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给老师画张像】
他,又瘦又矮,头发凌乱;他,眼睛大而有神,一双招风耳引人注目;他,妙语连珠,总是逗得我们捧腹大笑。他就是我古灵精怪的胡候老师。
胡候老师任教多年,熟悉他的人都尊称他“美猴王”。在我们眼里,神经大条的老师不仅风趣幽默,也有细心温暖的一面。
神经大条就不说了,走路蹦蹦跳跳,性格毛躁,是一副和我们打成一片的邻家大哥哥模样。不过如果我们真的犯了错,他生气时教室里连空气都是冷的。
胡候老师不修边幅。吃完饭从不刷牙,教我们读英语时,每当发爆破音,嘴里都会飞出一些“碎渣”,这可让坐在第一排的我跟着“吃香”了。有一次,我在楼道里走着,突然听到一阵歌声传来,一看竟然是“美猴王”在唱美声。说是美声,不如干脆叫它海豚音,听后吓得人冒冷汗。
胡候老师爱犯小糊涂。讲作业时,他常常想不起来名字,就大声喊:“那个,陈卓文,不对不对,是……许心星……不对,还是不对。想起来了,是陈小凡!”这时,我们总会哄堂大笑,一边笑一边说:“老师,这是陈卓文的作业,您一开始叫的是对的呀,”老师怔住了,害羞地摸了摸后脑勺:“呀……对不起,我忘了,呵呵!”
可神经粗如钢筋的他也有心思细腻的时候。记得一次上课时,我们班有个生病的同学突然吐了。在大家都着急的时候,老师十分镇定地帮他打扫身上和地上的脏东西,并飞奔上楼,以最快的速度拿来感冒药。
你若以为老师只英语厉害,那就错了。记得我曾有一道奥数题不会做,在班上问了很多同学,都说不会。胡老师来了,他拿过题目看了看说:“我教你!”我目瞪口呆:“您……您不是英语老师吗?”他笑笑……很快,他就把题目给做出来,我对他也佩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你明白大家为什么这么喜欢我们的胡候老师了吧。
【篇二: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是多资多彩的。生活中有成功,也有挫折;有思考,也有发现;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美好的憧憬……
我在班中,有一个小小的绰号,那就是:猴耳怪。那是因我的耳朵而起的,因为我的耳朵像猴子的耳朵,是一双招风耳。那对耳朵的起因是这样的:那时,我刚刚生出来,耳朵和他们的一样的,可是我睡相不太好,总是把耳朵压了压了,所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我十分想把头发剪成学生头,把这双惹人讥笑的耳朵给隐藏住!但我每次想剪的时候,奶奶每次都说:“不要剪,你这双是招财耳,很吉祥的。会给家里带来好运的!”我将信将疑,只能继续扎马尾辫了。
担自从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做《心灵之窗》(自己取的),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位美国的小男孩,因为自己的大鼻子,受到同学们的嘲笑,整天闷闷不乐的。但经过老师的教诲,才发现自己也是有优点的。等小男孩长大之后,便成了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滑稽明星之一!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和我一样,有着一样的挫折。但这片文章也让我知道了:不要只向坏的方面想,也要去想想好的方面才对!
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他自身的缺陷,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只要自己尽力去改正,再大的嘲笑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篇三:坝坝舞大爷】
说起坝坝舞,大家可熟悉哩!跳坝坝舞的总是三五成群地跳,这样既热闹又隆重。但是有位跳坝坝舞的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每天早晨,我都会经过尚意来牛排馆门前的那片小广场。每次经过,我都会一直把目光投在那位老爷爷身上。第一个吸引我的是那大爷的长相:眼小鼻大四方脸,上背心来下长裤。那张嘴已久不合,招风耳上挂耳环。可最重要的还是他那舞姿。
记得那是阳光明媚的一天那位大爷一如既往地站在那里,双眼紧闭,做着深呼吸。突然,一阵刺耳的声音从那位大爷腰间的扩音器发了出来,他却兴致勃勃地跳了起来。只见他双腿微屈,还毫无律动感地跺起脚来。腰部不知为何,极其僵硬,根本不会转动。不仅腰硬,手更硬,小臂与大臂之间始终保持同一个角度,只能上下摆动。等我回过神来,不知不觉地已在原地停留了许久。
【篇四:我的同桌】
那是我以前的同桌,他个子不高,不胖也不瘦,一双招风耳分布在头的两边,两个大眼睛可不是盖的,比苍蝇的眼睛还要灵敏100倍呢。
说到朱远非嘛,最最经典的还是他那双短短的腿。可别看他腿短,跑起步来那叫一个快啊!虽然没有“飞毛腿”盛昀洲快,但也丝毫不逊色。那双腿飞快地交替着,其速度可以与价值百万的梅赛德斯奔驰跑车相比美。每次下课玩捉人的游戏时,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就是他了。去年的“Heros骑行的力量进校园”活动中,我们两个同时进入了闪电队,在我们俩的努力下,竟与对手拉开了大半圈的优势!之后回忆起来,他那两小短腿蹬得飞快。那双短短的腿在绿茵场上也是一绝,足球队中的十强据说就有他。他最著名的就是“扫堂腿”,现任的足球队队长金续阳也经不住他的一脚,矮矮的个子踢起球来,那叫“翔”当的威风啊!除了几个足球队门将和“马丁”,很少有人可以防得住他与SYZ配合起来的一脚。当然,个子矮也有矮的坏处,他作为我们班最矮的男生,无论是升旗仪式还是广播操,无论是坐在什么教室,他总是和我待在铁打的第一排。
除了骑行和足球,他还有很多其他的特长,还记得元旦联欢会上,我们两个共同编排了一个《碰瓷儿》的节目,就博得了同学们的喝彩。还有,每次出黑板报的时候,最自告奋勇的就是他了。当然他是宣传委员,也是理论上的主编。不仅爱好广泛,他在学习上也一直十分上进,成绩稳居年级一百名左右,真令我羡慕嫉妒恨啊!
说到他,还得说说他的流血事件。那是在去年的一次体育活动课的时候,他在玩“盲人摸象”时,竟然一时加速,以“60码”向墙角冲去,顿时头破血流、血肉模糊。尽管我们及时用餐巾纸帮他堵血,仍然血流不止,最后,同学们只好送他上医院了。听说他头上缝了三针,竟然连痛都没叫过一声。
别看他坚强,却十分会照顾人。在我要加入他们骑马游戏时,是他,让我成为了他们的一员,加入了游戏;在我无比寂寞的时候,是他,陪我一起;在出黑板报时,尽管我做得不好,可他会一直鼓励我……之前,他还写了一篇作文,名叫《……的傻子》,作文具体的内容我记不清楚了,“傻子”二字却让人印象深刻!哎,对他真是又爱又恨!不过,我还是忍不住要说:
Smallpigpig,小朱朱,你是我身边活跃的一分子,我高兴时,你也高兴;我悲伤时,你也悲伤,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篇五:我家的小狗】
我家有一条很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做露露。它是一条纯正的哈士奇犬,这是我家去年买回来的。当时是在太原买的,而且是正当我十二岁生日前夕购买的,所以这只小狗便有了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今年,小狗已经整整在我们家生活了两年了。它那个灰色的毛发,显得很有精神气。两颗圆溜溜黑汪汪的大眼睛,将那个世界所有的美好事物都看得一清二楚。那双招风耳呢,一听到动静,就立马警觉起来,像一个机智的警察似的。
露露的耳朵是非常的灵敏的。有一次我从街市上买的几个香喷喷的水煎包子。回家之后,它马上闻到了气味,我还没有进家门口,他竟然用后腿支起来,一跃而起,拦住我,在门口旁凶狠的“抢劫”!我原来就准备到时候分他一点,没想到它竟然如此纠缠在我门口,让我无法移动。我只好乖乖的从包里掏出了新买的包子,很心不甘情不愿的给它分了一点里面的肉馅,它高兴的忘向我“汪汪汪”地叫着。我呢,看到他这幅很淘气很贪吃的样子,竟然忍俊不禁起来。
人们早就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我家的狗也不例外。每当我上学之后,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们家空无一人。它便担当起了“看门保安”的任务。它在我们家门口静静的趴着,用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有一次,一个送快递的站在我家门口要敲门。它硬是把那位送快递的“汪汪汪”的叫着吓跑。还是我最后急忙出去把他迎接进来,才导致了误会的产生。
这只小狗为我们家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把它当做了我的好朋友一样对待。从此,露露便成为了我们家的一个成员,我们家因它而快乐,因它而更加幸福和谐。Iloveyou,露露!
【篇六:我的自画像】
我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儿,我的个头在班上不算高,但也不算矮。我的脑袋有点大,所以头发看起来像西瓜皮。我的眼睛炯炯有神,像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熏出来的火眼金睛。我有一个挺鼻梁、一对招风耳。妈妈常说招风耳能听得远,但其实我听得并不远。不过我有一个大嗓门,扯开嗓门一喊,距离我50米以外的人都能听得清楚,你如果离我近一点的话,那简直可以说是“震耳欲聋”了。
我爱好广泛,踢足球、短跑、骑自行车……但我最拿手的还是做科学实验。有一次,我有一本叫《小哥白尼》的杂志送的玩具水火箭到了,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躲进了自己的房间,三下五除二就除去了包装。我首先取出了“水火箭”的发射器,用气枪把发射器充满了气体。接着,我取出漏斗,在水龙头下接满水,小心翼翼地安装在了“水火箭”的尾部。最后一步,发射!我瞪圆了双眼,屏住了呼吸,按下了按钮。只听“砰”的一声,火箭头摔倒了一边……第一次实验我以失败告终。然而,这次失败并没有消退我的热情,反而激发了我的兴致,我开始投入到第二轮、第三轮…。实验中,直到我的“水火箭”腾空而起!
我非常喜欢收集一些小玩意儿,妈妈说干嘛收这些破烂儿,但我说我可以把它们变废为宝啊。比如说我做了一辆塑料坦克送给了我的弟弟,他开心极了。当然,我也有一些缺点,比如粗心大意,容易看错数字、看错题目……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活力四射热爱探究的我!
【篇七:描写吃货的作文】
“啊,好饿呀,谁有吃的呀!”瞧,有一个小胖子,正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嘟囔着。忽然,他站了起来,鼻子警觉的动了动,旋风般跑向刘同学面前。
他,在我们班有着“吃货”的称号,长着一双小眼睛,一张大嘴巴,一双招风耳,再加上一个大鼻子,活跟“二师兄”没有两样。他的眼神犀利,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目标。而大鼻子,就是他的宝贝了,被他亲切的称为“寻物神器”。大嘴巴,更不用说了,那就是他吃遍“天下”无人能比的原因了。但他最具代表性的还是那身形,一眼望去,从上都下都是肉,让人一下就有了食欲。
他跑到刘同学面前,像一只可怜的“小狗”。当然,是一只可怜的小胖狗,摇着尾巴,目不转睛地盯着食物,像是连刘同学都要被吞掉一样。刘同学被盯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好在这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让出自己的食物,好歹落个全身而退。他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大把,丢进嘴里,都没怎么咀嚼就咽下肚里,还朝着刘同学吐舌头做鬼脸,太不可思议了。刘同学呆若木鸡,除了目瞪口呆,就只像一尊雕像,一脸惊恐地立在座位上一动不动。
半天,另一名抱打不平的王同学实在看不下去,颇有几分无奈地对刘同学说:“能给我一些吃的吗?某人该减肥了,我还这么瘦!”这话别有用心吧!刘同学刚要将剩下的东西给王同学,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说时迟那时快,剩下的食物被另一只手抢夺而去,王同学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这就没有好惹的主儿,王同学一个箭步,跨过桌子向“吃货”扑去,试图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食物。
你猜最后的结局怎样了?那时的他居然变得异常迅捷,简直就是灵活的小胖子,在教室里窜来窜去。眼看王同学就要抓住小胖了,谁曾想他一个顺溜,顺利脱险,还不忘将手里的食物放进嘴里。他那张大嘴吧,众人不得不服,食物是怎么被咽下肚子里的,没有人看见。只隐约看见他的喉咙动了动,嘴巴里面空空如也。王同学两手空空,不但没抢回食物,还被几个看热闹的小女生一顿大笑。看来王同学只能气急败坏的原地跺脚,无计可施。
这就是我们班的一枚吃货,灵活的小胖子。大家猜猜他是谁吧!
【篇八:我,是个怎样的人?】
乌黑的头发,浓密的眉毛,月牙形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不太整齐的牙齿,再加一双招风耳。嘿,这是谁?是我。
家人说,这是个粗心的小孩。有一次,出去游泳,我太高兴了,完全不注意脚下。一脚踩空,摔了一跤,害得我腿上划了好几道口子,而且,要等到伤口结疤才能游泳了!唉,都是粗心惹的祸。
长辈说,这是个懂事的孩子。无论哪一位长辈来我家做客,我都很有礼貌地打个招呼问声好,给他们倒杯茶。客人们都非常开心,感谢我的招待。
朋友们说,这是个滑稽演员。每一次,我给朋友们即兴表演个小品,都能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表演完了,他们鼓掌要我再来一个。到后来,我演不动了,实在表演得太累了。
你呢?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
【篇九:我的同桌】
当你听到同桌这个词的时候,肯定不会陌生。我们班有许多同学,每位同学就像一朵花,我们班就像一个大花园。
有一朵“花”,他长着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可以用“浓眉大眼”来形容了;一双招风耳和一张咧开的嘴巴,就是这朵“花”的脸了。
这朵“花”有点乱。现在已经是复习阶段了,老师让我们拿出所有的试卷来整理,我的抽屉非常整齐,而且昨天就整理好了的,所以用几分钟就弄好了。我看看“花”,真令我哭笑不得——他的试卷全部塞到书包里,一下子拿出来,乱糟糟。“花”的桌面全堆着卷子:“哪位好心人来帮我整理啊!”我本着乐于助人的心态去帮忙,帮这朵“花”整理。首先把“达标”找齐八张,然后还要找“单元测试”“拼音”、期中、期末的,天哪,好不容易才找齐了每一样。前面的同学小华和小莹也来帮忙,才整理好全部的卷子,但这朵“花”还是把一张试卷忘在家里了,一直差一张。
虽然这朵“花”有小缺点,但是也有不少优点。这朵“花”会弹琴,弹吉他,而且竟然有一个由各个年级组成的乐队,这朵“花”就是主唱!什么校庆啊,圣诞节啊,“六一”儿童节啊,他们都上台表演过。这朵“花”对我说过,如果长大以后他们真的组成一个乐队,他连乐队的标志都想好了,这的确让我另眼相看。
这朵“花”到底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同桌——小黄。
【篇十:最让我感动的一个人】
朋友,像一缕春风吹散心中乌云;朋友,更像是一个知己,懂得你心中所有的想法。我的这位朋友就是如此,我与她也有着属于我们两个的小秘密。
回首六年前,我们还是稚嫩的孩子,糊涂地踏入学校大门,从那时起,我们变换了一个身份,不再是幼儿而是小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她认识了,从谈话中我们不知不觉地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刚认识她时,我认为她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可慢慢深入了解后,我突然打消之前那种说法。
她并不是文静的女孩,倒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属于那种外柔内刚的人。你看,她那一拳粗的马尾辫正在迎风摆动呢,下巴尖尖的,衬托着她那细皮嫩肉、白白的瓜子脸;饱饱的地阔方圆的额头下长着一对秀气的柳叶细眉;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珍珠勾勒着一个尖尖的小鼻梁;一双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的,给人一种气色红润的样子;她的警惕性很高,大概与她那招风耳有关吧!
她也真是善解人意,与我心灵相通。那次,我考试失利黯然神伤,脸色也不是很好,她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事,变来安慰我说:“没事的,一次失利算得了什么,难道它阻拦得了你吗?你现在应该想想自己错在哪儿了,认真改正,下次不要再犯了。”可见我无动于衷,又给我讲了几个笑话。渐渐的我心情好多了,她又说:“我这次也没考好,不也没像你这样吗?一次失利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一起加油吧!”我笑了笑问:“你考了多少分啊!”她支吾一下说:“我才考了70多,还没你高呢!”我拍了她两下。过了好几天,我才知道,她原来考了98分,虽说是谎言,但却是善意的谎言。她是为了安慰我,才这么说的,我心中一暖,也就不提了,我们开开心心继续玩闹。
从那以后,我们友情又上升了,变得无坚不摧,我还不只一次和她下战书:“考试时,来场比赛吧,一决胜负!”她笑了笑,欣然接受。成绩下来时,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打了个平手!这更证明了我们友情已经达到了心灵相通的地步。
虽然我们即将分开,但友情会地久天长,我们立下约定,十年后相约回母校看看,不可毁约。
她,是知己、是春风,更或是一种良药,缘分让我们相遇,成为朋友。让我看清她,更看清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