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温暖让我一直受用】
世间的温暖,总会使人心情愉悦,宛如躺在柔软的棉被里,使人身体舒适。
我最喜欢一天中的早晨,无论春夏秋冬。春天的太阳是柔和的,像金子铺满大地,使生机勃勃的树木镀上一层金光,五彩缤纷,让人心情愉悦。同时,身体也在太阳的照射下暖烘烘的。夏天的气温虽然有点高,但在早晨也还适中,并不怎么燥热,反而身心都在这温暖的气氛中宁静下来。秋天和冬天,更会让人珍惜和享受这温暖。毕竟在这两个季节里,最多的就是刮大风和下大雪。浑身都是冷飕飕的,这使我更加贪恋这温暖。
玩耍的时间已经过去,又要开始上学了。这些天我感冒比较厉害,刚刚出门准备去学校,妈妈赶忙拿了一件外套,对我说:“多穿点!”然后又去倒了一杯热水并且把药拿过来,嘱咐我一定要吃掉。爸爸也将车子开了过来,说走过去太慢,又要吹风,坚决要开车送我去学校。我也没有说什么,只不过心口好像点了一把火柴,烧得旺旺的,心暖暖的。
到了学校,看见了熟悉的面孔,大家互相打着招呼。不一会儿,铃声响了,大家陆续地回到自己的座位,等待老师讲课。课大概讲到一半的时候,喉咙实在是很不舒服,便大声地打了几个喷嚏,剧烈的咳嗽了几声。那声音已经盖过了老师讲课的声音。教室是很安静,这让我觉得十分尴尬。看见老师向我这边走来,心里更加的忐忑和害怕,立马闭上了眼睛。但是并没有如我所想的那样,老师并没有惩罚我,而是关切地询问我的身体状况,还问我是否需要回家休息,我的心便又像浸在热蜂蜜中,甜甜的,暖暖的。
当我回到家正准备做作业时,却发现有一些作业没有带回来,顿时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恰好在这时门开了,是坐在我旁边的一位女同学来了。她说看见我的作业本放在桌上又和我同路,便帮我送了过来。身上的衣服好像穿多了,此时感觉浑身热烘烘的。
我感受温暖,不舍放开。那温暖,让我一直受用。
【篇二:高中军训日记】
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结束了这曾经觉得很漫长的军训。直至结束那天,我们才反应过来,原来军训已经结束了,那个曾经觉得那么漫长的军训,现在竟是这么短暂。
最后一天军训的时候,太阳依旧还是那么,我们将这段时间所有训练的项目全部都连贯在一起。不管是向左还是向右转,不管是立正还是稍息,我们再不也是以前那么懒散的样子,脸上也是多出了一丝坚毅,或许这就是军训的好处吧。
从军训第一天到最后一天,这一切就像梦境般,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经历了这场军训的,可能就只有黝黑的'皮肤了吧。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从这场军训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甚至对我们一生都是受用的。还记得第一天介绍自己的时候还比较羞涩,经过了这么多天在军训中的相处,我们渐渐地了解了对方,这就是军训的好处,将两个或者几个人从素未蒙面变成了朋友。我们在这过程中,很苦很累,但是很庆幸,我们都坚持了下来,我们站在操场上,沐浴着最后一天军训的阳光。我们之前所以为军训是如地狱一般,但是现在我们却不这么认为了。在这几天里,我们知道了自己的责任,知道了自己今后的道路该何去何从。
曾经我们从别人口中听到了关于军训的苦与累,但是现在我们经历了,那些苦与累只是自己人生路上的一场机遇,最起码,我们学会了直面的迎接困难,并且我们成功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或许会遇到很多困难,也许会遇到让我们放弃的事。当你回过头来一看,自己连军训都坚持了过来。没有什么能够阻拦自己前进的步伐,除了自己,要是你自己认输那就真的完了。
到了军训结束的时候,其实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切都像昨天一样,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但是它就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并且带给我们的好处是终生受用的。
【篇三:幸福与吃相伴而行】
忆起徽州,一种清明的诗性便会油然生发。想起那里的菜肴,人情、事故的暖便会溢上心头,喷香扑鼻。
记忆中的吃,一壁是老街深巷混着风土味儿的吃食,一壁是自家小户搀着烟火味儿的好菜。别家卖的,自家做的,风情别具,盘满碗盈。
晨起,总耳闻一只半只翠鸟在窗外的枝头上叫,爬起,走在茶庭的桌旁坐下。大家都在睡懒觉,只有惯于早起的姨妈会备了早点,独有我一人受用。热腾腾的白米稀粥捧起吞下一口,稀稠适中。佐粥的是一大碟腌豆角,皆一寸左右,黄里泛青,红辣椒片白生姜片间杂菜其中,秀色诱人。豆角腌得恰到好处,咬嚼起来咸津津、脆生生的,颇为爽口。起身够到桌沿的酱豆角,突然瞥见另一端正就着水涮洗碗碟的姨妈。她看到我探出头,极吓人地笑了几声,“起得还是那么早啊,呵呵。粥不够再盛哈!”宽大的嗓门震得房上土砾尽落。我点了下头,也回笑了下,坐回板凳。听隔壁忙忙碌碌,水流哗哗声,口中怎也融不进的味儿,是姨妈年年月月从不间断的辛劳,只觉好幸福。
如今看饭店里有人喝醉了酒,还大吼一声,“来盘腌豆角!”那味道苦涩不堪,极不受用。
小时候家里人忙,午饭总有几回要到后街铺子里吃。店家有些夸张地绑根竹竿在梁上,上面捆满了写了“酒”字的旗,还真有一番酒肆之味。找桌坐下,伙计一甩肩上白巾,一手扣住我的头,使劲儿一揉,笑得满面艳阳,“今儿来点儿啥?”我瞪他一眼,他又是死命一按。他憨实热情的模样早已印在我的记忆中。上了菜,提箸夹菜,含入口中,新笋的鲜、香灌入鼻喉,嫩脆可口,似是尝到早春的味道,清淡宜人。那火腿是塞精肉陈年腌制,炝了锅滚入笋的,很是耐嚼。一股股的甜津沁人心脾,确是人间美味。愈是素菜,愈使我深感一种淡泊本然的幸福,澄明于胸。
大了些后被迫离开徽州,临行前风卷残云地把能吃的都塞了一遍,却总不觉尽兴。离了故乡的日子里,竟有段时间食不知味,如嚼蜡块。奔往几家徽菜馆子,摇头道:“不是那个味儿。”是啥味儿呢?现在想来却也云里雾里。但我能肯定的是,它就不是那个味儿。
惜别几载。初回故乡,跑到巷口切半只老鹅。烫的不撒手地抓狂,用牙大撕一片,叫道:“就是这个味儿!”恍然。原来品的不是菜,而是故乡啊。
夜阑人静之时,坐一臭桂鱼旁,满锅勾人的热气扑到脸上。姨妈拿勺舀了口汤,一吸,大红着脸叫道:“吃吃吃!”只觉那绵长咂舌的味儿伴我走过千百个岁月。凝了夜色,暖人身心。
子时有人轻轻敲着点,穿来过去地卖黄酒。悠悠酒香随着穿堂风盈满屋中,似是辗转屋前浑然的梦。卖酒人影过窗前,烛影摇曳。故乡的食,裹着风土,如绵长的青烟,点点漏声,渐行渐远。与幸福相伴、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