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顶儿相关作文

【篇一:智慧的源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这话还真没错,书就像我走的阶梯,而且我看了书就像吃了营养品一样,让我一直进步,这让我喜欢读书了,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

不过,我是从什么时候读书的呢?这就要从我的小时候说起啦!小时候,我其实不大喜欢阅读书,我更喜欢画画,只因为有一件事改变了我不爱阅读的习惯。有一天,我在幼儿园看到一本书,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画,我看这些画,看的聚精会神,后来我慢慢也开始看下面的字了,嘿!你别说,文字的内容把画讲述的更清楚,挺有意思的!

我也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有一回我开始看长篇小说了,我陆续读过的书有《斑羚飞渡》、《疯羊血顶儿》、《装在口袋里的爸爸》、《101个神奇的实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等书。

最令人难以忘记的那一天中午,虽然外面烈日炎炎,却阻挡不了同学们的脚步,只有一部分同学留在教室,其它人都选择了去阅读室看书,猜猜我在干什么呢?当然不会错过看书的机会啦,我正读到高潮——羊群又一次抛弃了血顶儿,第二天,羊群到了大霸岳,山顶上又只剩下血顶儿和黑母狼,醒来的黑母狼,一眼发现了没有羊哨兵,只有血顶儿,心想:“正是好时机,悄悄的把血顶儿干掉!”

还有一回,已经下午放学了,我却正在读《斑羚飞渡》,只有几个同学还在教室里,而我正聚精会神的看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好安静,怎么没有声音了呢?抬头才发现空荡荡的教室里看不见其它同学的身影,我才意识到该回家了!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很多新的知识,让我更聪明,更明智,我爱阅读!

【篇二:校园一角】

校园的一角有很多,宣传栏、鱼池、文化长廊……,不过,我最喜欢的校园一角就是图书馆了。

学校的图书馆比较小,比市图、少图小多了,它在三号楼的四楼,四个柜子摆成一列,大概有150平方米。里面有个管理员帮我们借书,还书。不过图书馆虽然小,但书的种类还是很多的,文学书、漫画书、科普书……应有尽有,能让我们眼花缭乱,不知道选哪本书看,虽说小,但也能让我一饱眼福了。

我要去借书了。

学校图书馆的坏境很好,我很喜欢呆在那里看书,但他的楼层很高。有时利用课间去看书,快上课了再跑回教室,常常会累的半死。刚下课过去借书,再慢悠悠地走回来,那是最好不过了。

早上第四节课终于上完了,到了最能让人减轻压力的吃饭环节了,我拿起餐盘,急忙奔向饭桶旁,拿起饭勺打饭,其实,我这么早过去吃饭不只是想减轻压力,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早点吃完饭去借书。吃完饭,我像风一样奔向图书馆,我在那里左挑右选,最后,我把目光定格在两本书上,是选沈石溪的《狼王梦》呢?还是选罗琳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呢?最后,我选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慢慢的品味着这本书。

之后,我就发现我选对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许多生动、有趣的画面,哈利波特打败伏地魔的场景令我念念不忘,《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乐趣还真多呀!

我也挺喜欢在图书馆看书。

我们班很多同学都不喜欢看书,如果你问他们喜欢看什么书,他们肯定会回答:“漫画书!”而我却喜欢沉浸在文字当中。

下午,我去图书馆看书,我走在路上想:昨天的那本书看到什么地方了,在第几排第几柜?第一排第三柜,不错,到了那里,我果然在相同的地方看到了那本《疯羊血顶儿》,“疯羊”血顶儿是羊群的首领,有一天,饿狼袭击了羊群,刚好是春季,母羊刚产仔,自己很虚弱,小羊能跑但跑不快,再加上无知,不知道危险来临,这时,身为羊群首领的血顶儿挺身而出,与这头饿狼周旋对战,这头大饿狼也许是饿坏了,竟敢单枪匹马与健壮大公羊决斗,最后,大饿狼咬穿了血顶儿的肚子,血顶儿用尖角戳穿了大饿狼的内脏,两人共同掉下悬崖,同归于尽了。

血顶儿的英雄壮举太感人了,为了保护羊群跟大饿狼同归于尽,之前他还受到了羊儿们的欺负,现在却英勇的与大饿狼同归于尽,真厉害呀。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这么多的校园一角中喜欢图书馆了。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给我带来快乐、带来知识,如果让我选一个校园一角,我一定会选图书馆,书会陪伴我的一生。

【篇三:《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血顶儿是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它一出生就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它和它的妈妈被一只凶残的母狼盯上了。当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和母狼周旋搏斗时,被吓傻了的它却迟迟迈不开蹄子逃跑。终于,它的妈妈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妈妈用自我牺牲的方式,忍着撕裂脖颈的剧痛,将脖颈动脉的一腔热血喷溅在它的额头上,成功的唤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妈妈惨死在它面前,它侥幸逃脱了。这是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对孩子最后的爱的表达,它额头的那滩鲜血是妈妈对它的爱的印记。因为受了血的洗礼,它因此得名“血顶儿”。

后来这只小盘羊来到另外一个羊群,它开始慢慢长大,没事儿的时候,它天天将角抵在岩石上磨砺,强行将盘羊的那对弯角磨成了尖锐的直角,尽管它遭到了许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里的羊们不会懂得它为母报仇的那份执着,它因此被同伴唤作“疯羊”。最终,懦弱的小盘羊变成了一只强壮勇敢的公盘羊。

若干年后,命运再次让它遇到了狼。不过,这次是三只小狼,面对三只小狼的肆意挑衅,出于愤怒它用尖利的角杀死了那三只小狼。小狼被杀后,母狼闻声赶来,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血顶儿”呆住了。原来这只母狼就是杀死它母亲的那只母狼,它们的眼中燃烧着各自的愤怒,它们之间展开了一场殊死的搏斗。怀着复仇之心,血顶儿越战越勇,母狼最终被打得落荒而逃。但从此,母狼开始了对羊群的疯狂报复。

它们再次相逢,是在一块岩壁上。它仿佛又看到了母亲在自己面前的惨死,它发疯般将母狼堵在一个岩洞里,只要母狼稍一出来,它就大声吼叫,用角猛抵,这气势把母狼一次又一次逼了回去。遗憾的是,一个深夜,羊群因为胆怯,在它熟睡的时候弃他而去。狡猾的母狼,发现了这一情况后,偷偷的溜出岩洞,悄悄靠近了熟睡中的血顶儿,将尖利的牙齿刺进了血顶儿的脖颈,它被母狼残忍地咬死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被“血顶儿”为母报仇的勇敢和那份执着的信念深深感动,为了替母亲报仇,它无惧成为别人眼中的疯羊;为了种群的安危,它勇敢无畏,和凶残的母狼搏斗。最终,它用自己的方式为母亲报了仇,虽然结局惨烈,但我相信,它的在天之灵也可以安息了吧!在同情“血顶儿”的同时,我憎恶懦弱自私的羊群首领,因为它的抛弃背叛,“血顶儿”才会惨死,如果它们和“血顶儿”齐心协力,说不定它们会打败并消灭母狼,赢得胜利。

【篇四:读《狼王梦》有感】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由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所写的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

这本书的主角有两个,一个是望子成龙的一头母狼——紫岚。另一个是为了报仇雪恨,而被世人所唾弃的一只盘羊——血顶儿。比起血顶儿的遭遇,我更觉得母狼紫岚的遭遇更悲惨,值得同情与尊敬。

母狼紫岚自从生下了三头公狼一头母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后。就对黑仔、蓝魂儿、双毛当狼王的期望从没停止过。可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世事难料,作为草原上最凶猛的肉食动物,难免会遭遇飞来横祸。首先,紫岚认为黑仔有做狼王的潜质,所以黑仔做什么它都会同意。有一次,黑仔出去觅食,它看见了一只金雕,因为好奇,所以,它被杀害了,真是好奇害死狼呀!接着,紫岚就把未来的狼王梦寄托在了蓝魂儿身上,可是,老天爷却更加变本加厉,又让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上面。最后,紫岚只好把希望交给了双毛,但是,总是事事不顺,双毛在争夺狼王位的时候,眼看即将成功却遭遇了现任狼王洛戛的突然爆发,死在了它的手里。后来,它跟媚媚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最后被媚媚赶出了石洞。几个月后,它回到了石洞门前,媚媚见了,以为它要吃掉它刚出生的小狼,于是立马把她驱逐了出去。她走后遇见了那只杀死黑仔的金雕,于是他想:现在能实现狼王梦的只有她的孙子了,她不能让金雕再伤害他们了。于是,她和那只金雕战斗起来,最终,她们两败俱伤,同归于尽了!

故事讲到这里,我的心里难免会泛起一阵怜悯之情,心酸,虽然她花了毕生的时间来培养他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是却没有成功。我认为紫岚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因为紫岚对一件事情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没有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而悔恨,放弃,而是无所畏惧、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自己的生命去追求实现狼王的梦想!

狼王梦,虽然只是一场梦,但是,为了梦想去追求,去努力,终归有一天,梦想就会实现!梦想就会变成现实!

【篇五: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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