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相关作文

【篇一:参观律师事务所】

2017年6月11日早上,我来到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参加由萧山日报小记者和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参观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

活动开始了,小威哥哥带我们先参观了前台,然后参观了律师的办公室;行政财务办公室……“狐狸”老师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房间里,我们看到房间里有几张桌子、几把椅子。桌上摆着:人民陪审员、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狐狸”老师说我们先到这里参加法律知识比赛,然后模拟法庭。

我们先分成两个组,然后比赛开始。我们双方激烈的辩论着。然后我们组以10:7获胜。我们组每个人都获得一个万事贴奖励。律师们给我们普及了一些法律知识:涉及到未成年法、国际法、民事法、涉外法律……

接下来是模拟法庭,我们先抽签。我抽到的是公诉人。后来因为当书记员的小朋友说话不灵清,就让我当书记员了。法庭开始,我先说了法庭的规则。然后请审判长、被告人、原告、受害者、人民陪审员、陪审员、公诉人、证人入庭。

模拟法庭结束时,我觉得法庭好严肃。法律公平、公正、权威。当律师真不容易,要看很厚的专业书。

法律是神圣的,律师很有正义感,可以帮助很多人。我要向他们学习。

【篇二:十二公民观后感】

明朝王阳明说:“心即理,我心即为宇宙。”没错,心之所念,意之所动,即为情之所发,我们的心决定了我们看世界的角度,由此观之,心即理确实不假。可我认为心不仅是理,它却更像一把尺子,衡量善恶,丈量尺度,规范行为。看完《十二公民》,我对其中的社会现象产生了深深的思考,我们的“尺子”怎么被折断了?

当我们在做决定时,如果有一个人反对你,那是质疑;如果有一些人反对你,那是抗议;而如果是所有人反对你,那么这是社会潮流,会说这是“大势所趋”,可坚持自己的观点,独立自主在这中有那么难吗?8号陪审员和法院的行为给了我们答案:在媒体上,法院对富二代杀人案存疑不诉,于是各大舆论都以法官不正,法院堕落为主流;在狭小的讨论室中,8号陪审员以怀疑的态度谨慎思考,可招来的却是侮辱,谩骂。是这复杂的社会环境,让我们的“尺子”被“折断”。在电影中,一个个敏感而又尖锐的话题被摆在了台面上:10号陪审员一边轻描淡写的扇着扇子,一边痛斥河南人的地域歧视,4号地产大亨被指资本家的仇富心理等等,我坐在下面观看时,感到了两个字:偏见。而有些偏见,就是社会的“定势思维”:当本地人只有通过谩骂,挖苦那些靠自己努力争取机会的“河南人”来掩饰自己能力的不足却获得了大城市人的认可,有的只是媒体过分强调社会黑暗为了点击率却被群众所接受。我们显得迷茫,无所事从,最终被同化,愚弄,被操控,从而失去了那把可以丈量尺度,独立自主的尺子。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的社会精神的家园,留下了荒芜。冰冷的心灵,被“郭美美”般的炫耀,“表叔”的小官巨贪打得体无完肤。我们只能这样吗?我们应该这样吗?不,我们应该从我做起,用敬佩努力来代替“笑贫不笑娼”,用诗和远方来取缔人性的苟且,这样“尺子”才不会被模糊了刻度,失去了实体。

虽有大势所挟,个人之恶亦不可抹,佛曰:“心若不动,风又奈何”。电影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就是7号小卖部老板在痛诉其他人忽视自己的情节:花衬衫圆帽,不算西装革履,搬水,凑人数,足见其地位低下,可他却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声音:“你们都要我配合你们,你们配合过我吗?”人微言轻,已所下得,他人也无的皇权,意识折断了尺子。导演用这个小人物打了现实一记清脆的耳光。我们总是对地位比我们高的人低眉顺眼,可内心却又愤恨无奈,于是我们把我们的愤怒全部发泄在地位比我们低的人身上,如同皇帝唯我独尊。现实生活中键盘侠便是如此,站在道德的至高点,用道德肆意去宣判有罪,无罪,仿佛只有与他们站在一边才是对的。可就是这种个人情感的宣泄却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人性终究有恶,懦弱的一面,用道德来满足自己的自卑,用别人的痛苦来麻痹自己不愿去面对生活中的失败,空虚。十二公民,十二身份,却也像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他们心中的“尺子”被拧弯扭曲了,可我们呢?朋友们,别让“皇权”意识折断“尺子”,可别满口仁义,却面目狰狞!

另一个原因是冷漠,对社会公德的冷漠,对生命的冷漠,让我们折断了“尺子”。因为道德有罪,法律上一定有罪。“在这个案子中把富二代先斩后查一定不会出现冤案。”3号出租车司机挥舞着拳头,愤怒地说。这赤裸裸地表现了对生命的漠视。其实这有很长的历史渊源:中国历史就是一部治乱史,治——乱——治——乱,八王之乱,五胡乱华,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可无人顾及,朝堂之上,何人在乎百姓;江湖之远,顺从才有可能。长期的封建时代留下的皇权意识让我们“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让我们置身事外而无故审判他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人可以定他有罪”。“疑罪从无”体现了对人命的重视,才有了聂树斌案的平反。珍视生命,追求真实,这样才能不让我们那衡量善恶的尺子被折断。

“心即尺”,心之所念,尺之所量。我心光明,不惧黑暗;我心如镜,不骄不泰;我心如火,不存冷漠。尺子,莫让它被折断。“十二公民”,警钟长鸣!

【篇三:眼睛的起诉状】

原告:眼睛家族

法定代表人:壮壮(眼睛家族的一员)

被告:学生(主人)

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立刻停止恶劣习惯造成的人身伤害行为,并支付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

事实与理由(原告方陈述):

法官大人人好,各位陪审员好。我是壮壮,眼睛家族的一员,今天作为家族代表,为亲人们讨个说法。

自从科技迅速发展,电子产品日夜增多,我们的主人们就不再关心我们的生死。我们是多么想看到梦里的广葇田野,蓝天下的朵朵白云。现在却只能望见一个不停“变脸”的方形大块头,主人们视它如珍宝,无时无刻不把它握在手中,口口声声不停念着:“手机”。这可害惨了我们,对此我们时常默默地流着泪。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的身体变得肥胖起来。我们也认识了新的朋友-眼镜。他们帮助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外面的世界,但好景不长,过一段时间我们又看不清了,这回比上次严重,于是小朋友成了大朋友,薄镜片换成了厚砖片,我们真的吃不消了。

主人呀!你们能停止玩游戏吗?我们人疲劳了,请你们归还我们健康的身体吧!我们不想看到刺眼的强光,讨厌的手机。请还我们自由,不要用越来越胖的镜片兄弟挡住我们的美貌。恳请法官大人为我们做主。

现陈述理由如下:

1、用眼过度,使眼球疲惫不堪,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2、手机等使眼晴视力下降,镜片度数不断增加。

3、保护眼睛,让生活更丰富、美好。请法官大人明察!

此致

敬礼!

起诉人:壮壮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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