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冬日的糖葫芦】
这段时间,网络上有一个新词特别流行——小确幸,即微小而确切的幸福。我们的生活不会永远充斥着惊天动地的大事件,而“小确幸”却是时时笼罩着每一个人的,可它却常被忽略。
又是一年寒冬,每年冬天,我都会想起那个飘着雪的冬日,妈妈递给我的那串火红的糖葫芦。
那天下午,妈妈突然接到一通电话,让她赶快去单位一趟。年幼的我非要跟着去,她拗不过我,就同意了。在办完事回家的路上,我非要让她给我买糖葫芦。可这天寒地冻,地面上又有积雪的日子里,哪会有小贩出摊呢?可年幼不懂事的我,哪会考虑这么多,只是想着一时口腹之快,丝毫不想实际状况。于是在我三番两次的耍赖撒泼之下,妈妈积压的怒火爆发了出来,充斥着对我无理取闹的不满。她冲我吼道:“这么冷的天我上哪给你弄糖葫芦去?”突然拔高的声调,引起路人的纷纷侧目。我从小好面子,在大厅广众之下被大声训斥使我羞愤交加。我未多思考,就大步流星地自己径直朝家走去。当时离家已经很近了,不出十分钟,我就到了家。
回家后,看到厨房里妈妈已经准备好的晚餐食材,我的怨气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自责和羞愧。她为我做了这么多,我居然还耍小孩脾气。可这么久还不回家,她到底去了哪呢?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她用冻得发白的手,递给我一支糖葫芦。我不知道她最终去哪买到的这串糖葫芦,那串糖葫芦红得发亮。火红的颜色刺得我眼睛发酸,落下眼泪来。这是不善表达感情的妈妈对我表达爱意与歉意的方式。她只留下一句“快吃吧”就去厨房开始忙活晚饭了。做这串糖葫芦用的山楂由于不是当季所以并不是很好,但这串糖葫芦,是我人生中吃过的最香甜的一串。
母爱就是贯穿我一生的小确幸,它未曾经历过惊天动地的生死考验,只有安静与平平淡淡;它也不是病床前的忙来忙后,让人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更无小说中孤儿寡母,彼此扶持,母亲用自己的双手,独自艰难地将孩子抚养至成人。可就是这么一串毫不起眼的糖葫芦,却让我惦记了这么多年。
【篇二:邮票节】
看到这个题目,你是不是大吃一惊啊!这是什么节日啊?呵呵,这就是我们家特有的节日,时间定于每年的最后一个周末。
我的爸爸从我这么大的时候起就开始集邮了,到现在已经集满了整整五本。平时它们都静静地躺在爸爸卧室的抽屉里,只有到这一天老爸才会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欣赏。
每次看这些邮票的时候,爸爸都好像着了魔一样,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这些邮票,一边翻阅,一边还露出莫名的微笑,好像这个世界只剩下他和他的宝贝邮票了。我心想:邮票不就是用来寄信的吗?再说,现在都用手机、电脑,谁还稀罕邮票呢?我不屑地说:“这些东西都过时了,有什么用啊?”我的不满引来了老爸的侧目,他笑着说:“邮票最原始的作用是寄信,但后来,随着人们的收藏热情高涨,政府还专门发行了用于收藏的邮票。不仅如此,还有各种纪念邮票,特种邮票,小型张,小本票,小版票,大版票……而且,邮票所展示的内容也不同,有描绘祖国壮丽山河的,有展现伟人风采的,还有关于鲜花鸟兽的……”
我听得头昏脑涨,我就知道了一点:邮票里面也有大学问。既然这样,那就让我的小伙伴们一起来欣赏吧!我说:“老爸,邮票这么好!我能不能把邮它们带到学校去,给我的同学欣赏一下?”“不行,不行,不行。”老爸连忙把邮票本合拢,“这些都都是我的宝贝!可不能被你们这些小毛孩弄坏了!”看着老爸紧张的样子,我哭笑不得。
原来,这还不是我们家的“邮票节”,只能说是老爸一个人的节日!
【篇三:缤纷多彩的初中生活】
五中的校园万紫千红,五中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如秋天般色彩斑斓,丰富而充实。
晨读
五中的花园假山叠石上潺潺流水,叮叮咚咚,像首美妙的赞歌。
每天早晨,八班的教室里,同学们坐姿端正,眼睛中迸发着渴望知识的光芒,从这里传出了朗朗的读书声,读书的内容如繁花般多彩:时而深奥的数学概念,时而抑扬顿挫的古诗词,时而带有韵味的散文或富含哲理的《论语》,时而标准的英语单词、课文……美好一天从整齐而优美的书声中开始,这声音从同学们口中流出,涌进人们的心房,如灵泉涌出般美妙,带给人遐想和憧憬!
课间
校园的花儿努力盛开着,绽放着活力与激情的光芒。
第二节课后,同学们快速地奔向篮球场,刚刚刷过漆的硬化地面,整齐的队伍又添了别样的光彩,音乐响起,同学们像训练有素的士兵,动作颇为标准,伸展运动,大家的手臂上举,笔直笔直;踢腿时,大家好像是在练跆拳道:抬头时,仰头45度,目光坚定而自豪,好像在瞻仰某个大英雄。随着舒缓的节奏,卸下疲劳和紧张,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展现了时代少年昂扬向上的风貌。
做操,强健着身体,更无言地诠释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
晚自习
夜晚,鸟儿回到了窠巢之中,回首一天的精彩历程。
晚自修时,大家和时间做游戏,总结一天的收获:有人埋头写作业,梳理所学的知识;有人在阅读课外书,读到有趣的章节也会情不自禁发出笑声,引起周围同学侧目而视;还有人在画画,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同学们各做个的一份事情,教室里只有“沙——沙——”的翻书本声,或“哗——哗——”的写字声,谁也不肯打破这片宁静。,如今,这小小的一方风景,竟成了一种心灵的洗礼。
像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变幻上演,校园的生活丰富而充实,如秋阳般灿烂温暖,我爱我的校园生活!
【篇四:那一天】
那一天,对我来说,就像是被火烧伤后留下的疤痕一样,久久不能忘记。
那是上小学四年级时,我从补习班放学,一个人走在路上。天热得发了狂,炙烤着大地,一团团热气扑面而来,像灼热的火焰,烧红了人们的皮肤。我快步走进一家商店,要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付钱后,马上往嘴里灌了小半瓶,才继续走。
刚走一会儿,感到不对劲,后面好像有人跟着,我一下心慌起来,装作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距离我两三米处是一个瘦削的老人,衣服干净整洁,却看出来已经被洗得掉了色,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编织袋,不知道装的什么。我心里很慌,不禁害怕起来:他是要抢东西吗?或者,他是要拐卖人口?!越想越慌,我不由加快了脚步,向人多的地方跑去。“姑娘,不要跑——”他边喊边加快了脚步,似乎打算盯着我不放了。
天依旧很热,可我仿佛失去了知觉,只剩下紧张、害怕。终于,我还是鼓足勇气,转身过去,用尖锐的声音大声质问:“你怎么一直跟着我,小心我报警!”也在这时,我才真正地看清楚他——几缕稀松的头发被汗水浸湿了贴在头皮上,额头上、鼻尖处、脸颊旁也全是汗,上衣汗湿了一大片,紧紧地粘在身上,显得有几分狼狈。我的声音很大,周围人频频侧目,目光落到他的身上,更多的是淡漠,而他似乎没察觉到,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弯着腰,气喘吁吁地想要说话。突然,他伸手,可到半路又缩回去,将手在衣服上抹了抹,才又伸开,指着我手中的瓶子问:“你,喝完水,能把瓶子给我吗?”声音沙哑难听,我却腾地一下脸红了,无地自容,为自己的想法和行为羞愧。我马上把水喝完,将瓶子递给老人,小声说了句:“对不起。”然后逃也似的离开了。
在这个世界上,像他一样的人也许很多,但比他们生活条件好的人更多。对于这些人,我们要尊重、理解、体谅,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的生命中,有那一天,遇见了那样一个人。
【篇五:向日葵】
邻居在后门种了几株向日葵,异常灵动,平添了几许生气。
远远望去,那几株向日葵,活像一个个挺立风间的金黄小太阳。她们一个个把腰挺得笔直笔直的,那两米多的身高更是让我望尘莫及。凑近细看,她的花瓣光滑如新生婴儿的皮肤,花瓣上的露水沾了些许花粉,闪闪动人。向日葵十分大气,花盘并不像其它花一样娇小,饱满而宽大,从骨子里透出一种豪迈的气派。
一阵清风拂过,向日葵随风摆动,像在翩翩起舞。她舞姿虽不婀娜,透出的却是那种别有韵味的美。看着她们舞兮、蹈兮,花瓣与花瓣之间相互摩擦,发出细小的沙沙声,如天籁之音。我自己也好似成为了一株向日葵,在和风中,用自己独特的舞姿打动观众。
向日葵的美,不在外在的美,而在于全身心透出的轩昂之美。她们永远那么笔直,微笑脸庞笑迎阳光的洗礼,不像其它花一样一见阳光便娇气地合拢花瓣。她的花盘时刻孕育着无数的孩儿,实实在在,不为博取他人的侧目,她只为了自己的信仰一直努力、努力,真不愧为太阳之子!
向日葵的老去,也是轰轰烈烈的老去。她不像其它花一样,就那样悄无声息地陨落。她依然笑着,她的梗依然笔直,她的花盘虽然枯了花瓣,却变成了丰收的果盘,缀着满满的葵花籽。
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追求,脚踏实地、默默奉献,向日葵不正是我们为人最好的参照吗?
【篇六:父爱的温度】
“唰"的一声,一双手就这样自然而然的伸到了我的眼前。我抬起头,看到了保持着伸手动作的父亲,立刻将书包扔到了他的手中。
我的父亲出身农民,有着淳朴的性格,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上总是堆满了笑容,一双手大而粗糙,快五十岁了但仍腰板挺直,站在人群中倒显得有些潇洒英俊。
他平时工作繁忙,陪我的时间少之又少,而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做过最多也是最简单的动作就是伸手了。
回家的路上是父亲陪我最长的时间。他走在前面,迈着大步,走起路来简直像飞一般,使我不得不一溜儿小跑才能跟上。见我追上,他回头冲我笑了笑,淳朴气息顿时扑面而来,他伸出手示意我去拍。不拍时他就会尴尬地将手收回,挠了挠头,默不作声的往前走。若拍了他简直兴奋得像个孩子,又蹦又跳,甚至还会表演几个自创拳法引来大街上无数人侧目,让我无语,也因此这样让我再也不与他拍手。
拍手次数少了后,父亲也渐渐放弃,一路上没有了欢声笑语。正当我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时,父亲却突然停下了,兴奋地将手机伸到了我的眼前。那是一张老家的照片,照片中的土地已翻新,各种各样的农作物播撒在田地中,田地旁的大树随风飘动着绿叶,而站在这树下的,便是辛苦劳作后满头大汗的父亲。“怎么样?”父亲的话将我带回现实,“等你回老家时,就能吃上新鲜的蔬菜了!”。我瞬间明白了父亲最近一直不在的原因,望向他的双手,昔日本就有些粗糙的手,更因劳作而布满粗硬的茧,掌面的纹路也更加干裂厚重,一时间我的泪水充满了眼眶,抓起父亲的手用力的握住,父亲一愣,接着和我一起开心的笑了起来。
现在,我和父亲仍保持着他伸手,我握手的简单习惯,这简单的动作不再让我感到羞愧,而是联系了我和父亲之间的感情,我也开始感受从那双手传递来的温度,父爱的温度。
【篇七:小二班,真好】
请允许我小小的骄傲一下,纵使再坏,再凶,再讨人厌,我,还有你们这样的依靠。——题记
七下的末儿,廖瑾问:“流年很快,102要走了,想说什么?”我望着她,道:“轶轶,一年来,温暖的琐事很多,但需要纪念的很少。因为你们在我身边,它,不会断。”
这段话我一直放在心底,可时不时便会跳出来促使一下我的感性分子,且随其同往的,还有那眼眶中莫名的液体。
校运会闭幕了,放学时,明瑜牵着我的手,突地冒出一句:“好想哭。”微微不可思议,在大家心目中一直宠辱不惊的刘明明,侧目:“嗯?”握着的手不禁紧了几分,说:“大家好好,真的好好,好到我一想到会有离别,就难受,很难受。”电击般,想起了结局是,六月,别离。淡淡回道:“嗯,102好,202好,302更好。”
谁都知道强悍的安小二只怕两样,一是她爹,二是中考项目800。上学期,写过篇《45°望天》:阳光明媚了我的忧伤,要命的800米啊!其中最令人觉得心头一暖的,便是如此:
“呼呼…呼呼…”一手插腰,一手还在用力地摇摆,移动两只脚那缓慢的节奏,沉重的呼吸,阵阵酸涩涌上喉咙。‘沈嘉琪,加油啊!你不是很厉害的嘛!’‘小安,还有一圈,坚持!’‘别走,不合格的!’
清楚自己不讨喜,所以小学没少被“群攻”。可初中的这群同学,让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没有记恨,没有算计,没有嫌隙,有的,就是大家单纯、火热的心聚在一起。
过去的,还历历在目,现实又在上演。去年,我们班女子4×100,在我这掉棒了,连个名次都没有。今年,好好的差距,竟让我在弯道又给人超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明年再来过。”“兄弟,你是不是胃病犯了?”“来,喝水。”没有落井下石,没有冷嘲热讽,是关心,是安慰,是一声声热忱的鼓励。谢谢,谢谢,谢谢。
二班就是如此,你们就是如此,小吵小闹,小磕小碰无可避免,可有你们的宽容,绚烂素年。
记忆里不知谁曾说过,初中交的挚友是一辈子的,只不过,不知是否能遇到对的人。
微笑缄默在阳光里,202的少年们,我们年少时曾燃烧的容颜,可曾忘?
【篇八:我在青春途中】
望着空白的青春日历,心中压不住有些许迷茫。
行走在这大千世界子上,不断地跋山涉水,劈荆斩棘,只为了寻找青春的真谛。
在山中,采下一朵妖媚的玫瑰,轻轻地夹进青春的日历,在一旁写到:我的青春,放浪不羁。
每天清晨,穿着一身“乞丐装”,拿着一些“五颜六色”的食物在街上狼吞虎咽,全然不顾周围人的非议。吃得满嘴、满手的油光也毫不介意。大大咧咧地拿出手机来打电话,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喊,忽略旁人的侧目,依旧我行我素。在校从不完成作业,一头“鸟窝”式的头发也屡屡挑战老师的底线。为自己的帅气和潇洒洋洋自得,为此不断与父母争吵,觉得他们太过老土,一点都不懂什么叫做时尚。然而时光如流水,那份年少轻狂仿佛随那流水而去,渐行渐远。
在流水边,沾着一指清澈的水,缓缓地按在青春的日历上,在一旁写到:我的青春,平静安详。
无论身在何处,手中总是捧着书。在那偶尔的空闲中,感受一下书香,以求精神上的片刻宁静。这时,从前的放浪不羁早已尽数收敛,唯独留下的只是平静与安详。对待周围的事物,学会了沉默与低调。不过,此时的青春还是过于单调。
在路上,拾起一块粗糙的火石,慢慢地放入青春的日历,在一旁写到:我的青春,热情如火。
在无尽的学海中,有多少困难与挫折;又有多少失望与懊悔。在这暗流涌动的海域上,已满腔热血,驾驭着一叶扁舟,与浪争锋;与风斗勇,在一次次地碰撞中缓缓前行。虽然也会受伤,但它却丝毫不能阻挡我前进的步伐。我要闯出属于自己前方的路。
……
青春的日历从空白变得丰富,我心中的迷茫也如雾一般消散了。原来,青春并没有固定的意义,它反映的是我们的心灵。而青春也并非需要大富大贵,它也可以如涓涓细流般平静安详。这一切都取决与自己的内心。所以,世上不会有两个相同的青春,而青春的真谛,便是活出独一无二的青春。
【篇九:我的动物朋友小白兔】
有人喜欢爱睡懒觉的小猫,有人喜欢忠诚守信的小狗,有人喜欢诡计多端的狐狸,而我最喜欢的是我家温柔可爱的小白兔——花花。
花花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远远望去,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小雪球。它的头顶上,两只长长的耳朵直直地竖着,似乎在倾听周围的动静。最特别的是它的眼睛,红通通的,就像两颗红红的宝石一样明亮,似乎照亮了黑暗的夜晚。
花花是一只贪吃的小白兔。有一次,妈妈从超市里买了一大把胡萝卜回来,准备做饭。妈妈刚出去了一下,胡萝卜就不见了,难道胡萝卜自已长腿跑了吗?哈哈!原来是花花把萝卜给吃掉了,真是一只馋嘴的小白兔啊!
花花还很贪睡呢!有一次,我和花花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每当看到好笑的片段时,我都会哈哈大笑,花花就钻到我的怀里撒娇。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我看到一个特别逗的片段,笑得前俯后仰,花花却十分安静。我侧目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花花睡着了。它侧卧在沙发上,身体缩成一团,那模样真可爱呀!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花花,我真希望它能陪着我,一起渡过人生。
【篇十: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每个人都有第一次,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第一次当小贩。
当时,学校号召我们给余姚灾区捐款。当我把这消息告诉妈妈时,本以为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谁知她却笑呵呵地说:“应该捐钱,但要自己赚,顺便去体验一下生活。”她又用商量的口吻问我;“拿我们上次自己制作的小饰品去卖,好吗?”我只好无可奈何地答应了。
马不停蹄地做好作业、吃好晚饭,我们就拿着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小饰品去城隍庙摆摊。一开始,我低着头,一声不吭,只是望着路上的行人在我眼前走过。很久,我的商品都无人问津。慢慢的,我的心着急了,心想:不能坐以待毙呀,否则明天捐款的钱就没着落了。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开始叫卖起来。“卖发夹了……”一开始我的声音像蚊子叫,估计只有我能听得到。再听听旁边的大妈大爷,那才是名副其实的吼叫。我尝试了几次,慢慢发现其实也不怎么难以开口啊。“看一看啊,自制的小饰品哦,全手工啊,便宜喽……”这一喊,招来了几个路人侧目。良好的开端,成功的一半,我越来越有信心,响亮地叫卖起来,一点也看不出我是一个新手。
我接待了一批批的客人,他们有的跟我询问,有的在精心挑选。幸好身边有个“军师”,我偶尔偷学几招,也学会了讨价还价,否则我都招架不住了。到了最后,虽然我“战绩”平平,只赚了十五元,但是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们没有空手而归。
第二天早上,我把自己所得钱全捐了。虽然金额不大,可是我骄傲,因为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同时,我献了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