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食相关作文

【篇一:草·吟】

草,如果你在意,他便在;如果你不在意,他便罢了。因为他早已置身于野火之中。——题记

草,他似乎无处不在,是那样嫩绿。没什么人会注视他的身影。他只能做花的陪衬,只能做地的伴偶。在默默的野火中吟咏。我要赞美他,赞美他的“野火烧火尽,春风春又生”。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他不求几何,只求一身绿色,在偌大的世界中寻觅自己微微几何的立足之地。对于他而言,他永远只在花的左右,他没有花妩媚的色彩,也没有花曼妙的身姿,也不会有花的芬芳。但是,你,我的朋友,你见这能像草一样在野火中绽放的“花”吗?

我敬佩草,如果你脚下踩罢,草也不会恳求你把脚挪开,他只怪罪是自己的不起眼。我认为草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他并不是人,却何尝不拥有人的一切美好品质;他并不是树,却何尝不拥有树的刚毅贞坚;他并不是花,却何尝没有花的美丽呢?我想歌颂他,在他柔软的身躯里又蕴含着怎样一具傲骨呢?

如果你认为有与草一样的人,我觉得莫过于清洁工了。严冬,当你正在被窝里熟睡的时候,清洁工们却在路边开始了他们一天的工作,见证黎明路上的匆匆行人;当你正在桌前吃着丰盛的餐食时,他们正在某处路边的角落啃着馒头;当你正在吹着空调玩着手机时,他们却在烈日中汗如雨下默默的做着他们该做的事情,我想赞美他们,我想歌颂他们,我敬佩他们,但我又惟恐将我的感情表达不尽。

我要高声歌颂草,歌颂与草一样的劳动人民!

草,如果你在意,他便在;如果你不在意,他便罢了,困为他早已置身于野火。草,其实他就在你的身边,演绎着一个个不起着的角色,看着你脚步的匆匆……

此时我心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高声的赞美草!

【篇二:长个子】

以前跟爸爸一起看篮球比赛的时候就觉得姚明好高好高,那时候就觉得如果自己也能够长的那么高就好了,那样子不仅身高很让人羡慕,说不定自己也会打篮球很不错。

后来慢慢长大,其他同学都已经开始长个子,而我却好像有点偏离了大众的发展水平,有些停滞不前了,我开始有些着急,妈妈也很着急。

于是妈妈就开始上网或者是听老一辈们的一些经验,开始各种给我做好吃的,补营养,还买回来了各种各样的钙片,一开始我也有些激动,想着只要自己好好吃饭,按时吃那些钙片,就会长高。可是后来发现不是这样子,那些钙片还有营养餐食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有些厌倦了,懒得再每天按时吃这些东西,甚至有些消极的情绪,觉得可能不会长高了。

后来妈妈看我这样子也很担心,她不在只是做那些吃的喝的,而是更加在意对我心情的开导,也会有时间的时候陪我一起去跑跑步,锻炼锻炼,久而久之,我发现心态好多了,而且身高好像也长高了。

其实我觉得有些东西不用刻意去补救,物极必反,反倒是顺其自然,心态好了,好多东西也都会变好。

【篇三:赶新潮的外公】

自从拥有智能手机,外公如获珍宝般每日废寝忘食地研究着——牌不打了,烟也不抽了……一得闲就见他埋头“苦读”,可刻苦认真了呢。

不出两个月,外公对手机的驾驭能力已达到轻车熟路的境界:支付宝付款、朋友圈互动、视频聊天……样样精通!

假期里我们一家来到风景迷人的澳大利亚旅游。刚出机场,外公就在一块英文广告牌前定住,我静候一旁,等着他照例来问我,这可是英文,年近七十的外公该是看不懂的。哪知,他不紧不慢地掏出手机,手指灵活地滑动屏幕,过了一会儿,兴奋地招呼我“乐乐你过来一下”我一喜,终于该我上场了。外公小心翼翼地把手机捧到我面前,“听听这个词我念得对不?”我好纳闷:什么时候外公也懂英文?还知道借助手机?但又一想,在这个人寿年丰的时代,外公的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他也与时俱进赶起了新潮流。

接下来外公的表现则更为出彩。这天我们来到“赛百味”,依照惯例,一入门我便站在外公身旁准备帮他翻译然后点单。谁知这回外公居然排到了我前面,他用略生涩的英语,支支吾吾向服务人员说明,实在讲不出来的单词,就把手机推到了人家面前……看到服务人员频频点头,我对外公更是佩服。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拿好餐食后外公在我身边坐下,望着我惊讶的眼神,意味深长地说他小时候,那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土砖黑瓦,“新三年、旧三年”的衣服,吃是勉强糊口,若有几个烂苹果解馋,别提有多高兴,更不会有其他更高层次的追求了。现在不比从前,中国飞速发展,随时随地可以上网了解世界,消费越来越便捷,不带钱包也能走天下……在异国他乡,外公的话匣子一拉开,是说不完的“忆苦思甜”。

他饱经沧桑的脸上绽开了欣慰的笑容。我知道这个笑里记载着对祖国几十年来从封闭到开放,从贫瘠到富裕的喜悦。作为新生代的我们其实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不断充实自己,比外公他们更拼搏更努力,为属于我们的美好明天奋斗!

【篇四:麦田该是成长最好的礼物】

德鲁生活在黑白的世界——黑白马路,日日穿梭;白纸黑字,奋笔疾书;黑砖白瓦,从未改变。可他向往的,应当麦田啊。

此刻,小城里的一切色彩,没有一个属于德鲁——无非是黑白,甚至失去了黑纸白字的创意。

他想走着去麦田。

那年,他十一岁。笨重地拖着偌大的行李,摇晃着走在昨天刚下了雨的泥泞小道上,小道湿湿软软的,他冷不丁哆哆嗦嗦。通往麦田的路,是不好走的。

父亲打来电话,说是德鲁得了最佳学生,还有五十美元的奖金。德鲁想着,那很好,有红色的奖状,还有五十美元,这些钱足够买到所有颜色了。

走来的路全都踩满了脚印,他顺着雨后的痕迹,跑回了家。

最佳学生的快乐,是短暂的。他即将迎来大考,又是一沓沓的白纸黑字,黑墨水的迅速用尽,红墨水的拼命抄写。德鲁想着,生活依然是如此,不会因为某种色彩的一笔,而改变整张纸的主色调。

父母亲的督促,每日闹钟的准时响起,让他再一次,想要逃离。

他在小道上仔细寻找着上一次的痕迹,毕竟这一切,仅仅是三四周前的事。除了不定期的阳光暴晒与雨水冲刷外,还有许许多多大小不一,深浅不一的脚印痕迹,盖住了“曾经”。

小道看似深邃,也不然。很快他望见了麦田——原以为的金黄波浪,化作了嫩绿,挺立的麦秆簇拥着便长好,风中飘着成熟之前的麦香。“今天几号?”德鲁嘀咕了句。没有确切的日历,估摸着后天是七月十日?不错,即是如此。

麦田该是毕业最好的礼物。

麦田该是成长最好的礼物。

他想了想,便睡了。次日,他依然觉着得回去,毕竟作为班上的文宣部长,策划毕业晚会可是他最大心愿。于是手抓了一根麦穗:“我下次还来,等着我。”

话音刚落,德鲁便又调过头去,走来时的路。雨淅淅沥沥下了一个晚上,但来时的痕迹,依然是可见的。

毕业晚会,很是成功。

但面对两周多三天以后的测试,便又是无味,无趣之谈了。

好容易挨过去,终于是挨过去了。德鲁还是决定要走。

他还是想去追随麦田。

又是一样的路,脚印倒是改变了。那是一双全新的鞋,自然是全新的痕迹。可上回来时去时的脚印,隐约着还能望见。

这一次,他走进了麦田之中。躺在麦穗麦秆之间,湿漉漉的风靠在他的肩上,着实是一种享受。

他必须开始劳作了。每日摸黑着起床,笨拙着拿着铁锄,日日是汗流浃背。即使是和风,打在脸上,虽不及冬日刺骨,却也是吹得他站不稳了。可他依然要继续下去,踩得遍地都有脚印,痕迹遍布了麦田。

他有些受不住了。

小房子还透着风,餐食全是小麦。

无所适从。

他终究还是想起了城里的日子——那儿有丰富的餐食,舒适的环境,还有挚爱的家人、师长与伙伴……

于是又走上了那条泥泞小道,归途上的脚印又多了几番。来来去去的痕迹,已是三趟。

待到下次,恐又是无处可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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