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最好的作品】
走到客厅中央,我又不知不觉地看到了那幅“画”——已经微微发黄的纸上,画着一个歪歪斜斜的正方体,显得丑陋又稚嫩——但正是这幅“作品”,上面流淌着一句赞美,支撑着我走过一段艰难的岁月。
有人说青春是一首活泼轻快的歌,但我想,刚上初一的我是不会同意这句话的。骤然增多的作业和课程总能让我在深夜惊叹于人类的适应性。我每天都在课业的繁重,考试的焦虑,与对自己身材的自卑——你不得不承认,胖子总是比别人活得艰难一些——中不断穿梭。
那时,我感觉自己看不到生活本来的模样,周围的一切——天空,草地,树木,学校,同学——像混杂在一起的模糊的彩块,搭乘着时间的飓风,疯狂翻动日历的页脚,从我身侧呼啸而过——
然而,有一天,它突然停下了。
那是一节美术课。
夏日的乏味充斥着教室,同学们之间的嗡嗡声此起彼伏,好像一台老旧的录音机,坚持不懈地倒放着磁带。我把白纸和课本铺在桌上,低头作找东西状,实则在两腿间夹着一本课外书。
新来的美术老师走上了讲台。那是一位娇小的女性,巴掌大的脸上总挂着轻柔的笑,仿佛一阵风能把她从走廊的一端吹到另一端。她告诉大家我们这节课要学会画一个正方体,接着她在黑板上作了示范。我随意在纸上画了几笔,便继续沉醉在书海中了。
突然,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了我的身边,我一惊,马上用桌上的白纸覆在了书上,握紧手中的笔,假装自己在认真作画。
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人无限拉长——漫长得让人窒息。我并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我在做什么,总之,我认为她要么骂我一通,甚至没收我的书;要么,她会因为我的白纸过于洁白,从而无视我,走到其他同学的桌前。
然而,两者都没有发生。只听她用依旧温柔的声音问我:“你遇到了什么问题吗?”然后她顿了顿,并没有拿起我的“遮羞布”,转而从手中又拿出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个正方体,一步步地教我。
她走后,我立即把课外书塞到抽屉里,用笔试图把一个正方体画在纸上。
下课铃响时,我才刚刚画完。当我窘迫地把歪歪斜斜趴在纸上的画拿给老师看时,她并没有指责,而是赞扬说:“不错,我相信这是你最好的作品了。不过老师希望每天都能看见你这样的最好的作品。”
后来,我慢慢发现,人生就像作画,你画的可能不比别人好,你的笔法可能拙劣,你想表达的意向可能根本无法呈现,但重要的是,你认真地抬笔,作画——只要你认真地做事,那么无论如何,你呈现地都是最好的作品。
【篇二:桌上足球赛】
“加油!加油!”教室里为什么这么热闹?原来是张老师带着我们玩游戏——桌上足球赛。
期待已久的活动课终于来了,老师一进教室,我们就满怀期待地盯着她,老师变戏法一样拿出一颗乒乓球,对我们说:“今天,我们来玩一场桌上足球赛。”然后老师给我们讲了游戏规则:在课桌两边五厘米处各画一条线,作为球门,在课桌中间画一条中线,将球放在中线上,先将球吹入对方球门则为胜者。
小张和小冯一马当先站在桌子旁,小冯露出笑容,自信满满地说:“你输定了!”小张不甘示弱,一抬头说:“你才会输呢,我游泳比赛可是第一名的!”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老师一声令下,小张抢先发力,鼓起腮帮一吹气,球“轱辘辘”就滚到小冯那里,小冯也不甘落后,一口气将球又吹回到小张那里,球就这样在桌子中间滚来滚去,进不了任何一个球门。一分钟的时间过去了,双方打成平手。
终于轮到我了,我吸取了前局的教训,准备先发力,于是我盯着那颗球,心里像住了一只兔子在咚咚地跳着。老师一声令下,小郭就开始吹气了,球滚到了我这边,我一紧张,吹气变成了吸气,球就飞一样溜进我的球门里。就这样,一场“战争”结束了,可输的还是我。
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这场好玩的桌上足球赛结束了,大家意犹未尽,约好下课后还在一起玩。
【篇三:桌上足球】
在英国湖区,我们住在一幢老房子里。
房子很大,是一幢三层别墅,还有一个地下室,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房间墙上是红色的小花壁纸,脚下是蓝色的地毯。
从房子后门进入,一进门左拐,便是地下室。打开灯,沿着楼梯往下走,再右拐进去,里面的房间便是游戏室。
那天傍晚,我们爬完老人山回来后,便洗澡洗头。吃完饭后,老师对我们说:“现在六点半了,你们可以去游戏室玩儿,八点到客厅上课。”
我听到这消息,表面装作很平静,心里其实乐开了花。我赶忙换好鞋,朝游戏室奔去。我是第一个到的,几分钟后,同学们也陆续到齐了。
游戏室里有台球和桌上足球。我特别钟情桌上足球,便问道:“有谁想玩桌上足球吗?”
“我要玩!”两个同学异口同声地说道。
我和另一个女生一队,对手是一个男生。另外两个同学打台球。很快,我们便玩得热火朝天了。
我是守门员,我们实行十分制,玩一局换一次场地。因为我们是两个人,所以玩起来有优势得多。
当对方攻击时,我们便瞅准时机,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后卫一个大力射门,球进了!这样几个来回,我们轻松地便赢了对手。
刚好,我们下一局准备换场地时,打台球的同学也结束了比赛,也没征求我们的意见,他们便直接加入了“战场”。现在的形势是我和一个男生对两男一女。
我的同伴负责攻击,我负责防守,我们开始发球。
第一局开始了!他将球射了进去,而对方中场的“球员”开始了“无敌风火轮”模式。他们握着把手,使劲地转,只要球一碰到,就会弹飞,直到碰到“球员”或周围的木板反弹回去为止。
球碰到了我们队的“无敌风火轮”,用“光速”奔向球门,却在关键时刻被对手的守门员拦了下来。对方守门员一个大力发球,还大喊:“梅西发球!”
接着,球直奔球门,幸好,我方守门员一个神奇走位,拦住球,球往前滚。我方后卫又一个大力射门,对手又叫道:“内马尔守门!”球以超快的速度向球门飞去。“砰!”球终于进了!我笑得前仰后合,他们也笑到肚子疼。
胜负已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收获了欢声笑语,希望下一次还能来这儿!
【篇四:谁动了我的糖】
从小时候,我便喜欢上了糖。而且,我特别固执的认为,阿尔卑斯糖最好吃,慢慢长大,小时候的那份情,也总改变不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糖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不是说每天都要吃一颗,我觉得,真正爱糖的人,不会总想把它含着的。有的时候,简简单单看一眼,便觉生活没有抛弃你,至少还有颗糖不是吗?是的,就这样,我的桌上总有一颗糖。快乐时,看到它便更快乐了;难过时,吃掉它,整个人都会很甜蜜;累了,拿在手里,也就拥有了前行的勇气。
然而,当一切在不平常的日子里像往常一样度过时,却出现让我忧心的一件事。
早上的小雨一直断断续续下到中午,看着外面昏暗的天空,总让人感觉到些许压抑。天晴了一个多月,太阳也累了罢,连中午也懒的出来了。放学前整理桌上的书后,随手将糖放在杯子旁,像往常一样的。到外面,雨还是不停,打着伞骑车不舒服,而且,雨下的不太大。但不打伞,感觉雨珠还是会打在脸上,让人很难睁眼,烦这种雨,要下大不下大的,让人难以选择。
我最终还是决定不打伞了吧,和同伴一起,路上些许说笑声,稍稍驱散了心中的烦闷。
同样的,来时也伴着占满天空的小雨珠。停好车,小跑着到教室,整理潮湿的头发,忽的一阵冷风吹来,让我有些措不及防。迎着北方的寒潮,这天儿,也是越发的冷了啊。紧了紧衣服,便急急的走向教室内。刚到座位,还未坐下,忽觉少了些什么,是什么呢?却无从想起,当我又看了眼桌上的那水杯。糖,我的糖呢?我的糖没了!
翻遍了桌上的书,都没有。怎么办?“你看到我的糖没啊?”一边翻找一边问向同桌。“糖?你桌上的?”“是是,你看到啦?”当我满怀期待的看向她时。“没,我只来的比你早一些,要不你问问别人?”像被忽然浇了一盆冷水,整个人都没了精神。“好吧。”呆呆的坐在位子上,仿佛什么都在想,却又什么都没想。什么也不想做,索性就趴在桌子上。我想睡一觉,这样就可以忘记糖,我控制自己不去想,可是事情却总不如人愿。
看似平静的我,其实内心早已卷起无尽巨浪。我的糖在哪呢,会不会被人拿走了,不应该啊,以前都是放在桌子上的啊,会不会被碰掉了,应该在哪呢,桌缝里?不对不对,若是被碰掉的话,杯子也会掉,还会碎的,可是,在哪呢?被人拿了?肯定是!它又不长腿不长翅膀的,自己飞啊,谁拿的,谁呢?会不会是那个男生,他可是总想要我的糖,也不对啊,他都是直接向我要的,还只是闹着玩的那种,他也不是很喜欢啊。到底是谁呢?哎呀,不想了不想了,睡觉睡觉。
到底是谁呢,晓晓?啊!我到底在想什么?怎么可能是她!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她……不对不对,她,不想了不想了,真要是她看我怎么收拾她!哼哼!
怎么这么吵啊!
努力睁开双眼,努力保持一丝清醒,看了看墙上的钟。“一点四十五,一点四十五了呢。才一点四,嗯?一点四十五了?”再次看向时钟。“怎么这么快!”
顾不得多想,马上就要上自习了。赶忙去水池洗洗脸,以便让自己更加清醒些。外面雨还是不停,只是更密了,天,越发昏沉。
当放学的铃声响起,我终是撑不起疲惫的身体。“晓,晓晓。”“啊?这呢,怎么了?怎么了?”听得她话语间的关切,我心中的忧闷稍稍淡了些。可想到我的糖。“哼……嗯……糖……糖没了。”
等了一会儿,发现四周静静的,正疑惑,刚要抬头,一个巴掌就与我来了个亲密接触,“你个傻丫头,糖丢了不会再买啊!你还哭上了?”
“我没哭!”闷闷道。“没哭你还不起来。”
“我不,你管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敢反她了。
我没有等来她的温柔以待,只被硬拉出去,带着毫无作用的反抗。看在她给我买了颗糖的份上,不计较了,哼。
到最后也不知道那颗糖的归处,或许是窗外的小花猫,馋走了吧。
【篇五:快乐是最好的回报】
晚秋的斜晖被割成小小的方块零散地铺撒在桌上,桌上饭菜的热气,腾腾直上,直扑我的脸庞,我们一老一小相视一笑,脉脉温情在眼中流动……
起初,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被领到这个奇怪的老人跟前,她的脸黑得像块煤炭,花白的银丝被盘成一团,一脸凶样,浑浊的眼中迸出愤恨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哎!这算什么社会实践活动呀!敬老院里的老人都是这样的吗?我长吁一口气,小心翼翼地说:“可以开始了吗,奶奶?”她的神色陡然一变,“什么?大声点!”我又问了一遍,她还是重复着说“什么?大声点!”一头雾水的我被自己的吼声震得晕晕乎乎。初次见面,我便开始惧怕这个“怪人”。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她那儿,每次都要遭遇她的“无理”要求。“不对!这个杯子应该在电视机右边!”“这个毛巾没有叠整齐!”……她的嗓门儿像钟声一样粗哑而沉闷。我只好更加小心翼翼,虽有不甘,但每每看见老人脸上那一抹不易察觉的欣慰笑容,我的心也不自觉地轻松快活起来。
在她魔鬼般的训练中,我做家务越来越利索,手脚也灵活了很多。当我在家里主动要求做家务时,妈妈都十分诧异,她惊叹地摸摸我的头:“这还是我那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女儿吗?”我才发现自己的确变了不少。
直到那个暖意融融的下午,我才了解到,她曾有个英年早逝的儿子,我忽地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上承载着如此厚重的期冀。那种想帮助和陪伴老人的感情愈加强烈,不再是一种被动的义务,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愿望。
在收音机清丽的戏曲声中,我干活比以前更卖力,直到整个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我细心梳理老人蓬松的一头银丝,直到它们全都服帖地盘好;我为老人按摩捶背,直到双臂酸痛才停止。看看锃亮的地板上倒映出来的我和老人的脸:老人容光焕发,满脸欣悦,黧黑的脸红润而有神采;我的脸上虽然灰扑扑,上面却绽放着快乐。原来,我们在帮助别人时,也悄无声息地改变了自己;我们在互相陪伴的同时,也都浸染上了一层心灵的馨香。
那一晚,是她亲手做的菜:素炒白菜,蛋花豆腐汤,还有两个大而香甜的红薯。我们拿着红薯啃着,眼神时不时撞在一起,我感受到了一种甜而软的快乐,那是我吃着薯片看电视无法相比的,它朴素而又柔和,真诚而又美好。我发觉自己喜欢上这个老奶奶了,和她在一起,我学会了许多,不仅仅是做家务,还有那种对待生活认真而严谨的态度,和付出后收获的最纯粹的快乐。
其实,当你全身心帮助和陪伴一个人时,温暖的慰藉便会如期而至,它是一种最真实的快乐。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快乐,便是最好的回报。
【篇六:桌上的台灯】
在一张棕色的书桌上面摆着许多东西,唯一引人注目的东西就是那盏摆在桌子中间的台灯,它在它们中闪闪发光。
那盏台灯有一个平圆的大灯座,它的中间夹着一根又细又长的管子,那是连接灯座和灯罩用的,里面还有几根导线,在灯管上架着一个豆芽状的物体,那个物体的名字就叫做灯罩,灯罩的作用就是把灯泡装在里面,保护眼睛以及保护灯泡,每一个元件都不可少。
它的灯座是用灰色塑料外壳做的,它的灯管和灯罩都是用一种被喷了白色油漆的金属制成的,它的开关是被喷了黑色油漆的不知名材料制成的,上面清清楚楚的印着白色的“昕昕”,那盏灯简直就像一个白色的豌豆射手。
那盏台灯自从被我买下来就一直摆在那张棕色的桌子上,一直也没有动过,那盏台灯对我们一家都有很大的帮助,比如我的母亲,她每天晚上几乎都要算账,合计员工的工资,但是开大灯实在太浪费了,所以她都会在那张桌子上开灯算账和计算,这不仅不浪费,而且还不打扰到我们休息。每次我的父亲总是要工作到很晚才回来,所以我就可以把台灯打开,这样他就知道家里有人了。每一次,晚上我写作业写到11点、12点的时候开大灯,看的眼睛会很模糊,所以开小台灯可以缓解视觉疲劳,再比如有时候我做实验也可以开一下台灯,让我看得更清晰。
那盏灯总是给我们带来很多方便。
【篇七:有趣的桌上足球】
“赢喽,赢喽!我是冠军,我是足球冠军!”我一边手舞足蹈,一边兴奋地大喊着。
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请听我细细道来。前几天,舅舅送给我一台桌上足球机。我一有空就和家里人比试比试,很快,我就打遍全家无敌手。我的好朋友白千里知道这个消息后,决定上门挑战我,他还扬言要杀杀我的锐气。
决战的日子很快到了。白千里胸有成竹地坐在我的对面,他信心满满地说:“来吧,你定规则吧。”我不服气地说:“一共比三局,每局谁先进九个球谁获胜。”我看了他一眼,接着说,“别笑得太早,谁赢还不好说呢!”
比赛马上开始了,我凭借着主场之利,赢下了第一局,而白千里利用他的出色技术扳回一城。最终的结果就要看关键的第三局了。
这局一上来,白千里就利用发球优势,来了一脚后场远射,我猝不及防,被他进了一球。轮到我发球了,我也想利用远射还以颜色,可是,白千里注意力很集中,他用后卫挡住了我的进攻。我的战术没有成功。这时,白千里用中后卫把球拨给了右后卫,他的右后卫接到球后,轻轻往前一磕,足球钻过我的两个前锋之间,滚到了他的前锋脚下。霎时,我感觉到了威胁,我急忙操纵后卫线,让自己的守门员不断移动位置,始终挡住对方前锋的射门路线。果不其然,白千里这次射门被我的守门员拒之门外。不好,球滚到了白千里的边锋脚下,他直接起脚射门,我急忙抽动操纵杆,好险,足球撞在我方后卫的脚,弹到了对方场地。白千里不假思索,用他的后卫往前一踢,我及时地用前锋封住滚来的足球。哈哈,这一封,正好封进了他的球门。
就这样,我们你来我往,不一会,就战到了8比8平。此时,无论是我,还是白千里,都把注意力集中到防守上,毕竟,这最后一球决定着整场比赛的胜负。哎呀,足球朝我的球门飞来,我急忙一抽操纵杆,将球停到了我方场地的边角处,我瞅准空挡,将球传到前锋脚下。我想抓住机会射门,可是白千里的守门员始终正对着足球。怎么办呢?有了!我猛地一转操纵杆,来了个大力射门。白千里急忙让他的守门员抬脚阻击。哈哈,我这一脚是假的,白千里的守门员踢了个空。说时迟那时快,我利用这个微小的瞬间,将球往前一踢,足球“嗖”地一下从对方守门员的脚下钻了过去,滚入了球门。
“耶!耶!耶!我赢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再看白千里,他一改刚才的威风,垂头丧气地靠在沙发上。我一边笑嘻嘻地向他摆出握手的姿势,一边冷嘲热讽地对他说:“别生气,胜败乃兵家常事嘛!”白千里把他的手往我的手上搭了一下,扬起头来说:“有本事下礼拜咱们还比!”
【篇八:我的青春里藏着你】
我用第三人称叙述这个故事。这个以你我为原型的故事,如果你看到,那就让你知道,是你让我笔下生花。
还有,与我同龄的女孩们,你第一个遇见的并不一定是你的Mr。right。初恋固然令人难以忘怀,使人铭记一生,但大可不必用一生的时间去祭奠已经逝去的爱情。青春是一座花园,你不能因为一株凋零的花而错过群芳。
而且,那些时过境迁的回头,大多都成了打扰,一点儿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默默地怀念,最好。每一场失意,都是为了更好的开始。
一
你好。她说,初次见面,我的爱。
昨夜的雨散落一树的妖娆,于是三月的风便卷起满地的芬芳。呼吸间。尽是沁人的青草香。
你有东西掉了,放在传达室。前座的男生突然回头随意地说道。
她歪歪脑袋,一丝疑惑划过心头,但还是道了谢默默记下。
或许是这美丽的清晨满满占据她所有的遐想,使这小插曲无处可居。直到坐她斜对角后座的男生拦了她回寝室的路,她才恍然拾回那段遗失的记忆。
十七岁的她性格文静而内敛,被动且独立,比起其它什么更爱关注身边一花一木又或天上云卷云舒,最喜美和诗意的文学。
所以当她散步似地迈向目的地,却是兀自微笑着昂首仰望苍穹。那时,如洗的碧空,日光倾城。
传达室里堆满了杂物,却只有一件在第一时间内吸引她的目光。不为什么,只因它实在是显眼——约半人高,包装精致,造型可爱,质料看上去极为柔软。价格不菲,不知是谁如此幸运。她无不艳羡地想。
生日到了吧?传达室大爷边善意地笑问,边冲她怀里塞了那只她既熟悉又陌生的玩偶。
她傻眼,愣愣地点头,随即恍惚地离开。
生日?笑话,她的生日可是在寒风凌冽的12月,这到底是……正当她抱着这令人匪夷所思的玩意儿胡思乱想之际,右手蓦地传来纸质的触感。她低头,这才发现上面粘着一个信封。
抿唇,压抑住心中莫名的悸动。她撕开封口,展开信纸,当那亲密无间的称呼及无尽的暧昧字眼映入眼帘,她不可置信地捂住嘴,涨红了脸。她呆呆地坐着,久久无法平息自己小鹿般乱撞的心跳。
没有署名。
她抬眼望向窗外,那绽放的山茶花正抹着朝霞的脂粉。春意无涯。
二
我一直在你身后。他说,等你回头。
回到家时,母亲正在煎药。其实天下哪有病人自己煎药的道理,她的胸口一阵酸楚。
我来吧。她揉揉发烫的眼眶后上前笑道。
不用,你坐下。千遍一律的回话,总是这样,每次按住她的肩膀,告诉她什么事都不用操心,专心学习就好。可是她怎么就不明白,在她心里,她是永恒的首位。
看着母亲苍白的脸颊,苦涩与失落一并袭上心头,她对那封自己许久未作出答复的信有了决定。但故事,却并未因此结束。
最初的那封不是我写的,由于从未写过情书,所以让朋友帮忙,很抱歉。但更抱歉的是,我还是忘不了你。
江泉。手指滑过那潇洒俊逸的签名。她远眺巷口忽明忽暗的路灯,黑夜里有她深深的思量。
难怪那个清晨前座男生不时地往她身后打量,难怪是坐她斜对角后座的男生追来提醒。
原来,他一直坐在她身后。
那个拥有薄荷味道的微笑,如清风流水般的少年。初见时的惊艳她刻骨铭心。柔软漆黑的碎发温顺的趴在前额,白皙的面庞,身高一米七七,总是戴着耳机安静地倚窗看书,那是一幅令人心动的优美画卷。
如果说当初他凭一句“别拿班草不当干部”吸引她的注意,才有这铭心的惊鸿一瞥,那么他那一手被老师充当正面教材的漂亮小楷,行云流水、意境深远的文字则是她欣赏他的实际。他就像黑夜里最黯淡的那颗星星,不耀眼,却有吸引人的特质。
两个安静的人是若一对平行线,所以即使前后座,他们也并未有太多交集。
但不否认,少女情怀总是诗。可是——她蓦地顿住笔。
静默。她熄了灯,让如霜的月色爬上窗台,依稀地,空气里有惆怅的墨香。
对不起。真得对不起。
三
我要当作家。她说,写一本书,书里只有你和我。
好极了。他说,那你写本童话,我们在一起。
11、12般联合开展了假期补习,让她不得不在烈日炎炎的天气于X市、Y市往返。
南城的夏日一如既往地闷热。太阳裹着透明的风,袭来的热浪使人连叹气都觉乏力,更不用说在这12点半的放学时刻。路口没有遮阳地,即使如此,她还是站在那儿,以便祖父找到她。却在不经意间,看见了他。
一袭清爽的白色衬衣在阳光下微微反光,让她不得不眯起眼以瞧清他的样子。周边炙热的温度似乎一点儿也影响不了他,微风吹拂他的发梢,扬起他的衣袂,清新入画,画意成诗。突然他转过身,对上她凝望的视线,朝她走来。
她一下子无措,慌乱地错开他的目光,低低垂了头直盯着自己的鞋尖,想理一下头发,却连动一下都觉得难为情。他从她身边走过就如一阵清风路过,上了离她不远处的一辆车,离开了。
她久久无法回过神,抚上心口,她知道,她完了。
他是走了,但耳边却仍萦绕他方才走过时留下的话语:去有树荫下等,别晒着。
他唇边那抹清浅的笑静止在一瞬间。青春的萌动来得太突然,让她毫无准备,便摔落到天堂。那个盛夏,从那一刻变得与众不同。
四
我们能不能永远在一起?她问。
那能不能求你劝分秒别再流淌?他说。
你最喜欢的书是《浮士德》,最喜欢的作家是海明威,最喜欢的影星是成龙,最喜欢的小狗,是萨摩耶,最喜欢的水果是葡萄,那,你最喜欢的人是……她故意停顿,等待他的回答。
是你。他无奈又好笑地拿过被她扯下的耳机,将其中一只放在她手心。
她满意地点头随即戴上它趴在他桌上开始午睡。这幼稚的对话他们每天讲不厌,一如这午后的日光每天的温暖。
为什么风大的时候你总背对着我?这很奇怪。她十分不解地问道。
风太大了,我怕它吹乱我的发型被你看到。他摸着泛红的耳垂,别扭着还是为她解惑。
啊。她惊愕地张张唇,后又呵呵笑开。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
其实,你怎样都好。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瞳中流转的,灿若极光。
笨蛋。他边说边拿笔轻敲她的头,忘记了吗?转基因技术的原理是基因重组。
不小心混淆了而已。她揉着根本不疼的额头,撇撇嘴说道,而且你才是笨蛋,e-c-o-n-o-m-y,economy,名词“经济”,这么简单的单词都不会吗?
简单吗?我倒觉得难于上青天,那好。他似乎来了兴致,那我考考你,你答对,如你所愿,我是笨蛋。
没问题。她很是自信地说道。
知道“晚安”是什么意思吗?他笑得神秘。
“晚安”,“晚安”哪有什么意思?goodevening?goodnight?她纠结了。
呵呵。他兀自微笑,取了纸与笔,写下“晚安”的拼音,却是写一字念一字。
W,我。A,爱。N,你。A,爱。N,你。
直至他放下笔,她仍是呆愣地望着他。
晚自习放学很久了。他气息渐进,又略带笑意——
该说晚安了,笨蛋。
五
是不是非得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她问。
但是,我喜欢你,无关爱情。他说。
他们分开的日子,正是花瓣被淋湿的那天。
江泉,江泉,江泉。她毫无章法地写他的名字,一张又一张,撕碎,又继续写。
我不问为什么,但你凭什么。她回想他们曾经的美好,趴在桌子上失声痛哭。
恍惚地度过月考与期中,她才发现自己的成绩一落千丈。
老师将她叫到走廊上,却又不开口,好像不知说什么,最后只叹口气道,你是好学生,所以,我不希望你和男同学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你明白吗?
她的心一颤,随即扯起一抹苦笑,点头。
回到家,母亲正坐在床头挂着点滴,面无表情。看来老师已经来过电话了。她默默地走上前,站定,
你有没有男生跟着,有没有?似乎是积压已久的悲愤,母亲一下子哽咽了,泪眼睁得极大,像是不相信她的女儿会有这样的事。
她不语,只望着盐水一点一滴地坠落,顺着管子她看到母亲不复以昔的手上清晰可见的脉络,失神良久,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掉下来。
没有。她跪坐在床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已经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日子还得继续,不是吗?
他们的生活不可能因为彼此而停下脚步,犹如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只不过,再回首,有他被金边勾勒的背影轮廓。
她终于明了,擦肩而过是多么令人疼痛的动作。
直到那天,她对她说,那年你因为考砸在教室里哭了一节课,那是音乐课,你没去上。中途他跟老师说自己胃痛就走了,他是去找你了,没错吧,你知不知道?
没错,那是开始的开始。她以为是老师让他来叫她过去上课,她冲他发了脾气说不去。他只是沉默地在他身后站了很久才离开。但是,她并不知道。
他对她说,他并不是真想与你分开,都快高三了,他不想误了你,而且,老师打电话给他妈,他已经被警告再不解决就找你家长。他这么不舍得你哭,又怎么会伤害你?
是的,那分手后递来的,不是道歉,不是解释,而是写满“对不起”的两页纸,她哭泣着不经意点过,不多不少,恰好五百二十个,那,是谁迟到了,又是谁错过了?
她绝美的青春遇见如此钟情的他,但十八岁的花开得绚烂却只倾城瞬间——会有香如故吗?
六
我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你”,你知不知道?她问他。
知道。他笑了,所以由我来说。
她不会再贬低一个人泪水的价值。并且,她猜得到。
当她被割伤到医院包扎,是谁发来信息骂她笨蛋,如此不小心;
当她单身只影去食堂吃夜宵,是谁总是跟在离她三米远的地方;
当她准备默默度过自己无人记得的生日,是谁在她的抽屉里安置一份惊喜;
当她无暇就餐时,是谁托人带来的奶茶与面包……
答案,很明显,不是么?不管怎样,他永远是她心中别样的存在。只是,她不明白,他用一年时间准备,半年追逐,半年相处,终是用一年陪伴。这样,算什么?
直到六月的风吹开了睡莲,也带来了离别。他递给她一支笔与写满毕业留言的校服。
你转过身去。她扬唇对他笑。
见他乖巧的转身,她忍俊不禁。
我可以写一个愿望吗?她抬头望他的背影。
嗯,当然可以。他这样说,她看不到他的表情。
这件校服,她曾经为他洗过。她将它翻到校牌的位置,在其背面用极小的字写。
如果可以,我希望成为你的失眠,成为你难以忍受的思念。勿忘我。
这是最贴近心脏的位置,可是,他再也不会穿上这件校服,正如,过去的时光不再来。她拍拍他的肩,物归原主。
你也转过去。她哭笑不得,顺从地转身。
喂,这不是校服!她要气疯了,这是她最心爱的衣服。他竟然直接在她的T恤上写字。
你很喜欢这件。他不管不顾,只回了六字。
你明知道还……她还未说完就听到他大叫一声“完成”。
立刻回身,却在她久违的薄荷笑容之下吐不出一句指责的话语。
风吹过绿叶有它们低声的絮语。
加油,祝你考上理想的大学。你也是。
他们还能说什么呢?
也不知是谁先打破僵局,或许,这是他们之间,最后一个拥抱了吧。
想到这,她推开他,退后一步,抬头,眼角微湿,笑问:Mr。泉,可不可以吻别?
当然。他向前一步,轻摁她的肩。
但,可以吻。她闭眼,感受到额角落下一片湿润。
他再一次转身,却是真正的离去。而这,也成为他们真正的结局。
可以吻,却不可以别。
青春的一场美梦,终是被幸福与疼痛唤醒。就让她为这残缺而完美的落幕,流最后一次眼泪。
对不起,都说相见恨晚,我却恨我们相遇得过早。别忘了,思念是记得我,我是江泉。毕业快乐——T恤上的留言。
我开始喜欢阿赫玛托娃了——某年某月某夜11点10分的QQ。
我曾是你的失眠,我曾是你难以忍受的思念——阿赫玛托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