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风筝与线】
秋风萧瑟,让我不禁联想起范仲淹在《渔家傲。秋思》里面写的:“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虽然,我不是在边塞,可眼前这般景象,与诗人描写的又有什么不同呢?突然,一个颜色鲜艳的东西进入我的视野,我的神经立刻紧张起来,定眼一看,噢,原来是只风筝,那只风筝越飞越高,线越拉越远,看着这只风筝,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
我是一个不喜欢被束缚的人,喜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可现实总是事与愿违,在家受父母约束,在学校受老师管教,看着那只风筝,我不由得可怜起它来,它是多么的想挣脱那根细线,冲向蓝天,去飞,去享受自由,唉!可是办不到,因为它被那根细线牵着,仅管它飞得很高了,但他还是不满足,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飞得更高点,更远点,而不是凭借线的力量。
我觉得我和这风筝,应该算是知己吧!在我同情它的时候,它是不是也在为我的处境而叹息了呢?我想,应该是吧!我打开窗户,对着那只风筝大声说:“嘿!朋友,想飞就飞吧!用尽全力去挣脱吧!”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又向上飞了一点,我不由得为它高兴。突然,我的笑容僵住了,我瞪大了眼睛,因为我看见了风筝一头栽了下去,我推开门,拼尽全力跑过去,去寻找那只风筝,终于,我在树林的一棵小树上找到了她,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刚刚的生机,变的好凄惨,他身上艳丽的色彩,已经被树枝“抓”地无法形容,他已经伤痕累累了,我用木棍把它从树上弄下来,看着它狼藉的面貌,我不由得悲从心生,回想刚刚,自己也努力挣脱束缚,我不禁庆幸,自己没有挣脱掉,不然,这也将会是我的后果。
风筝毁了,因为线断了!
【篇二:我要穿越时代】
“哎呀,你不能在吃了,你都那么胖了,”“好好好,最后一片,吃完就不吃了”这是我跟妈妈一个最为普通的对话,这就是我,一个集齐坏毛病一身的人,爱吃零食,又不爱运动,妈妈不让我吃,那我只好到房间里找事做,走进房间,看见有一本书掉到了地上,便弯腰捡起来,在我手指握着的那一页,我看到了一个胖人,这胖人还是挺漂亮的,我一读,哦!原来是杨玉环啊!以前只听说过,今天终于见到庐山真面目了,我赶了兴趣,变往下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我要穿越时代。
对,我要穿越时代,而且这个时代不是别的,正式唐代,唐代跟其他时代不一样,唐代是以胖为美,我要是过去了,没准还能封个好的官位给我当呢!
听说,当时坐落于边塞地区,哪里风沙很大,如果是瘦一些的人会被刮走,呃,像我这样的人十级台风都刮不走,更和况是一点边塞的风呢!
对我来说都是小事啦!其实,唐朝崇尚以胖为美体现了唐朝的富贵气象,因为雍容华贵的女性能体现华丽的“大唐盛世,四房来潮”的气度,也正是因为李世民独特的风姿才能把这大唐打造的这么华丽,也正因为这一代明君的仁政治国,民贵军轻,出手狠毒,才换来今日大唐的鼎盛财富,才可以被人们称为最重要,最强大的时代,正因为唐朝的文化先进,技术的输出,所有我们现在才有安逸的生活。
《论语》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怕则不威”是啊,我们就应该长胖点,如果我们瘦下来,我们的威风就没了,怎么像李世民一样掌管整个大唐呢?
【篇三:课后随感】
最近几节课给孩子们串讲了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并重点讲解“孤篇横绝全唐”的《春江花月夜》。
课上孩子们总是很认真听讲,积极回应我的讲解和问题。实在让我出乎意料。感觉各个都聪明伶俐,一教就会,一点就透,一触即发。我一直担心枯燥的历史,艰涩的古文会让他们心生退意,可恰恰相反,课堂上气氛活跃,一个“春秋五霸”,便各个笑逐颜开,再来个“战国七雄”,就能炸翻了锅。而且擅于动脑,《春江花月夜》全文不见边塞和军事,为何还说它与边塞诗派是相关的?诸如此类,问题不胜枚举,令我欣喜若狂。真不知是该夸孩子太聪明,还是泱泱五千年中华历史和文化太有魅力了。
课后孩子们的表现也令我吃惊,听女儿回来说,他们课间会拿我课上的典故来笑谈生活和学习,比如“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如“捣衣砧上拂还来”,比如“魏晋风骨”……真让我老怀大慰。居然能如此深刻的记住课堂上的内容,真是让我始料未及。而每次在接下来的课堂复习提问上,他们能回答出我的问题,也总是让我惊喜不已。甚至在《梦游天姥吟留别》学完后三个月,还能背出,并能回答文章、作者的背景问题,文学体裁、文章结构及写作手法的问题时,我真是做梦都要笑醒了。
孩子们,加油吧!我们一起思考,一起学习,一起徜徉沉醉于五千年的中华的历史和文化,让国学浸润我们的血液,丰富我们的头脑,开阔我们的视野,争做当代的“子”!
【篇四:再见,那些什么的日子】
《再见,那些一起戍边的日子》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边塞的冬天奇寒。我穿着狐裘抱着暖炉也感觉不到暖和,走到主帅的营帐前,还未进去便听得里面的谈话声:“听说了吗?武判官要归京了。”“他来戍边这么久也该回去了,不知节度判官怎么想……”。我嘴角淡淡的笑意凝固了,他,武判官,真的要回京城了吗?
我叫岑参,江陵人。科举考试我金榜题名因此走上仕途。我在不同的地方辗转做官,唯独在边塞做节度使时间最长。戍边多年与武判宫结下深厚友谊,今天他即将归京,我的心情跌宕起伏。不舍的,是彼此的战友情;怀念的,是曾经一起扛过的苦难。
武判官比我到边塞的时间要早。他长得星目剑眉,身姿挺拔,为人豪爽。尤其对我总是要格外照顾。记得那年,我初来乍到水土不服,不习惯边塞生活的清苦,同时远离家园和亲人,别了京城的喧嚣与繁华,极度地思家只有在中秋月夜下偷偷抹一把相思泪,思念在心口酝酿像陈年老酒越发浓烈,一直是武判官在身边安慰我。我曾笑问武判官会不会想家,他举杯豪饮只说这是人之常情。他的目光看向远处隐入夜幕的深山,深邃的夜让我捉摸不透,这时我察觉到他的两鬓中已经依稀可见的白发。
记得有一次事态紧急,忽有外族入侵边塞,将土们严阵以待,誓死守家卫国。战事危机而惨烈,我在混乱中不慎受伤,行动困难。眼看敌人的长刀就要落下,这时一柄长矛狠狠刺入夷人胸口再抽出,夷人应声倒下。那一瞬间我大脑一片空白,心在胸腔呼之欲出,是武判官救了我。之后我被送回营帐中,又因伤口感染大病一场,是武判官一直在身边悉心照料。承蒙他的恩情我平安无事,我一直在心里感激他。
而今武判官两鬓成霜,离别在即,再多的不舍化作一声:“珍重”!在轮台幕府为武判官送别,我痴痴地立在原地看着雪上那一串串马蹄印,不由低声吟诵出一句:“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以寄内心的不舍之情。
我是岑参,也曾年少轻狂、心怀凌云壮志,一腔热血戍边卫国。而迟早有一天,离去的人会是我。再见,武判官。再见,那些和你一起戍边的日子。
【篇五:成语故事新编】
成语故事新编-塞翁失马
很久很久以前,在边塞的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户人家。他们有一匹良种马。这是一匹公马,并且马的性格温和,从来都不和其他的马打闹。有那么一天,正当人们在田间耕作的时候,只听见山坡的另一边传来一声马的嘶鸣,听起来是一匹母马的叫声。于是,正在田间耕作的这匹公马,挣脱了锁链,向着母马嘶鸣的方向奔去,一会儿就消失了踪影。刚刚反应过来的人们,试图朝着马跑的方向去追寻,但是无奈,两匹马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事情很快在村子里面传开了,大家都对丢失了马的这家人很是同情,更觉得他们好可怜,没有了耕地干农活的帮手。唯独只有一个住在村子边上的瞎眼老婆婆,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村里的人,都议论纷纷,大家对瞎眼老婆婆的说法很不以为然。
出人意料的是,三个月后的一天,这匹跑了的公马,带着一匹外国母马回来了,这匹母马已经怀孕了。这户人家欣喜万分,村里的其他人也替他们感到高兴。唯独那位瞎眼老婆婆,并不高兴,还说这可能是件坏事。不过,村里有一些人开始相信老婆婆的话了。
一年之后,母马到了要生产的日子了,大家都很期待。不料,可能因为小马的身躯太大了,母马艰难的生下了小马后,因失血过多而死。公马非常悲伤,大病了一场。病好之后,身体大不如从前,干活也没力气。并且,因为母马是因为生产小马而死,公马非常痛恨小马,经常折磨小马,不让小马吃饱。不出几个月,公马也郁郁而死。大家都很悲伤,纷纷去安慰这户人家。唯独瞎眼老婆婆并没有难过,还说,这未必是件坏事。
这户人家失去两匹马后,对仅存的小马爱护备至,小马在主人的悉心照料下,长得非常健康。渐渐的,大家发现,原来不起眼的小马长成了一匹非常稀有的汗血宝马。恰逢此时,周天子正御驾亲征,在边塞攻打胡人。途径这个村子的时候,发现了这匹宝马。立刻花万金买下了这匹汗血宝马。这匹汗血宝马在战场上屡立战功。这户人家不仅得到了花不完的金银财宝。还被封官加爵,代代富贵。
事后,大家都很好奇,瞎眼老婆婆是怎么料事如神的。瞎眼老婆婆慢悠悠地说了一句话:“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足,深不可测也。”
是啊,好事与坏事之间,又何尝是不能转换的呢?(公众号:我们555666)
【篇六:边塞——读《从军行七首·其四》有感】
边塞黄沙漫天,渐渐掩埋了将士的理智,而那如幻般的楼兰,似乎就在眼前,左右摇摆。
——题记
青海湖上空,长云弥漫于此,它的北面坐落着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雪山,但在云彩的衬托之下,就连雪山那纯净的白色,此时也有一丝的黯淡。
玉门关似乎就在眼前,并无遥不可及,但我站在城上眺望着它,似乎又有些一望无际。战争已经如万箭一般穿过每个人的心,在深处埋下了深深的祸根。还有谁会愿意再去破那似乎坚不可摧的楼兰?
黄沙越风而过,划过每个将士的耳旁,使他们心生颤栗。响起一阵阵清脆的沙沙声,风所产生的爆破音,阻碍着他们的前进。许多人,此时已经开始怀念那安宁的故乡。
天气又如何?哪怕沙尘湮灭我们,我们也终会攻破楼兰。但黄沙凶狠的几乎要成为一把长枪刺穿我们的铠甲,填充身上的一切,妄图使我们破碎希望,从此止步不前。
极目远眺,到处都是单调的黄色,沙漠的广阔,楼兰的神秘,都将打击我们的内心。我们所有人,都深深地感受到沙漠的可怕。这里除了蓝黄两色,似乎也找不到第三种颜色了。
和平,有时候得通过战争来解决。若攻不破楼兰,我们永远不会回去。广袤的沙漠和死寂的沙海,也永不会阻挡我们的意志,和平就在眼前。
【篇七:七年级感动作文】
雨,下得很大。一个人站在大街上,她似乎流泪了。但我几乎看不出来。拿着把雨伞等待她过来,她却固执地站在雨中,要淋个痛快。突然,她似乎悟出了什么,转身扑向一旁的丛林,消失不见。
我感觉我就是个疯子。看着布满泥泞的双手,我呆呆的站着。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似乎失忆了。
在一旁,有一张纸。
上面的人,跟我长得很像。看着河边的自己,惊奇地发现。她叫素媛,她不见了……会不会是我?我哭了。不可能。我肯定没爹没娘。那我又从哪里来?我脑中一片浑乱,拔起一旁的野菜朝嘴里边塞。今天,运气不太好,一个水果也没捡到,算了,明天再去瞧瞧。
一阵风刮来,那“寻人启事”飘到了水面。我赤脚跑去抓,可只是白费力气———只见上面写“城东小区3-5幢502室。”
耶!今天在菜市场边捡到了半根黄瓜和一个小西红柿。我笑了起来。正要回“家”时,一个妇人张大嘴朝我走来,我顿时害怕得向后退去。
“素媛!”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就是那个失联已久的女孩?其它人也震住了……我像个明星似的被围在中间,接着,被送去了那个女孩的家。
一个熟悉的味道。
莫非……
我清醒了。我就是素媛!
“妈妈!”我扑进了她的怀抱,只听见一阵掌声,一阵欢呼……
原来,我,就是素媛。从那一刻,我的记忆被唤醒了。
开着车,我还在想着,这30年前的,不朽的故事。这事儿过一百年应该也不会忘吧!母亲微笑着说。
但我不曾想过,我究竟是怎么失忆的?还得听我母亲说。
时间一去昔不复还。那个年幼的我,已经走了。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而那感人的故事,却还留在我心中,我的耳中……
幸亏那时我走的是四街的菜市场,不是三街,不然我就没有今天。我感慨道。至于那条小溪,我还常去那旁走一走。怀旧呵。
【篇八:诗说文化】
我沉迷于诗歌的海洋中,从此一醉不醒了。文化被传承下来的是千年的诗词,那么多的诗,那么多的文化,真正读懂的又有几人?
好一曲《琵琶行》,唱出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共鸣。好一首《蝶恋花》,道出一片“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痴情。你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最终空有“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的空悲。诗歌文化透着异样的魅力。
《诗经》是最早的诗歌总集,中国诗歌文学的大门便是从《诗经》这开启了。手捧《诗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在述说有情人的誓言;“淇则有岸,隰则有泮”,这是被抛弃后的决绝。一句“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道出她的美好;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述说着他的爱慕。
透过书卷,我看到站在汨罗岸边的那位诗人,他曾道过,这世间放眼望去,一片混浊唯独他是清洁的,这世人都醉了却唯独他是清醒的。于是他纵身一跃,留下《离骚》绝唱,从此活在另一个世界。他的诗亦是一种文化。“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细细品尝,又是另一个天地。
指尖轻转过千年,便是诗歌的盛世。是诗歌文化最繁荣的大唐盛世。从月光下走来的诗人李白,他大笔横扫,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山,一一呈现,我的心也为他飞扬起来了,看他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而在晚唐生活的诗人——李商隐,现实让他只能把满心为国的抱负收入诗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诉说着国家的衰败。于是,他把忧国忧民之情投入到对恋人的痴情中,便又有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情愁。在这个诗的朝代,不断有诗的文化传承下来。不知不觉间,山川河流,世间万物竟都充满了诗的文化。
跨越唐又到了宋,这是一个金戈铁马的时代。宋的诗词文化是历史上的巅峰。正是在这样的乱世之下,宋词文化带上了唐诗中最缺乏的边塞战争之景。塞下秋天的景,雁去,千层的山脉重叠,长烟、落日、孤城,及四边的军角声,这就是范仲淹笔下的边塞。没有太多华丽的修饰,一个金戈铁马的时代就此展现出来了。
合上书本,千年的诗歌文化令人的心为之一抖。我为这种文化而陶醉。最初的《离骚》是一曲天籁,盛唐时的太白风华绝代,杜甫也高绝,以后的人便有了萧条的雄浑。在这样的诗歌文化中,我彻底醉了……
【篇九:怡然自乐】
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手捧一杯清茶,吟诵几首诗词曲赋,寻找独属于我的乐趣。
我化作一朵秋日中绽放的菊,在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中吹着小风。我看见田间小路交错相通,种豆南山下的男男女女来来往往,他们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还有垂髫老人和黄发小孩,一前一后的背影走动着。那里的人们安居乐业,一派祥和。让我不舍得去拜访打扰。在这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陶渊明与世无争、安贫乐道的田园生活的魅力。我摇曳着金黄的花瓣,一滴清露滴在叶片上,以表达我的快乐。
我化作一轮透亮的圆月,挂在漆黑孤寂的夜。那一个低着头的人影,莫不是思故乡的李白。在花间的一壶酒,只有他一个人独酌。我将他的影子投在青石板上,让影子与他作伴,他却举头邀我一同畅饮。我摇摇头,因为我不懂李白饮酒的意义。我转头望向朱阁中没有睡意的苏轼,低低的挂在雕花窗户上。他的衣襟被寒冷的夜风吹起,用一对深邃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对我诉说着什么。飘渺的薄云笼罩着我,我看不清天底下的一切。我忽地理解了他们孤寂不得意的心情,被贬职的悲痛,怀才不遇的愁苦。大概是我这一轮圆月可以带给他们希望和旷达吧。我挥开了面前的浮云,让我的光洒在他们身上,以表达我的祝愿。
我化作辛弃疾注视着的利剑,梦回长角声此起彼伏的塞外营。看士兵沙场练剑,挥舞着长剑指向敌人的胸口;看射手将点着的箭指向敌人的驻地,如霹雳般的离弦之箭,从我身边飞过;将士身披坚手执锐,所向无敌。我曾在辛弃疾手中挥动,溅上了荣耀的血点。突然间,辛弃疾的白发落在我的剑鞘,我突然明白了他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志向,因苍颜白发折断了的悲痛和惋惜。我发出一道剑光,照亮诗人迷茫的心房,以表达我的敬仰。
我化作边塞的大雁,听到昭君的琵琶声凄美婉转。看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边塞美景,境由心生。鸣叫一生归入胡天,我挥动着翅膀,以表达我的畅想。
口中温热的清茶散去,我抿了抿嘴角,试图回味那茶的清香。书页合拢,但我的思绪仍然打开着,回忆那些令我怡然自得的诗文。
这就是独处时文学带来的勃勃快乐。
【篇十:七年级感动作文】
雨,下得很大。一个人站在大街上,她似乎流泪了。但我几乎看不出来。拿着把雨伞等待她过来,她却固执地站在雨中,要淋个痛快。突然,她似乎悟出了什么,转身扑向一旁的丛林,消失不见。
我感觉我就是个疯子。看着布满泥泞的双手,我呆呆的站着。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似乎失忆了。
在一旁,有一张纸。
上面的人,跟我长得很像。看着河边的自己,惊奇地发现。她叫素媛,她不见了……会不会是我?我哭了。不可能。我肯定没爹没娘。那我又从哪里来?我脑中一片浑乱,拔起一旁的野菜朝嘴里边塞。今天,运气不太好,一个水果也没捡到,算了,明天再去瞧瞧。
一阵风刮来,那“寻人启事”飘到了水面。我赤脚跑去抓,可只是白费力气———只见上面写“城东小区3-5幢502室。”
耶!今天在菜市场边捡到了半根黄瓜和一个小西红柿。我笑了起来。正要回“家”时,一个妇人张大嘴朝我走来,我顿时害怕得向后退去。
“素媛!”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就是那个失联已久的女孩?其它人也震住了……我像个明星似的被围在中间,接着,被送去了那个女孩的家。
一个熟悉的味道。
莫非……
我清醒了。我就是素媛!
“妈妈!”我扑进了她的怀抱,只听见一阵掌声,一阵欢呼……
原来,我,就是素媛。从那一刻,我的记忆被唤醒了。
开着车,我还在想着,这30年前的,不朽的故事。这事儿过一百年应该也不会忘吧!母亲微笑着说。
但我不曾想过,我究竟是怎么失忆的?还得听我母亲说。
时间一去昔不复还。那个年幼的我,已经走了。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而那感人的故事,却还留在我心中,我的耳中……
幸亏那时我走的是四街的菜市场,不是三街,不然我就没有今天。我感慨道。至于那条小溪,我还常去那旁走一走。怀旧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