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再难触及的远方】
剪一段历史,在心底晾晒,听那些曾经让人落泪的曲子,追忆那些曾经在心底留下或深或浅印记的人。拾起心动,嗟叹流年,让那些往日的繁华与落寞、欢喜与悲伤像繁花一样在记忆中盛开。
“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色绒子上晒着的阳光。”张爱玲的这段话,像遥远天际传来的钟声,惊醒我记忆的守门人,大门应声开启,儿时的一点一滴夹杂着欢喜与落寞,汹涌而来,在夕阳里铺展,空气中弥漫着童年的味道。
我仿佛看见门前的南瓜秧在阳光下肆无忌惮地舒展,以至于漫成绿色的湖泊,在风中摇曳出层层波纹。院子里的那只毛色艳丽得不像话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一群小鸡摇摇摆摆地到处晃悠。还有屋舍旁边的老槐树,撑开一把已经不知年岁的巨伞,将脚下的土地护在自己的臂弯里。春天,它将洁白的槐花洒向人间,送给人们满怀的馨香;夏天,它将灼人的热浪抵挡在外,繁华苍绿的枝叶下总聚集着村上的人们。老人摇着蒲扇,不厌其烦地讲述着那些古老的故事,妇人们在纳鞋底,孩子们在追逐嬉戏,知了在树上慢悠悠地重复着歌谣。
当暖暖的春风吹来,潺潺的小溪收起了冬日的凛冽,在石隙中一路向东,留下了一串串碎玉般的笑声。这时候的我们,是在田野上,和蝴蝶捉迷藏,和春风拥个满怀,在草丛中寻找白茅来吃,快乐得像天上的云朵。当酷暑来临,知了在树上欢唱,小孩子们就“组团”捉知了,几天下来,收获没有多少,一个个的倒都晒得像煤炭一样。秋风起,绵绵细雨中,疏篱外的扁豆花满满地开着,生生不息。瓜果也都熟了,“小馋猫们”嘴不闲着地过了一季。当雪花飘起,我们在雪中欢呼,七嘴八舌地讨论,想要堆一个世界上最特别的雪人。
童年的时光是温暖的,这温暖在日后无数个漫长的黑夜中一次次地被无限地放大,最终成为心口的朱砂痣,成了床前的明月光,成了梦中的远方。我们自远方来,却再也回不去。
【篇二:触及“文化”】
李白、鲁迅、苏轼……这些大师级的人物想必每一个中国人,不,是每一个世界上的人都不陌生,他们所创作的文学巨作流传了上百年而未曾被遗忘,但真正被留下的则是一种文化境界!
当今社会,一谈及“文化”二字,几乎是每个人都想冲出来,挺直腰板大声宣告自己是“文化人”。“文化人”似乎成为“非文盲”的代名词。
有的人仅仅是读了几本名著,便以文学家的身份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大肆传播自己所谓的“思想”。最可笑的是,跟风的人竟还如潮水一般涌来,这位“文学家”也达到了名利双收的目的。如今的学生也十分“用功”,将古典文学作品当作课文来读,更是将老师所讲的内容完整地背下来作为习题答案。成绩是高了,可是完全失去了独立品读经典的能力,而这些巨作在他们眼中不过就是一篇普通文章罢了,就像一杯“白开水”一般无趣。所谓的文化成了徒有外表的空壳,更别用提什么“文化境界”了!
说到“文化境界”,这个概念对我来说而言实在太大了,中华文明博大精深,这境界又怎么说有就能有的呢?但是至少,“文化境界”是不能用功力来衡量的,那样未免太过狭隘、粗俗了。
我曾读过《文化苦旅》一书,在字里行间,我都充分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中华文化的热爱,而真正触动我的是他不同寻常的文化境界。他时常走出去,沿着先辈们的足迹,站在他们曾站过的方位,感悟中华大地上经历了千百年来风吹雨打后所早已沉淀的中华文化。他认为“中华文化”本就是“人文山水”,而这种“人文山水”蕴含着历经岁月蹉跎,却依旧闪耀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他,开辟了一片最美、最真、最广的一片天地……
这是一种多么高深的文化境界,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辈,我根本无法完全去感悟余秋雨先生的精神生活。但作为一名学生,作为中华子孙,面对渊博的中华文化,我们必然要担当起传承中华文化的责任,但又该如何传承呢?
多么神圣而光辉的使命,我们不但要承担,更要勇于承担,敢于承担,积极承担,最重要的是建立其独立自由的文化思维,构建自己文化馆。正视文化,用真诚的态度追求一种精神生活。作为学生,学习固然重要,但是切勿把文化物质化,共用化,将自己置身于文化的一个小小角落……
作为新一代文化传人,我们要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放开思维,用心研读经典,感悟人生……加油21世纪的新一代,努力开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文化”随时等待你的触及……相信自己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像余秋雨先生那样对文化拥有自己独特的认识,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一片精神圣地……
【篇三:触及那颗明星】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许多出名的人,他们或因出色的成就,或因有较好的相貌而得到世人的崇拜,这些人被称之为偶像。到了二十一世纪,偶像已经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崇拜偶像,就应当崇拜那些值得崇拜的人,并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以此激励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
崇拜偶像,从积极的角度理解,是一种“见贤思齐焉”的心态。偶像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自己的奋斗目标。毛泽东主席就曾经以曾国藩以偶像,最终成为一代领袖;拿破仑曾以亚历山大为偶像,最终建立起庞大的帝国;刘邦曾以秦始皇为偶像,最终成为“威加海内”的皇帝。自古以来,偶像就像人生路上的一个路标,给人们指引成功的方向,并激励人们为理想而奋斗。
在现代,明星也逐渐成为大多数青少年的偶像,有人以影星、歌星为偶像,希望以后也像他们一样大红大紫。其实,能成为青少年偶像的不只有明星,还有一些著名的科学家、文学家,他们身上有更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只有从偶像身上汲取好的养分,学习偶像身上好的品质,追星才会变得有意义,有价值。
然而追星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追星族为了学习自己崇拜的明星,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随偶像,甚至有意的学习模仿明星的言行、衣着,自贡市有一位16岁的女孩,因为想去看偶像周杰伦的演唱会被父母拒绝,在偷走家里的一千元钱后离家出走。江西一位初中生,只因没能见到偶像赵薇而跳楼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样的案例在现在比比皆是,青少年本身自制能力差,追星不仅需要父母的监督指导,更需要自身有好的判断力,要学习偶像的优点,或跟随偶像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如果只是一味地模仿、盲目崇拜偶像,这样的追星只会成为明星身边的一个小丑。
明星就像天上闪耀的星星,看着似乎遥不可及,却能带给我们光亮,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但如果只是盲目地追随,就只能像夸父追日一样浪费自己的生命,最终一无所获。
追星是把双刃剑,如果利用不好便会伤及自己甚至危害他人,但如果能好好利用,就能在成功的路上披荆斩棘,最终到达理想的巅峰。
【篇四:不可触及的大网】
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但却又令人望而生畏。——题记
“法不留情”"法外开恩"是一对观点相反的词语,但哪一个才是情与法的真正关系呢?
在我看来,“法不留情”就是铁律,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法律,否则就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材料中沈阳的潘先生第一次因情况着急而违规停车,交警也给了应有的处分。但他却又第二次违停,法律意思淡薄,还竟给交警留纸条请求给予同情。这种行为分明是知法犯法,他有想过这样做方便了自己却麻烦了他人,如果出现交通堵塞等情况应怎么办。车上贴的纸条又恰恰被给他贴第一张罚单的交警看到了,选择不对潘先生贴罚单并对其孩子送上祝福。
交警对潘先生法外开恩是出于对他的理解,可潘先生他自己只顾想着自己,丝毫不替别人考虑,没有想过他这样违规停车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之处。对于第二次违规的她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而不是就那样过去了。交警的做法更加深了潘先生这种随意无视交通法规的气焰,是不可取的。
据报道,有位犯人原为中国钢琴少年的大赛的获奖者,父母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所以他从一出生就自带“明星光环”“优秀少年”等一系列称号,可谓是多才多艺的青少年。在其十五岁时因打架斗殴被留校看守一年,可一年过后不久,他又因犯强奸罪被捕入狱,获刑数年。就意味着他大把的花样年华,青春时光都要在监狱里度过了。他为自己辩解说道,他还小,是个青少年,不懂法律,希望能对自己“法外开恩”。可是,他的几句辩解就能弥补他人身体心灵上永久的创伤吗?当然不。所以他的辩解是徒劳的。
法外开恩对象应是无知无心犯下的小过错但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可施行的。若你不小心误杀了人难道会因你的无知而不追究你吗?当然不。
法律就是一张大网,看似无形,可当真正触碰到了之后会感到一种撕心裂肺的后悔。所以,我们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明确人情与法律并不是一回事,要守好这张令人望而生畏的大网。
【篇五:触及心灵】
流星划过夜空,触动了文人的心灵;瀑布飞流直下,触动了诗人的心灵;美妙山河,触动了英雄的心灵;浓浓亲情,触动了我的心灵。
夜幕已悄然降临,大街上,校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放学后,坐在车里,凝视着窗外的行人,享受着这个城市寂静的夜晚,回到了家,看到他们已在门口等候,心中不觉涌出一种酸涩之感。他们头上的白发似乎变多了,可能是为了我日夜的操劳吧!一阵微风拂过,他们头上的银丝,随风摆动……开学后,父母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其实我家离学校并不近,来来回回要40分钟,他们总是为我忙前忙后,不让我住宿,其实是不想让我太辛苦,想多陪陪我,他们常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即使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可,我知道,最辛苦的是他们,早上5点起床,夜晚11点入睡。
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了他们在门口守候的身影,细细端详,他们好像苍老了很多,那一刻我的心“咯噔了”一下,眼眶似乎湿润了,迎着笑向他们跑去,高兴的和他们说:“爸、妈,我当上班长了!”他们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或许,这便是我仅能给他们的最好的回报吧!他们费尽心血培养我,我也从牙牙学语的小姑娘变成初中生了,踏进中学的大门我很激动,其实,感慨万千的是他们。
鸟儿的声音很美妙,琅琅的书声很悦耳,为了自己,更为了他们,我也得努力一把,完成自己在儿时许下的愿望。
看着窗外的日落,那个红色的火球慢慢地降落,悄无声息。刚想伸手去抓住它,它却已消逝,真不知道它何时落向西山,夜幕又降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