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孔乙己的长衫】
作者首先描写了一下这件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一细节看出了孔乙己好喝懒做的性格。但他为什么不脱长衫呢?
长衫是孔乙己与有钱人唯一的联结点。脱下它,就是脱下了作为读书人的尊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比任何事都要高,他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和短衣帮的人相提并论呢?即使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短衣帮”一样,也不能卑下地成为他们,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读书不好,“短衣帮”只能受到人们的轻视,只能在外面站着喝羼了水的酒;读书也不好,科举制度只能碾压你的身心,最后把你扔进社会的角落,让你钱比“长衫”少,干活也没“短衣”会。被无情的社会挤压成只有长衫这空壳却没有灵魂的悲剧人物,是这种冷漠无情的社会所具象出的人物。
可孔乙己最后还是被迫脱下了长衫。那时他已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他只能用双手走路。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他以前认为穿着长衫,偷些书还可以让他成为一个读书人,现在他是彻底从“长衫”的队伍里被踢出来了。那长衫再也不会维护他的那点面子和尊严,只会让更多的人轻视和嘲笑他。
通过长衫,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么多人物的性格,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长衫不愧是整篇文章的点睛之笔。
【篇二:孔乙己的长衫】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是夹在短衣帮和穿长衫之间的不伦不类者。他经济地位低下,是穷苦的劳动者,但却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又没有资格与穿长衫的平起平坐,只好穿起了他那破旧不堪的长衫,摆出一份读书人的臭架子,一出场就排出了九文大钱,使他无不透露出一股虚荣,穷酸气来,反映了他的经济地位和思想意识的矛盾。
长衫中有着孔乙己辉煌的过去,放弃了它就等于放弃了读书人的架子,尊严,气节和思想,孔乙己虽然没有中举,但他可能认为自己只是像没中举的范进一样,就继续穿着长衫。尽管长衫又脏又破又烂,这依然是孔乙己受过教育的体现,当他在别人面前出现时也好体现他是个读书人,虽然没人把他当人看。
长衫还寄托着孔乙己对未来的美好梦想——成为举人。孔乙己可谓还算乐观,积极向前看。他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中举,就经常闲的没事跑到别人家偷点东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丁举人家偷,但偷的是啥?是书。偷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中举,不枉费自己的长衫。所以,孔乙己的长衫体现了孔乙己白日做梦的幻想,是阴魂不散的。
被孔乙己当成宝贝似的长衫终于还是没有逃离被脱下来的下场。脱下的第一种可能:长衫太长,打折了腿后会拖在地上,拖个一两天可能就被地上的小石子撕得支离破碎,还有种斯文扫地的感觉,无奈之下孔乙己脱掉了长衫。第二种可能:孔乙己腿折了,这辈子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了,他就像一根倒塌的柱子,随之倒下的还有他的梦想,尊严,看到长衫就会想到自己曾经的辉煌,而自己却已无法实现梦现,就怀着莫大的悲伤,遗憾脱下了长衫。
孔乙己的长衫,作为对孔乙己性格描写的点睛之笔,不仅充分体现了孔乙己迂腐无能,自欺欺人的特点,还成功反映了当时思想的麻木腐朽以及世态的炎凉。
【篇三:再读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但是迂腐的人,他从来不会欠酒店的钱,只是偶尔就会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这就让他的人物性格非常的矛盾,让别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正直的人,还是一个邪恶的人,因为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总是那么的生僻,就像他的人物介绍一样,他穿着长衫,但却永远站着喝酒,他没有钱去死要面子,明明就跟那些短衣帮的人一样,很穷,但却仍然要穿着长衫,装作很有钱的样子,这说明,他深受封建制度的毒害,看重等级制度,认为自己的地位始终比其他人要高,就因为自己是读书人,但实际上,他连秀才都没有考到。
孔乙己他简直就是一个迂腐读书人的缩影,是一块朽木,好吃懒做,死要面子,终成不了大器,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对他的评价刻薄,就是因为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一情节让他的人物形象大幅提升。让大家认为,这其实是一个虽然落魄但是和蔼的老头。而到了最后,他因为投诉,被别人打断了双腿,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仍是用手走着,去买了最后的一碗酒喝。喝完酒用双手走了出去,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而大家再也没有见到他,他也永远欠下了酒店那19文钱。他经常给大家带来欢乐,但大多数,大家只是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等它消失了,没有人会去关心他的死活,大家只是在谈论着,他是不是又去偷书了?还是招惹了哪户人家?他即便去偷书,也不愿意面对现实,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在偷书,而且就是因为他是一个读书人。
他的结局令大家感到有些悲伤,他大约的确死了,他就是当时那个社会的缩影,当时那个社会的控诉,他的出现,他的结局,都是当时们人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罢了,他一生悲惨,虽然读过书,但也说得耻辱,他身上就没有过几个钱,有的那一点钱都用来买酒喝了,他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认为总比其他人高一等,可是就是不愿面对现实,他是一个悲剧,但是,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好笑,总是能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
所以,在我们看来,在观众看来,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是一出喜剧,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人都吃不饱饭,无心关心他人的社会,他的故事,和他的经历,是一场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同时,也是一场无聊,且无用的闹剧。
【篇四:借着时光穿梭机来一场开学体验】
今天妈妈带我去湘湖边的下孙文化村参加开笔礼活动。
带着好奇心来到目的地,看到很多小朋友都穿上了蓝色的长衫,头戴黑色的帽子。因为穿了厚厚的冬衣,肥嘟嘟的样子,看起来很滑稽。
我签到后,水晶老师也给我一件长衫,妈妈帮我穿好戴好后给我拍了几张照片。过了一会儿,时间到了,大家差不多都到齐了,开始开笔礼仪式,我们拜了老师,点了天眼又拜了笔,还体验了青砖练字,既不用花钱又不会弄脏衣服,这真是练习毛笔字的好方法!仪式结束后我们还体验了以前的玩具,滚铁环,打陀螺,这些我们都不会玩,不过非常有趣。
大家拍了一张集体照后去了附近的湘湖文化展览馆,那里有八个展区,房子好大,古色古香,里面的一件件摆设我还是第一次见,在展览馆我了解了我们萧山的土特产,莼菜,杨梅,栗子柚子,方柿,茶叶还有一种很奇怪的鱼叫杜父鱼。萧山人杰地灵,出现了许多名人,最出名的算是贺知章和杨时,杨时做萧山知县时,主持开筑湘湖,典故“程门立雪”讲的是他。
这次活动让我对我的家乡-萧山有了更多的了解,我觉得萧山太厉害了,不仅历史悠久而且经济也是飞速发展,2022年亚运会举办地也在萧山,萧山这次真的走向世界啦!我是萧山人我骄傲!
【篇五:傻子不傻】
在我们家周围,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傻子”。
他经常一个人穿着他那破烂的棕色长衫,就在这一片转转悠悠地捡起垃圾,然后把垃圾放在垃圾桶的旁边,聚成一堆供清洁工打扫。“你说你是不是傻啊?那么脏,好恶心,你还是别捡了。”邻居上前“关心”道。他转过头,冲着邻居呵呵一笑,然后就将邻居所制造的垃圾捡起来送往他的“根据地”了。“真是个傻子。”邻居看他走远了,讥笑道。
“傻子”其实并不傻,只不过在一次意外中碰伤了头,这才变成了这样。
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捡垃圾呢?”“我不想闲着,不想没事干。”我突然想起,因为这次意外导致了他原本的工作没了,现在和另一个人轮流当一个林园的看护。只不过,早上、下午是那个人,中午顶着太阳巡逻的是他罢了。“那你这么不用工具非要用手捡呢?”“没有。”“那不就是吗?”“不会用。”好吧,这的确也不失为一种答案。我无语的看着他,说:“就算这样你为什么要不他们聚成堆,不能直接扔到垃圾桶里面吗?”不行,这个不可以!"“为什么,垃圾桶就在旁边啊?”我有点搞不懂他。“如果我,扔了,他们就闲了,没饭吃。”他结结巴巴的说了出来,情绪有点激动。我恍然大悟,其实这也是我听长辈们说的:他原来的老板见到他傻了之后,就说什么“你太长时间不在了—其实那段时间他是在医院,有人把你的工作给干了,所以不需要你了,你就回家闲着吧。”于是他便在之后的工作中更认真坚持的行事,现在的老板或许就是看到了他的这种品质所以才收下他的吧。
“不说了,我要去看林子,不能闲!”说罢,便向远方跑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想:他傻吗?不,只不过他和我们的思维不同罢了。为了不闲,他努力工作;为了不使清洁工和他一样“闲”下来,他将垃圾聚成一堆供工人们好清理。
你说,这样的人,他傻吗?
【篇六:孔乙己后传作文】
【篇一:孔乙己后传作文】
风吹着树上枯叶,枯叶落得满地都是。时至深秋,天气骤冷,街上一片冷清,时不时有几个短衣帮收工回家。
一片树叶飘到一个角落里,落在一个破烂的夹袄上。破夹袄忽然抖了抖,从里面伸出一个满头蓬发的人,他的身材看上去很高大,可是却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苍白的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他的嘴唇干裂开来,时不时地咕哝几句,许是很久没有进食了吧!
半天过去了,他只前进了不过十来步。又过了一会,他终于爬到了临近的巷子里。他爬到了一户人家门前,艰难地举起肮脏的左手,轻轻地敲着小木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瘦弱的男人打开了门,低头看见了趴在地上的孔乙己,随口骂道:“你个臭叫花,在我家门前干什么?滚,快滚!”孔乙己听到了那人的声音,就开口发出了低哑的声音:“求,求求你,行行好,给,给我点吃的吧!”男人听了,更加生气了,接着大声吼道:“你个臭要饭的,我自己家都快没有吃的了,哪有多余的饭给你吃啊?滚,快滚,滚得越远越好!”也许是那个男人的声音太大了,周围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都停下来围住了孔乙己。其中有个人认出了孔乙己,就大声嘲笑道:“孔乙己,我说你怎么没去喝酒啊?你怎么在这儿啊?是不是又想人家偷东西了?孔乙己你的破长衫呢?”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也跟着哄笑起来。孔乙己这次再也不争辩了,他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就这样他在人们的笑声默默地用手慢慢地走远了。偶尔有几个人停下来,议论几句,便又走了。
次日凌晨,当人们从梦乡中醒来时,孔乙己蜷缩在路边的地上一动也不动。一个小孩蹦蹦跳跳地从孔乙己身边跑过,好奇地停了下来,看了看,又摸了摸。过了一会儿,有几个大人走过来,嫌孔乙己在这里太碍眼,也不吉利,就拖着他的“尸体”扔进了荒山野岭之中。
【篇二:孔乙己后传作文】
阴森的荒野中凉风阵阵,“嚎——”,时不时传来几声狼的叫声。树枝上栖息着几只漆黑的乌鸦,它们都睡着了。地上铺满了落叶,静悄悄的。
突然,一棵大树下的落叶动了动,但很快又停了。周围一只落单的野狼跑了过来,它嗅了嗅,好像发现了什么。它用爪子将地上的那一层厚厚的落叶扒开了,从里面露出一个长长的东西,它用牙齿将那东西拖了出来,竟然是一个人。它好像几天没有寻找到猎物了,闻到了人味,便两眼发光。它张开了血腥的大嘴,那白亮亮的狼牙就要刺穿那人的肉层了。
“嘿!畜生,滚开!嘿,嘿!”一个身后背竹篓的白发老人,用手中的一根长竹竿,跑上去驱赶那只野狼。但野狼不甘心放弃这到手的食物,它与老人搏斗起来。老人也急了,他不停地挥动手中的竹竿去抽打野狼。过了一会儿,老人和野狼都有些疲倦了,他们都在竭尽全力。终于,老人没有坚持下去,一不留神,他被野狼扑倒在地,狼牙刺穿了他的血管,一道血柱喷了出来,染红了老人的长衫。野狼饱吃了一顿后,对躺在地上的那人没有了兴趣,就转身离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森林里,那人终于动了。他摇摇晃晃地慢慢支起身,他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血腥味,他向前匍匐着。终于他爬到了老人的尸体旁,他回想着,似乎明白了一切。他用两只手支撑着艰难地爬起来,向那个老人拜了两拜。
这时,从老人那被野狼撕碎的长衫中落下了一本书。他好奇地捡起来,掸去上面的灰尘,看到了“金针刺穴”四个大字。他的心猛然一跳。他又从老人身边不远处的竹篓里找到了几样东西,一些药草,还有一包银针。
他用自己的一双手,用了一天的时间,在地上扒了洞,将老人的尸首放了进去。天已经黑了,他向山上爬去。深厚远远的传来几声狼嚎。
当他爬到山腰时,前面出现了一座小竹舍。他爬了进去。屋里弥漫着一股中草药味,周围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体穴位图。他爬到屋后的一条山泉中将身上的污秽洗干净了。如果有鲁镇的人在这里,一定会大叫道:“鬼啊!他不就是孔乙己吗?”
在经历过人生的诸多艰难后,孔乙己终于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当他看到那本书时,他就下决心,要学好医术,救治更多的人,完成那位老人未完成的事业。
他先用将近半年的时间将书本上的内容研究透了,又用自己作为实验对象,终于,他学有所成,并且将自己的腿也治好了。
在此以后,他踏上了重返鲁镇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