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花相关作文

【篇一:家乡在舌尖】

味道,是我和家乡最直接的触碰,它一直萦绕心头,回味口间,没齿难忘!

——题记

记忆中的家乡是奶奶在驾着一口巨大铁锅的土灶上炒菜,菜在锅里吱吱作响,周围青烟四起。我的心里也吱吱作响,眼巴巴地望着锅里的美味佳肴,像是勾去了魂儿似的,就等着一盘盘菜上桌,用手捞起一点,就往嘴中塞,还吮吮指头。

吃的最好的时候还是过年,各种珍馐一应俱全,那时是要杀年猪的,那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待猪杀好,一块块肥瘦相间的肉被一块块请入房中,奶奶会做一大桌的菜款待帮忙了的人们,这是村里约定俗成的礼节。而我就乖乖地站在土灶边,往那大土灶的被火烧的通红的肚子中添柴火,桌子上是准备好了的材料:赤色的血花,白花花的肥肉夹着鲜红的瘦肉,猪蹄子,猪肝,各种蔬菜。那时总是疑心猪血是怎样变成血花的,不过,锅里一响,又抛之脑后了。最爱的是奶奶做的五花肉,奶奶把生肉倒入锅中,滋滋的,青烟四起,奶奶就在青烟中带着围裙,拿起锅铲来回翻炒着,她加了瓢水,就盖上了一个大的木质锅盖。我就趴在灶台边,呆呆看着,直勾勾地盯着,想着肉会是什么样,会是什么味道,就不禁垂涎三尺。等奶奶揭开锅盖,先是一阵憋久了的烟,急速奔跑着,放了出来,奶奶拿起锅铲,在锅中搅合着,就见那肉在锅铲的起起伏伏中原本稚嫩的鲜红变成了成熟的褐色。我就瞪大着眼睛,张大着嘴,丝毫不敢离开过肉,奶奶铲起菜,我就看着锅铲起伏,奶奶端起盘子我就跟着她。菜端上了桌子,趁没人注意,偷偷用手拿起一片肉,往嘴里塞,心里乐滋滋的,有种别样感受,总觉得那是最好吃的,不论味道。奶奶见了总是带着笑意的斜我一眼,“你啊,客人都还没上桌呢”,我总是一边吮指头,一边傻笑,来一盘就先尝一盘“奶奶,这个淡啦,这个有点咸,这个特别好吃。”我津津乐道的点评着。

一盘盘菜都上了桌,摆满了大圆桌,所有人围桌团座,有碧绿青翠的蔬菜当然还有各种肉,最爱的五花肉火锅。那火锅的汤色是红的,肉在冒着泡的汤中翻滚,起舞,盘旋,周围还有青菜点缀,菜在锅边,肉在锅中,如众星拱月。找个就近的位置坐下,夹起觊觎已久的肉,塞入嘴中,先入口的是浓汤,接着是肉,咀嚼着仿佛是饥饿的人得到了食物般,贪婪地咀嚼着,还有血花,只觉好吃,还有其他的肉,这吃点,那尝点,嘴里塞得满满的,肚子涨得鼓鼓的,所有的都好吃!我尝到了咸味还有甜味还有年味和幸福!现在想来也许没那么好吃透顶,但我却始终将他视为最棒的珍馐,因为它有奶奶的味道,它有家乡的味道,它有爱的味道。每年翘首企盼一次的不过是一桌团圆的幸福罢。还没到过年,不过门外放起了鞭炮,噼里啪啦,我们这些孩子笑着,堵着耳朵,村里的大人们,端起酒杯说着家长里短,奶奶还在厨房忙碌,爷爷喜笑颜开的,他说:“吃菜吃菜,多吃点,吃好啊,别讲客气,饿了自己可不行啊。”我转过身子,就看着门外的鞭炮,回味着五花肉的醇香和幸福的幽香,暗暗地笑了。

舌尖所给予的温暖是最直接的。家乡爱吃辣,我也爱吃,因为奶奶做菜都放辣椒,自然也就潜移默化了。过年时的血花和猪肉是我对家乡最深的记忆,每年吃到这些,我都会很清楚的告诉自己,这是家乡的味道,它能唤起我最美好的记忆。

家庭的文化就在一双双筷子,一张张嘴中传递着,那舌尖上的味道也不过就是酸甜苦辣咸,但在这背后有着浓浓的爱啊!我家乡的味道就在奶奶的大土灶、辣椒、花椒、木姜子和年猪肉中传递啦!

【篇二:我的远方梦来自阅读】

书包太小,装不下青春的梦;试卷太轻,留不住匆匆的时光。然而,小小的一本书,可以为我们描绘一个色彩纷呈的远方,给我们美好的憧憬;能够为我们编织一个甜美的梦,承载一段不变的岁月。

盛满幻想的青春的心,总是渴望着远行。可躁动不安的双脚,总被学习牢牢钉在书桌前。古人云:“乘物以游心。”于是,在阳光温暖的午后,在月光温柔的夜晚,我便乘上书的魔毯,飞向天空,潜入海洋,渴望甘霖的心,伴随着跳动的文字,快活、安逸而满足。

每本书都有一个远方,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乐土:三毛的撒哈拉,老子的大同社会,陶渊明的桃花源……我最向往的,是李秋沅的木棉岛。木棉岛,嗬!木棉岛,多么美丽的名字!木棉岛上木棉繁盛。这种被称为英雄花的热烈花朵,傲立枝头,直刺向高远的蓝天。木棉岛上,住着一群有着木棉一般英雄气节的人们。日寇侵华,他们成立血魂团,顽强地斗争。这些人中,有的为防止珍贵瓷器落入日寇手中,毅然将其摔碎;有的无私地救济难民,自己却被日寇带走,折磨至死;有的忍辱负重,一面忍受旁人对他“卖国”的唾弃,一面做着地下工作,为革命者提供情报。最催人泪下的是将军之妻锦若,敌人逼她给丈夫写策反书,她含笑写下“无限江山”,转身奔至露台纵身跃下,“身体在尘埃上开出一朵催人泪下的血花……”这些事虽为作者虚构,但这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何尝不是过去千万革命者的写照?木棉岛这个美丽的地方,就是一个思想的远方,令我憧憬,令我着迷。创造这个远方的,是充满营养的书籍。

走吧!身体虽不能去远方,但打开书本,就能找到一个更加美丽的精神的远方。迈开双脚,出发吧!在文字的世界中漫步,向着心灵的远方,向着希望的方向。走着走着,心灵就变得阳光;走着走着,精神便变得充盈;走着走着,我们就长大成人,长成思想巨人!

【篇三:观一则广告】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打开电视,决定休息一会儿。突然电视出现了一个公益广告:山上的一颗颗树木都被砍伐,山上的动物们没有了自己的家园,最后都被破逃出了森林。一只只动物被凶狠的猎人追杀。于是动物们都争先恐后的往山下跑,猎人们都拿着刀,和弓箭等利器,有些猎人站成一排排都挽弓搭箭。动物们都被猎人围住了,动物们都露出水灵灵的眼睛看着猎人,身子还微微颤抖请求猎人放过自己,可猎人却冷冷的一笑,无情的举起大刀,狠狠地劈向动物们,顿时,地上又多了一大块血花。最后猎人把动物们都拉到了车上,每运走了。终于,动物们都灭绝了。突然,广告停住了,出现了几个大字:不要让这些动物都变成人们手中的公仔。我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下来,“那都是一个个生命啊。”

我一下子愣住了,很后悔,如果少了这些动物,生物链就会破灭,别说动物,就连人类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接着我又联想到了我小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的一件事。那是一个中午,我们在太阳下十分无聊,就来到了一棵大树下,拿起了一块块玻璃片,在树上刻上了呵呵呵几个大字,接着,我们又把树枝折下来打架。当时我有没有想过树的心理吗?难道树就没有生命了吗?树就不会疼痛了吗?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爱惜树木,呼吁人类:大家不要再破坏大自然了,一起来保护自己仅有的家园——地球吧。

【篇四:奋进——青春的号角】

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斗志昂扬,尽展我们本色才华。

金色日子,银色时间,熊熊斗志,怎能阻挡按住锋芒。

朝气蓬勃,精神焕发,势不可挡,演绎无限璀璨生命。

蓬勃的青春作脊梁,梦想期望心中荡漾,奋进永远直冲在前,美好的未来将实现。我们拥有坚毅信念,是青春让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留下一串串美好的回忆脚印,同时也作下一篇篇纯真的赞歌。青春让我们拥有坚不可摧的意志,豁达开朗的胸襟和清脆爽朗的笑声。这一路上青春和我们作伴,奋进与我们同行,策马奔腾共享世间繁华。使之成为经典,每每回忆至此,心中难免有所激动。

我们要不虚此行,给自己的青春塞满奋斗的泪钻和前进的血花。使我们永远记得自己曾经如此努力过,拼命过奋斗过。不管道路有多少坎坷,不论要有多少血和泪要流,我们只需谨记:只有为自己的理想与未来尽自己全部的精力和坚持,就能实现。彼岸总是引人为其所向往,之后忘却其步履艰难,布衣蔬食。可我们只要不遗余力,攻苦食谈。

二八年华的我们正直扬帆起航之时,借风之力,水之流亦可。但是我们终要自己出力。风再大,雨再狂,路再艰,这不算什么,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等到透明的曙光沐浴我们时,就是我们成功之始。见到未来曙光,我们莫要骄忘,须奋劲直追,勿有所懈怠。

青春,我们是主宰;奋进,我们是前锋。集其所有汇聚我们一身,迸发出熠熠活力,光芒四射,这才是我们青春的张力。笑容与奋进飞映,汗水伴青春前进,脉搏跳动着轻快的节奏,智慧弹奏着优美的乐曲。奋进!奋进!用火一样的热忱,全身心地投入,赢得动人的笑靥。

勿作秋之士,勿为无志之鸿鹄;莫成流之竹,莫为无嗅之冬梅;愿作春之猗郁,愿为坚持之青松;唯成夏之灼阳,唯为澎湃之波涛,若待到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时,则方为晚矣。

春,阵阵花香,清风和煦,勾起你我心中涟漪。

夏,滂沱抽雨,狂风粗犷,引起你我心中跃试。

秋,枯枝衰叶,姜云萧风,激起你我心中涌动。

冬,刺骨锥心,凛冽削肤,荡起你我心中骇浪。

奋进——青春的号角。

【篇五:一路血花一路担当】

纵时光荏苒,我们仍会记的一些人,他们用颈中之血去担当,去拼搏――也许担当不起故国,却担当得起初心,也许拼搏也无法拯救存亡之际的国,亦可以在幽冥长路,含笑默叹,言自己终未负国。——题记

时光如梦,淌过指尖,缓缓拿下的史册,翻阅扬起了尘灰,我蓦地瞥见时光中的倒影。

文天祥、于谦,也许历史课本下只有几行字的空隙,轻令我看见了更多更多――

生命会随流光的一声轻叹而烟销云散,而永留的只有那气概与承担。

(一)文天祥

长夜梦惊,他苏醒,刀光隐隐,马蹄阵阵,他立上城头,一刹那火光冲天,他泪如雨下。

城破,他被俘虏,路途遥远来到北京,面对殷勤招待,他只回应一声冷笑。

轻声吟唱,声音沙哑而孤寂,故国已亡,君王已死,妻女为奴,他亦身陷缧绁,生死乃是元朝廷一念之间。此生将尽,他复何求兮?大笑,泪滚落尘土,溅起一地风霜,白衣染上干涸的血痕,在冷风中肆意飘扬,身上冷心已寒……

天明时,他被召进宫中。

膝盖触上地面的冰冷,他面对座上的君王,轻蔑而坚定的笑,利诱,好言相劝,他犹不动摇,心中透过,风尘渺远,是故都在呼唤,是旧皇微笑,是领兵抗元失败的悲凉,是张弘范劝下的过零了洋。以血为誓,他不会背叛大宋故国,纵妻女亡自己死,纵倾尽一生付尽性命,他也心甘。天阴沉,如欲滴泪,他忽然知了,笑如艳阳,却又凄冷。三年如水,他一朝如愿,跪在刑场之上。

他从容平静,是的,大事亡了国虽亡,心未负,面朝南言,他跪拜之后,鲜血飞溅,一如花开。

缓缓倒下的他,终于笑了,透过阳光,穿过破灭的梦。

一二八三年一月九日,文天祥殉国,时年47岁。

(二)于谦

于谦许从未想过,一场夺门之变会要了他的性命。

透过光阴的云雾,那一年他傲立城头,保下了风雨飘摇的北京城,那一年,他辅助朝纲,经刚强之性得以荣宠一时。

至如今,已是一名阶下囚徒,将死之人。

他静坐,历数此生得失,终于微笑,无愧而已,他为国的事,终不会被历史埋没。夕阳染红了古驿道,染上囚室的小窗,同犯王文急于争辩,他只是一笑,奸臣之意,争有何用?

元月二十三日,他被押赴刑场。

他目光尽头,是高耸入云的城墙,他记得,他曾在城头之上,咤风云,拼死卫国,他记得,那大队兵马逼退敌军时,人人眼中的泪与笑,他在他拼死保卫的城下迎来了他最后斩决的结局,阴云的天空,是为他的冤屈而叹否?

长刀挥下,天下奇冤!

家无余财一心为国,历册上有他的冤屈,也有他曾经的梦想。

合上史册,尘土飞扬。光影斑驳。于谦与文天祥,他们都没能担当起一个时代,却担当起自己的心灵――一路血染,一路花开,一路血花,一路担当。

【篇六:总有风景,让我沉沦】

“俱往矣,无数风流人物。”

提笔挥墨,壮志豪言;血洒边疆,不枉英雄本质。无数风景从我身边掠过,而我的脑海里却总有几个“风景”画面一一浮现,古色古香,让人流连。

记西楚霸王,我只记得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你永远是我过不去的江东”。我眼中看见了,见他一身胄甲金戈,手中持剑,神情坚毅。瑟瑟寒风拂过,头顶树叶沙沙作响,马鸣嘶嘶,铃铛叮咚,冠上红绒飘起。四面楚歌,几万精兵战得仅剩他一人,他已被逼得没有了退路,可是一代霸王又怎能败北。他不甘,怀中揣紧了那人临终前赠予的香囊囊。“虞姬啊虞姬,你该让我拿你怎么办呢……”他轻叹,江东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地方,他如此想。刹那间,剑刃寒光,血花溅落在四周的地上,滔滔江流也被染成了红色。那人翩然倒下,红绒脱落,飘飘洒洒,比血还要鲜红几分,手中紧握着那信物,嘴里念念着的,也再也见不到了。从此,西楚霸王一去不复。

想三国曹植,一首七步诗被世人传诵至今。我恍惚又看见了,见到金碧辉煌的庞大宫殿内,百官俯首,案上的皇帝望着中央的人。他一身锦绣白衣,嘴唇似张似闭,眼眶泛红,却又忍不住泫然泪下。“仅剩一步了,你可想好了最后一句?”他抬头,只见皇帝神色淡然,说出的话也刺人心肠。他的亲哥哥不喜他的才华,才一心想要治他于死地。须臾,他又懂了,吟出了七步诗的最后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念才女玄机,历经人世薄凉,仍不悔当年初心。我见她幼时的才华横溢,年仅六七岁的她,便可吟出令人怎么都不会料到是这么大点孩童可以作出的诗句。又见她独自一人卧在软榻上,望向窗外观内开得正盛的海棠花,她仅年方二八,却已尝遍人间苦乐,她不怨那位将她赶出李府的原妻,也不怨李氏的不管不顾,只怨她自己,为何当年不早道出自己的心意,可现如今也晚了,她与那人早已相隔两地。当她被推上断头台时,她曾问自己后悔吗?可心底又有一个声音坚定地回答道:“不悔。”刀被屠夫一举放下,她笑了,那一笑可真醉人。可谁又能看得见她眼底无渊的苍凉,还有那颗争做点缀的泪珠。

我心头像是发了麻一般生疼。古今多少英雄,也都成了历史。他们的故事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播放,我不禁沉沦于此,也一直想知道,为何,无怨无悔。

(为你战死是我至高无上的荣耀。)

【篇七:家人小传】

我的阿奶,粗糙的手上烙印着斑斑痕迹,胳膊瘦的和火柴没两样。但小而又深邃的眼睛,却有着属于她自己的光芒……

年幼时,奶奶排行老大,是家里的长女。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长女要承担起极大的家庭责任。有一次下田,正是收割的好时节。阿太命她和弟妹收割。稻田金黄的麦浪,让她干的更加起劲了,于是传来咔哧咔哧的声音。“啊”她平淡地喊了出来“我的指头”,血花飞溅在麦田中,她不得不把手指捡起,按在那只被割断的手指上,她害怕被母亲责骂,于是时间慢慢流逝,凝固住了。现在看,她的小拇指还是歪斜的……

年纪渐渐大了,生儿育女,一长一幼皆为男儿,其中一位便是我的父亲。奶奶为了减轻家里的生活负担,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散工贴补家用。奶奶将自己无法上学的遗憾,全部转变成对两孩子的期望。她盯得极严,把所有的碎片时间都用在教育孩子身上。无论老爸有多顽皮,看见奶奶奶那深邃的眼眸照样也会害怕,从小老虎变成一只体贴的小猫。后来两个儿子都学业有成,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北京大学,都被两人包揽。每当她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神色就特别骄傲。

可这一时期一过,她就变得特别节俭。原本的她因为养育栽培儿子二人的高支出,要干好几份工作,所以退休金就特别的多。但现在却被她和松鼠过冬一样屯起来。可我却一次又一次见她拿着大款,塞入信封,交给邮递员送走。她后来告诉我“有一群远方的孩子,他们更需要帮助”。年老的她带着一副老花眼镜,也经常织弄毛衣,曾几一时我觉得她是无聊,自己给自己找事情做,但实则不然,实情与我想的截然不同,她是为了给远方的孩子寄出温暖。可冬日,她却不给自己开暖气,把最好的一切都用来招待我和弟弟。

流年如沙漏般飞逝而过。她不也曾是一个盼着下课铃响的学生吗?在秋风中和兄妹打闹的大姐吗?她不也是一个会害怕母亲的孩童吗?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早已物是人非……

我的阿奶,你是我心中的齐天大圣。

记得《人间失格》中有这样一句话:“你来的时候携风带雨,我无处可避;你走时乱了四季,我久病难医”。

你是一片枫叶,染黄了回忆,惊艳了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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