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面对外公的歌我流泪了】
黄昏的晚霞依然绚丽,一片片泼洒剩下的光焰。关于外公的记忆,一片片在斜阳中铺开,而我依旧回忆,触摸外公斑驳的歌声。
时光倒溯,回到那个属于小屁孩与乐呵呵老头的时代。那时,父母工作繁重,我自然是跟随外公来到乡下,当起了“野孩子”。
山风吹过,弥漫着一股亲切的草屑味。太阳渐渐沉落,踏着一路残阳,我同鸡鸭们朝一个方向跑,跑到村口,便遇上了扛着锄头归来的外公。我们俩像往常一样,在落日衔山的时候,去山林里挖些野菜。
来到山上,面对娇艳的花、婆娑的树,心仿佛更贴近了自然。我蹲在田梗上,用手托着腮帮子问:“外公,你今天唱什么歌啊?”正在锄地的外公抬起头,双手插着腰,望着千山之外的落日,沉思了一会儿说:“嗯……今天就唱个小调吧。”
说完,他深吸了一口气,让人来不及凝神便起调高唱,听不清具体的歌词,只是感到一股浩然之气在外公的歌声里迸发,偶然传来几阵鸟鸣,与歌声一起洒在余晖里,使我沉浸于奔放的欢乐与淡淡的静泊中。那一刻,我才明白外公与自然的歌声,也许有人不懂这五音组成的曲调,但我懂,天边的那抹晚霞也懂。
外公的歌声就这样在黄昏中摇曳着走过记忆。多年后,民歌仿佛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而我对民歌的理解,最初就来源于外公的教诲。
有一天,老屋要拆迁了。搬东西那天,我随父母回到老家,一跨进门槛,便看见外公坐在竹椅上,静静地注视着快要落山的太阳。父母将早已打包好的行李拎到车上,而我搬着板凳坐在外公身边。静默中,屋檐下响起了外公的歌声,歌声里没有山雀般的快乐,没有嘹亮的吆喝,却带着淡淡的郁悒,仿佛在诉说着什么,更像是不舍的挽留与告别。外公的歌声还在继续,落在斜阳里,用歌声还原着记忆的碎片。
听着外公的歌声,余晖打在他的脸上。我的眼睛有点湿,我知道,没了老家,外公的灵魂只能浪迹天涯。
外公的歌声可以聆听,可以触摸,来自于自然,来自于初心。外公的歌声,将陪我一步一步走下去。
【篇二:描写刘禹锡】
我喜欢刘禹锡的诗,无论短章长篇,大都简洁明快,风情俊爽,有一种哲人的睿智和诗人的挚情渗透其中,极富艺术张力和雄直。刘禹锡的诗又大多自然流畅、简练爽利,同时具有一种空旷开阔的时间感和空间感。
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弟。刘禹锡耳濡目染,加上天资聪颖,敏而好学,从小就才学过人,气度非凡。他十九岁游学长安,上书朝廷。二十一岁,与柳宗元同榜考中进士。同年又考中了博学宏词科。后来在政治上不得意被贬为朗州司马。他没有自甘沉沦,而是以积极乐观的精神进行创作,积极向民歌学习,创作了《采菱行》等仿民歌体诗歌。他性格刚毅,饶有豪猛之气,在忧患相仍的谪居年月里,感到了沉重的心理苦闷,吟出了一曲曲孤臣的哀唱。但他始终不曾绝望,写下《重游玄都观绝句》以及《百舌吟》、《华佗论》等诗文,屡屡讽刺、抨击政敌,由此导致一次次的政治压抑和打击,但这压抑打击却激起他更为强烈的愤懑和反抗,并从不同方面强化着他的诗人气质。后来,几经多次调动,刘禹锡被派往苏州担任刺史。当时苏州发生水灾,饥鸿遍野。他上任以后开仓赈饥,免赋减役,很快使人民从灾害中走出,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苏州人民爱戴他,感激他,就把曾在苏州担任过刺史的韦应物、白居易和他合称为"三杰",建立了三贤堂。刘禹锡晚年回到洛阳,任太子宾客,与朋友交游赋诗,生活闲适。死后被追赠为户部尚书。
他的诗精炼含蓄,往往能以清新的语言表达自己对人生或历史的深刻理解,因而被白居易推崇备至,誉为“诗豪”。他在远谪湖南、四川时,接触到少数民族的生活,并受到当地民歌的一些影响,创作出《竹枝》、《浪淘沙》诸词,给后世留下“银钏金钗来负水,长刀短笠去烧畲”的民俗画面。至于“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更是地道的民歌风味了。他在和白居易的《春词》时,曾注明“依《忆江南》曲拍为句”,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依曲填词的最早记录。刘禹锡针对白居易赠诗中“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两句,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酬答,劝慰白居易不必为自己的寂寞、蹉跎而忧伤。沉舟侧畔,有千帆竞发;病树前头,正万木皆春。他的领悟也深深影响了白居易晚年的生活。
就是他这种积极乐观的态度,被贬至安徽省和州时,按当时的规定,他应住衙门里三间三厦的屋子。可是,和州策知县是个见利而为的小人,目光势利,他见刘禹锡被贬而来,自无好处,便多方刁难。先是安排刘禹锡住在县城南门,面江而居。刘禹锡见房子面对大江,不但没有埋怨,反而很高兴,特撰写一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他这个举动气坏了策知县,又令衙内书吏将刘禹锡的住房由城南门调到城北门,由三间缩小到一间半。这一间半房子位于德胜河边,附近还有一排排杨柳树,自是别有一番风趣。刘禹锡见了这个环境,也没有计较,依然安心住下,又写了一副对联贴在新居:杨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策知县见他自是悠然自得,又把刘禹锡的住房再度调到城中、而且只给一间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房子。半年时间,刘禹锡连搬三次家,住房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他仍然读书作文并写下了《陋室铭》请人刻于石头上,立在门前,。
《陋室铭》流芳千古,让人在世俗的喧嚣中感受到心灵的那份宁静: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刘禹锡的人生态度和他的诗句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感受到他的世界。
【篇三:我学会了弹钢琴】
童年就像一棒棒糖,甜滋滋。酸溜溜的,我的童年便是如此。
我小时候就喜欢音乐,会唱许多歌曲,参加音乐培训班时,老师也说唱得好,我的音乐梦就在这时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了,好,就从弹钢琴开始!
也许因为我妈妈的同事的儿子钢琴学得好,所以想超越他吧。
记得到了学钢琴的地方时,我就十分激动,因为我第一次看到几架钢琴,哇!正在演奏《十七岁那年的雨季》这支歌,我忍不住唱到:“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爸爸见我对钢琴如此痴迷,帮我买了一架钢琴,我的钢琴之路开始了。
在那里我认识了许多老师,每一天做完作业就开始练钢琴,起初,我连中央C都不认识,但后来,我渐渐地知道了许多音乐知识,如八分音符等,也渐渐享受音乐了,很快,我学会了《白毛女》《黄河大合唱》《浏阳河》等民歌了,这种超越自我喜悦是别人无法体会的。
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就会成功。
【篇四:翠湖游记】
坐着绿皮火车,晃悠了三十多个小时,到昆明,天还是黑的。
在淡淡的晨曦笼罩下,昆明城显得格外宁静优雅,与其它繁华大都市相比显得那么独树一帜。
来过云南才知道,这才是我想要的夏天。大口呼吸着清晨湿润而香甜空气,慢慢走过大街小巷,不知不觉就和爸爸一起来到了翠湖旁。此时的天已泛起了鱼肚白,刚进翠湖,太阳仿佛为我们而升起,在天地间倏地亮了起来。天空似爆炸了一般,红一块、紫一块,当中还夹杂着深沉的蓝和透亮的白,太阳升起前被薄雾笼罩的景色,现在也渐渐显了形,但还是有点儿飘忽不定。
翠湖,原称菜海子,湖水水光潋滟,绿树成荫,是昆明城内的一颗绿宝石,享有“城中之玉”的美称。翠湖的荷花最是出名,满得都快溢出荷塘了,嫩得都快滴下来了,艳得都快赛过天上的朝霞了。荷花如同舞台上的演员,争相表演给游客看。这些小东西的盛情似乎难以拒绝,令路人纷纷驻足观望,细细品味。
说了荷花,怎能落下荷叶?荷叶看似普通,却也另有一番姿色。一大片一大片碧绿的荷叶,如同一只只翡翠的玉盘,朴实却暗暗散发出清香。微风拂来,池边树上叶尖的露珠不时滴在荷叶上,然而荷叶显然不是它们的安身之所,它不安份地滚来滚去,越来越大,忽地落入荷塘,继而发出“滴答”之音,这真是“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啊!
公园另一大特色,就是有很多身穿民俗服饰的当地市民唱歌跳舞,民俗感特别强烈。清晨,人们早早地就来到了湖旁,唱几曲民歌调子,跳一首欢快的舞蹈。音乐响起来了:“小乖乖来小乖乖,你们说给我们猜,银河长长上天,莲藕长长海中间,米线长长街前卖嘛,丝线长长妹跟前喽来。”这是云南民歌《小乖乖》,一首活泼、幽默云南民歌,公园里许多人都在唱,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双手舞动起来了,两脚不停地踏着小碎步,就连空气里也是幸福的味道。
公园还有打羽毛球的、长跑的……他们大多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但是个个活力十足,满头银发在阳光下照耀下闪闪发亮,脸上皱纹也被他们欢声笑语抚平。我跃跃欲试,与一位老奶奶打起羽毛球,只见她健步如飞,扣杀、挑球样样在行,最终我与她打平,真佩服她积极向上的精神头儿啊。
这里是我云南之行的第一站,却已让我感受到别样的美好,真期待接下去的旅程。
【篇五:诗歌伴我成长】
小时候我只是一个在乡村田野里抓泥鳅的野孩子,更是一个不懂事、调皮捣蛋的野孩子,是爸爸、妈妈一天天的抚养我长大。岁岁月月朝朝暮暮;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刹那间,我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到了学校后,我就时时刻刻的泡在学校的书吧里,是书伴我成长。此时此刻,我还清清楚楚的记着有一次,我从举不胜举的书柜里抽出一本厚厚的诗集,上面赫然印着泰戈尔的格言:“请你来享受这本诗集吧,它会使你的心快活得像一只小鸟,自由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仅仅只是瞄了一眼,我便如饥似渴的地将他抽了下来。从此泰戈尔像一位导游,引导我畅游在诗的海洋中。也从此让我爱上了读诗,正如我迷恋那丰富多彩的田野一样生活中处处有诗歌。天真的儿歌、朴素的民歌,常常在我耳边萦绕。我被阳光般灿烂的诗所诱惑了。在读诗中,让我认识了“乐观豪放的李白、深沉忧郁的杜甫、清丽婉约的李清照……”他们都用自己不同的风格向我展示了诗的魅力。慢慢的,我领悟到了诗的奥秘;我与骆宾王交朋友,领略了动物世界的美丽。渐渐地,我感觉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诗。诗用它透明的手法每时每刻都抓住了我的心,唱出那一曲曲动人的歌声,使我陶醉。于是在上课时,我从老师嘴里得知了顾城那“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憧憬;在下课时,我朗读着,进入那“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境界。让我领悟到了泰戈尔所说的那样:“像一只快活的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
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小的时候:我读诗、背诗只是为了好玩,直到现在才能在重点的诗句中想象出一幅幅优美的画面来:每当我读到“飞流直下三千尺”时,便想去看看这瀑布到底有没有这么长,而爸爸妈妈不让我去。于是,我又想找“手可摘日月星辰”的危楼,看看能不能摘到星星,如果能,我一定要摘几颗回来当收藏品!每当我跟爸爸妈妈说这种幼稚无奈的话时,他们总是一阵大笑声,将我从梦中拉了回来,“这些事其实都是不可能的事罢了。”听了这些话,我便十分沮丧。
生活中处处有诗歌。天真的儿歌、朴素的民歌,常常在我耳边萦绕。我常常沉迷于诗中。那一句句诗是一只只五彩缤纷的蝴蝶,领我走进广袤无垠的诗的海洋;那一篇篇诗又像是一只只渺小的萤火虫,发出了脆弱的光,照耀着我成长的道路。是啊,一首首诗就像我们的父母,永远伴随着我们成长。
【篇六:老师的“阴谋”】
又是一节语文课,同学们不情不愿地坐在位子上,等待老师进来上课。老师来后,说是被突然通知有会议,要去开会。临走前,嘱咐班长背《木兰辞》,班长起头:“木兰辞,北朝民歌,预备齐。”“木兰辞,北朝民歌,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同学们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沈老师看到全班同学这么“听话”,放心地离开了。虽然同学们的笑容十分灿烂,可是,我却觉得那是“笑里藏刀”,果然……
老师前脚刚走,全班就像烧开了的热水——沸腾了,好不热闹。班长连忙大声喊道:“唧唧复唧唧,预备齐。”我连忙应和,“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可惜,这声音,早已被淹没在喧哗声中了。
同学们见老师走了,个个兴高采烈,明目张胆地在教室里乱窜。有的在与前后桌的同学交头接耳,滔滔不绝;有的在教室里乱跑乱跳,活像孙悟空在世;有的安安静静地看书,如果世界末日来了,我想他都不会抬头看一看;还有的甚至堂而皇之地拿出明星照片来欣赏……这场景,用一名谚语来形容,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突然,只听见关门声和一阵拍手声。数学老师的标志动作,难道数学老师来了!所有人以10米/秒的速度回到座位上,可是我却疑惑了:咦,这节不是语文课吗?数学老师怎么会来呢?我回头一看,啊哈,原来是一个男同学在恶作剧,假装数学老师。教室里又恢复了热闹的氛围。
好容易在混乱中背完了木兰辞,班长又开始指挥全班背古诗75首。可是我那“耍宝”的同桌赶巧诗兴大发了,居然开始改编起诗句来了。您瞧“木兰辞,邹旭,唧唧复唧唧,木兰色眯眯……”。不过,这还不算好笑,还有更好笑的,不信,你再瞧:“回乡偶书,唐,邹旭章,瘦小离家胖了回,乡音无改肉成堆,儿童相见不相识,惊问胖子你是谁?”“噗嗤!”听到这儿,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改诗衰哥”邹旭把人人知晓的古诗改得“面目全非”,任谁听了都会捧腹大笑。可是,他似乎还没尽兴,又开始改编歌谣:“我们坐在高高的骨灰旁边,听赵顾浩讲那死去的故事……”听听,这改编的才能,也真是绝了。
突然,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从后门传来,直觉告诉我,是沈老师来了!我急忙坐端正。沈老师见全班乱糟糟的,不怒反笑。这时,沈老师叫我把作文草稿本发下去,全班都以为是惩罚。然而,沈老师却让我们把书翻到37页,原来习作2的素材内容就是“老师不在时发生的事”。
这时,我们才恍然大悟,连呼中计了!
【篇七:故乡的变化】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长大后,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没有像余老那样漂泊他乡的遭遇,却在很小的时候,就感觉到,这片我生我长大地是有多么重要。至少在最后将要暂时离她远去之前,我第一次发现,家乡,原来也在慢慢成长……
没有翻天覆地,但至少焕然一新。甚至在我还没来得及感受她的变化时,时间就快不够了。骄阳似火的盛夏,星空灿烂的夜晚,她着一件盛装晚礼服,站在梅家山头俯瞰这被霓虹渲染成灯海的澧水河。俗话说,女大十八变,我想,故乡是否也在成长?头一次我迎着风,顺着她的目光向下望去,原来家乡早已在不经意间,像个全副武装的灰姑娘一样,只给我一瞥惊艳的美。有宁静也有喧嚣,老城区早早入睡,可商业街的夜晚才刚刚开始。一边灯火通明,一边万籁俱寂,像一道明显的界限一样。在星夜虫鸣下,环抱着宁静的澧水河缓缓流淌,悠长,悠长。
我为家乡的变化感到高兴。梅家山顶上,苍翠树林间点缀着梅山塔,从远处隐隐望去,它仿佛镇守这个地方的阵眼一般,独立在城区边缘的高处。依稀记得没装修的时候,下雨天有一条路就不能走,泥土往往能黏上鞋子几寸。如今全都装上崭新洁白的大砖,显露出朴实大气的端庄。树还在,一座座如宝塔,拱卫着戒备森严的梅山阁。山下的北门桥历经岁月,不待改变,另一座雕楼栋宇便横跨水面。商业廊桥,如明珠般散发耀眼的灯芒,我看到家乡的成长。高速公路横架在山间,在皎洁的夜晚,车流攒动,却悄无声息。或许在不经意间,我的家乡正在改变,令人措手不及的改变。铁路的修建也在紧锣密鼓声中筹备着,相信不久会有更多的人领略到这里独立无二的秀美。由远及近,由高到低,我看到蓬勃向上的朝气,是故乡的声音吗?她仿佛在歌唱着韵味无穷的民歌,在告诉我们她的成长。
我也为家乡的翻天覆地摇头叹息。家乡更美了,钢筋水泥正在筑建一座碉堡,一道围墙,却把自然与生活慢慢隔开了。当我抬头,已不见星空,因为拔地而起的高楼密密麻麻,将天光都遮盖了。曾经故乡的水,一定是清澈翠绿的水,现在看来,它似乎“一点也没变”。只是不再是纯粹的绿了,而是幽绿令人心悸的幽绿。当我走在桥头,远远望见附近的排水口,源源不断的废水排出,水中堆满了垃圾、浮藻和营养物质,这里的河还能再见到鱼虾吗?我不禁怅然。虽然家乡发展令我感到高兴,可另一方面也令我痛心。喧嚣的车流嘈杂入耳,焚烧垃圾飘来的黑烟令人捂鼻不息。能不能在你变得美丽的同时,卸下那层层浓重的粉妆,留回那最真挚的素颜?
桑植,并不具有太多传奇色彩,却有着瑰丽朴实的民俗,这传荡在篝火、烈酒和民歌中的大方热情,本是多么值得留恋的东西啊。趁着它还没彻底淡化,我竖起耳朵,想去认真倾听。洪家关曾是贺龙元帅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地方,如今人已不在,只有那绿树环绕的老家安然靠在那里,惹得远在黄泉之下的他,流下感动的眼泪。如果贺元帅真的看到家乡的变化,我相信他一定会落泪的。我们的传统正在一点点流逝,如果不抓紧时间去珍惜,只能失去之后空白叹息。街上,行人都埋头看着手机,对眼前的山水置若空气,我听见的,是家乡的哭泣。家乡正在改变,家乡的人也在改变,一切不能回到从前。山和水或许保留的时间更长,但我却徘徊思索,我所看到的地方和我所回忆的地方,究竟哪个更好?
如果要我选择,我只会遵循风的方向。因为风,带来改变,才能万物生春;因为风,吹走回忆,告别过去,展望未来;因为风,将这自由播撒,让这片土地开满鲜花。改变已不能阻止,反正一切随它。我所爱的那个家乡,永远都是那个家乡,我为她的改变而自豪。不是她改变有多美好,只为那颗不甘平凡的心而鼓掌。
边城是沈从文的故乡,是他忘不了的地方,而我的故乡也是一座边城,我在这里生长也终要离开她的怀抱,就像成长的雄鹰,要脱离母亲的翅膀一样。我想,在离别之前,我已经看到了最美丽的风景。或许沈从文会感慨自己故乡不复从前,物是人非,可当我拾起一片落叶,抬头望向着小小边城湛蓝的天,风从耳边拂过,我会说:“故乡之缘,尽如藕丝相连,这片土地永远都会是心中最值得怀念的地方,感谢你的变化,我的故乡。”
【篇八:他有别样的风采】
“叮当……”熟悉的铃铛声响起,听到这声音,我和好友思索着要不要去找他求助。
这是我们在美国的一所学校的第三天。三天了,我们早已对这个个头矮小,视力不太好的扫地老人有所认识。他看不清事物,只是凭感觉在扫,便在扫把上栓了个铃铛,提醒同学们让路并自己将垃圾扔给他。
因为回教室拿东西,我和好友误了出发的时间。今天是学校组织全体师生去看电影,而此时,校园寂静,仿佛空无一人。
烈日照在头上,我和好友面面相觑,急!急!犹豫着,我们将最后一丝希望投入到这个平常看似用处不大的扫地爷爷身上。
“你好!”我上前一步,尝试用英语与他沟通,“你好,怎么了?”他抬起头,半眯着眼看着我。这真是一张令人难忘的脸!黝黑的皮肤,脸上皱纹密布,好似一道道沟壑,乱七八糟地绕在一起。惊!定了定神,我用不太流利的英语向他说明:“我们跟丢了大部队,现在迷路在了校园……”他好似听懂了,有好似没有,缓慢地摇了摇头。
我的情绪骤降到了冰点,慢慢的懊悔、害怕,眼泪似乎要夺眶而出。
正沮丧着,他掏出了手机,“我帮你问问”,原本他听懂了,瞬间,我的内心又燃起了一丝希望。打完电话,老人有些欣喜地对我们说了一通话,见我们好似没有听懂,他又手舞足蹈地比划了一番,我明白了,学校那边已经派人来接了!太好了!怕我们急,老人竟从口袋掏出个类似口琴的东西,早我们眼前晃了晃,紧接着开始吹。我和好友有些震惊,瞪眼看着这位精神抖擞的老人。
悠扬的乐趣从他嘴角漫延开来,行云流水,混着太阳暖融融地味道,沁入我们的心田。时而和缓如春风吹拂,时而轻快,似小鹿跃过树林,如痴如醉。吹到高兴处,他放下口琴,唱起美国民歌,眼角的皱纹似花瓣,荡漾开来。我们从未见过如此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他。掺着他不灭的通信和伟大的善良,驱散了我们心头那恐惧的乌云,抚平了我们急迫的内心。
原来,一个人可以老得这么有风味,没有打扫卫生,给孩子们创造有没的环境,听孩子们欢笑,童心不灭,吹口琴、唱民歌、安贫乐道,追求的是岁月沉淀下来的那份平静与生活美。
人不可貌相,一个人怎么样,真的不能只看外表。用于发现身边的真善美,每个人都精彩,早就世界的大精彩。
感谢世界,感谢生活,让我在那个下午邂逅了他,一个老人,由内而外的风采。
弥足珍贵,值得学习。
【篇九:外婆,我想您】
外婆离开我有两年了,但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她慈祥的面容,想起她那双温暖的手……
小时候我跟着外婆外公一起住,每到晚上,外婆就搬一把椅子,牵着我的手来到楼上。外婆拉着我的手,给我唱民歌,讲民谣。夏天的夜晚,外婆总是一手抱着我,一手拿着扇子,给我讲“牛郎织女”的故事。
晚上,当我睡不着的时候,外婆就会轻轻地拍我的后背,唱道“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每次听完我都睡着了。
渐渐地,我上小学了,搬了新家,很少见到外婆了。可每次我们去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拉着我的手,跟我说:“看,今天做了我家宝贝最爱吃的菜哦!”可每次我都“呵呵”地笑起来。
可是,有一天,外婆生病了,而且很严重很严重。想起当时妈妈知道外婆生病的时候,妈妈差点哭晕过去。就在我过生日的第二天,她要去做手术了。当我知道这件事后,我就像自己要去做手术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因为我怕我再也看不到我的外婆了,外婆可是这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啊!
手术很成功,之后外婆还是和平常一样,洗洗衣服,做做饭。只不过每年都要去体检,知道三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外婆问了我一个古怪的问题,说“你说外婆会不会死啊?”那时我还不懂生离死别,笑着回答道:“我的好外婆,永远不会死。”说完我笑了,外婆也笑了。其实那时候外婆就已经知道她的病情恶化了,为了不影响我们期末考试,外婆坚持每天接送我们,烧饭给我们吃,因为她害怕她再次住院影响我们的心情,考不到好成绩。终于等我们期末考完了才去医院了。在医院一住就是一个多月,直到有一天外婆回来了。可是,妈妈跟我说,外婆的时间不多了,听后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在第二天的夜里,外婆永远的走了。我哭得死去活来,多么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啊!
虽然外婆离开我们两年了,可她那慈祥的面容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如果外婆还在的话,我真想跟她说一声:“外婆,我想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