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走遍天下书为侣》有感】
书,犹如自己的挚友和家发现人,无论你用什么方式读书,都会有不同的发现。
《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作者将书喻为朋友和家,朋友次次见,家日日回却都不会生厌,同时作者也表达了一个心声:书百读不厌!
书,就像一艘潜水艇,可以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又像一个伴侣,可以每时每刻陪伴在你身边;书,还像你的老师,可以无时无刻给你灌溉许多做人的道理。总之,书,就是一位可以与你倾心交谈的知己。
在生活中,人们不能没有书。书可以让你随心所欲,想读就读,书还可以把知识赠送与你,让你变得更加聪明,书更可以与你互倾真心,就像你的好伙伴,好朋友。其实,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书中的内容也可以让人念念不忘。书能让人提高写作能力,也能增强你的记忆力,还能锻炼你的理解能力。总之,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动员起来吧,宣传读书的好处,让更多人喜欢读书。
我爱读书!
【篇二:与书同行】
书香伴我成长,书,带我走进五彩缤纷的世界。
——题记
小时候我是一个顽皮的女孩儿,虽然我生出来是一个女的,但是我却有男孩儿一般的个性,为什么会这样说呢?那我就跟你说一说好了!
到过年时我的哥哥弟弟们都会来我家拜年,那个时候我最开心了,因为我可以和他们打雪仗、堆雪人,尽管我的手被雪冻得通红,但我仍然是很开心,自然这么顽皮的我让妈妈很懊恼,直到有一年妈妈给我定了校园版的读者我的性格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次看读者时的情景,还是那样的记忆犹新,我先看着书上的封面有一种神圣的感觉,在慢慢的打开书看着那,整整齐齐的字,散发着淡淡的墨香时,我内心顿时就平静了下来,再看看那一个个让人陶醉的故事,更让人沉浸在其中,当我每有回忆的时候,便欣然忘食,妈妈看到,我对书百般的喜爱,改变了我的性格时便非常的欣慰!
当我步入初中时我的压力越来越大,烦恼越来越多,于是我做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够平息我内心的烦恼,唯独有一件事能让我静下来,你们猜到了吗?对,就是看书看书,让我感到非常的轻松。
直到现在我依然在我的课余时间看书,现在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书是与我交心谈心的朋友,陪我一起走向无知的世界。
书卷多情似故人,文章有味堪知己。——后记
【篇三:慢慢的,我懂了】
时光是一剂良药,冲淡了悲伤,冲淡了苦闷,冲刷掉所有的不愉快,却也带给人一些顿悟一些思考。
他被我们称作一个怪人,留着毛寸头,宽的额头,前突的额骨,深窝的眼线,憨憨的神情,一颗大大的蒜头鼻,两个黑黑的大鼻孔,一张大嘴巴里几颗大板牙,尽显它的个性。
他不仅长得很奇怪,而且穿着打扮也很奇怪,他总是穿一身校服,虽然不新潮时髦,却总是干净整洁。有一次他被应邀去太原理工大学学习打篮球,他还是穿着这一身干净而朴素的打扮,每每问起他原因,他总是说:做初中生的表率,才是我作为共青团员的职责。”我们不禁挑大指称赞。
他的行为也非常与众不同,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相约出去玩,我没有多想,听他的意见,带我去了百草坡森林植物园,在回来的路上我请求他是否可以为我买一瓶矿泉水,他摇了摇头,不!便生气的否定了我的想法,我当时很生气很不理解。然后我们又去了书店,这次我什么也没说,但是他却,没有任何的犹豫,二话不说伸手就掏出了一百元钱,说吧,你想要什么辅导资料呢?我帮你买,我吃惊非小,拿了两本学霸笔记,他欣然应允了我的一请求,一结账48元,我问他,你为什么买这么贵的书,但是却不舍得买一元钱的矿泉水呢,他笑着解释道:“一瓶矿泉水虽说能解一时之渴,但是结果而之后又是再一次的渴盼。还要再去花钱,但是书百读不厌,是人类永久的精神食粮。”我点点头。
他就是怪人——王宇轩,我曾经询问我的老师,到底什么才是一名初中生的修养,他告诉我,怪人,实则不怪,他才是一名合格的真正的具有新时代要求的初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