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课间十分钟】
如果没有了课间和游戏,学校就不会有那么大的魔力。下面我就和大家叨叨一些典型的课间游戏。
首先闪亮出场的游戏是叉大步,玩这个游戏你必须要有两条有韧性的长腿和一个(或一群)对手。两人靠墙进行石头剪子布,赢家向旁边跨一小步,而输家则要亮出自己的长腿劈叉,脚一直伸到对方的脚边,以此类推,看谁能撑到最后。
每当轮到我的时候我都很高兴。因为可以施展我的韧性特长,可是我又不能支撑那么长的时间,所以只有腿酸的份。
二哥捉迷藏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让我来采访一下他。捉迷藏是大家都熟悉的游戏,只要一群能躲会藏的死党和一块宽敞的场地。通常“捕食者”总是气得简直要吐血骂街。为什么?找不到人呗。
有一次我玩捉迷藏的时候爬到了树上,谁知很快就被发现了。于是便创造了一个“躲猫猫绝地”——草窝子。它从外面看像一小片灌木丛,内部其实是一个大洞,洞口盖上一些草,躲进去谁也找不到。
【篇二:最后一只鲨鱼】
第一缕朝阳轻轻洒在恒河水面上,原本漆黑的水面顿时波光粼粼,我静静躺在水底,身下有无数的同伴们正在垂死挣扎。
它们不是被其它生物攻击,而只是因为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它们的尾鳍活活割下,再将它们扔回水中,这样一来——我们原本的海洋霸王竟被活活淹死,甚至死在其它鱼类的生吞活剥之下。
就在前不久,我还骄傲于自己是一条鲨鱼。我们位于食物链的顶端,自名副其实的海中霸主,但是我们这与世无争的生活,最终还是毁在了那些十恶不赦,穷凶极恶的人类手上。
一切都要从那个清晨说起。
那天清晨我和同伴们正结队去捕食。谁知,原本作为捕食者的我们竟成了捕食者捕食的对象,而这些捕食者们,正是人类。
游着游着,我那灵敏的嗅觉告诉我前方有食物。我和同伴们迅速游过去,发现是一只垂死的大鱼,我们扑上去就要咬,我因为年老落在了后面,正当我的同伴们撕咬大鱼时,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将我那些措手不及的同伴们捞了上去。我看见我每个同伴们的眼中都充满了恐惧与惊慌,而我却无能为力。
我只得在此处徘徊,希望同伴们能回来。这等待的时间很短又很长,终于随着一阵“嘭”声,我的同伴们被扔回了水中。我连忙上前询问,却震惊地发现它们的尾鳍已统统被割去,它们的鲜血顿时染红了海水,最后它们全部沉下了海底,任凭我怎么在它们身旁呼唤,也再也没有回来……
无知的人类啊,总有一天你们会为你们做恶多端而和我们一样,走上濒临灭绝的道路的!
【篇三:全能的我】
哎,我是谁?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孙雯燕!如果只能用一个词形容我的话,就只能用它——全能!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女生,生活在一个挺富有的家庭里。我是班上公认的“百灵鸟”、“体育健将”、“好学生”。不过,还有一个我不太能接受的几个称号“暴力女”、“男人婆”。我的成绩在班上算是名列前茅,而且我拥有一个非常好的嗓子,除了唱歌外,我经常用它来教训我们班的同学。我有两大爱好,一个是踢足球,另外一个,就是吃了。
先来讲一讲我的足球吧!在踢足球时,我可是首发队员中的右边锋呢!在足球赛场上的我,可以说是如同正在脱离捕食者追捕的小动物!在一次训练中,我正准备运球传给队员打门呢,对方选手刘陈菲突然用力把我一挤,摔倒后,我的右臂一下子磨到了草坪,我的右臂立刻都是擦伤,十分疼痛,我方队员立刻过来查看我的情况,我连忙摇了摇头,说:“没事的!”他们才慢慢离开。到了下半场,我又来到了跌倒的地方,心中一颤,只见刘陈菲迎面向我走来,我紧闭双眼,心想:拼出去了!我便一下子把球馆踢到了左边,然后飞快地跑了过去,可没想到,刘陈菲把脚一伸,不好,我的小腿关节部分一阵剧痛,然后,我就倒在了地上,我的小腿部分被刘陈菲踢肿了,不过,我还是一点点慢慢地爬起来,走回了绿茵场上。
我另一个就是吃了。在班级里,我是一个十足的吃货,每到中午吃饭时,我和秦仁哲就要开始“抢食大战”了。“啊,累死我了”分完饭后的我,走回座位,等待着张鑫的到来。终于,他们来了。我立刻凑到他的饭碗前,待张鑫来了以后,我和秦仁哲就开始抢了起来了,我俩你一块我一块,不一会,张鑫的菜就没了,吃完后,我还在想,去拿谁的呢?突然,我机灵一动来到了最后一桌,我飞快地拿起杜涛的一块肉,吃掉了。杜涛过了好一阵才发现,他气坏了,就开始说我了。我无所谓的。
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大开眼界呢?没见过吧?
【篇四:南飞】
作为一只大雁,我和往年一样,和同类一起南飞。与往年一样,我排在“人”字形队伍的最末端。
对于新生的大雁而言,也许南方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但那里对我来说并不新奇。枯燥而漫长的旅程,令雁生厌。其实我并不想离开北方的故居,但北方的冬天既寒冷又荒凉,我只能和同伴们一起飞到南边过冬。
日复一日的旅途,使我们疲惫不堪。为了在寒冬来临前,能赶到四季如春的南方,我们往往要在日出之前启程,这样也可以减少遇到捕食者的危险。
一天黄昏,雁群在一个未结冰的湖畔饮食。吃饱后,我们漂在湖面上休息。很快的,我就睡着了。夜半时分,我不知被什么声音惊醒,四下张望,却只看到了雁群即将消失的背影。我努力拍打着翅膀,在水面上助跑了一阵后,腾空而起,而雁群早已消失在了天边。在天空盘旋了几圈后,我又慢慢降到水面,不禁发出阵阵悲鸣。
雁群将我抛弃在了这将要结冰的湖水中,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气温持续下降的话,我必死无疑。新生的大雁,总觉得我太孤僻,太悲观,但如果它们也像我一样尝遍世间百味,那么,它们可能也会有这样的忧伤。从头雁的宝座跌到卑微的平民,我对未来已不再抱有希望。如今的一天接着一天,在我看来,只不过是一日复一日的苟活罢了。雁群是仁慈的,没有将我贬为哨雁。多少次,我看到一只只哨雁在岗位上累得吐血身亡;雁群是残忍的,就连最卑贱的草雁也能来侮辱我。经历了世间沧桑过后,此刻,我只想长眠在这冰蓝的湖水中。
飞上近千米的高空,我猛的收起翅膀,像一块石头般笔直向湖面坠落。忽然,我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即将过去的一生,我猛然醒悟,尽管自己如今身份卑微,但也曾经辉煌,有多少大雁连这曾经的辉煌都不曾有过。念及于此,我又重新打开了翅膀,向蓝天飞去,气浪溅起的水花为我举行了盛大的洗礼。
我,获得了新生。
我坚定不移地向南飞去,无论有没有雁群,我都要为自己活下去。
【篇五:我的同学】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拥有了新的同学、老师和生活。而这些美妙的事物中,总有那么些让人十分烦闷。
这位薛钧阳同学,对事物的思考很深刻啊,我觉得大家可以去读一下他的文章。这位名叫薛钧阳的人又一次出现在了优秀日记的名录当中,还被老师大加赞赏。名落孙山的我只能在一旁唏吁了。世间还有写文章如此之好的人!
无独有偶,第二次的优秀也有他的名字,而我还是没有上榜,且他又一次被老师表扬,说喜欢他的文风,这直让我的内心微凉初上。
一向自诩作文不错的我倍受打击,转头看去,那还真是个帅气的人:白皙的皮肤还有均匀的身材,加上标致的五官,应是女生们都喜欢的那种。头发虽蓬乱,看起来是睡成什么样就成什么样,乍一看就像一堆乱草,但仔细观察,有几分乱中有序的样子。目光下移,见了他的一双眼睛,正低着头,可还是能从眼神里透出一丝机警。忽然,他抬起了头,向四周望去。羚羊在草原上观察捕食者的样子也就如此吧。现在我看清了,那有些血丝的双眼好似时刻都在观察四周。他慢慢把头摆正,与我的目光相对。把我吓得猛把头摆回来。
又是军训。休息时,站在我后面的他竟主动与我说话了。我想都没想就接他的话,当时的我就是饿狼撞见羊,欣喜溢于言表。我们玩他自创的游戏。从他的话中我听出了不同寻常的思维---他所说的是我想象不到的,就如同奇花异草般,清新馥郁又让人耳目一新。他的声音极其养耳,听着就是种享受。于是在他的养耳声音中,我又度过了一天。
转眼就开学了,我和薛钧阳可能是朋友了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很愿意听他说话,而且我俩对话比较投机,很久没遇见这样的人了。就在今天,数学一向不好的我有点犯难了,那题真让我抓狂。我说着“我想静静”,跑到了他的桌边,好像他能让我冷静似的。如我所料,思维方式奇特的数学果真好。从他口中说出来的题仿佛就没有那么枯燥困难了。把石像一般的我点化成了生机勃勃的活物。他真的像凛冬能让我冷静。
幸甚至哉,遇见这样的同学。我想薛钧阳会是我的竞争对手,而我也愿意将他当成陪伴我初中三年的伙伴,他会同意的。
不是么?
【篇六:家乡的森林】
我的家乡有一个美丽的森林,那里风景优美。空气新鲜,让人难以忘怀。
我家乡那边的树木郁郁葱葱。每一棵树木上的叶子碧绿碧绿的,像小小的绿绿的小船,树干的颜色是深棕色的,而且非常结实。
我家乡那边森林里的草地,绿油油的,在绿绿的草地上,镶嵌着几朵小花,就像一个绿绿的地毯上有美丽的小花。
森林里的小动物更可爱、有趣,有活泼机灵的小兔子和小松鼠,有让人害怕的刺猬、有可爱的小鹿,还有隐藏在树上的蛇……听起来都让人觉得可爱,样子肯定很萌,你这样想!就有点小错误。因为除了蛇其它就很萌了。先说小兔子和小松鼠吧!小兔子每天早上都从窝里出来找吃的。它先在窝里看一看外面有没有捕食者。如果有的话,它就在窝里一动不动,等到捕食者走后,才肯出来找食物,如果外面没有捕食者的时候,小兔子就会一下子蹦出窝里,去外面找食物。小松鼠也得每天找食物,但是它的安全要比小兔子安全一些。因为小松鼠一般是在树上的,捕食者大部分都不会爬树,只有小部分会爬树的。最让人觉得可爱的当然要属小鹿了。一大早,小鹿刚醒来。就蹦蹦跳跳来到草地上吃草,喝水时就低下头来喝,喝完水就以最快的速度跑走了。这样可爱的动物还有许多许多,今天我就写这些动物哦,下次再和你们介绍其它动物吧。
森林引人注目的要属清澈见底的小河了。河里的鱼、小虾、小青蛙……。都非常可爱、调皮。小鱼每天在河里用自己美丽的尾巴游来游去,小青蛙产了卵之后就边找食物边照顾自己的卵,小虾忙着在海草里寻找食物。
我家乡的森林非常吸引人,我家乡的森林多美啊!你们喜欢我家乡的森林吗?
【篇七:黑夜】
我更喜欢黑夜,胜过白昼多一些。
当西边的红点消失,映着云朵的余晖散尽,黑色就主宰了世界,笼罩着整片天空,黑夜的狂欢开始了。
那些披着暗黑面纱的捕食者们,已经觊觎了世界整整一个白昼。终于,他们的领地不再仅仅局限于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一个阴暗潮湿的洞穴,这整片的黑暗都是属于他们的。与在太阳光炙烤下的躁动的氛围不同的是,这里出奇得安静,哪怕只是栖息于树枝上的乌鸦因脚底打滑而从沉睡中惊醒发出的一声啼叫,便足以撕裂天空,但上帝于心不忍。黑夜蒙着的一切都是不露声色,小心翼翼的。你或许可以凭借敏锐的听觉觉察出动与静相遇发出的摩擦声,但对于辨别他们在何处发生感到无能为力。黑夜给一切披上了安静的外衣。
白昼太慷慨,一下将无法估量的光一股脑儿泻在大地上,随风飘在空气中。黑夜好吝啬,用她的布口袋将光紧紧罩住,只有剩下那么一点一点的幸存者可以从口袋的缝隙中逃离。慷慨的白昼犹如赤身裸体皮肤白皙的美人,吝啬的黑夜仿佛不谙世事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女,这直白的热情使我厌倦,那含羞的遮掩让我倾倒。黑夜给世界带来了别有风情的美。
黑夜,有人愿你在傍晚掳走了光明,我却认为你在黎明送来了希望。以免那不断积累的能量涨破了它们脆弱的躯壳,又在它们渴望,急需不及的时候不紧不慢地将生长的希望送来。黑夜,你这不被人们理解的良苦用心我是知晓的。
所以,我更偏爱黑夜,胜过白昼。爱她的静谧,爱她的美丽动人,爱她的默默付出。我要斗胆说出我内心所想的黑夜吸引我的真正原因!或许,黑夜就是我,我就是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