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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立春赞歌】

今天是立春。立春也是二十四节气之一。“立”代表开始,所以“立春”就代表春天的开始。让我们一起来迎接立春的到来吧!

太阳升起,公鸡鸣名叫。许多人都在家上挂上了红彤彤的灯笼,门上贴上了对联。屋里都准备着各种蔬菜水果,五颜六色,可真还看呀!都静静地等待春天的到来。傍晚,“哗啦啦”的几声巨响,五彩缤纷的烟花在天空中绽放。立春就像一个小婴儿的脸,一会哭,一会笑。让人摸不清头脑。望着窗前的景物,只见乌云飘来,霎时间,大雨倾盆,为大自然弹奏美妙的乐曲,也为山蒙上了纯白的面纱。过了一会,雨已快步离开,一缕温暖的阳光穿透微云,照在了我的手上,那一场雨仿佛是一个幻觉。春风拂过我的脸颊,风不再像冬风那样寒冷,那么刺骨,而是温暖的,就像一位慈祥的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的幼小的脸颊。

看呐!原本枯黄的大地,换上了绿装;荒漠的土地,也有了小花陪伴;即将死去的大树,也起死回生了,叶子也发出“沙沙沙”作响。这里的一切都焕然一新。听!鸟儿叽叽喳喳的唱着歌;树叶沙沙,河水伴奏,奏出一曲春天的赞歌。轻烟袅袅,米饭,菜香弥漫了整间房子。

一辆辆汽车停住了脚步,一位位人都提着东西来拜访住在远方的亲人。他们欢声笑语,听大自然的赞歌,随后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让我们在这个五彩缤纷的节日里努力吧!

【篇二:让自己成为风景】

一个又高又瘦的高个子,背也显得弯曲,他——一位不起眼的哥哥。

在我打篮球时,便与他相识。每天一来到学校,一眼就看到一位不起眼的哥哥,汗水伴着脚印,一滴滴往下流,他看见了我,可还是往前跑……

站在校门口,微风透过衣袖,钻进我的身体感觉有些凉意,这早已让我打消了进学校的念头。突然,广阔的操场上出现了一只“蚂蚁”,是他!顿时,宁静的操场上炸开了锅,唯独他让这儿更加有生机,成为一道风景。

一圈,他还在;两圈,他坚持着;三圈……随着时间,天色暗淡,月亮也消失在轻纱似的微云中,可操场上的灯还开着,是那么的美妙。

汗水,为操场上增添足迹。

时间,为那些懒人拼命走着。

坚持,为那些不起眼的他更好地活着。

终于,运动会开始了。看着他,仿佛看到胜利;看着他,仿佛看到训练时的努力;看着他,仿佛就是一道风景。

“啪!”裁判一声口哨,竟让那只操场上的“蚂蚁”变成了赛场上的“猎豹”飞向终点,得到第一。

那一刻,是坚持的胜利,是胜利的甜蜜,是甜蜜中最美的风景。

【篇三:倾听落叶之声】

飘的叶子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感受的是秋的凉,夜的冷。”

天上飘着微云。地上吹着微风,在这微风中我看见秋正在脱下那金黄的罗裙。看着罗裙慢慢向地下坠落,我知道我该离开这完美世界了。但至少我不是chiluoluo的回去,因为我曾配过红花,至少我没有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连月亮都错过了。就这样我唱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的人生像流星划过一样结束了。

在森林看风景的我,听着飘零的叶子这样悲伤的感叹它的一生。这悲伤的气氛感染了我这个正处于花季雨季的少年,虽然此时的我正值青春年少,但回头看看来时的路,这短暂而双漫长的征程使我从一个黄毛小丫头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年,而我们却不曾知道时间像滴在大海里的一滴水,悄无声息的逝去。而我们却只能在岁月里感叹:“我们总是伴着自己的哭声而来,随着别人的哭声而去,不论曾经你惊天动地的英雄还是碌碌无为的懒汉,你最终的归宿只是那块黄土。”我们在岁月的铃声里看着叶落叶风,我们多么希望人生能重来一次,可过去了始终是追不回的。

落吉的声音风轻,甚至没惊扰到正在观看它的人。那样悄,那样静,静的像一张纸从空中落下,静的使自己那样孤单,没有人为它的离去而叹息,而若有所恩。而每个逝去的人在月圆之时牵挂着他。会望着那夜空中的一颗星,静静的想念着他,回忆起那些有他日子,脸上洋溢的是幸福的笑容。像那泥泞小路上背着年迈老人大娘吃力前行的雷锋,虽然他的肉体离开人们多年,但他的灵魂永远扎根在人们的心中,他们人们的警醒剂。使人们向有爱的方向前行。

虽然人的:生最终像落叶一样悄悄带着遗憾离去,但我们应该为自己还活在这繁华的都市而庆幸,为生活更加努力。记得随时闭身后的门,与过去的自己告别,把那往事埋藏在记忆深处,扬起生活的风帆,向未来进发。我们应坚信失败不是人生的全部,挫折只是人生的插曲,我应该努力的过生活。

落叶说:“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说:“在别人的哭声中我走了,挥一挥衣袖,带不走天边的一朵去彩。”

【篇四:目送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时候,泪忍不住从眼睛里流下来。龙应台的文字不仅优美,还富有情操,如晨光中的那一抹微云,夕阳下的露珠;是火红的朝霞,黑暗中的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本生命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她写了自己的孩子从一直围着她团团转,到与她疏远,直到只能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她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母子父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听了杜鹃那仿佛哭得一嘴湿淋淋的鲜血似的啼声,让这个心思细腻的女人从心里体会出了那份孤寂、凄凉。她写出了人生百态,也写出了世态苦痛。

从《雨儿》和《胭脂》中我读出了她对母亲的爱,从《寒色》和《回家》中读出了她对一个完整的家的渴望与追求;从《忧郁》中我读出了她对这孤寂的体会与对杜鹃的怜惜。

印象最深,也是哭得最深的是她回答家是什么的那一段,她自认为对“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却被这种小学作文题目给难住了,突然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家,是儿女在的地方,是父母亲都在的地方,是一个温暖而又安心的世界。那,才是家。这是她的回答,可是这种世界对于我们家这种单亲家庭来说,我可能是感受不到了。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篇五:我和朝阳有个约定】

在这世间万物中,朝阳,是最美的。——题记

清晨,走出门,在这炎热的夏天,迎面扑来竟是清凉的风。

大地不再滚烫,绿草显示出一片生机勃勃。阳光不再刺眼,令人感到春天的温暖。在鸟儿清脆的鸣叫声中,我回过神来,注意到了那冉冉升起的朝阳。

太阳不再炙热,原先满地的光辉则变消失,一件火红的衣裳披在身上。

在鸟鸣与花香中,踏一条小径,走到河边。河水粼粼,在阳光的映照下,红与绿交互融合,那原本不搭调的色彩,在此时,竟如此和谐。

碧蓝的天空仿佛在呼唤着我,空中轻纱似的流云朝着朝阳飘舞。阳光也朝着流云挥手。树木随风沙沙作响,一片树叶悄然脱离养育它的大树,随风飘动,一个故事又开始了。

亲抚小草,在阳光下的它是多么的柔嫩。这片绿油油的草地,早已被宣染成一片灿红。阳光下,一切都变得那么柔美,就连紧硬的石头都变得那么美丽。

那轮朝阳渐渐升高,渐渐远离大地。大地终究无法束缚它,那广阔无垠的天空,才是它的舞台。

一切的美丽很快就要消失,早晨的静谧也将消逝,红与绿交融的河水也渐渐离开。清晨的鸟叫终究远离。

太阳穿过一缕缕微云,清风已被取代,太阳直冲而上,到碧蓝的天空,才停止前进。鸡叫声响起,人们渐渐起床,新的一天开始了。

人们只注意夏天的太阳炙热,却未发现,这清晨的朝阳竟如此美丽。

遥望天空中的太阳,在我发现它的存在时,我们之间就存在了一个约定,一个永不磨灭的约定。在每一个清晨,我们必来赴约。

愿每一个清晨都这么美丽,愿朝阳照射的地方都是一片美丽。

【篇六:发呆的享受】

我是一个喜欢上课走神的孩子。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因为我走神的时候,我会幻想我是一个拯救宇宙的英雄。我会幻想我是一个妙手仁心的医生,我会幻想我是一个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教师,我幻想我是一个挥斥方遒的将军。我发呆,因为我热爱幻想。

我发呆,也因为我热爱生活。我拥有最长的发呆时间是在我坐火车的时候。我做过许多类型的车,有从北方来的绿皮火车。有只在一个城市里来回打转的公共汽车,还有朋友的自行车后座。坐车时我很喜欢发呆,我也总是很喜欢轻轻地掠过路边的风景。

不同的风景与行人不断地映入眼帘,头脑却是放空的。如果真要花上奇妙来思考最多的遐想,原来外面下雨了,那他们会打伞吗?这样的问题。因为发呆,我喜欢上了坐车的生活,也试着去珍惜这样慢节奏的城市生活。社会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了,而我喜欢让它慢下来。我喜欢出神地望着窗外,看着天边的一抹微云渐渐地被渲染,正红色。

我喜欢望着窗外,看着打完球归来的孩子坐在草坪上聊天,畅叙。我喜欢发呆的样子我喜欢看别人发呆的样子,仿佛与她们的灵魂有了交往。我喜欢看他们发呆的样子,仿佛我此生。镇置身于一切可能的幻想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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