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相关作文

【篇一:生活需要失败】

很多人以为,失败是块绊脚石,而失败的背后却是一块垫脚石。

爱迪生发明电灯时,用了6000多种材料,实验了7000多次,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但他毫不气馁,最终发明了灯泡。

爱因斯坦并不是天资聪明,可正是他拖着一块块失败的巨石,走向了成功。

所以,如果你失败了,不能光掉“金豆豆”,要擦干眼泪,继续奔跑……

有一个女孩性格内向得几乎懦弱,一直是被排斥、欺凌的角色,可她并没有被失败打到,而是追逐着梦想。她最终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失败成了她生命中的一座灯塔。

有一个年轻人,他对跨栏十分感兴趣,面对擦破的膝盖,扭伤的脚裸……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磨炼了他坚强的斗志,最终他成为跨栏高手。他就是刘翔。

失败乃成功之母。也许,跑输的兔子已经赢过了乌龟;也许,老虎已经学会了爬树;也许,一个从贫民窟出来的女孩已经走向了哈佛之路……如果你被失败打到,那你就是懦夫;如果你把失败打倒了,那你将成为真正的强者!失败是我们的导师,给我们上了一节重要的人生课。

【篇二:成功的作文】

人生不经历苦难不会精彩,因为人生是由无数个苦难、挫折于失败交织而成的。我们应该感谢苦难,因为它培养了人的斗志,所以我说苦难也是一种美丽,一种以另外一种表现方式展现的美丽!

在火爆的NBA赛场上,有着许多精彩的片段,一个完美的暴扣,一个神秘的传球,一个漂亮的突破,一个精彩的快攻……这一幅幅画面让多少人为此振臂高呼。但又有多少人能看到他们背后的辛酸苦辣。

艾弗森,一位身高仅1米8的得分王。1975年他出身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儿时的他,回到家里,没有食物,没有电甚至没水。就从那时,他发誓要打进NBA,离开那不是人住的房子。也就是在如此贫苦生活中,铸就了他那钢铁般的意志和倔强的性格。

是金子总要发光,看那新秀赛季的艾弗森,以一股强大得不可思议的'气势驾御着自己瘦小的身躯,居然如倚天出鞘,在那些猝不及防的前辈面前杀得血光四溅。

他以不屈的信仰在巨人如林的NBA高昂起骄傲的头颅;这个为了胜利可以将鲜血吞咽下的勇士,对敌人轻蔑淡定和不屑一顾;这个浑身是伤却真正演绎了NBA最现实版“贫民窟千万富翁”的斗士,用不懈的奋斗让如今穿金戴银的母亲骄傲地向世人宣称他们曾一起走过怎样的苦难岁月,那在淌满了下水道涌出的污泥的房间里,曾经记忆了艾弗森怎样渴望出人头地、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原动力。

难道艾弗森让整个NBA都惊呼只不过因为他的得分、他的控球、他的速度和弹跳?想必不是。他那永不服输的精神和追求胜利的倔强性格,才是最让人佩服的。就是因为他那永不言弃的精神才会收获如今的成就。

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那些苦难将是帮助你收获成功的道具。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这个道具,让它帮助我们成就精彩人生,收获成功。

【篇三:《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现实主义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它讲述了一个贫民窟的孩子汤姆。康蒂,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戏剧性的与长相相同的王子爱德华调换身份,当上了英国国王。心地善良的汤姆当上了国王后做了不少好事,得到了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就在民间流浪,当起了乞丐。他尝遍了人世的酸甜苦辣,亲眼目睹了民间的疾苦和国家的弊端。他深切的感触到英国法律的残酷与社会阶层的矛盾。最后爱德华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又坐回王位了。

我认识到:环境能影响和改变一个人。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到民间的疾苦,感受人间的人情冷暖,所以汤姆才会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造福于更多的苦命百姓。而在王宫里享受着荣华富贵和锦衣玉食的王子爱德华,经过在民间流浪当乞丐的那些日子,终于知道了如何用自己拥有的权力给人民谋取更多的福利,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有价值。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告诉了我,不管在多么艰辛的环境下,都不能失去一颗坚定、善良的心,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

【篇四:中秋月圆】

中秋,乃国之传统佳节,寓意家庭团圆,共同赏月,吃月饼,一家和睦。中秋,世人皆爱也!

——题记

“月饼,卖月饼喽!双蛋黄、白莲蓉、五仁,样样都有!香得很喽!”今天中秋,大街上热闹极了,各色各样的人都有。钳子走在道上,手里紧攥着几枚铜币,向月饼铺子飞奔过去。

“老板,两个五仁!”他跳上跳下,身上的破烂衣服发出阵阵臭气,铜币一把洒在了桌面上,老板一脸嫌弃,匆匆忙忙地给他包了两个五仁月饼递给他。

钳子心满意足地笑了,屁颠屁颠地向贫民窟跑去。

月饼的香气四溢,窟中那些饿得发亮的眼睛在黑暗中炯炯有神。钳子是个小孩子,生下来又没爹没妈,当了乞丐后,发现这是个全是好人的贫民窟,便住了下来。

今天中秋,大伙儿把钱凑出来,也只够买两个五仁的,好在人不多,细分能分完。也许,这是大伙儿最快乐的一餐。

钳子坐在窟中央,手颤巍巍地撕开了油纸,月饼在烛光下散发着诱人的迷香。手指轻摁,馅料饱满,实实在在。切开,果仁如水晶般,汁水丰盈,面粉处软软糯糯,入口即化。

在圆月的辉映下,大伙沉醉于其中,小口咬着属于自己小小的那份,在这甜蜜与幸福中,咧嘴笑了。

【篇五:安琪拉的灰烬读后感】

灰烬中的希望

如果说有一本书震撼人心,那么一定就是美国作家弗兰基·迈考特的《安琪拉的灰烬》。

永恒的苦难

生于纽约,却在爱尔兰的贫民窟度过了苦难的童年,作者弗兰克曾在书中说道:“当我回首童年,我总奇怪自己竟然活了下来——家庭贫困潦倒;父亲一无所长、醉话连篇;母亲虔诚而沮丧,坐在火炉旁哀叹个不停;神父自以为是;教师恃强凌弱;还有那不休不止的湿漉空气带来的不休不止的咳嗽与肺病……”

本是童真的年纪,本应在父母的怀抱中安然成长,本应在广阔的草地上肆意奔跑,年幼的弗兰克却早早地开始了自己的“生活”:清晨与其他孩子在昏暗的街道旁争抢煤渣,深夜被醉酒的父亲折磨而无法入睡,为填饱肚子向店铺商人乞讨……这是弗兰克灰色的童年。

如果说有一本书记叙着最悲惨的童年,那么一定就是美国作家弗兰基·迈考特的《安琪拉的灰烬》。

永恒的快乐

或许是经历了太多个阴雨天,一到天放晴,许多地方都是弗兰克游戏的乐园。跑上几公里,去到神秘的苹果园偷苹果;跑上几公里,去看静默深沉波光粼粼的香农河;跑上几公里,用送报纸的报酬给家人带来一顿丰富的晚餐。或许是经历了太多个饥饿寒冷的日子,许多事物都可以让弗兰克快乐。可以因为一次明媚阳光而感到幸福,可以因为吃到一颗糖而感到满足。弗兰克的家庭一无所有,家人却总能在困难时期相互依偎、相互关心,共度难关。

童年时期的弗兰克从未发现也从不认为自己的成长环境是贫民窟,他始终为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而感到快乐,甚至怜悯那些正遭受困苦的人们。他总是期盼未来,充满希望,就像作者在晚年曾说的:“(那时)我们在物质上极端贫穷,但我们总是很快乐,有很多渴望,很多梦想,很多激情,我们感觉很富有。”也正是因为弗兰克始终怀揣着激情与梦想,他在青年时期就踏上了回归美国的征途,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而拼搏。

如果说有一本书记叙着最快乐的童年,那么一定就是美国作家弗兰基·迈考特的《安琪拉的灰烬》。

永恒的灰烬

在希望渺茫的灰烬中诞生,在希望渺茫的灰烬中成长,在希望渺茫的灰烬中苦中作乐,用最可爱的语言讲述自己的苦难,用最可爱的语言讲述自己的快乐·。就像《迈阿密先驱报》评论道:一座关于不朽精神的纪念碑,一段震撼人心的童年故事。书中这种感伤而不失乐观积极的精神让身处泥泞的人仍可以勇敢前行。

如果说有一本书震撼人心,那么一定就是美国作家弗兰基·迈考特的《安琪拉的灰烬》。

【篇六: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不同于季羡林前辈和曹雪芹老先生的童年,我的童年,充满了穷苦的欢乐。

一开始我很不明白,在哪里不好,非要选这座小城市,但很快我的抱怨感都消失了。

初来乍到,资金不足,只好在一个堪称贫民窟的小区里租了一栋阴暗潮湿的一楼房子。事实上,如果确切的来说,那根本不能称作是小区——它是四个小区的四栋楼房组成的——但是那时看来,这里却充满了错落感和神秘感。

搬到这里不久,我就发现这里不只有我一个孩子,于是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早早写完作业,到小区正中间等待。没一会儿,好多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就会从楼里奔出来。没过几天,我便和这里的孩子们打成一片,大家也用亲昵的绰号互相呼喊,这个“贫民窟”竟让我感到了集体的温暖。

没多久,我又发现了一个“大事情”:这里还是个老龄化的“贫民窟”。

因为我家在一楼,而我的房间又是最靠近小区内部的,所以每天晚上外面的一举一动我都听得一清二楚。

不知是哪个“天才”在我家窗户下摆了一张藤椅,又放了一张木桌,自此以后,每天都会有大量的老年人聚集在外面,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每天我都必须得枕着他们的“八卦”入睡。

刚开始,我感觉这纯粹是魔音穿耳般的噪音!可后来我竟然渐渐的适应了,没有他们的八卦我竟睡不安稳。

就此,我拥有了第二个绰号——“老人之友”。

“贫民窟”里野狗野猫很多,经常在小区“横行霸道”,但我这个人一贯伤生,但不杀生,所以我便在一个它们经常光顾的窗下放了一个碗,在里面倒上猫粮狗粮,还插了一面旗,上面写上“博济会”。

尽管我这么做了,但是小猫小狗我却从来都没见过一只,而碗里的猫粮狗粮却天天的少,大概是因为它们都是半夜来吃的吧。

小小的心灵在这个“贫民”中成长,但时光无情,我终究要离开这里的,只是这狭小的“贫民窟”却让我留恋,不舍……

【篇七:总会想起那张照片】

生活中,总会有那么几张照片,让我们印象深刻。

记得几个月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里面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有几个黑人小孩,他们坐在一堆没有多少肉的鸡骨头旁边,津津有味地吃着。

我很纳闷,于是接着往下看,有一大段字。这是发生在非洲贫民窟的一个故事,那里的大人们在每天清晨都赶往垃圾站,等待城市里的垃圾车,他们会从垃圾里面挑出人们吃剩下的鸡骨头,然后带回家,清洗后做成食物。在我们眼里,这些东西肯定是不能食用的,但在那些贫穷的地方,这算是最美味的食物了。报纸上还说,每年有许多人因为吃这些“食物”患上了疾病,甚至有的人失去了生命,但他们没有办法,只能以这为食。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心情变得格外沉重,在那些贫困的地方,他们的居住环境和食物都非常不好,但他们却能坚强地生活下去。而现在,我们生活在这个物质条件极其丰富的环境里,还总是不能满足。就比如吃饭,今天遇见好吃的爱吃的就多吃一口,明儿碰到讨厌的就扔了。在扔掉这些剩菜的时候,我们应该想想,这些食物都是来之不易的。比如一粒花生,从种植到最后端到餐桌上,中间需要经过许许多多的环节,耗费许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完成。所以说,我们不应该浪费食物,如果所有人都去浪费食物,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到时候后悔根本没有用。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吃不上热腾腾的饭菜,我们只要多节约粮食,就等于帮助他们了。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珍惜粮食,珍惜每一种资源,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宝贵财富吧!

【篇八:议论文作文】

我最近看了一本特别有趣的小说,叫《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给女儿们的一本著作,在我看来,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同时也带给我无穷的乐趣,马克.吐温的写作风格,一向是以幽默的形式来批判现实的社会。这本书中两位主人公是同一天出生,却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汤姆.康蒂生活在贫民窟,汤姆家很穷,汤姆的父亲喜欢酗酒,汤姆的父亲天天叫汤姆和他的两个孪生姐姐出去乞讨,到了晚上如果汤姆没有乞讨到东西,他的父亲就会鞭打辱骂他,但汤姆一点也不恨他的父亲,他觉得他的父亲不是个坏人,是酒惹的祸。

生活在王宫里的爱德华王子,从出生就有很好的待遇,人人见了他都要跪拜。

两个不同的生活人但都心地善良、正直的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汤姆被爱德华王子请进了王宫还吃了点心,汤姆非常高兴,两人互换彼此的衣裳,但因为两人长得非常相似,所以王子被误认为“小乞丐”,赶出了王宫。王子非常气愤,一路上没有一个人信任他。在他最困难艰险的时候,碰到了好心人亨顿,一路上都是他在保护着王子。

汤姆这边汤姆根本不懂皇室贵族的基本礼仪,闹出了许多笑话,还被人们称为“疯了的王子”。像这样的日子,汤姆和爱德华过起来真是度日如年呀,终于在加冕典礼的时候,俩人的身份又互换回来了。

俩人在艰苦难熬的日子里学了许多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与事,这是两人的经验更深。经过了这一次历险,俩人的关系更好了。

【篇九: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童话里并不都是美好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童话中一篇让人悲伤的作品。在万家灯火,热闹欢庆的大年夜里,一个贫穷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穿着单薄的衣服冻死在街头。

她应该是个漂亮的孩子。童话里说“雪片落在她卷曲着披在肩上的长长的黄色秀发上”,我能想到,她那一头金黄的秀发下一定是一张楚楚可怜的秀气的脸。可是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美,她又冷又热,没有心思关注自己的容貌。

她有一个破烂不堪的家。只有一个屋顶仅够遮头,墙上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窟窿,尽管大窟窿用干草和破布堵住,寒风还是能从小窟窿里呼呼吹进来。我能想到,她是生活在贫民窟里的一个孩子。

她不是孤儿,但是和孤儿一样。她有一个暴躁的父亲,只要没赚到钱回到家就要打她。她应该不只被打一次了,所以,她很害怕不敢回去。一个满目疮痍的家,一个脾气暴躁的父亲,对她来说,那个没有温暖的家和外面并无区别,她回去可能被打死,在外面会被冻死,无论怎样选择,等待她的都是悲惨的命运。

她生来就没人疼没有爱吗?不是,她有一个唯一曾经爱过她的人————她的祖母。祖母在世的时候,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她一定特别爱她的孙女,她心疼她照顾她,为她遮风挡雨。可惜祖母已经离她而去,世界上唯一疼爱她的人走了,她的避风港也消失了,所以,当她划亮火柴想到祖母的时候,她希望祖母能够带她离开这个悲惨世界。

小女孩在划亮最后两根火柴后死了,她的祖母带她飞到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和上帝在一起。

童年第一次学到这篇课文,听到老师的朗读和讲解,说到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的根源来自资本主义制度的罪恶。我一想到她在热闹的大年夜冻死街头,难过得眼泪直流。曾经想过,如果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让她吃饱穿暖,和她一起玩耍,一起聊天,让她感受到别人的关爱,体会人间的温暖。童年的想法总是这么简单朴素。

现在,我们的身边没有卖火柴的小女孩,但是和她一样悲惨的孩子一定还存在,比如那些被拐儿童,我想,只要碰到,我们尽己所能提供帮助,绝不会袖手旁观。

我们不是救世主,但有时候举手之劳的善意对别人来说也许就是一次救赎。

【篇十:走在寻梦路上】

日光鼎盛,如你身载风流光影。狂热与孤寂重叠回忆,在无处落脚的人海里,你的停靠成为岛屿,成为陆地,成为具体……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学校图书馆,是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籍让我找到了梦想的方向,踏上寻梦的道路。

我热爱这个世界,我喜欢游历。在这里,我展开想象的翅膀,在梦中飞翔虽然,无论我环绕几大洋行过多少海里,不管我在地球的另一端连过多少博物馆和历史遗址,探访过多少名人故居,也只能说明我的双脚踏上过那片土地,我的双眼掠过那些风景,可它们依然不为所动地伫立在那里。不因我的观摩而有一丝改变,但是我把图书馆当成了打开世界的窗口,把风景当成游历,我享受其中的过程。

在图书馆里一排排,一册册,包着光滑牛皮纸的书,带我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旅行。我们去巴黎地铁见义勇为捉小偷,去西藏和朝圣者三步-叩首朝拜信仰,去拉美贫民窟和孩子们踢脏兮兮的皮球,去疾病财虐的非洲当志愿者直击苦难。当然也有成本较低的游历,当我看完书趴在国书馆桌子上小憩的时候,仿佛我待在钢筋混凝土建的城市里。今天凌四点钟起床上街,和清洁工人一起迎接穿透沉睡的第一抹阳光;明天前酒鬼走在四下无人的黑夜里肆意放荡,后天和一群流离失所的乞丐聊家常。这切像影片在小小的图书馆里演绎和思想碰撞出智慧的火树银花。

我曾以为游历的方式只是饱览风景,是图书馆再一次开拓了我的眼界,我在图书馆里认识了几个写手,我喜欢她们的故事,就像在夏天的晚上啜饮一瓶梅子酒。她们并非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生,她们的幼年故事也是每个普通人的缩影,包含自卑与胆怯,暗恋与背叛,就像每个背着双肩包怀着心事的小孩。原来故事也是游历的一部分,至少它能带经我难得的心旷神怡。

腹有诗书气自华,多在图书馆里坐一坐,翻一翻蕴含着着浓郁知识气息的书,你会学会坚韧,会懂得道理。图书馆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给予我寻梦的力量,我有梦,我追寻。我羡慕书中那些生活多姿多彩的主角,也庆辛此刻我能安然地在图书馆中寻梦,因为在这里我才懂得了,寻梦路上永远是幸福的,生命因逐寻而精彩!

一个人有了梦想才能有人生的方向,读书馆像是我梦想的圣坛,那一本本书就是我寻梦路上的使者,往后日子里,我一定会沿着寻梦路一路高歌,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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