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湿相关作文

【篇一:破碎的减肥计划】

初春时节,绵绵细雨、淅淅小雨下个不停,染湿了光滑的水泥地,染湿了广阔的足球场,染湿了翠绿的灌木丛。

“哎呀,我脸上怎么又多了这么多肉啊!”我欣赏美景的心情就被这一声幽怨给打碎了。邓胜媛用她的那只“猪蹄”捏了捏脸上的肉,“啊——,我要减肥!”她眼珠子又转了转:“还有敷面膜,你看,我都要变成老太婆啦!”

“啥?你确定。”邓舒媛从阳台冲过来,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姐(邓胜媛),转身冲着我一阵偷笑,还半掩着嘴。只是她尖锐的高八度笑声想怎么掩也掩不住,终究被那多疑的邓胜媛姐姐给听了去。

邓胜媛半眯着眼,嘴巴嚼起,细细长长的睫毛铺洒在眼睛上,本该美好的一切却因那渗人的寒光而消失了,像一把利刃直戳她妹的后背。邓舒媛很及时地挠了挠后背,应该是感应到了姐姐的威力。

“噗!”看着她俩的互动我忍俊不禁。邓舒媛急匆匆坐到我床边,“唉?颖儿,你知道吗?我之前用洗面奶的时候,嗯哼!”她清了清嗓子,“哎呀,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家用洗面奶、敷面膜。”

“没有你这样的妹妹,你看,又想勒索我的面膜。”邓胜媛忽然反应过来,用力打了一下枕头,仰起头,像个骄傲的公主,“不减肥啦!”

“看,这才是我姐嘛。”邓舒媛悠悠说道。

【篇二:我的读书生活】

我喜欢读书,各种各样的书都喜欢读。读小说能使我的身心都得到放松;读名著能使我的知识更加渊博;读童话能激发我的想象力;读侦探小说能使我的推理能力更上一层楼。总之我的书架上那么多书,就没有我不喜欢读的!

我去书店读书是有一个怪癖,就是如果找到一本喜欢的书,先翻两三页,如果好,就必须买下来。而不喜欢的书我总在书店里看完。每次去都要搬一大堆书回家。还有一个怪癖,女孩不都是喜欢香水的味道吗?可我不喜欢,我最喜欢的味道是新书的油墨味。很奇怪吧!

我喜欢读小说。名著虽然能令我受益匪浅,但我从中找不到真正的快乐。以前,我最喜欢幽默、风趣的小说;但现在我最喜欢那种浪漫、寂寞的故事。或许有些我未必读得懂,但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着那种笔调和措辞。

我的笑点很低,泪点却很高。但是读《最爱的狗狗就是你》的时候,我却哭了。这个故事讲述了男孩米戈捡到了一条小狗,并给它取名叫沸点。偶然一次,小狗生病了,米戈带它去宠物医院,染湿了非典的原主人:贝嫣然、贝一笑两姐妹。得知沸点原来是一只有严症的狗,一到时间就会发作,会变得像一只小狼一样!最终,宠物医院的医生也无能为力,只能让年仅不到三岁的沸点安乐死……看到最后,我已泣不成声。辫子姐姐太厉害啦!能把这么平凡简单的故事写得那么令人感动。

我喜欢读书,目的并不是为了消磨时间,而是为了找到心底的那份快乐,那份感动。

【篇三:接受】

天渐渐暗了,貌似月亮已经爬得老高老高了,老师却依然在讲台伤讲个不停,粉笔与黑板摩擦产生的声音,使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节课就到这里……”原本寂静的教师立刻沸腾起来:“终于下课了”“要饿死我了”“今晚作业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声音使我听不到老师又说了什么,只见老师用手指我说了一句话。“老师叫你去办公室喝茶!祝你好运啊!”同桌摔下一句话就留给我了一个匆匆的身影。

“报告!”我尽量迈着大步向老师走去,小腿却微微打颤。“这次很么考得这么差!”老师开门见山,劈头就给我来了一句。“基础差、你就好好学,我看你啊上课老走神,这样怎么提成绩呀……”我似懂非懂的点着头,抿着嘴什么也没说。

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走出了办公室。教学楼已经空了,只有各个走廊里的灯还是亮的,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自己走在空空的教学楼中,连走路都有回声,不由让我加快了脚步。

路上的行人甚少,沉重的书包压得我有点气喘吁吁,脑子里全是老师的话,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来:我就真的那么不好吗?

回到家,心情不好的我什么都没说就直奔卧室。卸下沉重的书包,身体终于得到了释放,眼泪也就此释放了。

门开了,爸爸进来了。我把脸深深的埋在被子里,不愿让爸爸看到。“你老师给我打了个电话,一些事我也知道了。不就没考好吗,打起精神来在拼一下!”“不会再好了,我就是这样的不好!”伴随着抽噎声眼泪也再次染湿被子。“那就接受不好的自己呀,既然有不好的自己那就有最好的自己!别那么早就下结论呀。”“可以吗?我就是这么差啊!”“没有啊,我认为我的女儿是最棒的,最好的!”爸爸的一番话使我豁然开朗。

接受不代表永久的妥协,只有接受不好的自己,才能找的最好的自己!

【篇四:这天我回家晚了】

我打开房门,换上鞋子,重重地坐到凳子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抬头一望,九点半,回家晚了!

心海波涛汹涌,海上的孤船被海浪拍打着,拍打着,翻了。叮铃铃!叮铃铃!清脆的铃声将我召回到了放学时。那位中年人,我的引领者……

晚自习过后,伴随着教学楼上的灯灭,放学了。我拖着沉重得像灌了铅的双腿向家的方向缓慢地走去。只有被路灯拉得长长的影子与我作伴,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与我同行。像这样的速度,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呢?这时,一道车影向我脸上划过,车身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三轮车。为什么不能搭三轮车回家呢?既省时又省力。如果他们向我要钱,我口袋中还有伍拾元假币。这次我要将你出手了!我呼喊着,那车停了下来。我跳上车,问:“您可以送我回家吗?谢谢了!”“当然可以!”那中年男子爽快地答道。车开了。

我口袋中的假币是因为贪小便宜,在摊上买零食时,可恶的老板给的50元,所以,我发誓,再也不买三无产品了。

风从耳边吹过,树也像翻照片似的逐步消失。这位中年男子身穿白背心,头戴大草帽,嘴上一直挂着微笑。不一会儿,大量的汗珠从他的身上冒了出来,还逐渐染湿了衣服。家到了。

我跳下车,将假币拿了出来,放到他面前。他用手一推,爽朗地笑道:“孩子,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想报答我,就好好学习,使国家富强!”他的眼中充满着坚定,摸了摸我的头,骑着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只留下我一个人,怔怔地站在那里。

我看了看假币,将它一撕,扔在未被灯光照射的阴影处,回了家。我的心灵,回了家!

【篇五:我言秋日胜春朝】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谁都可以看到春天的面貌,春风吹得百花开放,万紫千红,到处是春天的景致。

春花烂漫时,微风拂过,摇曳着整个春天。春雨细如丝,如雾,包塞住了整个春天;春山如画,向人们展现了春光无限好。

每一次春天的到来,都是那些奔驰的岁月,挨过了冬季的慰问,继续给它们以生的希望。头配柳絮,身披花衣,旋转着,跳跃着,落下的花瓣无不映入眼帘。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而我却言秋日胜春朝。

秋日下,一切都显得那样金碧辉煌。落叶像是在空中扑腾的飞蛾,扇着它金黄的翅膀,慢慢地,慢慢地,它们落到了地上,一动也不动。更多的叶子落了,我听到了它们的低语,像是在说自己又可以得到重生,永存于世,就算被世人所遗忘,也不必担心,只要大树不倒,它们——便是永生。鸟鸣在金黄色的宁静中显得有些嘈杂,“沙沙”却是最动听的旋律。比起春花浪漫,我更爱的是那片宁静的金黄。

秋雨细如愁。人类就是这样,只有在宁静或孤独时,才能想明白——自己对“乡”的爱是多么深厚。自古以来每逢秋天都会感到悲凉寂寥,雨水打在落叶,马路上,向四周喷溅,染湿了人们的心,温度被冰冷的雨水所降温。但当你手握热茶,在温暖的室内,看秋雨划过天空,擦过空气,掉到地上,或许会突然明白:没有哪个人会回不了家,因为思乡之情在哪,家就在哪。与其满怀孤独,还不如将这份平静化为享受。能在秋雨中享受那片刻的安宁,是再好不过了。

以往繁花似锦的山不再生动。金灿灿的头发也挡不住岁月的洗礼。秋山,安静的像个老人,像是在思考些什么,宁静得让人有些向往。黄昏轻轻铺在老人脸上,树叶有些反光,却依旧能清楚的看清那黄色。人类总能在吵杂声中产生孤独。车声,人流声,在孤独面前都显得无用。宁静地秋山却令人安心,令人向往。人们所向往的,可能就是那份宁静。

春有百花秋有叶,万水千山,也补不了孤独的心,唯有在宁静中得到思考,才能看到不一样的“秋朝”。我言秋日胜春朝。

【篇六:我为自己喝彩】

握起毛笔,染湿笔尖,点上墨水,却迟迟没有下笔的意思。

笔尖染上浓墨,桌上摆着文房四宝,洁白的宣纸铺子在毛毡上,握着毛笔的手却抖个不停,与这浓厚的氛围极其不协调。看,那窗外树叶萧条,是在笑我胆小么?听,那树上鸟鸣啼叫,是在说我懦弱么?嗯,我想也是,我,确实没有那个信心。

坐在椅子上,挺直了腰杆,手中轻轻握着毛笔,一次次地抬头,看投影中老师画的竹子;一次次地在废纸上挥动笔墨;一次次地感叹我为什么做不到。低头,看看自己桌上洁白的宣纸;转头,看看同桌画好的部分;抬头,看看老师流畅的线条。懊恼地抚了抚皱着的眉心,只因自己技不如人。一个国画中的白痴,她能画出什么样的画呢?一个连毛笔都不会握、连毛笔的类型都分辨不出来的傻瓜,会交上什么样的作品呢?估计也只能在纸上胡乱涂抹罢了。看着秒针一点一点地转着圈,看着同桌一次一次地挥着笔,我早已心急如焚。经过无数次的心理斗争后,提起笔,落在了宣纸上。

笔尖轻点,落下一条条弯折的曲线;挥动笔墨,纸上顿时一片磅礴;用力划过,更添浓厚气息。指间紧扣笔杆,身体随着手的移动摇摆,画上叶子,绘上花瓣,点上心蕊,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我这是怎么了?手如同被施了魔法一般,竟一次停不下来,早已不像之前颤颤巍巍、不敢下笔的样子。我的进度赶上了同桌,无意间瞟到了她之前画的竹条,一根竹子竟大小不一,有的还不安分守己,正向着一边倒去。看看她的,再看看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嘿!怎么觉得我一下子与她的级别就不一样了呢!满意地看了看自己所作的画,笔尖又点上宣纸,如同神助般顺畅,挥动笔墨间满满都是自信。

交成品了,我小心翼翼地托着画,恭恭敬敬地递给老师。老师接过画,细细端详了一番,笑着抚了抚我的头,夸我在这方面有天赋。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

看,窗外那树依旧摇曳,是在为我鼓掌么?听,树上那鸟儿依旧啼叫,是在为我喝彩么?还记得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不该为自己突破了自身而喝彩吗?

在古色古香的氛围中,挥动毛笔,笔墨间洋溢着自信。

——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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