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相关作文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劳动日那天,干完了分配的活之后,我就无所事事了,所幸书包里装了本书,名字叫《许三观卖血记》。因为实在过于好看,它没在我手中撑过一个上午。前几周我们公众号有发关于阅读这本书的推文,今天我也来聊聊别的感觉吧。

这本书不像作者余华的另两本书《活着》与《兄弟》那么令人揪心,而是透着诙谐与幽默讲着令人心酸的人世间的故事。男主人公许三观从年轻到老的故事,本书描写了很多,其中最打动我的,就是许三观与儿子许一乐的亲情。

故事是这样的,许三观有一个儿子叫许一乐,这是他最宠爱的儿子,因为一乐最像他。然而,一乐哪都像许三观,就是样子不像,反而像许三观老婆以前的老相好徐小勇,于是,镇子里就传开了流言,传着传着,许三观一家也信了,于是这个曾经最被宠爱的大儿子遭到一家子的排斥。

最典型的例子在全书中部,闹饥荒时期,许三观一家喝了57天玉米粥,终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他要用卖血的钱带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解解嘴馋。一家人像过节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但是没有一乐。许三观让一乐去买个红薯吃,因为如果用卖血的钱让他吃面,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

一乐问许三观:“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

许三观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一乐咧嘴笑了。

于是,一家人在灯火通明的饭店吃面,一乐独自去路边买了个比手还小的红薯吃,吃了红薯肉还不够,把皮也吃了,还是不够,一乐哭了。他走出家门,不敢跑步,因为跑步就会更饿。

他走到河边的胜利饭店,饭店已经关门。他回到家,大家都睡了,他对着打呼噜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徐小勇,徐小勇才是他的亲爹。他要徐小勇给他买面条,徐小勇把他扔出了家门。一乐哭了。他一路走,遇到人就要面条吃,谁给他买面条,他就是谁的儿子。

这事传到许三观耳朵里,许三观只是躺在藤椅上,“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都养不亲。”天黑了,一直像个旁观者似的许三观站到了门外,他走出了家门。

一出家门,他就看到了正在哭泣的一乐蹲在邻居家门口。

一乐对许三观说:”爹,我饿了,我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许三观骂他,骂他小兔崽子,骂他没良心。他让一乐爬到他背上,继续骂着。他穿过一条条巷子,走到河边,说下辈子再也不做一乐的爹了。

一乐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是的。”

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对许三观对待一乐的态度耿耿于怀,但是读完之后再想想,从许三观的角度看,他认为自己当了这么久的乌龟,早已仁至义尽了。他什么都让一乐和另外两个儿子拿一样的,但是卖血得来的钱,就像是条底线,不能再用在一乐身上了。

许三观不知道一乐在吃完红薯,再到后来的心理变化,他知道的,只是这个“假”儿子四处认爹。所以他躺在藤椅上,所以他不管不问。岁月滚滚,命运弄人,幸好,经过一些事,经过心理挣扎,许三观终于说服自己,许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最后爷俩还是在一起,一起来到饭店的灯光下,温情而期待。我想,他们要吃的面一定很香,很解馋。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篇四:窃书记】

曾有人煮书、吃书,闹出了一萝筐啼笑皆非的趣事,如今呢,我也因为爱书成痴,沾染了些别有意思的小癖好。我很赞同孔已己的说法——“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是的,我是一新时代的读书人,我爱好“窃”书。

据说我这好习惯的养成始于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记得,幼儿园里有个图书角,上面放着些认字卡片或绘本。我深深被五颜六色的图画所吸引,即使上面的字我认不了几个,但总是爱不释手,有时老师喊我们吃点心了,我都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终于,有一次……晚上,妈妈帮我整理书包,发现多了本宫西达也的《永远永远爱你》的绘本。妈妈把我拉到跟前,问我读懂这个故事了吗?我摇摇头,稚嫩的脸蛋上写满了“迫不及待”。如果妈妈您能给我讲讲,那多好呀!妈妈眨着智慧的双眼,看穿了我所有的小心思,她翻开书本,搂着我,娓娓道来:“很久很久以前……”故事听到最后,我禁不住泪流满面,抓着妈妈追问:“良太再也见不到慈母龙妈妈了吗?那太可怜了!”就这样,我好像读懂了“同情”,看着我哭,妈妈反而欣慰地笑了。第二天,我把这本书又偷偷放回了书架,妈妈跟老师说了些悄悄话。自此之后,奇妙的是,我不止一次“窃书”“还书”,竟然都没有人发现……

后来,我“偷”过爷爷的《三国演义》,“偷”过邻居小弟弟的《三毛流浪记》,也“偷”过杨老师的《青铜葵花》……或许他们至今都还没有察觉呢!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有一次,爸爸从公司里带回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我顿时就被这书名给吸引啦!我请求爸爸给我看,爸爸不答应,说是他同事寄放在这,明天就得还。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那本书,真想把它占为己有。我也真这样做了……趁着爸爸去洗澡的空档,我蹑手蹑脚,正要把那本书藏在自己的衣服里时,因为紧张,桌上的水杯还被我碰倒在地,“哐当”一声,吓得我的魂儿都丢了一半啦!我慌里慌张、赶紧跑向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我下决心,无论谁敲门,我都不会给他开门了——就这样,我躲在被窝里,郑重其事翻开这本“偷”来的新书,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一些不认识的字就直接跳过去了,余华的文字非常流畅,一点也不影响我阅读的连贯性。我深深为许三观曲折悲惨的命运痛心不已,一次次因生活所迫而卖掉的血似乎也流不掉他对活着的执着。他在面对接踵而来的磨难时,虽然也懊恼也挣扎,但也总能欣然接受,并寻找应对的措施。这,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不知不觉,天上的星星灭了亮光,太阳一点点爬上屋顶,我长舒了一口气,终于读完了!我第N次把“偷”来的书放回了原位。

我知道“偷”不好,但亲爱的“小书迷”们,你们肯定也能理解我“窃书”的冲动吧?不过,我决定接下来把这习惯给改了,想看就去借,光明正大地看。因为熬夜看书实在太累了,第二天打瞌睡还会被老师批评,有得有失,你们觉得呢?

<1>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发布规则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14-2024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