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哥相关作文

【篇一:读《淘气包马小跳》有感】

看了杨红樱老师的《淘气包马小跳——-宠物集中营》我非常有感触。

马小跳是个活泼可爱但成绩并不好的小男生,他有几个铁哥们:小气鬼胖唐飞;话多得像坏了的水龙头的废话大王毛超;喜欢和汽车赛跑的张达。当然还不知有这些,马小跳的同桌冤家路漫漫、小大人成语大王丁文涛……

这本书主要是讲了这些故事:马小跳他们学校组织看电影,可电影并不好看,马小跳和他的几个铁哥们看不下去了,在影院里等着电影结束。可是在电影结束后已经是很晚了,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要马小跳和安琪儿一起回家,你要知道马小跳最讨厌安琪儿了,怎么可能会同意和安琪儿一起回家呢!可是秦老师已经这样安排了,于是在回家的路上马小跳一直想方设计地要把安琪儿甩掉,但一直没有成功。这时马小跳和安琪儿看到一只小狗蹲在路边,身上还有一块牌子,但小狗的主人却不见了。小狗一定是在找自己的主人,看着小狗可怜的样子,马小跳和安琪儿决定帮小狗找到他的主人。但是天已经很晚了,安琪儿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她对马小跳说:“我知道小狗可以去哪里了。”说完,安琪儿拉着马小跳抱着小狗就跑。在一栋别墅前找到了小狗的“主人”麦冬娜姐姐,在麦冬娜姐姐的帮助下,马小跳和安琪儿不仅将小狗的“红眼病”治好了,期间还收留了斗牛犬“拉登”,小花猫“雪儿”等等小动物,麦冬娜姐姐家成为了宠物集中营。

马小跳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他喜欢小动物。马小跳的爸爸妈妈认为一个小孩子不快乐是非常可怕的,所以他们每天都会问马小跳“今天你快乐吗!”而不是“今天考试得了多少分”。

我希望我们的童年能像马小跳一样,开开心心地度过快乐的童年!

【篇二:我最喜欢的人】

他那猩竦难劬,透出一股浓浓的亲和力,那嗓子可真是名副其实,读起课文来,朗朗悦耳,一字不漏。读完后,老师赞不绝口。读起英语来,声音哄亮,字音标准,我非常喜欢她,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张信航。

在我和张信航同桌时,发生了许多有趣而又难忘的事,我最喜欢在英语课上,和他一起共同竟争。

放学了。我和张信航吃着零食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一辆突如其来的汽车行驶过来,正好压过了水沟,脏水像水花一样溅到了我的身上,新衣也就这样弄脏了。

这怎么办才好呢?回家一定会挨老妈的骂。我惊呆了,一时不知该怎么才好。

信航看着我那沾满泥水的'衣服。脸上生起愤怒之火,仿佛在说::”这司机怎么这样,明明知道旁边有上,还要往水沟冲。”

于是,他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纸,帮我擦了起来。而且擦的非常认真,没有丝毫开玩笑。

朋友,没关系,这一点不算什么,大不了回家骂一,再说你也是我的好朋友,也不能让你帮我擦,我恳求道。

不行,好歹我也是你的好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看到你这个样子,我也不能手旁观,张信航坚定着。

那时候,我心想:”交了他位朋友值。

在学习上,我们是竟争对手,要生活上,我们是铁哥们。人生的道路上不能缺少友谊。朋友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朋友,是伤心的一句安慰的话,朋友是寒冷的一把火。这友情我会永远珍惜。

【篇三:同桌是个开心果】

一张黑黝黝的圆脸,一头杂乱无章的头发;他常把微笑挂在嘴边,永远一副乐天派得样子,这就是我的同桌——“开心果”。

有一次期中考试,我数学没考好,闷闷不乐地趴在桌子上,同桌见我没了往日的欢声笑语,便着急地冲我喊道:“喂!同桌,看看本王的精彩表演!”于是,我慢慢抬起头瞅了他几眼,只见他双手捏住腮,向外用力一拉,那张脸顿时成了一张圆溜溜的大肉饼。然后他又把舌头伸了出来,就像一只调皮的小狗。我看到他这一副搞笑的模样,不由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也笑了,紧接着我又跟着开心地大笑起来。同桌一看我喜笑颜开,便风趣地说:“那我就把这个表演命名为‘小丑表演’吧!”我听了,不由地又把嘴咧到了耳根。

还有一次,同桌心情很好,就请他的铁哥们王耀彬一起玩。他并排着和王耀彬站在一起问我:“你看,我和王耀彬站在一块儿有什么区别吗?”我看了看接着摇了摇头,只见同桌得意扬扬地对我笑着说:“他笨,我聪明,他是冷酷哥,我是开心果!”王耀彬听了,挥起拳头就要朝同桌打去,不料同桌早已大笑着逃之夭夭了。

看,这就我的同桌,一个幽默风趣的开心果!

【篇四:我愿回首不留憾】

时光易逝,岁月难回。对于生活有太多太多的遗憾,如果可以我愿再回首一看,希望那时的人和景都如我想象般美好。

十四五岁的心胸都是狭窄的,也不可能说有多么明事理,所以在一些事情上也就会有错误。初中的最后一学期,本该开心的我却成了三年最痛苦的时候。那时我十四岁,不算大,可也不小,当时在班上都是成群结队的和同学们玩,同学关系可以说已经很好了。但人嘛,总有那么几个“铁哥们”。我们几个加我有五个人,无论是到操场做扫除,还是各类课外活动,我们几个都会在一起。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我们几个因为换座位的原因而分开了,自然关系也就发生了改变,而我总还是想我们几个在一起,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每个人也都渐渐有了他们自己的圈子,而我却变成了一个人。每次看到他们和别的人走在一起,我都会牙痒痒,心中蹦出一团火。

和他们彻底闹崩是在那一次,当时我的身边只有一个人,平时最要好的人,算得上是闺蜜,她身边也有一个和她好的人,每天上下学时都在一起,我们于是就变成了三人组。然而我和那一个人合不来,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和我的闺蜜吵架。后来我和她彻底摊牌了,直接说一些伤人的话,从那以后我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一个人。

一个人的滋味真是很孤单,随便去一个地方都是独来独往,有时候走在人群中你会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什么?人心真的很难测。当时的我并没有去找那些曾经要好的人,那些在当时我觉得是很重要的人。因为我恨他们,恨他们的各种,渐渐的,像这种恨转到了对整个班上,对班集体的恨。真正的讨厌一个人,真的有时很痛苦。到最后毕业时我都是一直在想,快点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不想再多呆一秒钟,除了我的同桌,我谁都不要记得,让我像电视剧里主角一样走的霸气,那该有多好。所以直到现在我连和同学们毕业时的一张合照都没有。

现在我很是怀念当时,觉得真是幼稚。如果能够包容一点,或许就不会留下遗憾。当然我也不会后悔,不同的年纪所想的事与面都是不一样的,我只愿当下不再步前尘。

【篇五:我的铁哥们】

自从我上了小桔灯作文,就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

他长得比我高,比我瘦,最可爱的是他的大眼睛,大耳朵,很萌。

他跟我一起打篮球的时候,非常活泼。他负责篮板,我负责抢球。我们俩默契十足,我一抢到球就传给他,他一接到球就投球,百投百中。还有对方投球,投不中他就抢篮板,我们俩就是“无敌”组合。

虽说他打篮球很厉害,可他玩电子游戏玩不过我,他还要叫我“师父”呢!每次他和我一起开黑时,他就是一个逗逼,只会坑对友,验证了一句话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只要胜负己分,我们俩就一起坑。

我们俩一起写作文的时候,他非常专心致志,只要一打扰他写作文,他就会发狂。但我写作文一点都不专心,所以一直骚扰他,他就一直打我。反正,打是亲,骂是爱,所以我宁愿被他打。我还会东张西望,他不仅要求自己写好,还要求我也要写好,真烦人。

这就是我的铁哥们,给我带来许多快乐,他就是——杨焕迪。

【篇六:我的铁哥们】

我有很多的同学,但有一个人与我关系最铁。他长着一张瓜子脸,皮肤黝黑黝黑的。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最让我忘不了的是他的笑,他的笑容很灿烂,仿佛他从来没有什么烦恼似的。这个人就是我的铁哥们——张凡宇。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打乒乓环的时候,他悄悄地瞟了一眼教练,迅速地从口袋里摸出了一颗“大白兔”娴熟地剥了皮放到了嘴里,津津有味地嚼着。这时教练突然转过了头,一眼看到了他在吃糖,就大喊道:“张凡宇,你把糖给我吐了!”张凡宇若无其事地在那里打着球,装作没听见似的。其实他的小嘴不停地把糖嚼碎,并快速地咽了。教练见张凡宇没反应,教练又大吼了一声。这时只见张凡宇一边扭过头来,一边一脸无辜地说:“啊?我没吃糖。”说着还把两手摊开,伸出他红红的舌头。教练看他那顽皮的样子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我们都哈哈大笑。张凡宇眉毛一挑,吐了吐舌头,一副得意的样子。唉,真是个调皮鬼。

别看他这么调皮,他还特别的大度。记得有一次,张凡宇在路边买烧面筋。我上前问他:“你今天打球吗?”“打啊!咱俩一起走吧。”于是,他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面筋一边和我并排过马路。谁知在过马路时,我不小心撞了他一下,他手里的钱就掉到了地上,我刚想上前去捡,不料钱被风吹走了。我刚想去追,他一把拉住我说:“别追了,路上车多。”我很愧疚,对他说:“对不起,把你的钱撞丢了。”他摆摆手,笑着说:“没事的,就是少吃一根冰棍的钱。等你有钱时再请我吃一根吧。呵呵!”说完他向学校跑去。我想:他还真是大度。

这就是我的铁哥们,调皮幽默,但又宽容大度。

【篇七:毕业作文】

今天就要分手,眷恋的心实在泪流。

初中三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我们再次迎来了毕业季。看见现在沉稳的我们,你一定不会想到,三年前,我们曾追着九年级的帅哥学长在操场上奔跑。看见现在团结的我们,你一定不回想到,三年前,我们曾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打出手。看见现在渐渐成熟的的我们,你一定也不会想到,三年前,我们的稚气。能说是时间磨练了我们吗?其实也可能是我们在岁月变幻中迷失了方向,丢失了自己罢了。

同学们!还记得吗?班级中的'某个学霸曾对我们的教导:“我们要努力学习!”还记得某个每天不怎么学习但却是前几的“好孩子”总挂在嘴边的:“人生就是应该好好玩,吃否则不就白活了,有青春就应该挥霍!”吗?或是每天不学习的学生在课上不停的哈气吗?我不知道,你们属于那种,你们向往那种,但是我想说:我们在一起的三年,从不熟,到变成铁哥们,我们应感谢这时光带给我们的美好,带给我们的刻骨铭心。

还记得吗!我们从刚入学时,每天的与老师羞涩的对话,变的学会圆滑应对,从每天疯疯癫癫,变得沉着冷静,我们鉴证了彼此三年中不断的改变,而时光也见证了我们从陌生甚至反感到变成好同学,好朋友,好闺蜜的过程。那些年,陪在我身边一起疯的那群疯子,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亲爱的同学!在这装满悲伤与欣喜的毕业季里,请珍重,亲爱的校园,珍重,亲爱的同学,珍重,亲爱的青春!

下一个夏天,教室又坐满了人,可惜不再是我们。

致这个夏天注定有的分别。

【篇八:我的铁哥们】

要数我最好的朋友是谁?当然是个小胖子,先不告诉你,猜一猜吧!

他的身子大幅便便的,头顶着大皮球,眉毛弯似月,鼻子向上翘着,眼睛圆溜溜的,珍珠似的眼球,还架着眼镜,眼睛似一个黑珍珠,看起来真像块读书的料呢,嘴巴典型的石榴大嘴,说起话来还比小嘴快呢,他笑起来牙齿都露出来了,嘴下有“三粒黑豆,”看起来十分讨人喜爱,头发像下“流似瀑布”,耳旁一对耳朵听到千里之外,咖啡豆似的耳垂。

他爱追求时尚,完美,吃喝玩乐,例如每次都会穿上时尚衣服,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可没少带幽默,上次我们去野餐,我刚喝水,幽默大王不知从哪里窜出来,对我们讲了一个大笑话,所以我们要提前准备水,必要时刻要喝水,而且要捂住嘴。他啊,特别爱吃,各类吃的都能认识,世界上成千上万的美食,他都知晓,他见到吃,两眼放光,肯定狼吞虎咽,如果不给他吃,这只“小老虎”就要对我们张牙舞爪了。

这就是我的同窗好友,伴随这我一起成长,各位猜到了吗?他就是——严锴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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