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珍相关作文

【篇一:《活着》读后感】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篇二:活着读后感】

所谓活着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篇三:活着读后感】

阅读《活着》后,我感到的是内心低沉的怒吼与无声的震撼。

读这本书之前,我浏览过作者余华笔下的一段文章,朴实沉稳的语言,细致挠心的描写,让人感到密不透气,整个人都仿佛被严实地囚在眼前这密闭狭小的空间,《活着》也是这样一部词句中弥漫着蛮荒、苦涩、与土腥味儿的作品。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稻田里,老人富贵对身旁老牛吆喝。富贵向四处寻找故事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

富贵原是一名富家少爷,因自己的放荡败光了家财,父亲因此去世,一家人的幸福就此而亡失,憨厚的佣人长根无处可归,他终在自己悲惨的现状中找到了自己,正怀孕的妻子家珍被硬拉回了娘家,滞留下女儿凤霞。妻子回来时带回了儿子有庆,原以为一家人可开始过过安静的小日子。富贵的母亲却落上病,富贵寻找郎中,路途中被拉做了俘虏,捡回一条命归家,却母逝女哑。文革时,日子似乎有了点起色,儿子有庆抽血过多死亡,家珍又得了软骨病,好不容易为哑女凤霞讨来好亲事,凤霞却死于产后大出血,妻子也去了。富贵和女婿二喜一起照顾孙儿苦根,三人没有了负担,平安而又平静。不久,二喜工作时被水泥板压死。只剩下富贵和孙子俩人,富贵把孙子当做生的最后希望,两人忘却痛苦轻松地活着。可最终,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剩富贵一人,他买回一头牛,取名富贵,于是,这个世界上便有了两个老不死的富贵……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是啊,他再也看不见儿子有庆了,多好的娃子,就没了。曾经那个懂事的有庆如今顶着瘦骨嶙峋发青的面,毫无预兆地离开,又毫无生机地回来。县长妻子大出血急需用血,活生生地抽干了有庆的血。黑暗的社会,在冷血的人的眼里,有庆的命一文不值,县长妻子的命大于天。

生命其实如此荒唐。抽血、吃豆子……仿佛一阵风都可立马结束掉一场完好的生命。有人认为,《活着》是刻意堆砌的悲剧,它只是道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事物所活着。

人死像熟透的梨,离树而落,梨者,离也。余华说过,人类是无法接受太多现实的。善良会受到保佑?不,不是的。这部作品恰恰打破了这种观念。正因为打破陈旧古老的定论,万物才显现出本真的模样。

全文看起来的冷静,其实反衬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富贵的经历使人麻木,人不能改变社会,要么等社会冰冷地改变自己,要么自己接纳社会,从容面对。有人说过:最美好的状态就是看过了世界的黑暗与痛苦,依旧勇敢面对。

我也认为富贵悲惨,上苍不公,也许,是我们自己忘记了上苍无公无德,会德的只有人。到最后,富贵或许分不清苦甘,可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从而珍惜当下。因此,他最终和老牛过成了最纯最真的模样。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文章的结尾,我似乎明白了小说题目的深刻含义。

【篇四:爱的坚守】

从前路途迢迢,车马很慢;从前日子清苦,感情很深。一生只一人,为爱而坚守。

我们都希冀着自己能有一份爱情,或平淡如水,或热烈如火,或沉默无言,或嬉笑怒骂……不管是什么样子,只要是和爱的人,便足矣。我们都向往牵了手便能执此一生的爱情,却活在了一个快节奏的时代。没有过多的感情基础,小吵小闹就一拍两散。这样的爱情让我感到害怕,爱情不应该是磨合与坚守吗?

直到我看到余华笔下的两位老人,终于明白了,为爱坚守是什么。《活着》中的“福贵”与“家珍”两位老人带给了人们太多的思忆。大多数人为富贵而感伤着,但我却因“家珍”而动容。

家珍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福贵与儿女,但有一件事,她是为自己而活着的,那便是她的爱情,她执著坚守着的爱情。福贵钱财散尽后,家珍的爹用红轿子把她接回了家,不想她跟着福贵过那穷困潦倒的生活。家珍离开了,福贵的娘知道让家珍留下只能过苦日子,所以离开也是人之常情。家珍离开时不曾说什么,心里从未与福贵分开。果然在生下有庆之后家珍回来了,回到了福贵身边,回来陪福贵过苦日子了,世上怎会有那么傻的人。她要回到福贵身边,想必家人定是万般阻挠,她不惜让父亲伤心失望,只为回到福贵的身边。只要身边是你,日子清苦还是富裕,我都甘之如饴。

他是她的劫,她的一生都在陪伴着他,他是富贵公子哥,她就在家中为他生儿育女,照顾家人;他是落魄农民弟,她便洗手做羹汤,下地干活,与他撑起一个家。不管你是贫穷还是富裕,我都相携相守,这便是爱的坚守。

要有多幸运,你爱的人,终有一日也会怜你,惜你,爱你。还好家珍等到了,她的爱得到了回应。家珍得了软骨病,一开始能做一些轻的活,后来竟连床都下不了了。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家里有一个生病的人,对一个家庭来说,那担子得有多重啊。家珍心里难受,自责,福贵宽慰她,不曾责怪。自己被肩上的担子压得喘不过气,却还是不忍所爱之人皱眉。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母亲经常头痛,到医院检查后,需要一笔钱医治。母亲整日发愁,怪自己不争气。我们心里都不好受,但也无计可施,在火炉旁,一家人静默无言,炉子里发出噼啪声,那不知趣的火花在跳动着。“有我在,别怕”耳边话语声传来,只见一双黝黑的大手覆在了另一双泛黄粗糙的手上。

你安好,我们一起为未来努力;你有恙,我便为你闯出一片天,带你一起走向我们的未来。只愿心上人安然无恙,哪怕肩负重担,也无怨无悔。不管生老病死,我都相依相守,这便是爱的坚守。

斗转星移,万物凋零,唯有那坚守着的爱,亘古不变。

【篇五:活着读后感】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余华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生存与幸存就像一个硬币的正面与反面。”我想福贵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

——题记

福贵是一个年轻时不务正业、败完家产的一个社会败类。但他有一个好妻子,就算在赌馆里跪着求他回家,任他踢打、任他骂也情愿;他还有个能干的女儿,虽然烧坏了身子变成了哑巴,可干起农活来赚的工分比他还多;他又有一个好女婿,“爸,我把债还完就给凤霞买件新毛衣。”旁人随随便便一句话都能记在他心里;那个能说会道的小大人长根就是他的宝贝外孙子,“福贵,你割慢点。”“福贵,那是你割的,这是我割的……”

就是这样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却一步又一步走向悲哀,一次又一次支离破碎。

《活着》中写道一句大概意思是:干尽坏事的人虽然令人瞧不起,但命都长。对,福贵就这么一个人。

他以为凭借赌钱就能发家,可惜败完了家产不说还赔上了祖宅,祖宅没了家自然就散了,可命运多善待他,家珍为她生了凤霞,眼看着好日子就要过上了可突如其来的文革却硬生生的拆散了他们,就这样从幸福到了活着,从活着又到了幸存。

福贵被抓去当了兵,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看见,欣慰的是家珍生了儿子,可儿子害怕他,因为没见过爸爸。这是怎样的时代?或许福贵没想过,家珍也没想过,凤霞也没想过,可怕的不是错误,可怕的是犯了错误还被带上了正义的帽子,可追随者们不看人心只看帽子,容不得你去想,更容不得最底层人民的反抗。

生存与幸存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可惜死去的人连硬币都见不到,更何谈幸福。而福贵命长就这么一直生存、幸存、生存、幸存………或许活着就是他的幸福。

他知道自己的错误便重新做人,他知道家珍的病重便不让她下地干活,他知道儿子是好心献血死的就没有杀死春生,与春生的最后一次见面告诫他千万要活下去,要活下去,他知道女儿有人家要便高兴地合不住嘴,他知道自己的亲人们一一离去却仍旧坚强的活着,哪怕是一辈子跟老黄牛相依为命也还是活着。

一双如何看待世界的眼睛和一颗如何运转的心,决定着活着的态度,如果时代注定活着要命途多舛,那就利用好剩余的日子,因为生命的价值不被时间所束缚;如果时代注定活着会一帆风顺,那就勇敢前行回报那个值得你付出的时代。

我们不能改变时代改变命运,但可以思考我们一路走来留下的脚印,有深、有浅、有直、有弯,这些脚印仅仅是我们的过去,一场大雪过后,我们会踏出新的脚印。活着就是对逝者最大的宽慰,活着就是对期盼者最大的支柱,活着就是崭新明天的资本。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篇六:活着读后感】

《活着》里是福贵一生的故事,那是他的时代,属于福贵那代人的时代,而这是我解读的福贵的故事。“孽子”“败家”是福贵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所谓的富三代,更是富不过三代,面对着父亲的“前史”,继续步父亲的后尘。他一步一步踏向了深渊,倾出被人觊觎的一百多亩田,还债路上,当肩膀的皮肉被在被装满铜钱的扁担磨出血来,一家人搬出老宅,再是父亲的死去,这是浪子的富贵生活的终结点。幸运的是,一家子的人从未离弃。他的背后,是疼爱他的母亲、懂事的女儿凤霞,还有一位好女人家珍。虽然妻子被城中丈人接走了,但是再回之时,儿子有庆已经出生,本以为一家人的团圆日子要开始了,母亲重病,福贵又在请大夫城中被抓去当兵,多年之后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世了。在那个贫穷而又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生活的确困难。时代背景下,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文革……苦难的人民历经无数苦难。苦命的家珍得了软骨病,想要下地干活却是有心无力,13岁的有庆在献血是白白送命,福贵只能抱着那具遗体走回乡间的小路,这就是世道,即使是医者都没能为力的世道。后来,凤霞嫁给了偏头的二喜,善良的姑娘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上天却是残忍的,凤霞最后难产失血过多去世了,只留下了苦根。眼睁睁看着一双儿女相继离世,这便是家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不久后,家珍也走了,他们都葬在了村西的同一个地方。现在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这个娃子了,二喜被水泥钢筋刺穿死前大喊的“苦根”隐隐刺痛着我,苦根却还不知道“死”是什么。那年,苦根七岁,却因为贪吃豆子而死去。苦根的离开像是掐灭了燃烧着的最后一丁点火苗,我的心似乎也熄灭了。第二年,福贵买下了将死的牛,他的名字,也叫做:福贵。

我第一次看《活着》这本书了,我无法理解作者为什么让福贵身边的人都死去?福贵愿意活着吗?我第二次看这本书时,我更愿意去了解故事的背景、了解作者的意图。

余华是一位比较特别的作家,他的笔下更多是他自己愿意表达的一个世界或者是自己更想去强调的某种情感。作者也在自序中有所交代,作者与现实关系紧张,更严重地来说,他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泪水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说的如何熬过来的。那是那个时代的人和他们命运。

以这样的悲剧结尾的小说很多,可是同意悲剧结尾的国漫也与我们的作者余华有很大的渊源。《神厨小福贵》可以说是我们这代人童年的印记,喜欢小福贵做菜时的金食指、豆芽菜和小李子的搞笑、小飞蝶和小蜜蜂的烂漫,那是儿时眼中的小福贵。在不经意间看到一篇博客,余华是当年《神厨小福贵》的文学顾问,小福贵从小和爷爷学厨,而爷爷被陷害抓起来了。为了救爷爷,小福贵要收集18把金厨具,每一次做菜,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小福贵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却为此承受了太多。和余华的书一样,小福贵身边的人几乎都死掉了。包括他一心想救的爷爷。他的确成为了神厨,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最后小福贵离开皇宫了,他变得一无所有,小飞蝶走了,小蜜蜂死了和《活着》中福贵一样一无所有,其他的国漫,都是幸福美满的大结局,《神厨小福贵》带着活着的色彩,都是福贵,都是一样样的结局,以悲剧为结尾的书很多,但是以悲剧为结局的动画可以不多,动画的最后,福贵来到一片草原上,他看到了小飞蝶,这证明他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我也想看到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是神厨小福贵的结局就是那么悲惨。

曾经也有人问作者为什么以福贵的口吻去讲述《活着》的故事,或许对于《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第一人称的叙述没有别人,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就是生活。我有对福贵生活的叙述,我记住的是那些刻骨铭心的死亡,而真正在福贵眼中,他为家珍这个好妻子骄傲、为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光而感到美好。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也正是因为这样,生活才是精彩的,活着才是有意义的。死亡是必然的,每个人也有离去的原因。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一种纯粹、简单而粗暴的观念,或许这就是让福贵坚持下来的理由,“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有人为了活着拼尽一切,却未必如意,这就是现实。贺拉斯说过“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就是在你闭眼的那一刻,你能明白这世界你曾来过。或许没了你地球还是会转,但是毕竟“我”存在过。我们可以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不,我们应该有,为了潇潇洒洒地活着,为了生如夏花之绚烂。

【篇七:那一刻,我感动了】

繁星的凄冷,带着切切悲凉;昏黄的灯,投下自己孤独的影子。这世间的万物,总有让人心弦一动的时刻。感动,无疑是人淡漠心灵的甘露,洗刷着人的无情。

若是文字,总没有抽象的图画或人物感人。但文字毕竟是记录感情的物质,带着真情实意。我的感动出现在阅读中。那被感动的一刻,阅尽无数书间沧桑心灵麻木的我,读的是余华的《活着》。即使在结尾,它也给了我意犹未尽。

书的前几页是获得的各种国际奖项与各种版文的自序,我有些感慨余华的强大,掠过无数国内外报刊点评,我进入了正文。

开头是十分朴实淡雅的文字描写着农村生活,三十年前的他逍遥地活着。他听着徐福贵讲自己的故事,而小说的主人公,也是福贵。

“凤霞被送走以后,家珍就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听到门响总以为是凤霞回来了,拉开门一看,只有雪在飘。”这些话让我的心弦动了一丝。家珍对女儿的思念流露在文字中,这是母亲的爱。母爱不是人最常赞颂的么?

“那个天杀的医生把有才的血全输给了春生的老婆,也就是县长夫人,等他把针拔下来,有才就死了。我不敢告诉家珍,她身子骨弱,我就偷偷地把有才埋在了荒地。”我的鼻子一酸,为有才的悲残命运感到惋惜,同时也对那个草菅人命的医生产生了强烈的愤慨。毫无人性,只分身份尊卑的旧中国,小市井风气暴露无遗。

真正让我感动甚至流泪的是这样一段话:“他望了望天,不知道是思考还是悲伤。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才淡淡地说‘如果苦根还活着,今年该上高中了,十七岁了。'我的所有亲人死得一个不剩,要是我走了,也没什么挂念,两腿一伸跳到棺材里去。我都是死过几回的人了,多这一次又有什么关系。人嘛,总是要死的,像我这种‘老不死’的,不也要迟早归西。”我仿佛看到他坦然的笑容。余华用第一人称写了后半段话。这些话实在让我感到脆弱与惆怅:不论是从读者的角度还是主人公的角度,一个人对生死没了概念,他的亲人全部逝去。他似一轮经过几场乌云遮蔽的明月,繁星在一个个消失,只有他还在着,还活着,孤独地挂在天上,没了羁绊,没了牵挂,没了思念。

让我感动的时刻数不胜数,唯有这本书印象最深。这篇作文选材也许不够新颖,但是我流露的是我的真情实意,讲出的是我的心里话。

<1>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发布规则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14-2024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