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品《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一本誉满全球的世界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小说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我无法否认这部著作是书中的极品,虽然创作于一个世纪前,但经久不衰,源远流长。
我爱透了这本小说。当我阅读了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无法释卷。清晰地记得,它开头的第一句是这样写的:“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就像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牌一样,它一经被作者写出,后面的内容便顺畅无阻,既有规律,又条理清晰,
当读到那些笔调轻松诙谐,反话正说,幽默嘲讽的句子时,仿佛心底平静得湖面蓦然被一滴水打破了那份清幽,那负责传递快乐情绪的神经立刻活跃起来。特别是达西第一次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场面。当卢卡斯爵士拉起伊丽莎白的手,要递给达西时,尽管两人都惊讶万分,但那时达西已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而伊丽莎白却已下定决心即使达西邀请也不会跟他跳舞,于是,伊丽莎白机智而委婉地拒绝了:“爵士大人,我确实一点儿也不想跳舞,我恳求你不要以为我到这边来时为了寻求一个舞伴的。”读到这里,我忍俊不禁。只要一想到达西受挫的尴尬而装作不在意的模样,我就打从心底里高兴,谁叫达西那样傲慢!
说到更令人抿嘴大笑的场面,贝内特一家在内瑟菲尔德花园参加舞会的场面可是其中最精彩的一场:“伊丽莎白觉得,她家里的人好象约定今晚在这儿尽量出丑,如果不是那样约好的话,那他们扮演各自的角色就不可来得这样来劲,这样成功。”她妈妈响亮地向卢卡斯夫人娓娓道来简与宾利结婚的好处,她第三个妹妹和她表哥当众唱歌……全是丢脸的事,这不仅使伊丽莎白蒙羞,还会令达西更看不起她的家人。要是我市伊丽莎白,我一定会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让自己目睹这些丑事的发生,好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些,或不想受到别人白眼的灼伤。但伊丽莎白没那样做,她表面软弱却胆识过人,她直面所有的人,不畏贵族的白眼。读到这里,我对伊丽莎白肃然起敬,几乎要把她封为我的偶像。
感觉的东西总是与现实相背离的。事实上“达西出身名门,家财万贯,举止优雅,身材魁梧,风度”,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但他自视门庭高贵,目中无人,可他有权骄傲,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的。这样一位男子很受少女们的喜欢,除了伊丽莎白,越看到这里,我越希望他们能快些发现彼此的优点。最后,他们终于冰释前嫌,喜结良缘,我的心不禁为之狂欢。
书中还描写了其他三桩婚事:简和宾利幸福美满的婚姻,柯林斯和卢卡斯的空壳婚姻,莉迪娅与军官威克姆的不幸婚姻。四桩婚姻虽然错综复杂,但付出真心的人都得到了幸福,获得了美满的婚姻。这就告诫我们对待人和事要用心去对待。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书也不会有看不完的一天。当我看完了这本举世之作时,各种深刻的画面仍浮现在脑海里。即使不舍得,但也无法使故事一直延续下去。
终于,我放下了这本书,把它放在我的小小的书架里,放在我的思绪里……
【篇二:幽幽书香伴我成长】
天渐渐暗了,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一切都沐浴在淡朴的月色中,我正在桌前欣赏着那本《傲慢与偏见》,与此同时,我也正品味这幽幽的书香……
英国文学史上曾出现过多次文学变动,那几乎影响了所有作家的声誉,只有简·奥斯汀和莎士比亚的作品经久不衰。而今年,刚巧正是简·奥斯汀去世的第200周年,她的作品,虽然没有华丽的词汇与优美的句子,但她写作时非常注重一个“真”字,以自身为原形,朴实的文章里处处见真情,难怪毛姆将它列入“世界十大小说”之一呢!
文章的内容可所谓是一波三折,男主人公达西自身是一个贵族,非常傲慢,但对待朋友却是真心相待,可女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并不了解他,相信了她对达西的初次印象,所以一直对达西有所偏见,直到后来真相大白,达西用自己的真情打动了伊丽莎白,他们俩才幸福地相伴终身了。
作品中人物的个性非常鲜明,伊丽莎白的姐姐简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这导致了她被宾利小姐所欺骗,贝内特夫人则是一个虚荣心极强的妇人,整天渴望巴结上那些王权贵族,她还甚至妄想过把自己的大女儿简嫁给宾利先生,作品里的反向代表则是威克姆,他仗着自己看似温文尔雅的外表,对伊丽莎白说尽了达西的坏话,不过“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终还是原形毕露了。
为个作品对我来说影响真得很大,因为它教会了我不要只凭初次印象对一个人下定义,初次印象不能代表对一个人的认识,并且它还教会了我看待一个人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待,因为人是多方面的。
我爱读书,希望——幽幽书香永不要离我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