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相相关作文

【篇一:变通方可进步】

一个顽固迂腐的人是注定要被时代唾弃的,只有懂得变通的人,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

学会变通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好莱坞有位著名的演员,因其俊美的相貌和出色的演技为人们所熟知。他的事业正处于人生的巅峰,可是天妒英才,得了一种怪病,只要一笑就会面露凶相。所有人都为此绝望了,他说:“既然我不能笑,那就演不用笑的人物。”

因为其严肃冷峻的形象,他再一次走向成功。可见有时候学会变通也是通往成功的另一条道路。

维新变法的倡导者康有为猛烈地抨击了古代女子缠足的陋习,待他的女儿到了缠足的年龄,他禁止给女儿缠足,成为了打破封建陋俗的第一人。据说他的女儿后来还陪他到国外游历。可见,变通对一个民族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一个不懂得变通的民族,是不会进步的。”

固执己见终将会被社会遗弃。刻舟求剑的故事,大家一定听说过:古代有人过河时,不小心把自己的剑掉在水里了,于是就在船上做了一个记号,表示剑掉落的位置,可是他不知道船是随着水流行驶的,是不断变化着的。而他愚昧的认为会找到剑。结果可想而知,他当然找不到剑了。像这样不懂变通的人,我认为断然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

由此可见,事物是不断变化着的,我们的思想也应该不断地调整,这样才能成为时代的先锋,成为众人学习的楷模。

一个懂得变通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前面;一个懂得变通的国家,才能够不断地进步;一个懂得变通的人,才能够立足当下,过上充实精彩的生活;一个懂得变通的人,才能够离梦想越来越近,最终梦想成真。

而一个不懂得变通的人,永远停留在时代的最后,永远止步于原地,永远无法实现自己人生的理想和追求。

学会变通,学会进步;学会变通,追逐梦想;学会变通,必将成功。

【篇二:人和动物的感情】

一位爷爷,一只狗;一只狗,一位爷爷。

爷爷家有一只泰迪狗,这只狗叫米米儿,它特别特别喜欢爷爷,每天都缠着爷爷,吃饭时要坐在爷爷旁边,睡觉时也要把它的窝吭到爷爷的房间里,干什么都缠着爷爷,除非爷爷有时不方便带着它。

米米儿呢特别的喜欢爷爷,也特别的听爷爷的话,爷爷让它干啥它就干啥,爷爷让它往东它绝不会往西。若是其它人叫米米儿干什么它可不得干,反而一脸凶相龇牙狂吠,“汪汪汪”的对着那个人叫个不停,然后把别人吓跑了它才开心的翘起它的短尾巴。

我记得有一个漆黑的夜晚,我们散完步准备回家,爷爷的朋友让他去喝茶聊天,他就让奶奶把米米儿带回家,可米米儿估计舍不得爷爷,偏不回家,一只望着爷爷走的方向。爷爷往前走了三四米,米米儿就狂奔了上去,“汪汪汪”的叫了几声,爷爷停了下来,回头看着米米儿,大声叫到:“回去。”米米儿便回到了奶奶身边,爷爷又往前走了几步,米米儿又跑了上去,跟着爷爷,爷爷回头瞪了它一眼,米米儿又怕又舍不得的看着爷爷,然后跑回到奶奶身边。这下米米儿发出了一种声音,好似小孩哭泣的抽泣声,但是又比小孩的抽泣声要尖锐。爷爷听到后,停下了脚步,看了眼米米儿,米米儿的这种声音又发出来了,爷爷便走回到米米儿身边,米米儿才停止了哭泣声。爷爷蹲下身子,抚摸着米米儿,温柔的说:“你听话,我一会儿就回来了,而且天黑了,车多不安全,你先回去哈!”米米儿好似听懂了爷爷的话,跟着奶奶乖乖的回家了。

看着这一幕,我好羡慕爷爷和米米儿之间的感情,原来人和动物之间也能如此和睦的相处。

【篇三:那抹澄澈的微笑】

去年暑假,妈妈让我去看望远在北海的姑妈。原以为爸妈会送我过去的,没想到他们说我已经长大了,应该锻炼一下自己的独立性。几经思考,最终我鼓着勇气坐上了去北海的大巴。

上车一看,周围都是陌生人,我心里不由得一阵胆怯。一路上,我始终侧着头,故作冷酷地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树影。正在我胡思乱想之时,车子忽然一个急转弯,惯性让我一下子倒在旁边一个胖女人的身上。那女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看到她面露凶相的样子,本想道歉的我也毫不客气的“哼”了一声。

半路上,车停了。一个抱着小孩,拎着大包小包的男人摇摇晃晃地走上车来,车上昏昏沉沉的乘客对这个男人的到来视而不见。在售票员的多次招呼声中,坐在我前面的一位学生给这对父子挪出了一点地方,让他们勉强挤了进去。

小孩一上车便咿咿呀呀地喊着,顿时给死气沉沉的车厢带来了不少生气。寂静的车厢里不时传来小孩“啊呀”的自语声和“咯咯”的笑声,让你忍不住想逗逗他。

当我把头转向那个可爱的小男孩时,我从他黑亮黑亮的眸子里看到了好奇、真诚而又友好的目光,那一抹不带任何杂质的澄澈黑亮,让我读到了一份久违的坦诚与感动。我的心不由得一颤,给了他一个会心的微笑。小男孩幸福的将两只小手向我扬了扬,在父亲的怀抱里不安分地跳动起来。我的心里突然涌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动,刚才的不愉快也在小男孩的微笑中慢慢融化。

很多时候,我们抱怨人与人之间距离越来越远。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渴求一种心灵的默契与交流?又何尝不渴望着能互相敞开心扉,感受彼此的温暖?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孩子似的,适时地给身边的人一个真诚的微笑呢?

【篇四:“鸡”中生智】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阳光明媚的清晨,鸡妈妈带着它的鸡宝宝们去宽阔的草坪上觅食,遇到的一幕真是惊险万分呐,好在鸡妈妈勇敢机智。

其中有一只叫卡梅拉的小鸡不停地追着一只大虫子跑,追着追着就离开了妈妈的视线,来到了一棵柏树下。但是,卡梅拉只顾追虫子吃,却没发现柏树后面有一只饥肠辘辘的小狼崽正在找机会吃掉它。

这时,鸡妈妈才意识到有一个孩子不见了,急得团团转,四处去找卡梅拉,不一会儿,她发现不远处的一棵柏树下有一只小狼崽正面露凶相,准备趁鸡宝宝不注意的时候扑过去。鸡妈妈看见后,“嗖”的一声冲了过去,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它站在小狼崽与鸡宝宝的中间,还没站稳脚跟就朝小狼崽飞奔过去,用那尖锐的嘴巴把小狼崽啄得连滚带爬。就这样,鸡宝宝脱离了危险。

回到家里后,鸡妈妈严厉地对卡梅拉说:“以后不准离开我的视线。”卡梅拉低下头,羞愧地说:“我知道了,妈妈,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远了,谢谢妈妈救了我!”鸡妈妈抚摸着卡梅拉圆圆的脑袋说道:“不用谢,亲爱的卡梅拉。“

【篇五:孩子,我真心把你奉劝】

你站在学校的大门前,趾高气扬,左顾右盼。走近你,你忽然偏着头,斜着眼,一脸的傲慢。

你两手插兜,高耸双肩,两条腿交替着一颤一颤。冷不丁一声口哨,犀利刺耳,如怪兽嘶鸣一般。

你掏出了烟卷,点上,猛吸一口,悠然地吐出烟圈,烟雾缭绕,你眯缝着阴沉可怕的双眼。

看你气度非凡,冷眼旁观,是得了道,还是成了仙?莫非你脱胎换骨,能呼风唤雨,一手遮天?

望着母校的校门,你一声挑衅似的干咳,喷出一口黏痰。同学从你面前经过,你刻薄尖酸,脏话连篇。老师从你面前经过,你视而不见,一脸的漠然。

你挺挺胸脯,擦掌摩拳。你阴森恐怖,横眉立目。你戴上墨镜,扬起脖颈。你挽挽袖子,整整衣领。你掰掰响指,倒背两手。你凶相毕现,杀气腾腾。你耀武扬威,神气活现。一瞬间,如箭在弦上,荷枪实弹。恰似恐怖分子现身,黑社会上演。霎时山河变色,日月无光,空气凝结,天昏地暗。

何方神圣?如此盛气凌人,霸气冲天?不过就是乳臭未干,十五、六岁一介少年!何处高就?来此摆谱炫富吹胡子瞪眼?不过才离开学校几天,不过就是农家子弟中途辍学,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遥想公子当年,迟到早退,逃学旷课,拖拖拉拉,自由散漫。惹是生非,出言不逊,打架斗殴,粗鲁野蛮。一窍不通,不学无术,迷迷糊糊,光交白卷。奇装异服,蓬头垢面,染发纹身,酗酒抽烟。老师忠告,父母良言,置若罔闻,叛逆厌烦。我行我素,放荡不羁,桀骜不驯,肆无忌惮。

孩子,我真心把你奉劝,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从此痛改前非,洗心革面。百善孝为先,应为家人分忧,为家庭承担。再也不能不求上进,暴烈冥顽。看看父亲的白发,摸摸母亲的皱纹,想想他们殷切的目光把你期盼。不走正道,面对老师家长,有何颜面?看春暖花开,阳光灿烂,正值青春少年。可不能误入歧途,蹉跎了岁月,碌碌无为,徒留遗憾!

【篇六:可爱的小猫】

我家曾经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猫,虽然它现在已经不在了,可它却给了我许多快乐,成为我最忠实的伙伴。

那只小猫十分可爱。它身上的毛是黄色的,中间还间隔着一些浅黄色的花纹。它的眼睛绿绿的,就像两颗绿宝石。更可笑的是,它那铁棍似的尾巴和额头上的像“王”字的条纹,活像一只小老虎。

它不但样子可爱,而且连所作所为也都惹人喜欢。

它特别调皮捣蛋。它经常跳上桌椅,这一跳不要紧,可当时奶奶家的地板是掉色的,它一跳,桌椅上立刻留下了几朵黄色的梅花。为此,奶奶经常想要把它修理一顿,它一见奶奶大发雷霆,就低下了头,轻声“喵喵”地叫着,好像在说:“对不起,请原谅我吧。”我见它这样可爱,就向奶奶求情,奶奶只好无可奈何地走开了。

小猫吃东西可有趣了。它平时的主餐是鱼,我一把鱼放在它的碗里,它就会立即跑过来,用长着倒刺的舌头三下五除二地将鱼肉扫光,然后“喵喵”叫几声,好像是在感谢。此外,小猫的零食就是老鼠了。有一次,我们用铁笼子捕到一只老鼠,我把铁笼子拿到小猫跟前,只见它猛扑上去,露出了凶相:它先伏着身子,竖起毛发,龇牙咧嘴,发出“喵——喵——”的声音,还伸出前肢,使劲地拍打着铁笼子,吓得老鼠躲在铁笼子的角落里发抖。后来,我们把老鼠拿到装满水的洗手池里溺死了,拿回来放在地上,小猫一下子扑过来,把它叼走了,跑到一个没人的角落美餐了一顿。

可惜的是,它因太过于活泼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它跳窗去玩了,结果再没回来。

虽然小猫不在了,可我并没有忘记这个好朋友。是啊,谁又能忘记曾经和自己一起玩的老朋友呢?

【篇七:令人难忘的细节】

曾经,一提到数学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严厉。他是我初中时的一位老师,长得高大威猛,活像宋朝的一位大将,让人看上一眼就有些害怕。他虽然戴了一副眼镜,却并没有减少他的“凶相”,所以我一直不敢去了解那眼睛后面的内容。

数学老师有一双火眼金睛。课堂上谁要有一点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那犀利的目光。老师那双眼睛,像两把刀,毫不留情地刺入我的心间。

这又是一堂数学课。老师在讲台上细心地讲解,而我不知什么原因什么时候开始走神了。我望着窗外,那里的青山绿水招引着我,我神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悠哉悠哉,其爽快如同躺在了老舍先生《济南的冬天》里形容的“摇篮”里。也许精力太过集中,在这过程中,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无意之中做出了什么额外的举动,突然间我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教室没有了声音。我转过身来,吓了一跳,因为所有的同学都看着我。然后我就看到了老师的火眼金睛正直直的射向我,我全身发毛,真的是风雨欲来风满楼啊,我脑袋里“嗡”的一声,心想这下惨了,就准备惨不忍睹吧。然而,很快,乌云散去,风平浪静,阳光灿烂。老师看了看所有的同学,又笑了一笑,继续上课。这可不像他的风格呀,我正想着,这是不是暴风雨前的平静,铃声突然响了,老师宣布下课,然后走下讲台,我彻底地放松了。突然,老师转变方向,朝我走了过来,刚放下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我紧张极了,就在我脑袋飞速转动的几秒钟里,他已经飞快的踱步到了我面前,表情严肃,用他那双粘着粉笔末的大手在我桌子上轻轻地,慢慢地敲了几下,然后就走了,这下我再也轻松不起来。

自那以后,我常常想起来数学老师那严厉的目光以及他那轻轻的敲击声,好像是在提醒我,又像是在鼓励我。但我终于明白了,老师的严厉并非我们想像中的那样残酷无情,老师的严厉更像是一种爱,像无私的爱,普照万物。老师的严厉是一种尽职尽责,它鞭策着我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成功的彼岸!

【篇八:河畔人家】

我的老家在黄河边,家门口有条小河,河水如黄河水一般浑浊,但依然偶尔能从翻腾的河水中看见有小鱼在跳跃。河边的杨树上有小鸟在快乐地歌唱,稻田里有稻穗在风中沙沙作响。这里风景秀丽,如诗如画,是个清新怡人的好地方。

我爷爷就在河边住,院子不大,但对老人家已经足够了。爷爷家有只大公鸡,院子就是它的地盘,每次我来,它都抬头挺胸,高高耸着大尾巴,大将军似的在我面前踱步,很严肃的样子。一旦有陌生人到访,它就会瞪起大圆眼,一脸凶相,朝人奔去或者用嗓门警告陌生人。院子里的羊咩咩地叫着,时不时动一下,懒得很。

在院子的后头,有一块空地,那里种了很多花,大的、小的、红的、粉的。它们早上在朝霞中盛开,晚上在月光下合拢,从远处看,就像一片花海。

出了院子再走一段时间就是黄河滩,哥哥差不多每个星期都要到那里摸河蚌。哥哥告诉我:“河蚌爬过滩地时会留下一条细细的印记,然后钻到泥里,会在河滩上留有一个小洞。”我就按照哥哥的方法在河滩找啊找,终于找到一个小洞,我伸手摸向泥里,终于找到一个。找到了方法,我摸河蚌的速度就越来越快,虽然摸到的都很小,但我仍然很开心。哥哥则干脆跳入水中,潜入水底,一会儿他上来时,手中居然有一个很大的河蚌。大的、小的,不一会儿就装满了两个箩筐的河蚌,我们喜滋滋地回家了。

傍晚时分,我们看着夕阳沉入水中,水面上仍倒映着残阳的金色光辉,看着水面上波光粼粼,天空中赤霞飘动,真有“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意境。

河畔人家的生活是辛苦的,是勤劳的,也是惬意的。

【篇九: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看到《狂人日记》的题目时,感觉这篇文章好像是一个不正常的人写的,整篇文章可能写的很疯狂,也可能写的一塌糊涂。这样想着,不由自主的看下去······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我从这段话中的“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想到主人公三十年前可能就见过这个人。既然是赵家的狗,那么这个“他”肯定也姓赵。读这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鲁迅的文章和现在我们写的文章大不相同,他的写作不用好词好句来描述,也能使我们忍不住接着读下去,就像我亲眼看见了故事中的情景。

整篇日记都在说吃人的事,“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在正常人眼里,他们为主人公做的事情是正常的。但在狂人眼里这些话会引起他的胡思乱想,怀疑他们的举动都是要吃它,狂人有些惊慌失措_“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文章中描述狂人疑神疑鬼、紧张兮兮的样子,我觉得他真是可笑。

我上网查阅了一下,狂人日记的正确解释是揭露当时旧社会的黑暗的事,鲁迅把自己当成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来看这个黑暗的世界,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虚伪和本性。我又拿起书看了一遍,其中有一段狂人的话我想了半天“吃人的是我的哥哥,我自己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有些转不过弯来,我猜想着这句话的所表达意思。

鲁迅的文章太深奥了,像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很少能读懂其中的含义,我也是在网上查阅资料才得到结果,但是我还是喜欢读鲁迅的文章。

【篇十:你在我心里】

初中三年,白驹过隙,日子过得飞快,如今离别在即,愁思如乱麻,裹在每个人的心里。

于我而言,有个不得不提的人,那就是我的同桌——哦,应该是曾经的同桌,那个曾给我带过许多欢乐的你。

那天,我抱着我的一叠书,甩着书包来到你的跟前。那时你估计被我的一脸凶相所吓倒,嘀咕地抱怨道:“这人的表情怎么这么可怕!”

事实证明,我们相处的很“和谐”。如果我的笔不见了,那么一定被藏起来了,如果你摊在桌上的书被画上一个大大的王八,那么必定是我的杰作。但关键时刻,我们又不分彼此,共弃前嫌,同仇敌忾。

正如那天我被化学老师提问,我却结结巴巴满头大汗地回答不上来,此时一旁的你哼哼两声,将化学书摊的老开,目不斜视地指着书上的几行字。我心领神会,正欲开口回答问题,怎料却被火眼金睛的老师发现了,她双目一瞪,点了同桌的名字:“你来回答这个问题。”你一脸苦相地起身,却也回答不上来,结果我们都被罚抄书。你一边抄书一边嘀咕:“哼,你这家伙,哼。……”我瞬间心生怒意,便下定决心不再让你看不起自己,于是我发愤苦读,此类事便再也没有发生过。

你总是最先发现自己不对劲的那个人,天早晨我起来的迟了,来不及吃早餐,胡乱喝了两口凉水便出门了。结果上午的两节课胃如同翻江倒海,疼的我两眼翻白,脸色发青,一向粗心的你发现的很快,你哼哼叽叽地从书包里摸出一罐瓶装牛奶和一袋面包,又向前桌的女同学借了一盒药油,随即嘀嘀咕咕地用手肘推过“三八线”“哼……你这家伙……”后来班里又经过几次位置大变动,我与同桌最终说了再见,但友谊仍在。

到了毕业那天,我是不是应该对你说起我努力学习的原因,以及喜欢药油那种味道的原因?或许我更应该说,你在我心里。无关风月,无关其他,只有友谊,友谊长在。

<1>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发布规则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14-2024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