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绿野仙踪》有感】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为《绿野仙踪》的书,令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莱曼。弗兰克。鲍姆,他在美国被誉为:儿童文学之父。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名为多萝茜的小女孩,因为要救一只名为“托托”的狗,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神奇而美丽的国度,名为“奥兹国”。善良的北方女巫告诉她,要想回家,就必须到翡翠城里去找到奥兹大王。一路上,多萝茜遇见了善良的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从不认识到成为能够一起经历生死的好朋友。经历了重重困难,多萝茜最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家乡。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体会到:每个人做每一件事都要有自己的目标。在向目标奋斗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和种种诱惑。然而,当你战胜这些困难的同时,你会发现自己的成长,也会看到自己的进步。另外,我还明白一个道理:友谊是很珍贵的。西塞罗说过:“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让我们从现在起,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珍惜彼此之间的友谊。
【篇二:学古筝】
每当弹起古筝时,都会想起我刚学的那段时光,至今令我难忘。
我学古筝两年了。两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上完英语课,去附近的商场逛。当我们逛到四层时,让我大吃一惊。因为这里不是卖东西的,而是摆满了玲琅满目的乐器。而我却一眼看见了最能代表淑女的乐器——古筝。我对妈妈说;“我要学古筝。”妈妈温柔一笑,算是答应我的要求。这时我看见旁边的琴房里面有个小姑娘在弹古筝。她弹得可真好,只见她右手勾勾挑挑,左手抹抹托托,那一根根琴弦在她的手下发出了优美动听的声音。我看得入神了,妈妈看我这么喜欢,就托熟人找了一个古筝十级已过的老师,我把她叫古筝姐姐,从此,我和古筝交上了朋友。于是,妈妈在我一级后给我买了个古筝。
我和古筝已经是不久违的老朋友了,在古筝后的一年,我已经学会了弹很多曲子,比如《我的家乡日喀则》、《小星星》、《画阁秦筝》……我对古筝的兴趣越来越好,我甚至每天看到它,就想立刻戴上指甲,开始弹一番。
古筝也有很多累,也很烦,容易使人浮躁,可是,你如果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兴趣爱好或特长的话,那就得好好练,一天至少得抽出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练,我坚持了这么长时间,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成就感。
学古筝的路不好走,一路磕磕绊绊,历经了千辛万苦。但是阳光总在风雨后,在艰辛的背后,我也尝到了其中乐趣。弹古筝,让我从中感受到了艺术的美和其中的乐趣。
【篇三:我和她】
秋已暮,亦是红稀香少。
来到这个小乡村已有一些时日了,现在这个季节,叶子已经落的差不多了,太阳下山的也越来越早,往往不到6点,太阳就早早歇息了。落霞笼罩的小乡村,有着格外的韵味。
农人们都在丰收。
需要采摘的东西太多了,时间久了,他们没有了刚开始丰收时的意气,但那种干劲仍是存在,一个个都在鼓着劲,身上的汗水跳动着喜悦。
我是不懂这种喜悦的。只知道在这时候,大家都在忙活,我是没有多少伴陪我玩耍的。
我就抓着村里的那只大黄狗,它的尾巴实在是好玩,就扯个不停,直到它的尾巴秃了,呲着牙齿地看着我时才停歇。
后来,大黄狗看到我就绕着道走,我也就失去了我这唯一的乐趣。
其他的时间,我就百般聊赖地坐在老屋门前的台阶上,托托左腮帮,又托托右腮帮,最后两手一起托着脸,实在是无趣。
那时候隔壁家有一个小女孩,粉雕玉琢的,不过带着营养不良的青色。她时常带我去捉蛐蛐,爬树摘果子,实在是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不过正是她,给我带来了唯一的乐趣。
有一天,她又来找我玩耍,我们计划好要去村口那个大树那里爬树。那棵树可大了,枝条都有我手臂粗,根部十分粗壮,地下的根都不知道有多少,据说,它的根可以把整个村都包围起来,可见这棵树的年龄之高。
那天,她还是和往常一样,咻咻咻的就爬上了一根枝条,正咧着嘴朝我笑。我正要爬时,听到了她家大人的怒吼:你在干嘛,还不快下来,在那丢人现眼!
那声音可大了,不过也不怪她家大人那么生气,现在正值丰收时期,各家都忙开了,她又是一个女孩子,不好好呆在家里,还和我这个整天无所事事的男孩子呆在一起,难念会生气。我也没有太当一回事,正要叫她下来时,就看到了一个红色的影子从我身边掠过。我怔住了。
她今天穿的是红衣服。我心里一直闪过这个念头。
直到她的哭泣声传到我耳中,我才转过头,看到了掉落在地的她。
她溜了很多血。我好像失去了知觉。
等我回过神后,她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了地上的一滩血。
我回了家。
一个晚上,都听到了她家传来的哭泣声和教训声。从此,我见了她,都直接绕道走,我心中走有一股莫名的愧疚和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血的恐惧。
后来,我不用再绕道走了。因为,我再也没有见到她了。
再后来,我回到了县城。
【篇四:推荐一本好书】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今天我想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绿野仙踪》。
里面讲述了:多萝茜和享和叔叔,艾姆婶婶,他们住在塔萨斯州大草原的中部。叔叔是个农民,他们住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因为当地经常发生龙卷风,所以叔叔和婶婶总是烦恼着,突然前面传来了一种尖锐的啸声。他们的眼睛转向那里,只见那个方向的草掀起来了。享和叔叔突然站起来:“艾姆,龙卷风来了”婶婶连忙放下洗了的盘子,跑到门口去了,大喊“多萝茜快点跑到地浻里去,可托托从多萝茜的怀里跳出来,躲到床底下去了,多萝茜便跑过去捉它。艾姆婶婶十分害怕,打开地板上的活动门,爬下梯子,躲到那又小又黑的地浻里。多萝茜捉到了托托时,穿然摔倒在地板上。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龙卷风围着屋子旋转了两三圏。南来的和北来的风,在屋里会合着,形成了旋风的中心,突然猛烈的震动,把多萝茜又摔了一跤,多萝茜通过无数次的努力终于安全到了浻口,多萝茜婶婶松了一口气。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是航海,必须朝着自己定下的目标行驶。
【篇五:《绿野仙踪》读后感】
在暑期里,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里面的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动,也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珍贵。
故事的主人公是多萝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她和小狗托托吹到了一个奇异的奥兹国。为了回到叔叔和婶婶的旁边,多萝茜只得前往翡翠城,去求助伟大又可怕的魔法师奥兹。
在路上,她结识了三位好朋友:想要一个聪明脑袋的稻草人,想要一颗温暖之心的铁皮人,以及想要勇敢威猛的胆小狮子。四个小伙伴同心协力,历尽艰辛,战胜险恶,多萝茜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堪萨斯州大草原,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也找到了各自幸福。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也深深地体会到,友谊是多么的珍贵。这就如同我们学校里的同学,应该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有一次,美术老师让我们做日历,可我没有带双面胶,心里很着急。这时,同桌看到我坐立不安,就问我;“怎么了,是双面胶忘带了吗?”我难过地说;“是,是的。”于是,他把双面胶递给了我,我快速地完成了作业。回头一看,有个同学因为没带剪刀,没法完成作业,正着急呢!我毫不犹豫地把剪刀借给了他。最后,我们按时完成了作业,心里都很高兴。
这本书让我懂得友谊是很珍贵的,只有互相帮助,才能实现梦想。
【篇六:畅游书的海洋】
今天可是我期待已久的星期六呀!真是太开心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开心?呵呵,告诉你吧,今天我和刘美含约好了一起去一行书院看书呢!
我们约好下午2:00在一行书院门口集合。吃过午饭,我整理好东西,朝一行书院走去。
“呀!你终于来了,我都等你老久了!”美含看着才来的我,诉说道。“什么?什么?现在才1:50嘛!我们不是说好用10分钟集合吗?明明刚刚好嘛!”我看了看表,反驳道。“好啦好啦,走吧,我还急着做摘抄呢!”我们两个拉着手,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儿童区走去。
一到儿童区,我们俩就把对方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各自拿起喜欢的书看起来。
我首先拿起了一本最近在看的杨红樱童话看起来,我看的是——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刚一开始,我就被蜜儿的神秘感给吸引住了。蜜儿真的是仙女下凡吗?最后蜜儿究竟去了哪儿?“蜜儿格言”说的真有道理,要是我家也有个这样的保姆就好了。一本书读完了,书中的内容却还在我的脑袋里闪过。
我之后又看了女生不是好欺负的,被小樱桃的勇敢所吸引,读幸福的鸭子,为被开心传染的托托感到高兴,翻阅想变成人的猴子,对猴子大胆的想法感到佩服……
虽然我只看了一下午的书,但我觉得收获还真多,又学会了写作文的好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