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暮相关作文

【篇一:《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你垂暮之时,你是否还会有牵挂?又是否还有信仰?又或是会坚持年轻时的执著呢?偶然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拿回来细细阅读,又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

退休后的哈罗德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悠闲自得。而一封信打破了生活的平静。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来自于二十年未见的同事也是老友奎妮,奎妮说,自己可能会三个月后离去。哈罗德甚是震惊,那一夜,他彻夜未眠。他从奎妮想到自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太过平静。

哈罗德做出一个决定:走路去贝里克郡。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走下去,让老友奎妮活下去。从他迈出脚步开始千里跋涉的那个时候起,他就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安于现状的随遇而安的哈罗德。六十五岁,踏上一场全新的征途,从英国最西南处走向了最东北处,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一个信念。这个信念,不仅是意味着让老友活下去,更像一场穿越时光遂道里的一场旅行。磨破多少双鞋,身体多少不适,但他是在履行着年轻时未实现的承诺。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旅行者,在人生的路上走着,旁边会有美丽的风景,会有困难,我们心中有封信,那个人在遥远的远方等着我们。不能放弁,不能有任何杂念,只能一心一意去见那个人,走到最后,你终于成为了,你本该成为的那个人。

【篇二:美丽的夕阳】

暑假,我来到了成都外婆家,这边天气很好,我每天傍晚都会去看夕阳,却怎么也看不腻!

又是一个吃完晚饭的偶遇,当时我正在河边散步,觉得四周红灿灿的,往天上一看,好像着了火似的一直烧到天边!“那就是夕阳?真美啊!虽然在家里也能看到,但是在河边看到还是第一次呢!”我在心里感叹到。

夕阳把周围奇形怪状的云朵照的火红火红的,不远的天空还有一架客机飞过,这画面就别提有多美了!云儿有些像垂暮的老人,有的像新生的婴儿,有的像骆驼,有的像巨象……

天色慢慢的暗淡下来,白天的热气也不知不觉的消散下去,吃完晚饭的人们也都来河边散步了,大家惬意的聊天,伴着河水拍打岸边石头的声音令人感到一阵阵轻松与愉快!

天色越来越黯,天边的云彩也变得暗红暗红的!看着这样的美景,感受着周围人们畅快的心意,我想这一幅美丽的画卷就是大师也难以绘画得出吧!

【篇三:冬来了】

今天早晨,我指着窗外对好朋友喊道:“你快看,什么来了?”她好奇地朝窗外看了看,说:“别骗我了,什么都没有。”我狡猾地笑了笑,说:“你再看看。”她又努力地向窗外瞅了瞅,生气地说:“根本什么都没有。”说完,便要走开了,我急忙拦住她,说:“你没发现吗,是冬来了!”。她恍然大悟,又和我走回窗户边,一起观察冬的脚步。

冬,总是悄悄地来,好像想给人们一个惊喜,但是它做事又太粗心了,细心的人们都能发现它。

初冬的早晨,天已经亮了,可太阳还在睡懒觉。空气中弥漫着薄薄的雾,使大大小小的楼房变得模糊不清。路边的小草失去了生机,无精打采地低下了头,像一位垂暮老人一样,那棵老树依然屹立在那儿,只是叶子没之前那么绿了。远处,一片刚被收割过的稻田怎么被铺上了白色的毛毯,不对,好像是撒上了一层白面粉,哦,对了!是霜。薄雾中隐隐飘着淡淡的花香,是兰花,还是桂花?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腊梅开出了蚂蚁大小的花骨朵儿,真是位害羞的花姑娘。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像没睡醒似的,红扑扑的脸蛋把天空都映红了。雾散了,街上的人多起来了。人们走在铺满落叶的人行道上,有的出来买菜,有的出来锻炼身体,最多的还是出来工作的人。吆喝声,车声,脚步声,交织在一起。街上变得热气腾腾的。

看着,看着,一阵寒冷的北风朝我们吹来,我们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又把头缩进暖和的棉袄里,这时,我笑着说:“哈哈,冬来了,带给我们感冒。”说,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篇四:行走在落叶上】

一阵秋风吹来,飘飘洒洒的落叶就像一只只纷飞的蝴蝶,随即便不甘心地坠落到地上。行走在落叶上,我感到一种苍凉的美。

落叶飘零,大自然只剩下淡淡的美。不知何时,起风了。叶子随着风儿旋转、舞蹈。它在与狂风搏斗!那片落叶坚持了几秒钟后,被无情地甩开了。它虽然失败了,可它毕竟奋斗过。人生也应如此,朝着自己的目标不停地奋斗。

我的心情稍有些激动,依旧朝着飘满落叶的小路走去。地上的落叶铺了一层,我小心翼翼地捡起一片落叶,像欣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细细端详。上面的叶脉、叶片仿佛是时间留下的痕迹;黄色的躯体则是时间变迁所必要的。一瞬间,我感到手中的落叶像是个垂暮的老人,在岁月中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我继续向前走去,发现地上的落叶多种多样:银杏的叶子像把小扇子,上面打着卷儿,就像时间的长河里留下的痕迹,枫叶就像个小火把,向我们传达它喜悦的感情。一瞬间,我似乎悟出了什么。每一片叶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也是独一无二的。不必去刻意模仿别人,只要坚持自己,就是最好的。

我的视线瞟向周围,却看见一棵树下聚集了很多落叶,其中还有忙碌的蚂蚁。一瞬间,我感慨万千——落叶活着的时候制造氧气,死了的时候仍然为大树提供养分。人生也应如此,为他人奉献。

感谢你,落叶!你让我明白了奋斗,懂得了岁月,知晓了坚持自我,晓得了奉献。我继续向前走去,行走在落叶上。

【篇五:差一点点】

想必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考完试,离自己的预期总差一点,而你总会安慰自己,没关系,相差一点点而已。

我也是这样,但久而久之我也明白了,那一点点正是你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你自欺欺人般的安慰,如波浪一般,看似推波助澜平衡了你的内心,实则将你越退越远。

很多人都对所谓的“一点点”嗤之以鼻,但那一点点的作用也是无法藐视的。那乔戈里峰与珠穆朗玛峰并未相差太多,后者却家喻户晓,知道前者的却寥寥无几。人人都知“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若你每天都做一件善事,时间长了,也是为你积善积德了吧。

而时间,是一分一秒都不能忽视的。小时候老师常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在长大了的我看来,这比喻十分贴切。金钱看似庸俗,却是人们浮沉在世上的毕生追求,而时间,看似平淡,却被紧握在你我手中,看似密不透风,实则却从缝隙中一缕缕散去,而那缝隙,正是你的疏忽。“时间不等人”,而在我看来,时间就是机会,它是会等人的。不过,在你痴痴的等来那少得可怜的机会时,你会发现在你等待时所浪费的光阴比这多得多。

时间它看似安详淡然,步履不紧不慢,可当你真正失去它时,神色匆匆的它是你倾尽所有也无法换来的,你只能被远远地甩在后头,捶胸顿足,失声痛哭。这看似滑稽的闹剧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上演。“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你人生的开始,你挥霍了大把的美好时光去“对酒当歌”,在垂暮之时也只能紧攥着残余的时光,感叹“人生几何”。多少人用血与泪的惨重历史来教训我们,又有多少人当作是耳边风?

最后讲一句话送给世间千千万万和我一样平凡渺小,却又在充实自己的人:珍惜生活的每一点点,因为你每挥霍一点,人生的色彩也就淡了一点。

【篇六:我和松松】

每个人都有另自己记忆深刻的事,这些事带给我们的是欢乐、悲伤、又或是怀念。今天我就来说一下我和松松的事。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松松”。松松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好比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竖起来的耳朵似乎可以听懂人在讲些什么,贪吃的嘴旁总是脏脏的,那细而短的胡子显得它像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最有趣的还是它又尖又长的鼻子,只要一有吃的,它就会立马跑过来。松松的性格很温顺,尽管我总是欺负它,它也是逆来顺受,不会对我乱叫,实在受不了就无辜的看着我朝我甩尾巴。我经常牵着松松出去散步和它玩耍,它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

松松一直陪我到小学一年级。有一天,我发现松松不像以前那么调皮活泼了,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开始我以为松松只是没休息好,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松松已经步入“老年”,不但视力越来越差,而且胃口也越来越小了,浑身的病痛是它整天趴着一边不想动,就像垂暮的老人等着生命的尽头。我很难过,感到自己会失去它,却无能为力。

直到有一天,眼睛几乎看不见的松松跌跌撞撞的硬要跟在我身后,让我带它去散步。我以为松松又有精神了,很开心的带着它到处走。没想到第二天爷爷就对我说:“松松今天早上眼睛完全看不见了,我们带它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松松年纪大了,身体状况很差,可能活不了多久了。”看着松松闭着眼睛趴在角落,我突然觉得松松昨天是用尽全力陪我玩最后一次,我很伤心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背,传递着我的关心,松松慢慢的把它的头靠在我的腿旁感受温暖。

一周后,松松离开了我们。爷爷家再也没有养狗了,我们大家还会时常想起松松,尤其是看到和松松长得像的小狗时,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它,我觉得松松会永远活在我的心里面。

【篇七:城南旧事读后感】

最初遇见《城南旧事》,是在几年前,却沉浸进去了。后有段时间未读,便从热情中退却了。

如今又捧着这本失而复得的书,竟久久无言。

再度翻阅,感悟却又升华了。

这本书是林海音回忆自己孩子的童年所记。以孩童的眼光,去观察身边的大千世界,又含有成人的思想暗藏于内。

作者用一个又一个标题,写出一篇又一篇孩童时期的故事。

所以,我认为她是想起一件,便记下一件。这也是青少年所需要的。我们应养成记录一切的好习惯。记忆片段是一闪而逝,灵感是转瞬即逝。唯有记下,才能永恒。

拾掇旧时记忆的点点滴滴,然后用成年、成熟的感悟去连缀,便串成了《城南旧事》。当我们在为童年啼笑皆非之时,又为那份深意所思考,陷入沉思之中去了。

复杂与简单,与一书中得以体现。

正如一光一暗,总是相铺而成,相依而有,相立而形。

成年人在垂暮之时,总是会想起些美好的回忆,为儿时的自己而欢笑、而落泪。

……

人随着时间的增长而成长,也由最初的单纯无知、天真烂漫,变得深沉睿智、成熟干练,却也老气横秋、毫无生机、再无快乐。

这时候,回首,再忆往昔,看着一步步成长的自己,竟会快乐,有所感悟。

不管自己如何,总是令人喜爱的,从中,你能看到许多。

像心智的成长,外貌的变化,身心的成熟。

……

你会觉得真快,真快,一切如白驹过隙。

可那些记忆是最美的,永存于大脑皮层。

最美的永远是过去。

有了最美的过去,才会具有最希望的未来。

【篇八:珍惜青春,做最好的自己】

你攀登过直指穹顶的珠峰吗?你欣赏绚烂绮丽极光吗?我想大部分人的回答是否定的,但是没有关系,我想你一定体验过青春的快乐与烦恼。

处于青春期的人或许都会感到迷茫,也或许会为身心的改变而不知所错,但是经历了下面的事情,我成功的明白了青春的珍贵与美好。

依稀记得一个下午我与弟弟共漫田间。感受大自然的美来获得文章的灵感。一直走来走去却从来不知道写什么好,我说:“哎呀太烦了,我真的不想写作文了。”弟弟说:“要不然我来写,我觉得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随便写写就可以了。”我立即斥责他的无知,弟弟瘪着嘴向我说:“姐姐你真的变了,以前的你总是十分幼稚,喜欢把我弄哭把自己逗笑。你以前总是喜欢玩泥巴弄得满身都是,你也喜欢和我一起玩儿过家家陪我看动画,你可以!你可以!你可以的很多!可是可是现在你的嘴里都是叽里咕噜我听不懂的东西,你回家后拒绝了我的一切请求,端坐在桌前写你那日日夜夜都写不完的作业。可是你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全身心的专注,就算你全部都投入进去了,你为什么在你写累的时候不来和我玩一会儿让我来替你排忧解难。而是整天都拿着那个冷冰冰的手机。每次我叫你出去一起玩,你总是说哎呀!在外面玩多没有意思,还是回家去床上躺着玩手机的好,有时你一整天都举着那个手机不干任何事情……这些都是以前你所没有的,你真的没变吗?”听到这段话后的我第一次感觉弟弟长大了,我也变了。听完这段话的你有没有感同身受?你有没有像我一般幡然醒悟曾经的自己是否真的错了?

青春的美好在于我们精神蓬勃,活力充沛身心得到发展,青春的烦恼在于惧怕失败,我们不再能将童真展现出来,这正是青春赋予了我们一些独一无二的东西,我们难道不应该用这个创造更好的价值吗?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垂暮的农民还在田间劳作?为什么牙牙学语的稚子总渴望奔跑?而你们也许和我一样,在青春这个大好年华选择了荒废,选择了安逸,选择了整天以手机取乐不做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对吗?我是不是该改变了,和我相同的你们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了呢?

If you lose it, you will know how to cherish it这是我送给大家的一句话,请记住珍惜青春,做最好的自己。

忆往昔流华不负青春,望未来生活旖旎无限。(公众号:平静初语)

【篇九:醒来】

暑假里的一天,微风与热气交融着。路上行人一个个都汗流浃背,为了工作奔波着。

我躺在凉爽的空调屋里,悠闲地玩着手机,和朋友们在QQ上聊着天。

"妈,给我倒杯水喝。""妈,我饿了去给我买点吃的。"我不停地命令老妈,仿佛她就是我的奴隶。

"你别玩了,都玩了一下午了,小心把眼睛玩坏了。"妈妈不忍心看我这么堕落下去,就说了我几句。但我却丝毫不放在心上,依然我行我素。

"哎!"妈妈看着我无动于衷的样子,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默默的把被角盖在我的肚子上,便出去了。

待我想起再去呼唤她时,才发现她早已不见踪影。

我急忙飞奔出去,只看见哥哥在我家的门口,便问他老妈的下落。他也是一脸茫然,连忙摇头。

我垂头丧气,像蔫了的花一般,无精打采的。

回到家后,原来兴致勃勃的我,顿时间觉得索然无味。

翻开电子书的界面,打开一本书,有气无力的翻着,即使看到那些精彩的地方,也来不了精神。如垂暮老人一般,全身已经麻木。

越想越生气的我,一气之下把旁边桌子上的东西摔向地板,一片狼藉。

过了一小会儿,妈妈回来了,手里还拎了个包,里面装的是脖子垫。原来妈妈看我一直在揉脖子,便去给我买了个撑脖子的垫子。

我捧着妈妈买回来的脖子垫,猛然间,从那堕落的世界中醒来了。我发觉,我不能再一直颓废下去了。

眼泪一直在我的眼眶中打转,看到妈妈离去,我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做一个争气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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