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风筝与线】
“好,好,我马上就来……”妈妈接到一个电话后就发了疯似的骑着她的摩托冲出了家门。俗话说的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街坊邻居们都围在我家门口议论着什么。我的直觉告诉我,一定出了什么事,且非同小可。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我外婆买彩票输钱了。哎呀,外婆一大把年纪,还做白日梦,淘汰想着靠中彩票发个大财,真是钱迷心窍。这下出事了,前几天她买彩票输掉了她多年的积蓄——几千元钱,现在急得快疯掉了。难怪妈妈风驰电掣般地跑去。
少顷,妈妈骑着摩托车回来了,后座上带着外婆。妈妈将外婆扶进屋来,让她坐下。外婆坐下后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像个犯了错了孩子。不久,姨妈也闻讯赶来,她泪眼婆娑地对外婆说“妈,那些钱是爸爸辛辛苦苦挣来的,你怎么那么糊涂!不过,事已至此,难过又有什么用呢!别太难过,别气坏了身子。”一旁的邻居也像炸开了锅似的,议论纷纷。当时的我很是气愤,好像外婆输掉的是我的钱一样。我走到外婆面前,发泄对外婆的不满:“外婆,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知道什么!”妈妈一手将我推开,把外婆从人们的视线中移开,她牵着外婆进里面的房间去了。
我也尾随其后,我望着妈妈对外婆满是关心,我有点不解。平时,要是我乱花一分钱,她都会对我不客气,现在外婆是成年人,她那么糟蹋钱,妈妈竟然还那么好好地伺候她。妈妈给外婆沏上了一杯热茶,拿来了点心,然后陪着她说话。我满心的疑惑和不平,嘟着嘴站在旁边。妈妈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神情,她安顿好外婆后将我叫到了我的房间。
我从妈妈嘴里了解到了实情:原来外婆买彩票的真正原因还是因为舅舅。我舅舅是五年前遇害的。舅舅的离去是外婆的一块心病。早年,外婆家境贫寒,不得不让舅舅辍学,南下打工,来供我阿姨读书。一次,舅舅休假回家,为了去给外婆买衣服,不幸遭遇不测,被歹徒杀害。舅舅离家几年了,回来和外婆相聚还不到一天的时间。临终前,他手里紧拽的是他给我外婆买的新衣服。案发之后,凶手出逃,舅舅的冤情没能洗刷。外婆心里既有失子之痛,又有对在逃犯罪者的恨。外婆买彩票是想发财,在有经济基础的前提条件下,去将凶手绳之以法,为舅舅报仇。哦,原来如此,我顿时理解了外婆。原来外婆这么伟大,她心中有个宏大的计划!
妈妈的话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了。舅舅去世后,外婆哭得死去活来,差点追随舅舅而去。那段时间外婆一直以泪洗面,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悲痛寓于心。她常常在吃饭的时候哭喊:“我的儿啊,快出来吃饭,妈妈在等你!”每顿饭她都会给舅舅盛上一碗。一顿饭下来,外婆自己的那碗饭与舅舅的那碗饭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想想以前,舅舅一直都很孝顺外婆,同桌吃饭时,舅舅总是把好吃的、外婆爱吃的菜夹给外婆吃,还一边和外婆说贴心的话。那画面是多么的温馨!可现在,那已经成为了永远的怀念。叫外婆情何以堪!
舅舅,你在哪呢?外婆当你一直还在。你的去世是外婆永远的痛。老年失子是人生之大不幸。几年了,外婆有时会莫名地抽泣,应该又是想儿子了吧。那天我发现,外婆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从未忘记她的儿子。她一直一直都在想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为舅舅报仇,所以她也总是做着那样的春秋大梦。
外婆,我理解你了,我为你点赞!
舅舅去天堂了,母子连心,舅舅是外婆永远的牵挂。“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线断了,风筝飞走了,放风筝的人还在翘首眺望……
【篇二:写童年】
人生就像五味瓶,一不小心就会打翻。我就有一次,一次性打翻了所有五味瓶
“柠檬”酸
我的同桌的铅笔盒打翻了,我被当成那可恶的“凶手”。而真正的凶手却在那幸灾乐祸地笑着,我的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下来。在事后,“目击证人”姗姗来迟。被冤枉的味道真不好受,心里酸溜溜的。
“蜂蜜”甜
在一次考试中,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心里就像吃了蜂蜜般美滋滋的。回到家,我兴奋地与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也夸赞了我,心里真高兴。妈妈还温柔地对我说:“这个给你,下次再继续努力呦!”
“苦瓜”苦
考试分数又一次下来,这次却是只有八十一分而已。这消息如同晴天霹雳。回到家,万里乌云在我的.头上飘着,迎面而来的又是一场“暴风雨”,心里好苦呀!
“辣椒”辣
“叽里呱啦”一阵响,原来是我在和表妹吵着架。吵架就算了,可居然上了手,一只“魔爪”向我袭来,我被抓出了血。瞬间,我眼睛里燃烧着怒火,大发雷霆。过了一会儿,大家还是怒火中烧,我心里火辣辣的。
五味杂瓶真不好受,以后我一个瓶也不敢再打翻啦。
【篇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心灵是一个简单而又神秘的探索屋。在那里能找到无所不有的世界,回忆的味道,想像的奥秘还有一种心情。所以,自己走到哪里,心就会跟随到哪里,自己失去了什么,心也会随着失去沮丧。我想,它是上天赋予我们的一种独一无二的珍贵,珍藏这辈子。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是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呀!自己人生的过客多得数不胜数,怎么能奈何呢?。当时,再真挚的心,再真实的梦也抵不过说分离时的那种悲痛。我再擦干泪水,看看眼前,一切好似流水,流的时候享受风景,听听流水声,情趣固然清,一但水干后,就再也不能轻松地随心所欲了。
我的好朋友,我很舍不得你!为什么要走,好不容易建立的牢固的友谊,你怎么拆散吗?这学期,来了个新同学,我很喜欢她,欣赏她,她笑的像苹果。我们很谈得来,有什么困难都说给我听,我很孤独,好得有她能谈心事了,我开心。“呵呵……”但,这样的笑能持续多久,还没来得及珍惜,却要离我而去。因为她得了病,所以……这该死的病,你这个杀千刀的凶手。唉……
本来就哭的像鬼了。又有一个让我更悲痛的实事突如其来发生了,讨厌的人,时刻出现在我面前,但,喜欢的人,总是走了一个接着又一个让我更悲痛的事突如其来发生了。讨厌的人,时刻出现在我面前,但,喜欢的人,总是把好的东西占为己有,把坏的东西“大方得体”地献给我——我最爱的姐姐又走了,听到这消息,顿时觉得脑里一片空白,自己失去了方向,似乎谁都拯救不了我。从小到大我和姐姐玩得最好,有什么心事向她诉说,我了解她,她更了解我。我们成了无所不说的最熟悉的亲人。即使我上初中了,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但每个星期回来都会看见姐姐的美丽、可爱。她真的很美丽,让我对她爱得深沉,但是有些人,有些事,不得不能说“爱”。舍不得,这个简单又复杂的心情让我泪流不止。这可能是发自内心的感触,无法抗拒。
最后我能做的的,就是把这份珍爱永藏在内心,不要忘记,也不要流泪,擦干眼泪,往前迈一步,经历的多,懂得的更多!
【篇四:读《血字案的研究》有感】
神秘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让我真正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里面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老半天都没法从案件中走出来,简直着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的侦探。他拥有十分敏锐的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终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来说吧!初到犯罪现场,他看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身边却有一滩血迹,就判定这摊血应该是凶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况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凶手面色赤红。他又发现马车印在案发现场的门外停止了,说明凶手是这辆马车的主人,凶手就是个马车夫。在第二个死者的旅馆里,福尔摩斯发现了两粒药丸,他第一次闻过死者的嘴时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药丸喂给狗吃,得出结论,一颗有毒一颗无毒……像这样的观察和推断推理在全文中数不胜数,逐渐让我对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去破案,但我们同样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去观察生活中的点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奥秘。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清凉的海边,同行的小伙伴们追逐着海浪。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几个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个寄居蟹从大到小排起了队。它们究竟在干吗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边还有一个空壳呢,这个空壳明显比它原来的壳大。我寻思着,这个大壳应该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来的,这样它不是可以搬进更大的房子,而它原来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给下一只蟹了吗?好奇心驱使我趴在沙滩上认真地观察起来: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钻出自己的窝,爬入了那个更大壳里。紧接着其余几只也依次爬出原来的壳,住进了前一个略宽大的壳中。我饶有兴致地足足看看个把小时,直到它们都乔迁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们是如此默契地换窝的啊!通过细致的观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换壳的奥秘,这让我欣喜万分。
大自然就像个神奇的万花筒,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和奥秘,等待着我们用明亮的双眸去观察和发现。给我一双如福尔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发现和推敲大自然中隐藏的奥秘。
【篇五:友情依旧】
每个人都有许多好朋友,我也不例外。我们和朋友也会发生矛盾,但是与朋友多年的友情,一定很快就会和好,就像我和我最好的朋友李宇晨一样!
记得上个月的一次美术课,我做了一个手工作品。下课后,我把手工作品放在桌子上,一个同学在我去卫生间的时候把我的手工作品给摔坏了。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手工作品坏了,而此时李宇晨正坐在我的座位旁,我来不及思考便大声对李宇晨斥责道:“是不是你把我的手工作品弄坏了?”李宇晨连连摇头说:“不是我。”“我回来时只有你在我的座位旁边,一定是你!”我认定了他就是弄坏我作品的“凶手”,争执中,一气之下也把李宇晨的手工作品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之后,我们便谁也不理谁了。
回到家后,我非常生气。妈妈见我这样,便问道:“儿子,你怎么这么生气?”“李宇晨把我的手工作品给弄坏了!”我没好气地说。“你不会跟他吵架了吧?”“恩……”“儿子呀!你发现自己的手工作品坏了,怎么不想想到底是谁弄坏的呢?或许李宇晨只是路过你的座位,“凶手”可能另有其人呀!儿子,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对呀!你明天去问问到底是谁弄坏的,如果不是李宇晨的话,那就去给他道歉!”我一听,觉得妈妈说得有理,只得说:“我知道了,我会去问的。”
第二天,我一到班级,就开始问这件事,问了一整个早读时间,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我在第一节课下课后,急忙跑到李宇晨面前,充满愧疚得对他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我已经找到了真正的凶手,这个手工作品就送给你吧!”我把昨晚做的手工作品递给他。“谢谢你,其实我也有不对,我不应该发火的,我也给你道歉。”我们俩相视一笑,相互搭起了肩,异口同声地说:“走,我们一起去玩吧!”我们又和好了。
之后,我们像以前一样,一起玩,一起做作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和朋友总会发生一些矛盾,有了矛盾之后我们好好解决,不仅能和好如初,还有可能会拥有更加和谐融洽的关系。我与李宇晨的友谊因为那个手工作品而让我们更加融洽。朋友,你说是不是呢?
【篇六:发现美】
罗丹曾经说过:“美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发现美。”
在我们班,有一个不起眼的女生,她常常待在一个小角落里,不爱说话,她衣着褴褛,皮肤黑黑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因此,同学们都不喜欢和她接触。甚至在班里,她经常无缘无故地遭到一些白眼,有些女生甚至为了给自己解气,去辱骂她,而她一如既往,一声不吭。她就是——王昕
这几天,我们班级里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公用的墨水用完后,居然又自己“长”回来了,这件事大家都很疑惑,于是,我们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来侦破这个案件。
这一天,公用的墨水又用完了,我们侦探小组判定“凶手”是早上来“作案”的,于是我们便早早地起了床,提早来到学校,刚来到教室,发现教室里空无一人,再看看墨水瓶内,墨水早已被装得满满当当的,我们又在“现场”——教室寻觅了一番,没有发现任何的蛛丝马迹,只好失望归去。
第二天,我们侦探小组决心一定要把“凶手”揪出来,于是凌晨五点半就来到学校,刚到教室,发现正是那个不起眼的女生——王昕,在给墨水瓶加墨水,我见了,大喊一声:“哈,原来是你!”当她回头发现我们时,黝黑的脸上泛起了一阵阵红晕,接着,又有一个同伴上去说:“终于让我们找到了。”
当我们把这件告诉老师时,老师喜笑颜开,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她,那时,我看见,她在对我笑呢!
美处处都有,只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生活处处都是美。
【篇七: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线索
回到家,写完作业,闲暇时看一看《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了。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英]柯南。道尔写的一本侦探小说,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也是众多侦探小说迷心中破案的“神”。
书中的《最后一案》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他在对凶杀案现场血字以及其它细节的推理,引出了杀人凶手以及凶手的一段引人入胜的爱恨情仇和凶手的杀人动机。最后福尔摩斯跟他的老对手——莫里亚蒂教授打斗时坠入悬崖,这个当代最杰出的护法卫士和当时的罪恶之源一起葬身在了瀑布之中。
从福尔摩斯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以前老师为什么叫我们去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我那个时候觉得老师总是老一套,其实也没有什么“绝招”,只是在故弄玄虚而已。自从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之后,我便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老师是让我们去细心观察啊!细节不是“细枝末节”,而是用心,是一种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
【篇八:读《义犬复仇》有感】
狗,作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许多甚至宁愿为主人献出宝贵的生命。就像《义犬复仇》中的文尔内,为了复仇等了八年之久,令人类汗颜。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文尔内和主人遭遇敌人,文尔内的主人被枪弹击中,壮烈牺牲了。文尔内自己也身受重伤。文尔内伤好后,一心想着为主人复仇。它等呀等,这一等就是八年。一次巧合的机会,文尔内终于同杀害它主人的凶手相遇了。它在危险面前没有回头,义无反顾地扑向凶手,而它自己也受了重伤。多有情义的文尔内,多执着的文尔内!
文尔内八年的等待,不也是一种坚持的体现吗?不久刚刚毕业的英语,从小开始到现在已坚持了九年之久。在这九年里,种种因难的确让我想到过放弃。不知道文尔内有没有想过呢?但无一我们都坚持了下来,由于我是班级里最小的,与上了初中的哥哥姐姐们相比的确欠缺了许多。老师每讲一个知识点,同学们个个游刀有余,高高举起手,回答了问题,而我却需要琢磨很久。这令我一次次在心中怀疑自己。但转念一想,就要这样轻易放弃,忍受他人的嘲笑吗?自那以后我有任何疑问就向老师同学请教,刻苦钻研,提前预习,终于在学校一年一度的比赛中取得佳绩。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愿文尔内坚特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前进!
【篇九:善良与正义】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看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也正是我喜欢看书的地方。有意思的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就是和哈姆雷特一样的存在。在姨妈看来,他是一个爱捣蛋的“淘气包”;在朋友看来,他是一个机智正直的大英雄;而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善良与正义的化身。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汤姆·索亚在一个夜晚见证了一场恐怖的杀人案后,为了正义,为了自己的良心,为了让背黑锅的波特不再被冤枉,敢于在法庭上揭露狠毒的凶手,让他公诸于世,并与之斗智斗勇,最后受到了大家的尊敬。他的这些行为,是多么富有正义感啊!
如果换作是我,我一定不敢揭发凶手。假如我揭发了,凶手或许就会进行报复,杀人灭口。如果换做其他人,他们也可能胆怯、有所畏惧吧。可汤姆却做了,他的这种正义感令我敬佩不已!
掩卷沉思,当今社会上的许多人正缺乏这种善良、正义的品格。就拿来00后说吧,他们都只顾着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在发生不公正的事后根本不敢挺身而出,伸张正义。所以,我们也应该像汤姆·索亚一样,在遇到困难时临危不惧,迎难而上,而不是躲在一个人角落里,任其自生自灭。
因此,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作为一个学生来说,除了善良,更要有一种正义感,才能活得出众,活得有意义,才能受到大家的尊敬。否则,你只能被大家瞧不起,成为一个失败者。
【篇十:为您那逝去的年华而歌】
时常有人这样告诫我:“别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曾经年少的我,很喜欢这句话,但仅因为句子本身的美罢了。我认为那是一句很富哲理的话,但其中的哲理,不是我能说清的。
或许时间是每个人最好的老师。岁月的痕迹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可惜人们常常熟视无睹。不是它们太过渺小,而是我们无情的瞳孔过滤了它们。有些东西不是我们舍不得失去,而是我们根本无力抓住。那些逝去的年华,如今翻阅起来只会让人愈加疼痛,为之而歌,为之而泣。
为您那逝去的年华而歌,为您那花白的头发而泣。您头上微微泛起的白霜,不禁让我觉得有些刺眼。那岁月里的雪,闪耀着光芒,刺痛了我那颗有些不安的良心。最近几年,您的头发掉得厉害,越来越稀疏,越来越像个糟老头了。已经无法再把您和照片上那个帅气小伙子联系起来了。即使年华已逝,可您还是那么爱美。您总喜欢让我帮您拔白头发,总喜欢买一大堆防脱洗发水在家里。我知道您多么努力的想要把青春留住。对不起,是我赶跑了您的青春。您总喜欢让我帮您洗头,揉着您那寥寥无几的头发,我不敢太用力,我怕揉掉那仅剩几缕的青春。您奔跑在“父亲”这条轨道上,把青丝跑成白发,把眼前跑成天涯。越跑越快,快成我眼里一闪一闪的泪光。
为您那逝去的年华而歌,为您那沟壑纵横的脸而泣。岁月就像一把镰刀,无情地在您的脸上划了一刀又一刀。和您说话,我总怕看您的脸,我怕正视您脸上褶皱的皮肤。看着您的脸,总让我不禁想起老泪横流的悲哀。即使我从没有看过您流泪。您不愧是一个坚强的男人,您的泪水永远是倒着流。人前,您永远有着充沛的精力和无穷的力量,让我依,让我靠。您自作聪明地把痛苦隐藏起来。可您全然不知,你的辛酸与痛苦早已在您脸上显而易见。在您的脸上,我看到了霜叶的容颜。是否因那美丽的镜子摔碎了您的青春。我不得不承认,我就是凶手,那个打碎镜子的凶手。
为您那逝去的年华而歌,为您那发胖的身体而泣。人们说那是幸福的象征,我不忍浅浅一笑。那只不过是美丽的人儿给“老”字下了个美丽的定义罢了。您拖着疲惫的身躯,行走在无数个白天与黑夜的交接处,那挺拔的身姿早已成为历史。年轻的时候,您很喜欢穿西装。照片上看起来确有几分英俊,确有几分不落俗套的魅力。而今我总拍打着您突起的肚皮让您减肥。你却总开玩笑:“又不谈恋爱了,还减什么肥啊!”您笑得很开心,我却笑得有些牵强,有些惭愧。岁月就像一江春水向东流去。年轻的您,却只如云影掠过。记忆里那帅气的模样早已拼凑不全了。如今您那发胖的身体,承载的是您对这个家的付出。您用坚实的臂膀挡住了这个家的风雨,用粗糙的手托起了这个家的太阳。说您是我心中永恒地丰碑,其实一点儿也不为过。
时常翻开那些尘封已久的老照片,翻开那些您随风逝去的年华。命运将它装订得有些凄凉。记忆就像飘不落的叶子,永远不会发黄。我含着泪,怀念您黝黑茂密的头发,怀念您那年轻帅气的脸庞,怀念您几度翩翩的身姿。我多么渴望岁月的老人仁慈一点,让您多几缕青丝,少几份褶皱,留几许英姿。
我虔诚的感谢上苍,让我与您今生相遇,完成上帝创作的一首诗。作您的女儿,我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请允许我对着天空,对着大地,对您许下今生不变的承诺:父亲,我爱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