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喜欢的小狗】
小狗是一种帅气的动物。看,它那黑白相间的毛色上,掺着一点黄色,看起来帅气逼人。两个小乒乓球似的眼睛炯炯有神。见我低下头看它,它也一个劲儿地盯着我,让人不寒而栗。
我家邻居有一只小狗,名乐乐。小乐乐每天都会出去散步,见到人便昂首大叫,仿佛是训斥,又好像是在卖乖。它每见到大树或桩子等标志性物体时,总要撇开左腿或右腿,在上面留下它宝贵的“肥料”以及它身上的各种气味。
当它吃饭的时候,邻居阿姨只需要叫两声“叭”,它就跑过来前腿竖起,摇着尾巴,坐在地上,好像在问阿姨:“今天吃什么好东西呀?”这时阿姨便把装满了食物的饭碗放在它面前,乐乐便埋头吃起来。
乐乐的步态颇为好玩。它总是半走半蹦,遇见人却立马变成正常走路,围着人转,闻他身上的气味。等到下一次再见到的时候,它就会对他摇尾巴,围着他转圈,可能是想让他陪着玩。
狗的嗅觉可灵敏了,它甚至都能闻到几百米以外的气味。倘若一百米外有人在进行篝火晚会,它一定会闻到一些特殊气味,然后汪汪大叫,好像在说:“有人在烧火!有人在烧火!”有时可能还会朝气味来源的方向跑去。
狗是一种帅气的动物,但它同时也欺软怕硬。它会去欺负最老实的猫,但是它却怕最强壮的公鹅。但是狗也很勇敢,不要说见着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它也敢斗一斗。
我喜欢这种帅气的动物,我也常在初秋的傍晚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对这种小动物作出种种的遐想。
有时,我会逗乐乐玩会儿,和它捉迷藏,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特别开心。
我喜欢乐乐,更喜欢所有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