们。

我们应该庆幸:我们先诞生了智慧。我们应该用我们的智慧来更好保护动物,让它们自由而不担心猎杀;让它们成为我们真正的朋友。那样珍稀动物就不再担心绝种了,我们的世界就会更加美好了!

【篇四:秀个性,做自己】

个性是广阔的天空,个性是深邃的大海,人人都有个性。如果没有个性,那么我们的世界将是昏暗的;如果没有个性,那么我们的语言是乏味的。幽默是个性,独立是个性,多才多艺、博学多识也是个性。

有个性也许会得到别人的赏识。IBM总经理沃森信奉这样一句话:野鸭或许能被人驯服,不过一旦被驯服,野鸭就失去了它的野性,再也无法海阔天空的自由飞翔了。他曾说:“对于重用那些我不喜欢却有真才实学的人,我从不犹豫。然而重用那些只会在你耳边说些奉承话的人,这就是一种莫大的失误,与此相比,我更看重那种个性强烈、不拘小节以及直言不讳甚至给人难堪、令人不快的人。如果你能在身边发现这样的人,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那你的工作就会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由此可以看出,在生活、工作中展现自己的个性尤为重要。

个性得到别人的尊敬,包括你的对手和敌人。文天祥,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在面对国破家亡、自己兵败被俘的灾难时,他坦然的选择了与国家共存亡。他的崇高人格令世人称赞,但我觉得最令人敬仰的是他面对诱降时的坦然和对自己民族的忠诚。这就是他的个性,在被元人劝降招安的过程中,无不淋漓尽致地展现着他的个性。他心怀崇高信念,不被暴力所屈服,不为名利所诱惑,其爱国情操、其凛然之正气、其气节之高尚、信念之忠贞,虽然经历了七个多世纪,却显得更加璀璨。他的个性获得了后人对他发自内心的尊敬。

前一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这样的帖子:在茫茫宇宙中,有一种神奇的生物,这种生物不打魔兽,不聊QQ,天天只知道赚钱,月月收入全缴,工作家务两不误,养家一点不辛苦,这种生活叫别人家老公。在茫茫宇宙中,还有一种神奇的生物,这种生物不玩游戏、不早恋,天天就知道学习,回回考试拿第一,九门功课同步学,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学习,这种生物叫别人家孩子。

在别人眼里我们也是别人,那么既然做不了别人,我们为什么不做最好的自己,让别人羡慕嫉妒恨去呢?

泰戈尔曾说:“别踩住我的思想。”那么我们说:“别修整我们的个性。”就让我们秀出自己的个性,做出正真的自己吧!

【篇五:军训心得】

经过了三天的入学军训,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的力量,什么才叫铁一般的纪律,什么才是真正的忍耐。

军训第二天,我们班和隔壁班拉歌。在一声比一声高的“团结就是力量!”中,我们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的野性,获得的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是属于整个班级的欢笑。可如果只有一个人在发挥,任凭他喊破喉咙,也比不过几十个人一起努力。从而可以得出:在一个团体里,我们每个人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我们个体,更重要的是代表这个集体。我们一个步伐踏错,就会影响整个队伍的美观,所以我们除了不怕苦,不怕累之外,更应该发扬一种协作的精神。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为我们的集体多争一份荣誉。由此,我又想到我们日后的班级、年级乃至整个学校,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发挥这样一种集体主义精神,我们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什么难关不能度过呢?

没有吃过苦是不知道什么才是甜的,没有经历过辛苦劳累,是不知道什么才是幸福享受的,没有品味过军人的朴素生活,是不知道什么才是荣华富贵的……

每当我站立不稳、想要倒下时,我就握紧拳头,告诉自己:“坚持就是胜利!”

军训虽然很累,但是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立正、稍息、向左转、齐步走、……,这些都是我们终身受用的,因为这些不仅是一些规范的动作,更是我们学会做人、学生活的第一步。在“军营”中,我和同学之间建立起了真诚的友谊,有了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以班为家的集体观念。

军训结束了。在操场上,我们拼尽努力,用汗水在操场上留下我们的印记,同时也为我们的人生添上了无法忘却的一笔。

【篇六:遇见更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题记

从小,我就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不喜欢读书、不喜欢看书,有时候看书的时间不过三四分钟,除了那些小篇章我会看看,像什么古典名著啊、唐诗宋词啊、最美散文啊,我根本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但是父母认为不读书就不会有足够的积累,所以他们总是逼着我看书。

有一天,我不经意间翻到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当我翻开看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突然,我发现我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于是,我继续看了下去。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这本书之所以能迷倒我的原因是这本书语言生动,写的内容富有深意,描述的野性就是一个例子。

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的表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正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遇见更好——我爱上了读书。谢谢这本书,是它让我爱上了读书。

【篇七:书香之旅】

我喜欢钢琴,也喜欢画画,但是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因为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同时作文水平也得到了提升。老师要求我们每天看半小时的书,可我每天至少都会看一个小时。

记得有一个周末,我坐在书桌前看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看到了猎人在打巴克的主人桑顿时,我心咯噔的跳着;一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接着紧握拳头,脑海里全是巴克保护主人,扑上去咬猎人的情景。可猎人还是开枪打死了桑顿。我生气的把脚跺了一下,拳头打在桌子上。这时才有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再转过身时,发现爸爸妈妈在门口惊讶的看着我,连话都说不出口。当时,我一头雾水,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妈妈才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一天,我去找小伙伴玩,正巧看到他家里有一本《聊斋志异》,我曾在《上下五千年》中读到过这本书。于是我想一匹饿狼,贪婪的读了起来,当读到“画人皮”时,我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发起抖来,好像自己亲眼目睹似的。虽然我很害怕,但我依然目不转睛的读着。恰巧这时,朋友收拾好了,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出去玩了。

在读书的时候,我为了找到让我满意的书,总会把书店挖个底朝天,而那时,我知道,我又要挨批评了。

书就是我的“好朋友”,因为每当在不开心的时候,我总会拿起一本书,来解我内心的烦恼。

【篇八:雨的内容】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

不知是先天的遗传,还是后天的培养,对于雨的眷恋已成了我不变的信仰。这似乎是夸张了点,但往往越夸张的语言却越能体现其简单的思想。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每当温柔的雨丝飘飘缈缈地飞舞在大地上时,略带一阵微风,吹撒一片湿意,轻抚我的脸颊,润湿我的衣襟,我便喜欢舒展开自己的身体,将全身心都融入这缠绵的雨中,抑或是这细雨包裹了我的身体。如丝如梦的细雨呢喃,那种感觉,清新、流畅。

“山雨欲来风满楼”。此时的雨早已不显先前的那种温柔,取而代之的似乎是那承受了无限的压抑,最终一泻而出凶猛暴发的野性。乌云皱眉,苍穹流泪,那倾泻而下的雨帘,如瀑布、似山洪,在弹指一挥间,就从那无尽的天宇落入地中。天潮潮、地湿湿,似乎连思想也都如淋了暴雨一般湿嗒嗒的,淡淡的流光尽显眼前。就凭一把伞,要想躲过这喷泻而出的野性,似乎是于事无补。

雨来了,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如古老的琴声,远远近近,滴滴点点,敲打着整个城市,奏出一曲曲母亲式的歌谣。

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过去,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是音乐的雨伞撑起。雨来了,徐徐地,吧嗒吧嗒地打,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轻轻地奏,沉沉地弹,间间歇歇敲出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雨起至雨止。而如今,雨来了,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成了一个没有音韵的雨季。但倘若你有意,也可以将它编织成旋律,用心去吟唱那一支最古老,最原始的歌曲。

或许你会觉得,喜欢雨的人往往内心阴郁。那么,你就错了。记得谢冰心的散文中有一句话,“雨后的青山,好像泪洗过的良心。”比喻得实在是鲜活清新。喜欢雨的人,就像那青山,苍翠欲滴,生机盎然,用纯美洗涤身心,用泪水体味人生……

如果有一天,你也成了一个喜欢雨的人,或许你会读出更多关于雨的内容……

【篇九:动物的感受】

请问各位有没有想过动物的感受呢?

今天,我要站在动物一边,劝说那些不珍惜动物生命的人。大家是不是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是又有多少人做到和狗当朋友。有不少的人,等到狗长大后就屠宰了它,吃狗肉。

有些人说喜欢狗,那是因为在狗年幼时很可爱。长大以后,因为是杂交狗,没这么可爱就宰了吃掉。还有从成语方面说,就没一个好听的,比如:狼心狗肺、狐朋狗友、猪皮狗脸等等,从这些词语来说还是有部分人不喜欢狗。

我还要在生命的法庭为狼辩解。人们说把坏人引到家里,叫做引狼入室。人们把狼当成十恶不赦的瘟神。我在想,如果狼理解这些话,只会增加对人的仇恨。

比如,拿我和我的宠物来打比方。我都养了它这么久了,他到现在都不肯相信我是真的不会伤害它,这就可以看出动物是多么的害怕人类。人们觉得动物猎杀别的动物是很可恶的事,但这也是为了生存。而人打猎,有的是为了消遣、有的是为了赚钱。

动物园里的动物,很多都失去了活力、野性,有些甚至是从猎人手上买来的,让动物失去了自由。也有许多人认为,动物的母亲不如人类母亲那么爱自己的孩子,我相信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谁都会爱自己的孩子。

我相信不用多久,动物和人类可以和平共处,让生命的法庭也能为动物们打开。

【篇十:青春的味道】

喝进胃里,杜康的味道是忧思难忘;落在笔端,文字的味道是意趣横生;刻进灵魂,青春的味道便是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在生命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浴血战场·野性

在古都长安那繁华熙攘的街道上,未满18岁的霍去病留下了一个狂放不羁、英俊潇洒的身影。战场上,他主动请缨,凭着一身血气骁勇,横扫整个西城,一洗泱泱大国的汉朝要以公主换和平的耻辱,为千万个屈死于匈奴屠刀下的冤魂雪恨,大振我汉室威风。他扬鞭飞马在长安街,埋头研读在金銮殿中,抑或是舍生忘死浴血战场,揽箭射鹿驰骋猎场,无不令人倾慕神往。刚烈飞扬、桀骜不驯,是他青春年华里的那一抹明亮。

青春的味道,是那茫茫大漠中鼓荡的麾袍,是勇者不惧的生命野性。

命途多舛·旷达

“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旧唐书》本传谓王勃。又有杨炯《王勃集序》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太常伯刘公称王勃为神童,其才情可以想见。这看似前途无量的人生却因戏为《檄英王鸡》文,在17岁那年被高宗怒逐出府。少年得志的王勃经过这样的打击却没有沉陷于怀才不遇的泥潭不能自拔。他站在滕王阁上,看“落霞与孤鹜齐飞”,赏“秋水共长天一色”,那广阔、高远又美好的世界不正是他内心的生动描画吗?得失本人生常态,唯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才是从容生活的真谛。

青春的味道,是那风雨苍茫时的登高远眺,是能屈能伸的旷达情怀。

红楼梦断·坚定

姹紫嫣红的大观园隔断了世俗与肮脏。青春时期的少女林黛玉才学横溢,有着浓郁的诗人气质,她是绛珠仙子的化身,眉眼之间凝聚了灵河之畔的清风细雨,离恨天外的灵晖秀气。她有着极强的叛逆精神,她蔑视封建礼教的庸俗,诅咒八股功名的虚伪。理想与现实在她的身上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她手捧诗卷空余满腹惆怅,唯有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看尽了世态炎凉,却不随流俗,反抗着命运和落后的礼教,坚定地追寻着心中所爱。

青春的味道,是那与世俗对抗时的滴滴清泪,是追寻自我的一股执念。

古往今来,青春百味。在历史的长河里,我们听到、看到、遇到、想到的那一段段锦瑟华年都散射着独特的光芒,照进我们的人生,酿出青春的味道,带给我们精神的感动,人生的启迪。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中华少年,我们的青春五彩斑斓,意气风发,若再平添几分野性,生出一腔旷达,注入一股坚定,我们的青春将会更加精彩,更加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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