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足球赛】
昨天下午我们班的很多人都来踢球,我们先在球筐里拿了一个球,然后就到操场上去了。
我们一到球场就开始选队长选队员,选完了以后我们就开始踢了。踢了没多久,赵晏农一下就进了一个球。守门员邢子煜没有防住,下次要多练习呢。第二次也是邢子煜在防,还是没有抱住,又被赵晏农队进了一球,而且踢球时很多次球都被赵晏农抢到了。
我要向赵晏农学习,他是怎么练得这么厉害,那些技巧是怎么学来的?我觉得踢球时奔跑速度要快,就算你学技巧了,但速度太慢也拿不到球。
在踢球的时候,被球踢到了会很疼,但你有没有想过在比赛的运动员们,他们被踢到的时候会怎么想。在比赛中,安全已经是不重要的了,重要的是在每一分每一秒,你有没有在认真踢?
后来老师来了,我们就听老师的,分队后重新开始。我们队变成了混合队,先是司煜程然后是李东锟,再是我,最后是五年级的。我们先把球提给吴彬涵,然后就开始了。
开场后最好笑的事是球直接从东锟裤裆里飞进去了,我们都哈哈大笑,然后又在一边说一边笑。
比赛越来越激烈,后来有了七年级的大哥哥加入,我们就抢不到球了,像没事儿人一样,最终结果是4:3,我们胜啦!
【篇二:引领时尚潮流】
在当今社会中,时尚已成为人人知晓的词语,而时尚最突出的就是体现在我们九零后身上的事或物。
九零后的时尚是一种社会风气,因为在集体中流行而形成了社会风气。新一代的九零后的时尚有很多,譬如:穿衣服要穿名牌或是空间裤那种肥肥的裤子,买东西要买“非主流”的。这些都是由九零后开辟的道路,是由九零后引领的时尚。
我们九零后常说:“我show我自已”,那些都是“非主流”里的言语。喜欢穿另类的衣服,因为要跟住“非主流”,要引领那一份时尚。
有些大人们都认为我们这些小孩子所谓的“非主流”就是不正经,好好的裤子,非要穿成大裤裆的,走到都迈不开。还有一些画“非主流”妆的人被说成是“鬼”,像鬼似的吓人。
我们在当今社会里形成的这种“非主流”风气,不被父母辈的人理解和喜爱,但却受到八零后和九零后们的厚爱,我们认为社会是不断进步的,而社会风气也是不断改变的,到了我们的时代注定要走“非主流”路线,引领另一份时尚潮流,不能讲人类的思想禁锢在某一个阶段,而是应该不断接受新的事物,使自己跟上时尚潮流,跟住时尚的步伐。
我相信在下一个新时代,他们会引领另一份时尚潮流而代替我们的潮流。因为我说过社会是不断进步的,社会风气也是不断改变的。
作为就领后的我们就是要引领我们的时尚,我炫我们自己,让我们的时尚永留我们心底!
【篇三:令我悔恨的一件事】
天上飘着零星小雨,我独自一人坐在窗边,望着那灰蒙蒙的天空,不禁想起爷爷给我烤的玉米。那被烤得煤炭似的玉米,就是一段黑色的记忆。
我的爷爷可以用一个词形容——简朴。他身上的衣服仔细一看打满了补丁。奶奶再三劝他赶紧买一身新的爷爷哪里听得进去,还说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才舒坦。当时全村人都住进了“豪华”的双层房,就爷爷家中的房子还是墙上布满裂痕,连转头都掉了几块的平房。
我的爸爸妈妈全在外地打工,我只好和这两位老人家住在一块儿。记得那时,我好奇地站在爷爷身旁。他将一根玉米扔进燃烧着的锅炉。点点火星伴随着炉中的“嗞嗞”声飞溅出来。不一会儿,火灭了。爷爷从黑乎乎的炉门中掏出一根炭似的玉米,用抹布擦了擦,伸过来,得意地说:“快尝尝吧,好吃着呢。”我盯住这根玉米,又想是爷爷亲自给我烤的,只好硬着头皮咬下去。嘿,还不赖。玉米似乎吸收了火焰的味道,变得愈发的香脆。从此,我就无法和这“黑炭”分开。
有一回,我和小伙伴们比赛跑步。我刚迈开一步时,听到“吱啦”一声,尴尬地发现裤裆撕开了。那时才叫难堪呢,我红着脸,忍住伙伴们的嘲笑声,匆忙跑回家中。
傍晚时节,不知何时刮来了阵阵凉风,吹散了烟囱中飘出来的袅袅余烟。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叹了口气说道:“算了,帮你补一下吧。”第二天早晨,当我还在睡梦中时,一双粗糙有力的手轻轻摇醒了我。爷爷用那枯柴似的手将裤子递给我,轻声地说:“赶紧起来穿穿试试吧。”我穿好裤子,走到镜子前一看,裤裆部分竟然是用红布补起来的。我很不满,向爷爷抱怨道:“裤裆干嘛用红布呀,穿出去岂不是更丢人。”“这是棉布,弹性好,不会再扯坏。”“那你也不能用红布呀,赶快帮我重新补。”“你小子敢跟你爷爷这样说话我今天就不帮你补。”最终,我满怀愤恨地走进储物间。
很快,爷爷又照常烤了个玉米拿来安慰我。我心中怒火一下就上来了,拿起玉米,摔进一旁的尿盆中,喊道:“我以后再也不吃这烂东西了!”爷爷在一旁没有说话,默默点了支烟,端起尿盆,一瘸一拐地走出门外。真的,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这个锅炉里烤的,黑如煤炭的玉米。
而如今,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那里连双层房都难以见到。现在,即使是想吃那烤玉米,也只能在梦中吃到。那天晚上,奶奶悄悄告诉我:“那块红棉布是爷爷果断地从他自己的衬衫上剪下的。可是由于他不会缝纫,手上被扎破了好几次。”忽然,莫名的辛酸涌上心头,悔恨的眼泪在眼眶里不停打转。
这样的事情,真的想立即忘却。我痛恨那无知的我,痛恨那岁月的变迁。如今,依然悔恨不已。
朝窗外看去,眼前立即模糊了。也许是窗上的雾气吧。
【篇四:我崇拜的一个人】
【我崇拜的一个人】
作者:牛葶杰
我崇拜的人很多,但是我最崇拜的还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今年60多了,但是身体依然很好,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他每天坚持画画,坚持锻炼,坚持接送我上学,完全看不出来是个年过花甲的老人,相比其他爷爷,我的爷爷精气神很好,我觉得这和他的追求有关,有时候我问爷爷:“你都不工作了,在家天天睡觉不好吗?我就喜欢睡觉,不用上学多好?”可是爷爷却说:“人活着要有追求,不然这辈子就白活了。”
自从我开始记事的时候,我就发现爷爷喜欢画画,画漫画,等我上小学了,爷爷还是再画,每天一张,雷打不动,直到我上了5年级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打开了爷爷的一个抽屉,哇!全是他画的漫画,我从最早的开始看,将近2000多张,记载了我爷爷一点一滴的努力,从最开始的笔画很笨拙,到最后的活灵活现真是太让人震撼了,原来坚持一件事能够产生这么大的变化。我也要学习爷爷,坚持做一件事情,不半途而废。
抽屉里有一张我最喜欢的画,我给爷爷要了过来,那张画就是爷爷的自画像。
【我最崇拜的人】
作者:程昱祥
他是大丈夫,能屈能伸。“胯下之辱”是他这辈子的耻辱,但“破釜沉舟”,是他扬名立万的精神。这里想到他是谁了吧?他就是韩信。
韩信小时候总是在街头卖艺赚钱,他喜欢舞刀弄剑,所以他就在街头卖艺乞讨饭吃。有一次,一群无赖,堵住了他回家的路。这群无赖,硬是要求韩信从自己的裤裆下钻过去,才肯让他回家,这是莫大的耻辱,但是这时候的韩信孤单一人,身体因为长期吃不饱特别单薄,跟这群无赖相比,简直是以卵击石,好汉不吃眼前亏,韩信忍了,无奈的裤裆下爬了过去,拍拍身体,走开了。后来,韩信偶然的机会进了军队,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渐从一个士兵当上了一个将军。最著名的就是帮助刘邦,打败了项羽,获得了胜利,建立了汉朝。著名的破釜沉舟,就是他鼓舞士气的手段。
这么一个能屈能伸的大丈夫才是我崇拜的人。
【篇五:我学会了打篮球】
我学会了打篮球。从小我就喜欢看篮球比赛。球场上,运动员带球过人、突破上篮、远投三分的姿势,太帅啦!
三年级暑假的时候,我报名参加了酷篮训练营,每天固定的时间,有专门的篮球教练教我们怎么打篮球。一开始教练为了让我们找到球感,不断地让我们练习拍球,每节课都反复地拍球、不停地运球,一直练习了好几个星期,直到我们能够熟练地运球为止。为了奖励我们,终于有一天,教练说要教我们胯下运球啦!我们欢呼起来,这个动作太酷了!但我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的,这个动作有点难:两腿分开,膝盖弯曲,运球时,球要从裤裆下穿过去。刚开始练的时候,球像是偏偏跟我作对似的,不是打到了大腿就是砸到了脚背,有时候还弹到了屁股上!老师对我们的要求是能连续做三个来回,才算过关。我一次一次地反复练习着,没有放过任何机会,除了篮球课,每个双休日下午,我都会带着篮球在空地上不停地练习,在家里,我拿个毛巾都会胯下运几步球,爸爸妈妈说我连走路都不好好走,时时刻刻总像是在运球一样……终于有一天,在篮球课上,我连续做了三个胯下运球!我成功啦!
接下来,教练教我们三步上篮。开始时,我手忙脚乱,怎么也做不好,经过反复地练习上篮的步子,不断地练习上篮的姿势,我每一天都有很大的进步,从开始的球都碰不到篮筐边,到了渐渐地球可以打板入网的阶段……经过一个假期和大半个学期的刻苦练习,我打篮球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现在只要一有空,我们几个男生就会抓紧时间在操场上打篮球。
从一开始的球都运不好,到现在我能够在篮球场上运球突破,这个过程我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球场上,我洒下了无数的汗水,身体受伤了,得病了,我都没有放弃,继续练习,因为我明白:任何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只有勤学苦练,才能掌握绝招!
【篇六:爱诬赖人的表妹】
晚上,我和妈妈到表妹家吃饭。
吃完饭,我和表妹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奶奶忙着收拾厨房,妈妈和爷爷则在看手机,一家人其乐融融。
突然一个响亮的屁,划破了天际。我“扑哧”一声笑出来,质问表妹:“是不是你放的屁?”表妹努力憋着笑:“不是我,不是我,肯定是你喽。”
我有种躺枪的感觉,我自己放屁,我竟然没有知觉?而且我从来不放响屁。而这个屁很响,还有点臭,绝对不是我,肯定是表妹。她见我拆穿她,有点生气,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就来污蔑我。
我靠近表妹,嗯,我更加确认了,这绝对是表妹放的屁,因为她的屁味儿还没散尽,还弥留在裤裆周围。我又闻到了那在空中飘荡的气味,简直臭到晕。
我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地问:“你吃的什么东西啊?这么臭?”表妹迟疑了一下,然后慢吞吞地说:“你白闻也就算了,竟然还想要配方?不给。”
还好不是在班上,如果是在班上,听见的人可就亏了,被笑死了,还不给赔钱,你说这气人不气人?所以我知道不赔钱,努力做深呼吸,想让我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可还是笑到肚子痛。
哪吒是: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
表妹是:我是臭屁王,逍遥又自在,臭屁放得多,赖人不眨眼。
【篇七:我的好伙伴】
我有一位爱打羽毛球的朋友,他就是我们班的黄煜杰。
他长着一头浓密的头发,肉嘟嘟的脸上有一对粗粗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圆溜溜的,像黑宝石一样散发着智慧的光芒。他的嘴巴小小的,却妙语连珠,尤其喜欢积累成语,是我们班有名的“词语大王”!
他的性格很活泼,一遇到什么有趣的事,就会围过去看看热闹。作为班干部,他也很有责任心,一旦有人犯错,他就会跑去办公室告诉我们的班主任,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他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看书、打羽毛球、踢足球……其中他最喜欢打羽毛球了。这学期,通过层层选拔,他晋级了南通市的羽毛球比赛,并荣获了二等奖的证书,是一位了不得的羽毛球高手。
在学校,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记得有一次社团课,他兴致勃勃地奔去了体育馆打羽毛球,可是回来的时候,却走得慢悠悠的,和平时很不一样,我感到很疑惑,他好像一下子看出了我的心思,小声地告诉我说:“叶英杰,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今天我在跳上来接球的一瞬间,脚一跨开,裤裆‘啪’的一声破了。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啊!”我一听,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是这样啊!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只见他害羞地走进了教室,而我紧跟其后,帮他遮遮掩掩。大课间,他也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认真地看着书,生怕让别人看见呢!嘘……
怎么样,你们喜欢交黄煜杰这个帅气又爱运动的朋友吗?
【篇八:我亲爱的张三能】
张三能,长着一颗圆圆的脑袋,脸上有一颗小小的水痘疤,他有一颗大大的鼻子和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弟弟,为什么叫他张三能呢?因为他有三能。
第一是能幽默。比如有一次吃晚饭,妈妈开玩笑的对弟弟说:“煮了这么多好菜,拿钱来。”谁知弟弟两脚叉开,双手叉腰大声说:“吃霸王餐。”刚说完我和妈妈哄堂大笑。我笑的连米饭都喷出来了。
还有一次,妈妈给弟弟剪头发,科室弟弟并不想剪,因为他觉得头发应该留长一点点,所以他到处跑。妈妈说:“剪头发就给你买糖吃。”“好吧。”弟弟说,“为了糖,拼了。”我笑得肚子都痛了。
第二能是能坚持。妈妈以前给我和弟弟一人买了一个娃娃跳,刚开始,弟弟一点都不会,他把一只脚踩上去,另一只脚刚上去就摔下来。有一次他从上面摔下来屁股跟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裤裆都磨破了。但是他并没放弃,现在他的技术都要超过我呢!
第三能是能玩,弟弟拿一根喝豆浆的吸管,里面放一个小纸团,用力一吹,小纸团就像子弹一样飞出去。
我的弟弟是那么可爱,那么调皮,我爱我亲爱的张三能。
【篇九:我回家我快乐】
自升入中学以后,每次来学校都要呆上一个大周——十二天。在这十二天里,多少人望穿秋水,等待着周末的到来。
今天正好是星期四,真的好想回家呀,金融危机已把我团团包围,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唱了好几出“空城戏”。明天终于就要回家了,可是今天又下起了冰雹,饥寒交迫,不禁使我脑海中涌现出回家后的温暖画面。
懒洋洋的上午
早上可以不起床,随心所欲地一股脑睡到中午;如果睡不着,还可以躺在被窝里看电视,吃零食,斗地主……悠悠闲闲地到了中午,还有一桌子丰盛的午餐在向我招手,一家人坐在火炉旁,吃着火锅唱着歌,多温馨呀!
闲悠悠的下午
到了下午,三五成群地和邻居们一起去散散步,逛逛街,或者好多人都围在大火堆旁烤火,谈谈东家长西家短,有说不完的乐趣。每逢初一,十五还要去土地庙里烧香,真诚地祈求上天收回我那肥胖的身躯,再赐给我一副苗条的身材。祈求土地爷爷和土地奶奶保佑我一家人平安健康。
挺充实的夜晚
等玩到心满意足再回家时,妈妈早已把晚饭做好了。吃完饭,看会电视、再洗洗澡,到了睡觉时间,却还没有丝毫的睡意,干点什么呢/对了,作业还没写呢!于是书桌前又出现了我挑灯夜战的身影。晚上安静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效率还高。
奶奶对我生活规律做出的评价是“白天走四方,晚上补裤裆。”
“下课时间到了,老师您辛苦了!”悠扬的下课铃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作文快写完了,又到了吃饭的时间,闻了闻空气中弥漫的饭香,摸了摸空荡荡的口袋,又看了看窗外漫天飞舞的白雪,好像看到了那丰盛的火锅在向我招手……
我要坚持,因为我还要上学,搞不好学习,还有什么脸回家呀!
我回家,我真的很快乐……
【篇十:逗笑比赛】
“哈哈哈……”嬉笑声不断从教室里传出来,一浪高过一浪。原来是一场别开生面的“逗笑”比赛,正在笑声中进行着。
老师笑嘻嘻地说起了规则:“君子动口不动手!攻方是赖皮猴,守方是冷面杀手。赖皮猴一定要逗笑冷面杀手哦,开始游戏吧”!
第一轮,两个男生上场,赖皮猴与冷面杀手对战开始!赖皮猴的两名男生像“乔治”一样围着冷面杀手转了一圈,“乔治”蹲着还没穿对方的裤裆,下面的同学都已经各个哄堂大笑,可是冷面杀手却只冷笑一下,赖皮猴已经逗不下去了,只能“举手投降”了°
谢依桐与一个男生上场了,只见依桐背着手,弯着腰,眼睛直勾勾的瞪着他,好像在说:“你是哪来的老头啊?”只见那男生抵挡不住幽默粉的诱惑,不到30秒就抱着肚子大笑起来。
哎!终于到我了,我站在那儿东张西望,努力让自己分心,我得意地想:“逗不笑我的,你的表演打动不了我的幽默细胞!”我笔直的站在那儿,感觉对方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木头人。
我觉得逗笑也是需要智慧的,比如当木头人必须装聋作哑,心无杂念,而逗别人的人要有十八般武艺,才能“真情打动”木头人。