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绸相关作文

【篇一:最美丽的她】

我陷在最深的孤寂,邂逅最美的她。

——题记

五百年了。

我望着灰蒙蒙的天,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是一棵树,一棵普通的柏树。五百年前,因为巧合,我在这儿安了家。五百年后,我成了方圆百里人们崇敬的“神树”。他们每日在我的脚下上香,在我身上缠上红绸,以此许下他们所谓的“愿望”。

五百年了,又有谁能够体会我的心思呢?我不喜欢环绕在四周的香雾,不喜欢腰上的红绸。我羡慕别的树,羡慕它们的枝丫上有嬉笑的孩子的身影,羡慕它们的脚下有学生朗朗的读书声,羡慕它们的绿荫下有拉家常的老人的欢笑……但是,我不能!我是神树!空有茂密枝叶的神树!

就这样,我孤寂了不知多少年,直到,她在我的生命中出现。

那是一个夏日的清晨,阳光明媚,天空像被水洗过似的,蓝得纯净。

正是农忙时节,村里的人们顾不上来给我上香,我难得清静一回。

日上三竿的时候,她蹦跳着,闯进我的世界。

她是一个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的可爱女孩,穿着碎花的裙子,脑袋后面还系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她来到我的脚下,抱着我说:“大树呀大树,爸爸妈妈忙农活,我来陪你吧。”说着她一屁股坐在草地上,用稚嫩的童音唱着一首又一首儿歌,那些歌曲像阳光,温暖着我的心。

以后,她每天都来我的脚下唱歌,有时候还约几个伙伴来玩耍,她的笑声是那样悦耳,笑容是那么甜美。

后来,她上学了,不能经常陪着我了,但她每天日落的时候都会坐在我的脚下看书。有时候她大声地朗读,我感觉她是念给我的。我静静地听着,尽管我听不懂。

再后来,她长大了,要离开村庄去别的地方上学。临走,她特地跑过来,喃喃地说:“再见,我的朋友!再见了,我会想你的!”我望着她泪汪汪的眼睛,心里一颤。

她走后,我依旧孤独,但心从此不再冰冷。

那晚,我又梦到我和她初见的那天,我看见了蓝的天、绿的草、温暖的阳光,和最美的她。

【篇二:读你】

纷扰的那一抹,你从来没有褪却。我一直在思索,你,到底有着怎样的深刻——红。

漫步在野外。我看到了你,亲附着自然的花儿,让她们那样光彩。我知道,红花之所以美丽是有你自身所饱含的韵味,一点点化作了诗意。当你附着于这些自然之子时,我读懂的,是你的美丽。

用眼睛直观的“读”你,我不觉得满足。用心去“读”,我寻觅到了你更令人惊心的深刻。

身体里流动的那股热流,有你。你为何隐藏在这?你这令人紧张,兴奋的红。心脏的每一次搏击,你都随之鼓动。伴着生命最本质的真谛,给予着力量!你的幽深,却带给了地球万物的活力!我为你这红感到了震撼。此时此刻我读懂的,是你的生机与活力。

点点滴滴,我的心被你触动着……

鲜艳的五星红旗,飘扬在一片蔚蓝中时,你以你的鲜艳令我感到了崇敬。你会附在中国节,红绸上。令万万中国人看到你而激动。于是,此时的你又被人们叫做了“中国红”。你这红,怎么能成为中国的标志?以你怎样的深刻?是啊,你凝成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并永远生生不息!

我所读懂的你,也许只是片面一点,但我相信你这一抹红还会创造出更多的奇迹!

【篇三:我和我的祖国观后感】

1984年,中国女排对战美国。一个振奋人心万众期待的时刻。而这个时刻,正在上海某个人声鼎沸的弄堂里,徐徐上演……

这是个简单的故事。

80年代的上海,似乎自带一副天然泛黄青灰的滤镜,让人一眼望进浓重的烟火气息。拼堆着凌乱瓦片的老房子,排着小队兼做电话亭的小卖部,穿着睡衣卷着满头发卷的中年大妈,挥着大蒲扇招呼街坊邻居的糙老大爷,还有嗑着瓜子,啃着西瓜的小胖子,搬起桌椅,堆堆叠叠的壮小伙,更有频频摇落的烂天线……以及,我们的主角冬冬。

他瘦小的身子搬着自家快有他半个身子大的电视——弄堂里仅有的一部电视,摇摇摆摆地娴熟地踉跄过来。

手里是那盒藏着情话儿的磁带。

街坊们也练得手脚飞快,板凳桌椅一排排往上摞。花生瓜子小板凳,并不宽敞的小巷登时人头攒动,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着,拥挤到几近不堪重负。

一个女排,承载着多少平凡闹市的期望与念想,在那个时刻,又有多少稀松平常的人们,心同祖国的荣耀共存亡。

画面一转,此时的冬冬,又处在一个两难的时刻。

电视机雪花飘飞,街坊们随着扭曲的画面左摇右摆,身材娇小的冬冬只好独自“飞檐走壁”上屋檐,承担起维护电视信号的使命。前者是亲眼见证女排夺冠历史时刻的赤诚心愿,后者是即将远赴美国留学,天各一方的青梅竹马。几番纠结的冬冬在最后时刻放下自己想破脑袋固定的天线,追了出去,却只瞥见女孩犹疑的背影,跌跌撞撞,拐出了巷口。

冬冬很想追上去,去给那个女孩送上自己童年的最纯粹的萌动,他所珍视的心意,多么期望一个圆满的告别与答复?他狂奔出狭小的巷子,踩着凌乱的风势,那么拼尽全力,撕心裂肺地跑过去。但他停住了脚步。隐隐的,有什么东西阻碍着他。

他回头望了望围站在收音机旁拥簇成紧紧一团的人群,那么无所顾忌的肆意呼喊,那么不约而同的激动热烈。正午的太阳晒得人软趴趴的,是日光太炫目了吗?还是晒的人恍惚了呢?那一刻,光尘透过五星红旗飘扬的红绸在他脑中昂扬浮动,是那红绸太浓烈了吗?还是身后的人声太喧嚣了呢?一滴泪水滑落。那一刻,或许10岁的冬冬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也不知道街坊邻居对女排比赛怀揣着这么大的热忱是为了什么,只是出于某种内心本能的感召:人们需要他。于是,他抛下庸常的悲喜,攥紧手中的鲜红的球拍,坚定地回头,迈步,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飞檐走壁,迎风奔跑。谁家的被单挂在他的后领,他用尽全力支起天线的那一刻,仿若从天而降的英雄,从繁琐和平淡中脱颖而出,那是年少无惧无畏的豪情,也是朦朦胧胧的爱国情愫,使他头一次郑重其事地感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他也选择了承担与牺牲。

最平庸的弄堂街头,最平淡的年少情致。把话语权交给老百姓,一个稀松平常的孩童的选择,却是所有平凡中国人的真实写照。

“爸、爸爸……咱家天线太烂了……”

“什么?”

“没……女排三连冠…我太高兴了……”

扑进爸爸怀里的冬冬委屈得稀里哗啦的,他做出了太多令自己遗憾的选择,但他的牺牲却也填满了他内心的盘踞在心底的失落。哭泣时耸动的肩膀,颤动的双手负在背后,冬冬没有忘记,震颤着竖起紧攥着的乒乓球拍,在那上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依旧耀眼浓烈。

【篇四:课间十分钟】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时间到了,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冲出教室,奔向操场,开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在操场的北边有几个低年级的同学在立定跳远,他们像一只只小兔子一跳可以跳出1米多。

在操场的西边有几个中年级的乒乓球手,在球桌上不分胜负,看,正在这时左边的男同学发球给右边的男同学,右边的男同学向前一杀,左边的男同学慢了一步,输了一球。

在操场的北边有几个高年级的同学正在竖杆上爬,颇像一只只灵活小猴子正在爬树。向右一点儿一看!呀!一位男同学正在向一位身材小巧玲珑的女同学发出挑战呢!“比赛开始”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男同学飞快地向上像一只灵活又凶猛的大猩猩。女同学则像一只轻快的小燕子。就在那几秒钟之内男同学快了一步,女同学输了,站在一旁,在想着什么。在操场的南边有几个同学在拔河,可激烈了,一会儿红绸向左,向右,不分上下。

在操场的中间,我正在玩扔沙包呢,我一扔过去,差点儿就把沙包扔中了一个同学,这时,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有位同学向我一扔。呀!我被淘汰了!

上课时间到了,我们恋恋不舍地回到教室,现在我已经开始盼望下一个课间了。

【篇五:早晨的太阳】

三月的一日清晨,我走出地铁站,低头一看手表,见时间还早,便慢慢向学校踱去。一抬头,我惊奇地发现:那太阳,没有往日的灰暗,光芒红的刺眼,正缓缓地从远处爬上来,仿佛是一个大火球在熊熊的燃烧。就在那一刹那,太阳整个地升起来了,放出强烈的光,把四周红绸帷幕般的天空撕得粉碎。光芒笼罩了大地,我放眼四周,到处生机勃勃。

“春风来了!”我惊喜地叫出声来。来到学校,只见花园里百花齐放,姹紫嫣红,蜜蜂“嗡嗡”地飞着,燕子南归,向人们传达春天的讯息。小草也从各种地方冒了出来,从石缝里,从泥土里,从墙壁上,如此生机勃勃,如此乐观向上,让我自叹不如。操场上,光秃秃的树抽出了绿芽,同学们脱下了厚重的冬装,穿上了轻便的衬衫,一改冬日的慵懒,在这南国暖阳的呵护下,追逐游戏运动,活力四射。

爱好阅读的我赶紧找了一个长凳坐下读书,三月的晨光洒在我身上,暖暖的,给予了我无涯学海中努力的力量!(公众号:我们555666)

【篇六:拔河比赛】

伴随着老师的哨声,拔河比赛开始了。

跑道上人声鼎沸,只见双方队员紧握绳子,脚蹬着地,身子向后倾斜,双方都像一头头发怒的公牛,涨红了脸。红绸开始左右移动,可就是不向我方移来,双方啦啦队的队员们一个的声音比一个高,一个比一个喊的激烈,不停的为自己的队伍加油助威,我方队员的手都拽红了,可绳子还是一动不动,进入了僵持状态,就像时空停止了走动。此时,我方啦啦队齐声叫喊,给他们加油助威,于是,我方队员用尽全力。终于,只听见击掌和欢呼声响成了一片。

我方队伍战胜了三班,可是有一个大问题,我们接下来要与八班拔河,我对八班可是久仰大名,他们班可是每次拔河比赛的第一名。我想如果我们班赢了八班,那可就是创造了新时代的新纪录,真的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我班啦啦队使出平时没有的温柔,给队员们按摩,看着那些男生个个精力充沛,我们也就放心了。

和八班的比赛开始了,我把队员急于求胜,但对方却死守阵地,我方队员没过多久都涨红了脸,急红了眼,啦啦队的人也在较劲,我方队员有的紧握绳子铆足了劲想往自己的方向拉,终于我方的力气用完了,而对方却借此机会一拉,红绸向对方移去,“我们胜利啦!”八班的声音在学校上空回荡。我方队员唉声叹气,而啦啦队却鼓励他们说:“没关系,这一次你们都尽力而为了,下次加油。”

这一次比赛真让我难忘。

【篇七:读《信客》有感】

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

《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

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

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代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

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

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

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

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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