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风相关作文

【篇一:我愿意】

小时候总觉得“我愿意”是一个很庄重的短语,只有在叔叔阿姨结婚时,在主持人或司仪向他们问“无论贫穷……,你愿意……”时才能听到这句回答。

小学时英语就是我的讨厌对象,只有在英语课上才动动它。下课时就算它很会讨好人,就算它会说话,我肯定也不会动它。

最讨厌的就是背单词了,再怎么背也是过一会儿就忘,要听写时,我才开始记单词。背课文倒是不怕,那时候天天都要听光盘,英语课文只要反复听几遍就能背得滚瓜烂熟。

有段时间我恨它到了极点,英语是我考得最差的科目,还给它害得被训了一顿。

那个时候英语老师找了我。

“我知道你很聪明。你不会的肯定是没有好好记,如果有好好记,我相信你一定会考到班级第一,我送你一个礼物。你愿意做吗?”老师背后的阳光为她镀了一层金黄色的纱。

“我愿意。”那是夏日,熏风还将蝉声吹进了窗内。那一刻我才知道我的一句“我愿意”也是那么庄重的。那是我和老师的一个约定,我要为此努力,为达到目标而奋斗。

为了这个礼物我一有空就拿起英语书在背单词,其实英语单词也没那么难记,几乎都是几个单词拼起来再添几个字母,这就是我背单词的方法了。好像到现在也没什么背不下来的词,唯一背不下来的只有长得要命的“祝贺”了。

实际上在老师一说“聪明”的时候我就已经想要为英语而努力,而忙碌了。那一刻我因为英语老师而爱上了英语,想心甘情愿为之刻苦,即便可能会得不到很多的回报,也想无怨无悔地去奋斗。最后还是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礼物。

那时我还是比较好收买的,一件“礼物”就会去努力。

现在早已知道那是老师的惯用伎俩。可是心里对老师也还是感激。我的英语已经达到了班级前五左右的成绩了,目前还在努力前行。

捧起英语读到深情处有时会想起披上金纱的mrs。yang,与那伴随着夏日蝉鸣稚嫩的“我愿意”。

【篇二:四季的风】

人们都说春天的风叫和风;夏天的风叫熏风;秋天的风叫金风;冬天的风叫朔风。他们看似都一样,不过脾气可是大有不同

和风

农民伯伯脱下了棉袄,在田野里播种希望的种子。一阵阵春风吹过,万物复苏,柳绿花红。小草探出头来,观望着那明媚的世界。春风拂过田野,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熏风

夏天的天气异常闷热,农民伯伯从田里回来都汗流浃背了。这时候风却跟我们玩起了捉迷藏,不时有一股风,可那还是热烘烘的。哎,我看夏天的风以后叫热风吧。

金风

秋天的风吹在人们身上凉爽爽的。树叶的纷纷从脱离了妈妈的怀抱。田野里,稻子翻起了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了燃烧的火把。农民伯伯喜悦地收割着庄稼。秋风带给人们的是欢喜。

朔风

冬风凛冽,冬天的风吹的人们都睁不开眼睛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少了,小女孩围上了围巾,有些调皮小男孩干脆背对着风走。好让自己的脸逃过这一浩劫。

风,虽然我们有时喜欢你,有时讨厌你,但是你们有自己的特点,各有千秋。

【篇三:写风】

我喜欢风,风时而温柔,时而猛烈,飘忽不定。

春天有那温和的和风,夏天有了燥热的熏风,秋天有那凉爽的金风,而冬天有那凛冽的朔风。

春天,万物复苏,和风吹过,似乎把世间万物都吹醒了。小草调皮的从土里钻出头来,好奇地探望着;柳树姐姐随着风的伴奏,情不自禁地跳起舞来;而花儿呢,则竞相开放,争着比美呢!

夏日,一切都透着浓浓的热气。看!连柳树躲到阴凉处去了,说起那些柳树,已有了些年代,它们是我童年欢乐的摇篮。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大多是在河边度过的,每一棵柳树下都藏着一个无法忘怀的故事——就算有一阵风吹过,也透着浓浓的热气,果然是名副其实的熏风。

秋季,是个丰收的大好季节。那红红的高粱,低着头向人们说明着:丰收了!秋季的风是凉爽的,每一阵风都会让你神清气爽。

隆冬季节,寒风凛冽,把马路上的沙石都吹得微微作响,行人们个个都戴着口罩,躲着这可怕的风,但孩子们却和风交起了朋友,竟和风玩起了游戏,就算沙石飞过,也不畏惧。

风啊,你是那么热情,为什么有的人就那么敬畏你呢?以后呀,你要乖巧一点了!

【篇四:每天收获一点点】

绵绵细雨收获了春的喜悦,朵朵浪花收获了夏的晶莹,丝丝微风收获了秋的沉寂,片片雪花收获了冬的凄美。

时光悄悄路过的日子里,我们又收获了什么?

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一朵摇曳的小蓓蕾,开始成为一朵迷人的玫瑰;以一株玲珑的含羞草,卓立为一株缀满晶莹露珠的木绵。是的,带着成长的依恋,带着纯真的追求,我们已悄然踏上了青春的阶梯,步入了青春的大门。于是,多晴多雨的花季来临了,它是谁也无法拒绝,更是无法逃避的。于是我们收获了体验青春的机会。

每个人心中都存在一个玫瑰色的梦。那是有熏风牵动的裙摆,有阳光轻吻的衣衫,有海浪撩动的薄纱。所有的美梦都被这温暖呵护,乘着想象的翅膀自由飞翔。当然,我们也会有“疲倦”的时候。我们会因为朋友的误解而偷偷掉泪,会因家人的责备而暗暗伤悲。于是我们感到生活不全是阳光,青春也不是无虑的韶华。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你怎样对待生活,生活就怎样对待你。于是我们又收获了一份重新审视自己的机会。

借着歌声的力量,不断奔跑在生命的跑道上。每一个目光,都记在心房,温暖每一次失落和彷徨。收藏点滴的鼓励,用它来寻找缤纷的梦想;整理破碎的记忆,借此来奔赴未知的天空。但当岁月磨平了尖锐的棱角,是否同样也会磨平最初的那份执着。

在不经意间我们已收获很多,因为幻想中的未来已变成多姿多彩的现在。

是的,每天收获一点点,我们便收获了幸福的秘诀,我看到的世界更美丽!

每一天,告诉自己无论是日出还是日落,无论是艳阳还是风雨,都要好好珍惜,学习接受,学会收获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篇五:乡野的风】

我爱乡野的风。熏风吹着泥土的软,土上生着明媚的花儿,花间洒着的细雨点,胜过爱贫穷和无限期的思考。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朱自清如水般隽永清新的散文《春》,弥漫着迷人的乡土间的气息,泌人心脾。扎根于自己生长的那片故土上的文学创作,总是透露出平淡、质朴而又真实的感觉,让人无须开口言语,一切尽在心中。

季羡林是著名的国学大师,读他的访谈《小草与大树的对话》,我仿佛听到了草丛中蟋蟀的吟唱,嗅到了林木间“野芳发而幽香”。老一辈的读书人,从乡村走出,在其言谈与创作中又回归自然的美,让人在淳朴的氛围中领略至深的学问和至上的精神品质。

乡野的风,吹起读书人前行路上的沙尘,吹起他们的衣角,吹起他们思乡怀人的心水,涟漪圈圈,荡漾开来。“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的诗句告诉我们文人作品中的忧思与情怀的源流,即对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的热爱和对他过往的追忆、眷恋。

乡野是读书人创作的木本水源。乡野之本挺拔则其木佳秀繁茂、万古长青;乡野之源长流,则其创作之水清澈,注一渠,渠清如许。

当耸入云天的高楼大厦阻挡了乡野的微风,当坚硬无比的水泥地掩盖了泥土的芬芳,如今的我们,剩下的只是“城里的水泥丛林和堵车的情绪”。那种源自生命之初的热爱与追寻,最终抵达优雅从容大自在,这种创作的精神与本能,令今天的读书人,自惭形愧。

无法阻挡如今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就应处理好创作与时境的关系。心中要有对乡野风声的挚爱,文字中也要有对现代生活的期待与忧思。创作要追求的是一种内心真正的宁静,而不是简单地沉浸在乡野的梦中,也不是一味地充斥社会发展带来的烦恼,而是心中所栖,在内心修篱种菊,同时又能享受尘世的幸福。

我爱乡野的风,也爱梦想筑成的繁花似锦。

【篇六:四季的风】

一年四季都有风,春天有和风,夏日有熏风;秋日有凄风,冬天有朔风。虽然它们都是风,可风性却有天壤之别。

春日和风,还没有驱赶走寒风刺骨的冬天,在她温暖的身体里还注着一丝寒意。她唤醒柳枝,抽出柳芽,吹开报春花。春风聆听小鸟的窃窃私语,向小溪倾诉自己的心声。万物复苏,生机勃勃。

夏天的风为什么叫熏风呢?夏天几乎丝毫没风,就算有风,也是热乎乎的,还不如没有呢。夏天的风吹干了粉红的花瓣,吹蔫了白杨树翠绿的树叶,唯独桔子树沐浴着炙热的阳光。酷热的熏风,像一个坚强的小战士。

秋日来临,凄风飒飒,世间的黄叶在悲哀地哭泣。“让我们多待一会儿吧,多献出一点生命吧!”秋风也有喜的一面。他带来一件火红的礼服,这是送给枫树弟弟的;他带来一件翠绿的毛衣,给青松爷爷留着。秋风吹开五颜六色的桂子香飘万里,吹开千姿百态的菊花,争奇斗艳。

冬日的朔风异常冰凉,寒风刺骨。在冬风送来的茫茫白雪之中,唯有梅花傲雪独放,金黄的花瓣散发淡淡幽香。青松仍旧披着秋风送他的绿毛衣,虽然有厚厚的白雪覆盖,可他依旧矗立在那儿,丝毫没有弯曲。可真所谓“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啊!

风啊风,调皮的风,人们有时需要你,喜欢你,有时惧怕你,讨厌你。我要长大后利用你,让你为人们做更多的贡献。

【篇七:我的朋友】

坐在快餐店的落地窗边,下午渐暗的日光温柔地影在左脸上。我用力吸着杯子里冰冷的碳酸饮料,狂躁的气泡刺得舌头微痛,恍惚间,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记忆被莫名拉扯回许久以前。

对面是你,孤意在眉,深情在睫,丹凤眼带着几分锐气,而那样的笑却是温柔的。皓齿若开,定是真言。但我是怕你的,在你这里找不到任何台阶可下,仅有让人猝不及防的电梯,直转急下,让我一头撞在南墙上。我叫你外号“迅哥”,你便眉毛一拧,似乎要怒骂我,但那表情凝在脸上,又像在说“懒得理你”。我很怕她的性格,不是怕她脾气大,而是因为直来直往,不懂与人处世之道,怕她受伤害。但是反倒她来教训我:“你看你,胆小怕事,总怕得罪人,但是你要知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真理不能为之移动。”我们深谙对方的习性,看似两个永不相交的人,却能一直平行下去。

你是我的后桌,那天测试,我愣是想不出最后一句古诗,眼看时间快要到了,我一时头脑发热,就这一次!于是拉开了语文书。你的手不轻不重的捏了捏我的胳膊,咳嗽两声,我随即脸红了,午后的阳光也变得灼人,火辣辣的。待到下课,你凑过来,眨动着长睫毛,淡淡地只说了“下不为例”,此事在你我心中便石沉大海,再也没有提起。

你和我去吃饭,我点了一杯加冰的可乐,你突然瞪住我,随后要了一杯热奶。我大惑不解为何突然变脸,你就一把抢过我手中的可乐,留下风吹过的冰凉,又递上温热的牛奶,道:“感冒还不安分,喝凉的,有什么好?”我有些尴尬,但又觉得挺开心,在外面也有人关心我。从窗户窜进来的熏风吹得我们心情很好,似乎又捡回了什么遗失的美好。

当过往又浮现在眼前,我觉得空落落的,剩下的可乐,也苦涩难咽。是的,人与人之间竟会淡得十年不见,十年既见又淡得无一事可相谈,可对答如流又能淡得没有一件事可以称得上是事情,但即使是这样,仍然可以是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挚友。如今你还好吗,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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